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最终版)

合集下载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一、总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鼓励、奖励优秀研究生学习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提供资助和资助学习的上等学位生学费。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劈颇》(第641号)和《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劈狄l4商各项规定》(教学[2024]99号)制定。

二、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法的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学习和研究制度,学业成绩优秀,且有一定创新能力。

3.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门知识,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三、奖学金的评选1.奖学金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成立,由领导和教授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2.申请人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奖学金的评选名单。

3.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

4.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审查和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学业成绩优秀的申请人将得到更高的分数。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将得到相应的分数。

3.个人素质:个人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包括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等。

申请人在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中的表现将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

五、奖学金的发放1.奖学金的发放在每学期末进行,学校会按照规定的金额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者。

2.获奖者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准确无误。

3.获奖者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学年。

如果获奖者在资助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将会取消奖学金的资格。

六、评审结果的申诉如果申请人不同意评审结果,可以向学校的学术部门提出申诉。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应当严格执行,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评选对象1.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主要为在校本科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自主招生本科生。

1.2 研究生:研究生也可以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但需符合相应的评选条件和标准。

1.3 博士生:博士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满足一定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

二、评选标准2.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标准,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

2.2 学术科研能力:对于研究生和博士生,学术科研能力也是评选的重要标准,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2.3 综合素质:除了学业成绩和学术科研能力外,综合素质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考量因素,包括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三、评选程序3.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奖学金评选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材料。

3.2 学校初审:学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继续参与评选。

3.3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会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学金发放4.1 发放时间:国家奖学金通常在学年末或学期末进行发放,以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4.2 发放方式:奖学金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发放,方便学生使用。

4.3 使用范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合理使用奖学金,包括学习用品、生活费用等。

五、监督管理5.1 定期检查:学校和教育部门会定期对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5.2 纠错机制: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 建立档案:学校会建立获奖学生的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信息,以便今后参考。

总结: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激励学生、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高校和教育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细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荣誉,旨在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层次的在校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包括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等。

2. 科研成果: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参预的科研项目等。

3. 社会服务:学生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如志愿活动、社团组织等。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材料审核:候选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论文发表证明、社会服务证明等。

评选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3.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评估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4.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候选人的综合素质。

5.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6.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发国家奖学金。

五、奖励和管理1. 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由财政部门确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评选结果进行分级奖励。

2. 奖励名额:每一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确保公平分配。

3. 奖励方式:国家奖学金将以奖学金的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用于资助其继续学业和科研工作。

4. 管理和监督:学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获奖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六、评选结果的意义1. 荣誉表彰:国家奖学金是对学生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是学生学习和科研的动力。

2. 就业竞争力:获得国家奖学金将增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就业和升学的机会。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册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学业成绩包括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等。

2. 科研成果:对于研究生来说,科研成果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等。

3. 学术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考虑因素之一。

4. 品德表现:学生的品德表现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内评选:各高校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组织评选委员会,负责学校内的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 材料审核: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评选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核实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和品德表现等情况。

3.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和品德表现等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诉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作出答复。

5.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向教育部报送。

五、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评选结果而定。

一般来说,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金额从高到低递减。

六、奖学金使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定使用奖学金,如缴纳学费、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活动等。

七、监督与评估教育部将对各高校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八、其他规定1. 评选结果一经公示,不得更改。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卓越成绩而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更加公正、科学地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册学生。

2.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

3.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评分制度进行评定,以绩点为主要依据。

绩点越高,评定分数越高。

2.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评定分数较高。

3. 社会实践: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成果等。

参与度高、成果突出的,评定分数较高。

4.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评定分数较高。

四、评选流程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候选人名单。

2. 学校推荐:学校将初评通过的候选人名单报送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获奖名单进行最终评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 颁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将在学年结束后进行颁发,颁发方式可以是现金或直接划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等级和学生的评定分数确定。

一般来说,学校等级越高,奖学金金额越高;学生评定分数越高,奖学金金额越高。

六、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公示期为7天。

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学校将对异议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评选结果的使用1. 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证书,并享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和权益。

