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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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法律规定(3篇)

律师调查取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调查取证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调查取证不仅有助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还能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我国法律对律师调查取证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将围绕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律师调查取证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其中对律师调查取证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调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其中对律师调查取证同样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其中对律师调查取证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1.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包括:(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2)当事人财产状况证明材料;(3)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4)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2.行政案件在行政案件中,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包括:(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2)行政行为依据的材料;(3)证据材料;(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包括:(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2)犯罪事实、情节等证据材料;(3)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授权书

委托律师调查取证授权书

兹有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鉴于本人因(具体案件原因,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一事,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特授权如下律师(以下简称“受托律师”)代表本人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一、授权事项1. 受托律师代表本人,依法向有关机关、单位、个人调查取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证据等;(2)向证人、当事人等进行询问;(3)申请鉴定、评估、审计等;(4)依法采取其他调查取证措施。

2. 受托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有权依法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工作证等;(2)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3)要求对方进行陈述、解释;(4)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3. 受托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有权依法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等手段,以获取相关证据。

二、授权范围1. 本授权书授权范围限于本案件调查取证事宜,不得用于其他任何事项。

2. 本授权书授权范围限于受托律师本人,不得转委托他人。

3. 本授权书授权范围限于我国境内,不得用于我国境外。

三、授权期限1.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完成之日止。

2. 如案件调查取证工作需要延长,受托律师可向委托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本授权书授权期限可相应延长。

四、权利义务1. 受托律师应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调查取证过程合法、合规。

2. 受托律师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受托律师应定期向委托人报告调查取证工作进展情况。

4. 受托律师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妥善保管调查取证所得的证据。

五、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受托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委托人、受托律师另行协商解决。

3.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律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受托律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注:本授权书仅供参考,具体授权事项及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法院律师调查令取证理由

法院律师调查令取证理由

法院律师调查令取证理由
当涉及到法律案件时,法院律师调查令的取证理由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调查令可以帮助律师获得必要的证据,以支持他们的案件。

以下是一些调查令取证理由的例子:
1. 证实涉案双方的身份
在某些情况下,涉案双方的身份可能是一个争议点。

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可能有争议双方的婚姻状态或子女的生育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律师可以向有关方面索取相关证据,以证实涉案双方的身份。

2. 收集物证
物证是指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

例如,在一起盗窃案中,可能需要收集被盗物品的照片或视频,以证明它们确实被盗。

法院律师可以向相关证人或机构请求收集这些物证。

3. 证明涉案行为的存在
在某些情况下,争议的焦点可能是涉案行为是否发生。

例如,在一起车祸案件中,可能存在争议双方的行驶轨迹或事故责任。

法院律师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或现场勘查等方式,证明涉案行为的存在。

4. 获取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来源。

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律师可能需要获取证人证言来证实案件事实。

例如,在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可能需要证人证言来证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总之,法院律师调查令的取证理由是多种多样的。

取证理由的合
法性和合理性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在每个案件中,法院律师都应该仔细考虑取证理由,并确保它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律师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

律师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

律师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在我国,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保护,申请调查的证据也有明确的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律师可以依法向有关单位调查核实与其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情况,并查询有关证据、信息材料。

律师需要提供律师职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承诺书以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文件,以便进行调查。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取证的,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向其委托的律师发出调查令。

调查令可用于调查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的证据,以及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是否违反限制消费令、是否违反限制处境措施、是否隐藏转移财产以及涉嫌拒执犯罪等: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身份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户籍登记、身份证登记、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信息、本人相片、婚姻登记、配偶或其同住亲属、社会保障情况、征信记录、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微信、QQ、微博、支付宝、网络虚拟账号信息等;2、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股权结构、经营性质、公司规章制度、经营范围、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东名册、出资情况等;3、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税收违法行为信息、纳税情况明细、非企业法人登记情况等;4、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用工信息、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信息等;5、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存款、理财、债券、股票、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保险金请求权、保单现金价值、住房公积金、拆迁补偿安置等财产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6、在支付宝、财付通、余额宝、微信等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财产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7、不动产、机动车辆及其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船舶、航空器、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经法定登记机构登记的财产情况、抵押或质押登记情况及其变动;8、被执行人的债权情况,作为债权人的其他案件审理、执行情况;9、被执行人出口退税、各类补贴等情况及其变动或者交易明细;10、执行财产真实性及可能虚假报告的财产情况等。

