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达质检部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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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达质检部工作手册
前言 (1)
质检处概况 (2)
质检处质量目标 (3)
质量治理职责分配体系图 (4)
质检处质量治理工作网络图 (5)
质检处工作范畴与要求 (6)
质检员印章治理规定 (8)
关于对错漏检的处理规定 (10)
质检处文件与技术资料治理规定 (12)
库存产品质量检验规定 (14)
质量记录治理规定 (15)
检验规程编制原则和实施细则 (17)
专用量检具治理规定 (18)
周期检定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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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处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 (20)
质检职员作质量考核细则 (21)
检定记录及证书检验制度 (23)
抽样方案的确定 (24)
质量记录治理工作流程图 (27)
不合格品处理工作流程图 (28)
自制件过程(工序)检验工作流程图 (29)
进物资质检验工作流程图 (30)
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流程图 (31)
质检处各类人员质量职责 (33)
质检处受控文件清单 (42)
质检处记录清单 (43)
依照我公司质量手册和质量治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完成了质检处质量治理手册,包括我公司质量检验治理体系组织机构、质检处工作流程图、质检处行政治理制度、质检处各级各类人员质量职责,经审查通过,质检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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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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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隶属总经理领导,全部共计 14 人,现设处长 1 人,技术员1人(兼),机加检验人员4人,外购、外协检验人员1人,装配检验人员3人,电器检验人员1人,喷漆检验人员2人,包装检验人员1人(兼),计量员2人,档案治理人员、统计员1人(兼)。
依照质量操纵的要求,现设机加检查、外购外协检查、装配检查、喷漆检查、包装检查5个检查岗和1个计量室,要紧负责从原辅材料进公司到成品出公司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和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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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紧零件的关键项合格率为100%。
2、要紧零件的要紧项合格率为90%,逐年提高1%。
3、出厂产品合格率为100%。
4、通用量具周期检定率为100%。
5、各种审核中无严峻不合格项,一样不合格项不超过一个.
衡量方法:
1、要紧零部件的关键项合格率及要紧零件的要紧项合格率,由检查员每月上交质量记录及装配分厂监督考核。
2、出厂产品合格率以每月检查员上交整机记录及售后服务监督考核。
3、通用量具周期检定率从各单位周期送检数量进行统计考核。
4、以各种审核中打出的不符合项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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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范畴:
1、依据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进公司的原辅材料、外协、外购、配套件等物资,实施符合性检验和试验。
2、依据有关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对生产全过程加工的零部件、整机,实施全面系统地检(试)验,包括样机验证,确认项目的检测。
3、负责产品可追溯性治理及检验和试验状态治理,做好检(试)验状态的标识与记录,监督检查可追溯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严把产品质量关,对出公司产品质量符合性负责,对因检验工作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5、参与外协、配套厂家的考察定点工作,对其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
6、参与合同评审中产品技术检验能力的评审。
7、负责本部门范畴内使用的技术文件和治理文件的操纵与治理。
8、负责分管范畴内测量设备的现场爱护保养,编制本部门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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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申购打算,做好周期鉴定工作,所属计量室对全公司使用的量检具进行定期校正和检验。
9、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储存、保管和处理工作。
10、配合审校,实施并落实纠正措施。
11、参与对不合格品的评审。
12、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落实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二、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产品质量实施全过程的操纵,保证不合格产品不转序,不出公司。
2、对外协、外购、配套件、原辅材料实施全面监控,保证不合格的材料、配件不使用、不投产。
3、量检具及检测仪器,实施定期检验验证保证其使用精度良好,满足生产需要。
4、严格执行有关产品标识的有关规定,达到标识清晰、耐久,便于追溯,严格执行产品可追溯性治理规定。
5、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跟单”的规定,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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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适用范畴
确保检验印章的正确,有效使用和检验试验状态的正确标识。
本规定适用于质检处所有检验印章的治理。
2、相关文件
Q/WD.A-2006 质量治理手册(第二版)
Q/WD.B-13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操纵程序》
3、治理内容
3.1质检员印章由质检处统一设计、制作。
3.2每个检验印章必须履行登记,并经质检处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3.3质检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妥善保管检验印章。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3.4质检员印章如因损坏等无法使用,质检员应及时报质检处,办理更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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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质检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使用检验印章时,应及时送交质检处。
3.6质检员印章无故丢失或损坏,使用人应写出丢失缘故及检讨,经质检处长批准后,按其价值的两倍罚款,然后办理补领手续,并声明原丢失印章作废。
3.7质检员印章的使用与治理:
3.7.1质检员印章由所使用质检员具体负责保管。
3.7.2持有质检员印章,并在印章登记表登记的质检员,具有合格放行的资格,并对其检验质量负责。
附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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