2. 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业成绩将作为评定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有积极的影响。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作为一项重要的荣誉和奖励,对于激励学生学习、培养人才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评选公正、公平,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评选对象1.1 本科生1.2 硕士研究生1.3 博士研究生二、评选条件2.1 学业成绩优秀2.1.1 学分绩点排名前百分之十的学生2.1.2 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2.1.3 无不及格科目的学生2.2 科研成果突出2.2.1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2.2.2 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2.2.3 获得专利或科技奖项的学生2.3 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2.3.1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2.3.2 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2.3.3 获得社会各界认可的学生三、评选程序3.1 学校推荐3.1.1 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制定评选方案3.1.2 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3.1.3 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评选结果3.2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3.2.1 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提交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3.2.2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3.2.3 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和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四、奖励标准4.1 国家奖学金一等奖4.1.1 奖励金额较高,通常为全额学费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费4.1.2 获奖学生享受国家特殊津贴4.1.3 获奖学生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类学术资源和实习机会4.2 国家奖学金二等奖4.2.1 奖励金额适中,通常为部分学费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费4.2.2 获奖学生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一定比例4.2.3 获奖学生有机会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4.3 国家奖学金三等奖4.3.1 奖励金额较低,通常为一定数额的生活费4.3.2 获奖学生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一定比例4.3.3 获奖学生有机会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五、评选效果和持续改进5.1 评选效果的评估5.1.1 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5.1.2 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5.2 持续改进5.2.1 根据评估结果,对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调整5.2.2 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培养,提高评选质量5.2.3 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活动,促进获奖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结论: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为优秀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和能力的机会,激励了更多学生努力学习和追求卓越。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我院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提升我院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选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学习成绩优异,加权成绩80分以上,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此项适用于上学年度有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有中文A及以上文章者加权成绩无硬性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2条:1. 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

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0%。

3.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5.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6. 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由导师考评为“贡献突出”(详见附表3)。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由班级民主评议评定,每班不超过10%,提供班长签字证明件)。

第四条评选办法(一)奖学金评选流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类别评定,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激励研究生学习科研,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的目的在于奖励学术成绩优秀和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设立,面向全国性选拔,奖励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推荐的优秀研究生。

院系奖学金:由学院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学风品德及科研能力等条件评定,并根据学院奖学金资金情况进行发放。

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面向校级科研项目参与和学术竞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作为奖学金的评审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第五条奖学金评定分为年度评定和学期评定两种形式。

年度评定是针对全年研究生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学期评定是根据上学期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情况进行的评价和奖励。

第六条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条件如下:1.遵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无不良学术记录和道德行为问题;3.学术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排名;4.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5.积极参与学术竞赛、科研项目或社会实践等活动;6.无相关学业、奖学金受罚等问题;7.其他评审要求。

第七条奖学金评审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是由各学院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定,根据研究生的入学成绩、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和学风品德等进行初步筛选。

终评是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评委会负责评定,根据学院初评结果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第三章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奖学金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

国家奖学金以学校为中介,由国家教育部发放。

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发放。

第九条研究生获得奖学金后,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使用奖学金。

奖学金可以用于学业支持、科研项目支持、学术交流、学术出版等方面。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对在学术、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的一项荣誉。

为了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年级在一至四年级之间。

2. 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术成绩:学生在过去一学年内的学术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如平均绩点(GPA)不低于3.5。

2. 科研创新: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如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等。

3. 社会实践:学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等。

4. 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能力、实践能力、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四、评选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需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评估其学术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经历等。

4. 学校终评: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学生的各项素质,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 获奖公示:学校将获奖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以便学生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反馈。

五、奖励措施1. 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金额根据学生的评选结果和学校的奖励政策确定,一般包括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

2. 荣誉称号: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称号,并有资格参加相关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

3. 证书颁发:学校将颁发获奖学生的国家奖学金证书,以资鼓励和表彰。

六、监督与申诉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奖学金评选的监督机制,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2. 申诉程序:学生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委员会进行复核。

七、其他事项1. 评选周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周期一般为一学年。

2. 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公示评选结果,并及时将获奖名单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教育部设立的最高级别的奖学金,旨在表彰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优秀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开、透明,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包括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学生。

2.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1. 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在学年内的学业成绩应在同年级或同专业的前10%之内。

2. 科研成果突出:学生在学年内取得的科研成果应在同年级或同专业的前10%之内。

3. 社会服务表现突出:学生在学年内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4. 奖项评审:学生在学年内获得的各类奖项将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评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2. 材料审核:教育部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专家评审: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4.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5. 最终公布:经过公示和申诉处理后,教育部将最终评选结果公布于教育部官方网站。

五、奖励待遇1.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作为对其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肯定和鼓励。

2.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教育部颁发的荣誉证书,并被列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六、附则1.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教育部保留最终解释权。

2. 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

该细则旨在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优秀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

希望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评选,努力提升自己的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荣誉和奖励。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标题: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
国家奖学金是我国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励制度,旨在激励优秀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

为了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评选对象
1.1 本科生: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1.2 研究生:评选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1.3 其他:评选对象还包括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等。

二、评选条件
2.1 学业成绩:学生需在学习期间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2.2 品德表现:学生需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记录。

2.3 学术研究:研究生需在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有发表论文等证明。

三、评选程序
3.1 推荐:学校按照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

3.2 审查:评选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3 审定:最终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审定并公布。

四、评选标准
4.1 学业成绩: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4.2 品德表现:品行端正者优先考虑。

4.3 学术研究:研究生科研成果丰富者优先考虑。

五、奖励形式
5.1 奖金:获奖学生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5.2 荣誉称号:获奖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等荣誉称号。