离婚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离婚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离婚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一、离婚调查的目的你说你要离婚,律师会告诉你:“先冷静,调查一下情况再说。

”这话说的没错,想要离婚,不仅仅是感情破裂那么简单。

对吧?离婚背后还有财产的瓜葛、子女抚养的麻烦,甚至是精神损害的赔偿。

你说是不是?这时候,律师的作用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你自己再怎么心急如焚,也得了解清楚情况。

你以为是玩儿过家家呢?分财产、争孩子、算赔偿,律师的调查就像是解谜一样,查清楚每一个细节。

这一调查,不仅仅是为了证明你有没有理由离婚,还是为了你能在离婚后有一个好交代,拿到应得的权益。

二、1、财产调查说到财产调查,你可能会想:不就是看看家里有多少钱、车子房子吗?哎哟,您可别小看这个过程,很多人可因为财产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有些人离婚时,明明账上就有不少钱,偏偏一方说没钱,什么也没留下。

那时候律师就得动起脑筋,调查对方是否有隐匿财产的行为。

比方说对方把钱藏到亲戚朋友的账户里,或者瞒着你买了几块值钱的珠宝,结果到离婚那天一说“没钱了”,你当时听了可是气不打一处来。

律师就得利用各种手段去查对方是否有这些财产,做起这种事可得像福尔摩斯一样,调查一切蛛丝马迹。

再说了,不止是钱,房产、车产、公司股份啥的都得考虑进去。

这可不是单纯的“我多给你点儿,我就赢了”的问题,而是每一分钱都要弄明白,别让你被对方耍了。

二、2、证据收集这不光是查财产这么简单,有时还要收集一些证据。

比如你怀疑对方出轨,这时候,离婚律师可能会派人去调查对方的行为,看看有没有什么出轨的证据。

别小看这些调查,它可得是有力的证据。

你要知道,离婚时可不是一句“他出轨了”就能让你顺利分得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

证据就像是大宝剑,举得越高,你的立场就越稳。

如果有视频、照片,甚至是录音,那就更有用了。

如果律师真能找出对方的秘密,那场离婚你基本就稳赢了。

你想想,假如对方确实做了不忠的事,那法院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作为分配财产和抚养权的依据。

二、3、子女抚养权离婚后,最头疼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作用是什么

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作用是什么

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作用是什么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是指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士在代理委托人案件时,为了获取关键证据和相关信息,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和取证的权利。

这一权利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司法、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作用。

首先,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有助于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其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能够帮助律师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查找证据、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通过充分调查取证,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证据,帮助当事人取得案件胜诉,保障其正当合法权益。

其次,律师调查取证权利对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公正要求裁判结果应当基于充分、准确的事实和有力的证据,而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正是为了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工作,能够发现、收集和固定证据,为法官和陪审团提供客观、准确的证据材料,从而有助于法官做出更公正的判决。

再次,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律师作为法庭上重要的参与者,其调查取证权利有助于促进案件的顺利进行。

律师通过调查取证,能够准确定位争议焦点,排除冗余的证据,从而为案件提供更加简明和直接的证据信息。

同时,律师调查取证还可以提前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和观点,为律师制定更合理和有效的辩护策略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此外,律师调查取证权利还有助于发掘相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或者是遭受来自强势方的压力或欺凌。

这时,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可以帮助律师作为当事人代理人,为其寻求合法权益提供更多支持和保护。

律师通过调查取证的工作,能够揭示事实真相,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有助于提高律师行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从业者,其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和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律师行使调查取证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的操作,这有助于推动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进程。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3篇)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律师职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

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律师调查取证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律师调查依据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二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2)第二十三条:律师调查取证,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六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第七十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2)第四十二条:辩护律师认为有必要调查取证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2)第三十条: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5.《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是我国律师行业的管理法规,其中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律师调查取证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方法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以及各个行业各自的规定,即使是律师,有权调查取证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小的。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境地。

目前,律师可以通过二种途径调查收集证据,一种是可以凭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另一种只能申请法院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取的证据。

1、凭律所介绍信及律师证调查目前,可以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公司的工商档案。

现在大部分工商局都接受律师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查询公司的工商档案,极少的工商局会接受律师提供与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合同。

工商局能查询到的档案包括:公司设立资料、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东情况、公司出资情况以及公司的赢利和亏损情况等。

