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综合文摘)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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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语文综合文摘
(一)课程与教学的词义
在我国,“课程”一词始见于唐宋年间。宋代朱熹在《朱子全书·论学》中多次提及课程,如“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功夫”等,其意是指功课及其进程,与当今许多人对课程的理解基本相似。在这里,课程仅仅是指学习内容的安排次序与规定,几乎未涉及教学方法上的要求等,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只能称之为“学程”。只是到了近代,随着班级上课制的施行,随着人们对教学程序或阶段的关注,课程的含义在我国才从“学程”变成了“教程”
英语“课程(curriculum)”一词是由拉丁语“currers”派生出来的,意为“跑道(race-course)”。这一词源导引出了对课程的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currers”的名词形式意为“跑道”,重点是在“道”上,因而课程应重在为不同类型的学生设计不同的轨道;另一种认为,“currers”的动词形式是指“奔跑”,重点是在“跑”上,因而,课程应重在让每个学生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来认识事物,课程是一个人对自己经验的重新认识。看来,课程从其词源上,就预示着歧义与矛盾。
目前对课程的定义林林总总,甚不统一,其中有代表性的有:
课程即教学科目。我国一些有影响的工具书及教育学教科书,大多持这种认识,认为课程即学科,既指一门学科,也指学生学习的全部学科。这种说法强调的是学校向学生传授学科的知识体系,其实质是“教程”。
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这一定义与前者相比,更为宽泛一些。它将教学范围、序列和进程,甚至教学方法等都包括在内了,使得课程与教学的界限模糊不清。它把课程的主要特征视为可观察到的教学活动上,而不是学生的实际体验上。
课程即学习者在学校情境中获得的全部经验。这一定义在北美一些国家较为常见。它把课程定位在学生实际学到些什么上,着重指的是学生在学习中体验到的意义。这个定义的缺陷在于比前者又更为宽泛了一些,把学生的个人经验等都包罗进去了,以至于无法严密地把握课程的范围,对课程的研究也几乎无从着手。
“教学”一词在我国出现较早,“教”与“学”同义,在当时,以“学”代“教”的现象较为普遍。“教学”实际上是专就“学”而言的。
20世纪初,随着“废科举、兴学校”的开展,班级授课制也取代
先前的私塾制及其他个别化教学方式而成为教学的主要形式。这一转变促使人们从原先的重“学”转向重“教”,转向掌握新的教法以适应教学的新要求。“教”或者确切地说教授由此成为教师关注的重点,教师及师范院校所讲的教学法实际上也都是指的“教授法”。此时在教学的含义上,有了一个由“学”向“教”的转变。
那么今天汉语何以在“教学”之下囊括了“教”与“学”两层含义呢?这与20世纪20年代末一些由美学成归国的学者的努力有关,其中陶行知是一突出代表。他在考察了许多学校以后,提出与其说某某学校,倒不如称之为某某教校更恰当,因为众多的学校只管教师如何去教,而极少关心学生如何去学。他认为,教的法子要根据学的法子,教无法也不能脱离开学,经他倡议,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全部课程中的“教
授法”改为“教学法”,自此以后,“教学”就不再是教或学的某一方的
活动,而成了“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活动”的代名词,将双边活动都纳入其内。
在英语世界中,教与学指的是两种不同的活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表示教与学的词语王要有teachins,Instructing(instruc-tion),learning等。instruction往往指特定技能的传授,意义接近于training;而teaching则是指知识的传递和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对于课程与教学之间的关系,由于两者词义上的模糊,中外专家的不同认识,也由于文化传统特别是教育传统的影响,至今仍未有比较一致的见解。汇总起来,有这样一些看法:
1.大教学小课程
认为教学是上位概念,课程是包含于其中的,只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这种看法的突出代表,要算是苏联的一些教育学著作了,我国当今的一些教育学、教学论著作,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在这种对课程与教学的理解中,课程往往是教学内容的代名词,属于教学的一部分;课程也往往被具体化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这样三部分。
2.大课程小教学
与前者相反,这种看法认为课程所涵盖的范围要宽于教学,教学只不过是课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这种看法在北美较为普遍。美国现代课程论的奠基人泰勒(Tyler,R.W.)在其《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BasicPrinciplesofcurriculumandlustrction)中,提出课程原
理要研究的四个问题:学校应该试图达到哪些教育目标?学校提供哪些教育经验才能实现这些目标?怎样才能有效地组织这些教育经验?怎样才能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到实现?这其中,教学就是被囊括在课程之中的。
3.课程与教学属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西方一些研究在意识到课程与教学两者需加以分离的前提下,提出课程是指学校的意图,教学则是指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它们分别侧重于教育的不同方面。许多关于课程与教学的隐喻也是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谈的,如:
课程是一幢建筑的设计图纸,教学则是具体的施工过程;
课程是一场球赛的方案,教学则是球赛进行的过程;
课程是一首乐谱,教学则是对这首乐谱的演奏。
奥苏伯尔(Ausubel,D.P.)所作的分析要更为透彻一些,他用图8-1(图略)来说明课程与教学所关注的不同问题。
从课程与教学涉及范围,以及课程理论与教学理论研究的不同对象上来看,这种目的一手段论似乎更为适宜一些。两者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