5.3 证书:获奖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证书作为证明。

总结: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是保障奖学金评选公平公正的重要规定,学生在参评时应严格遵守细则要求,努力学习,争取获得奖学金的荣誉和奖励。

希望本文能为大家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有更深入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奖励和资助在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它的设立旨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科研、刻苦钻研,同时也是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视和支持。

二、奖学金类型根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为国内研究生奖学金和国外研究生奖学金两种类型。

国内研究生奖学金主要面向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而国外研究生奖学金则是为了鼓励我国优秀研究生到国外知名高校学术交流、学习深造而设立的。

三、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

在学业成绩方面,一般要求研究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在前茅,甚至需要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

在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方面,通常要求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社会实践中有显著贡献。

四、申请流程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需要研究生按照学校和教育部的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并经过严格评定。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推荐信等。

经评定通过后,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将享受国家的资助和激励。

五、我的观点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对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它不仅激励研究生在学术和科研上取得更好的成绩,也促进了高校对研究生培养的重视和投入。

我认为研究生在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应该更注重学业和科研的深度和广度,而非单纯追求奖学金的名义和利益。

六、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作为一项重要的奖励制度,为广大研究生提供了获得国家资助和激励的机会,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稳步发展。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优化评定标准和申请流程,更好地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培养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

以上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全面评估和个人观点。

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一、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号)和《上海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沪财教[]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财务处、监察处、文科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领导工作,并根据当年上海市下达指标进行名额分配、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整理并报送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资料统一由研究生院进行管理。

三、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学院、系、所、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四、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万元。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进行确定。

六、申报对象:(一)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正式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的一项重要政策。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和实施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1. 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评选学年内的学习成绩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等。

2. 品德表现良好:学生应该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 科研能力突出(研究生评选条件):研究生在评选学年内需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预科研项目等。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评选,形成初评名单。

2. 学校公示:学校将初评名单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教师的异议和申诉。

3. 学校复评:学校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和申诉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复评,形成复评名单。

4. 学校公示:学校将复评名单公示一周,接受学生和教师的异议和申诉。

5.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复评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

6. 国家评审:国家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评选标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和科研能力(研究生评选),具体如下:1. 学习成绩: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等应达到一定水平。

2. 品德表现: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质,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 科研能力(研究生评选):研究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预科研项目等。

六、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金额根据评选结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具体金额由国家教育部确定。

七、奖励资助期限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期限为一学年,资助金额将按学期或者学年发放。

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3年9月27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学金。

为了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四川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所有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已取得其他高水平科研成果者优先(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四川大学。

本次成果有效期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再参与当年学校各类社会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社会奖助金设立者坚持允许获奖学生兼得多项奖学金的除外)。

研究生的身份认定以学校注册为准,在所评审年度注册为硕士研究生的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二、评选工作的组织管理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文学与新闻学院将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教务老师)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同时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制定“文学与新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具体标准”,并及时向广大研究生公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研[2014]10号)文件相关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面向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用于表彰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优良、科研实践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发展潜力明显的学生。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二章工作组织
第四条经济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材料审核、初步评审、申诉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申请工作
第五条申请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

2、“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6月30日)内可以重复申请国家奖学金,但已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还可以同时获得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但不能兼得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专项奖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
(1)在参评学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在参评学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在参评学年内,有休学、保留学籍及跨学院转专业等;
(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的6月30日);
(6)外国留学生及来自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7)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第六条名额划分
根据学校下发至我院的总名额,分别进行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学院不进行指标二次划分。

第七条评定依据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科研成绩得分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取。

在科研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时计算的课程成绩进行选取。

科研成绩分计算方法:
科研成绩分主要由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来评定,计算方法如下:
科研成绩分 = 等级分╳个人系数
注:科研成果认定、等级分与个人系数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一: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成绩的记分办法。

第八条申请材料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论文有效材料为截止到评选当年8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的论文,且作者单位必须为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同时提交论文证明材料(需由导师确认签字),证明材料如下:
已发表:发表刊物原件与当期封面、目录及刊物论文全文复印件。

已录用:正式录用通知的原件或传真件、版面费交纳凭证或者导师签字的录用通知
复印件及论文。

待评审完毕后,刊物原件或论文正式录用原件退还。

曾提供录用证明,作为评选材料,并已获奖者,不得使用该录用证明所示的现已见刊文章再次作为材料申请国家奖学金。

除学术论文外的其他科研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申请材料一经发现重复使用,取消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 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同自动放弃。

第四章评审工作
第九条评定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推荐人签署意见后,提交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

2、学院科研秘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申请者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

4、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对申请者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名单和后备人选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5、如在公示中无异议,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第十条申诉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提出书面申诉。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在接受申诉后,应及时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研究生及相关人员如对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校级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本细则于2014年11月12日由经济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该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
2014年11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