对诉讼有帮助的资料,可以在工商局打印,工商局只收取打印的费用,北京工商局是二块钱一张,工商局会加盖工章,在诉讼中可以直接当证据使用,效力较高。

(2)车辆档案。

可以到车管所查询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主的信息、车辆的购买时间及金额等。

(3)房屋档案。

可以到房屋管理局查询的房屋档案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产权人信息等。

如果律师单独前往,房屋管理局一般不会同意打印房屋的相关材料,但是如果当事人陪同前往,房管局一般会予以配合。

(4)人口档案《民事诉讼法》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在被告情况不明时,需要去户籍部门去查询对方的相关情况。

律师凭律师介绍信、律师证、委托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可以代为查询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的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5)案件档案、庭审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在法律领域,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查取证。

律师通过精确的调查取证工作,可以为案件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从而有效地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律师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一、确定调查目标在进行调查取证前,律师需要明确确定调查目标,即所要获取的信息和证据。

合理而明确的调查目标将有助于律师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始终保持目标的一致性,避免无效的努力。

律师应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的核心问题,并据此确定调查目标。

二、收集背景信息在开始调查前,律师需要收集相关的背景信息,包括案件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案发地点及时间、相关文件和证据等。

律师可以通过查阅文献资料、采访当事人和见证人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归档,为后续的调查工作打下基础。

三、制定调查计划制定调查计划是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的重要环节。

律师需要针对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查计划。

调查计划应包括调查的方法、调查的时间安排、资源的分配等。

律师可以结合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制定出全面而有效的调查计划。

四、采集证据采集证据是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的核心环节。

律师可以运用各种调查方法,包括目击调查、调阅相关文件、收集物证等,来获取相关的证据。

在进行证据采集时,律师应注意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对证据进行干扰或捏造,并保证采集的证据的可信度和合法性。

五、分析证据在采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律师需要对证据进行仔细分析。

律师可以通过归类、比对、分析等方法,对证据进行排序和整理,找出证据之间的联系和规律。

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律师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的真相,并为案件的辩护和辩论提供有力的依据。

六、撰写报告律师在完成调查取证后,需要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整理成报告。

报告应详细记录整个调查的过程、所采集到的证据及其相关性,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阐述。

律师在撰写报告时,应注意使用专业术语,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并符合法律行业的规范。

七、法律程序运用调查取证的工作最终要为法律程序的进行提供支持。

律师调查取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律师调查取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律师调查取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1. 一定要合法合规啊!比如不能偷偷摸摸去取证,那可不行!就像警察抓小偷,也得按照规矩来呀,不然证据可能都不被认可呢。

2. 要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呀!你想想看,如果你拿回来的证据缺胳膊少腿的,那还有啥用啊!就好比一个拼图少了几块,能看出个啥呀。

3. 千万别马虎对待细节啊!一个小细节可能就是关键所在。

好比下棋,一步错步步错,一个小细节没注意到,可能整个案子就不一样了呢。

4. 记得和相关人员好好沟通啊!别横冲直撞的。

比如说要去询问证人,那你得客客气气的呀,不然谁愿意配合你呀。

5. 对时间要有敏感性哦!该抓紧的时候就得抓紧。

这就像赛跑,你慢了一步,机会可能就溜走了,后悔都来不及呀。

6. 要准确记录取证过程啊!别马马虎虎的。

就像写日记一样,得详细准确呀,这样才能保证证据的可信度呀。

总之,律师调查取证可不是小事,每一个环节都得特别用心,不然很容易出纰漏,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啦!。

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这话听上去挺严肃的,但其实这背后可是有不少故事呢。

想想啊,律师们就像电影里的侦探,穿梭在各种信息的海洋里,挖掘真相,绝对不是件轻松的事。

说到调查取证,这可不是随便翻翻资料就能搞定的,律师可得好好琢磨一番,弄清楚哪些证据是合法的,哪些又可能踩到法律的红线。

比如说,证人证言那可真是重中之重,律师可得千方百计把证人请到身边,让他们讲讲自己知道的事情。

对,听起来就像在聚会一样,聊聊天、谈谈心,可是背后的用意可是很深的哦。

还有就是,录像、音频这些也是很重要的证据。

想想,在现代社会,手机几乎无处不在,很多事情都能被记录下来。

律师们常常会去调取监控录像、电话录音,看看能不能找到对自己客户有利的证据。

这就像是在玩拼图,找到一块对的拼图,整幅图景就明朗了。

不过,这些证据的取得可是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别想随便来个“黑科技”,这可真是得不偿失啊。

