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规范店招标牌设置。严格落实《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和《店招标牌设置规范》相关规定,规范全市店招标牌设置行为。对不符合办法规定要求的,实施全面清理,严格限期整改。巩固延续整治成果,严格落实备案登记制度,维护店招标牌设置、管理良好秩序。
3.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坚持堵疏结合,以区为单位,选择合适地段,推进疏导摊群建设,引导摊点入室入棚、定点限时经营;严格重点区域执法,合理划定禁卖区,加大对主次干道沿线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巡查力度,对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的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坚决依法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二)强化市容市貌管理
1.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按照规范、美观、适度的要求,科学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行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合理划定禁设区、控制区和展示区。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保护城市景观风貌。
--推进城市管理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制定并细化完善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店招标牌、景观绿化、城市公共设施配置等标准,规范管理流程,实行城市管理标准化的全覆盖。
--推进城市管理过程社会化。在持续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街道和社区组织城市管理积极性的同时,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市民、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的主动性,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互动协调的城市治理新局面。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住建委、市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Fra Baidu bibliotek宁政发[2014]152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30
【实施日期】2014.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
(宁政发〔2014〕152号)
--推进城市管理手段法治化。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立法进程,完善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覆盖全市的全方位城管执法网络体系。
--推进城市管理机制市场化。加快城市管理市场化改革进程,全面推进建管分开、管养分离,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行招投标制度,把市政园林、河道养护、道路保洁、垃圾收运、公厕管理、户外广告等全面推向市场。
--推进城市管理技术现代化。深入推进智能化、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统一的城市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和覆盖市、区、街道三级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数字城管”网格系统建设;推广运用现代新技术、新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精准度。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1.全面推进环卫保洁机械化。提升道路清洁、垃圾收集、建筑物外立面清洗机械化作业水平,主次干道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区域机扫率达到80%以上。
4.改善环卫工人生活条件。以区为单位,采取提供保障房、租房或发放租房补贴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问题。
5.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超前编制规划,强化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实施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改进垃圾收集转运模式,提高处置效率。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巩固“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巩固提升办青奥城市管理和城市环境面貌大变成果,加快城市管理方式从传统城市管理向现代城市治理转变,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单项整治向综合治理转变,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城市管理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构建与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相适应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4.规范车辆清洗管理。按照“分布均匀、适度集中、合理配置、方便用户”的原则,合理布局车辆清洗场店;严格车辆清洗管理,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出店经营、非法占道、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5.规范公共设施管理。对人行道板、盲道、公交站台、路灯杆、配电柜、井盖等道路市政设施,公厕、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报刊亭、体育健身器材等其他设施,及时维修、完善、出新,不断提高公共设施管理水平。
2.提高道路街巷保洁标准。重点主干道、景观路实行全天候保洁,每天不少于1次冲洗、2次清扫、3次洒水,确保路面无积尘;支路、街巷实行16小时保洁。在繁华街巷推行“四清扫”作业机制,全天合理设置四个时间段进行清扫作业,提高清扫频次。
3.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适度提高环卫设施作业定额指导价,所有环卫作业全部进入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出独立法人的环卫企业承担具体作业,实施严格的竞争、考评和淘汰机制,不断提高作业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