再说说书面证据。

这个可好办了,律师们像个小侦探一样,四处奔走,调取各种文件,什么合同、账单、医院记录,全都得仔细翻看。

真是细节决定成败,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份小文件可能会是打破僵局的关键。

律师们在这个过程中,可得保持高度的警惕,别让对方抓住小把柄,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

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律师还得和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

毕竟,客户是最了解自己情况的人嘛。

客户可能觉得某些事情不重要,但律师可不能忽略,毕竟每一条信息都有可能成为翻盘的关键。

就像打牌,有时候一张小牌也能逆转局势。

律师们可得把客户的想法好好纳入考虑,毕竟双方齐心协力,才能攻克难关。

说到这里,咱们不得不提一下证据的真实性。

真相虽美,但可得有证据支撑。

律师们常常得在法庭上,像个公正的评判者,展示出自己所掌握的证据,力求让法官信服。

这可真是一场智力与口才的比拼,不光是把证据拿出来,更重要的是要能说会道,辩论得体。

让法官听了觉得“哎,这小子有两把刷子”的感觉。

律师调查取证_法律规定(3篇)

律师调查取证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调查取证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调查取证工作对于律师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案件的胜败,更关乎当事人的利益。

本文将从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实务操作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律师调查取证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有权查阅、复制、摘抄有关案件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裁判文书等资料,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有权调查取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三、律师调查取证的实务操作1.明确调查取证的目的和范围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要明确调查取证的目的和范围。

调查取证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证据,或者查明案件的事实。

根据调查取证的目的,确定调查取证的范围,如调查取证的时间、地点、对象等。

2.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是律师调查取证的核心环节。

律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证据:(1)查阅案件相关资料:包括案件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信函等。

(2)询问证人:通过询问证人,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3)调查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陈述、证言等。

(4)委托鉴定:对案件中的专业问题进行鉴定。

(5)实地调查:对案件发生地点、现场等进行实地调查。

3.固定证据律师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固定。

固定证据的方法有:(1)拍照、录像:对案件现场、物证等进行拍照、录像。

(2)制作笔录:对证人、当事人等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

(3)保存证据:将收集到的证据妥善保管,防止证据丢失或损坏。

4.证据的审查和运用律师在收集到证据后,要对证据进行审查和运用。

律师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律师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律师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
1. 一定要合法合规啊!可别像有些律师,为了取证不择手段,结果反而给自己惹了大麻烦。

比如偷偷安装窃听器什么的,这能行吗?肯定不行呀!
2. 得注意保护好证据呀!就像保护宝贝一样,别让它受损或丢失。

比如说拿到证据后随手一放,后面找不到了,那不就白忙活了嘛!
3. 与证人沟通要有技巧呀!不能凶巴巴的把人吓跑了。

不是有个律师因为态度不好,证人都不愿意配合了嘛!
4. 调查取证要全面呀!别只盯着一点,就像画画只画了一个角落。

比如只收集了对自己有利的那部分证据,那可不行哦!
5. 时间很重要啊!该抓紧的时候就得抓紧。

假设因为拖延错过了最佳取证时机,那不就糟糕啦!
6. 对证据的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呀!可别弄些假证据来。

就好比拿个石头当金子,能行吗?当然不行咯!
7. 要考虑对当事人的影响呀!别做些让当事人更痛苦的事。

要是因为取证让当事人受到了二次伤害,那多不好呀!
8. 与团队配合好呀!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把事情办好。

要是各干各的,那怎么能行呢,就像拔河不往一处使劲儿!
9. 随时保持警惕呀!别一不小心落入别人的陷阱。

比如被对方误导提供了不利的证据,那多冤呀!
总之,律师调查取证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必须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谨慎再谨慎呀!。

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笔录范文

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笔录范文

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笔录范文调查时间:[具体日期] [上午/下午/晚上] [X]时 [X]时。

调查地点:[详细地址]调查人:[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执业证号:[具体证号]被调查人:[证人姓名],性别:[男/女],民族:[具体民族],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现住址:[居住地址]问:您好,今天我们来就是想了解一些关于[案件相关事项]的情况。

您别紧张哈,就像咱们平时聊天一样就行。

您能简单介绍一下您自己和您跟这个事情的大致关系吗?答:行嘞。

我叫[证人姓名],我跟这事儿啊,就是[简述关系,例如:我在事发地点附近工作,经常能看到相关的人或者情况]。

问:那您还记得[具体事件发生的大致时间],在[事件发生地点]发生的那个事情吗?答:咋不记得呢,印象可深了。

那天啊,我正[描述自己当时在做什么]呢。

问:您能详细说说当时您看到了啥不?越详细越好。

答:好嘞。

我就看到有[几个人或者什么样的人]在那儿,然后他们就[描述事件发生的过程,从开始到结束,尽可能包含细节,如动作、表情、言语等]。

就这么个情况,我当时就觉得有点奇怪,咋能这么干呢?问:您刚刚提到[事件中的某个关键情节或者人物动作],您能再详细说说这个情况吗?比如说,当时那个人为啥要这么做呢?答:我觉得吧,当时那个人看起来[描述对人物的直观感觉,例如很生气或者很慌张之类的],好像是因为[阐述证人推测的原因],所以才[重复关键动作]的。

问:那在这个过程中,您有没有听到他们说啥特别的话呀?答:有啊,我听到其中一个人说[重复听到的话],那口气可冲了。

问:那您能确定说这话的人是谁吗?答:我感觉啊,像是那个[描述说这话的人的外貌特征或者身份特征,如果能确定身份最好]的人说的。

问:那您看到这个事情之后呢,您有没有做啥呀?答:我能做啥呀,我当时就愣在那儿了,想这事儿咋这么乱呢。

过了一会儿,我就[描述自己后续的行动,如离开了或者上前询问等]。

问:您刚刚说的这些情况,还有没有其他人也看到了呢?答: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当时周围[描述周围的环境,如人多人少之类的],我想应该有人也看到了吧。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

律师调查取证的工作方法一、律师如何调查取证1、辩护律师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需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的内容或者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等。

2、调查取证申请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由律师事务所留存。

二、调查取证具体注意事项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

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

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

5、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

三、律师的调查取证(1)特点1、律师进行证据调查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2、律师的刑事调查取证权偏重于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收集。

3、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2)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简称“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民事案件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

民事案件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

民事案件律师调查取证权限及范围在民事案件里,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可谓是一项不可或缺的“秘密武器”。

你想啊,律师就像是案件的侦探,四处搜集证据,揭开真相的面纱。

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些律师到底有啥本事,能在这场“战斗”中披荆斩棘,收获胜利。

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得说是相当广泛的。

你知道吗,律师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制相关文件资料。

这可不是随便找个地方就能翻翻,而是得经过正式的申请。

这些资料可能是对方的证据,或是一些关键的合同,反正只要能帮助案件的,统统都能要求。

不过呢,有时候对方会给你使绊子,不愿意提供。

哎,这时候就得看律师的本事了,法律可不会让你白白吃亏,必要时可以走程序,强制对方交出来。

说到证据,大家都知道,证据是案件的命根子。

律师就像是一位魔法师,能把各种证据变成有力的武器。

比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等。

你想象一下,律师在法庭上信心满满地把证据一一摆出来,那场面,简直让人热血沸腾。

甚至还得带着证人上庭,亲自让他们讲述故事。

这不,很多时候一个小小的证人,就能把整个案件的走向扭转过来。

律师的调查范围也是非常关键的。

你看,律师可以去找证人,也可以去调查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这就像是一个庞大的信息网络,律师要善于运用各种资源。

邻居的一个闲聊,或者路人的一句话,都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

律师还可以利用专业的调查机构,来获取一些更为详细的信息。

这就像是加了个助攻,帮助案件更有说服力。

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也得遵循一些原则。

说白了,就是不能违法乱纪。

比如,律师不能私自侵入他人的私人空间,也不能窃取别人的信息。

这种行为可是有法律责任的,律师可不想为了调查取证而自找麻烦。

要知道,法律的底线是不能碰的,聪明的律师都懂得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灵活运用。

哎,谈到这里,不得不说,取证过程中也会遇到不少麻烦。

想象一下,某些对方当事人就像是捣蛋鬼,不愿意配合,态度也很差。

有时候律师就像是小猫咪,虽然温柔可爱,但也有锋利的爪子。

一旦必要的时候,他们可是会毫不留情地发起攻势,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

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

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
哇塞,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个超厉害的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呀!
有这么一个案子,就像是一团乱麻,复杂得让人头疼。

李先生被指控犯了一个很严重的罪,所有人都觉得他这下子肯定要倒霉了。

但是咱这位厉害的张律师可不信邪!他就像一个侦探,一点点去寻找线索。

他不知疲倦地奔波,找证人谈话。

嘿,这其中有个证人特别顽固,一直不太愿意配合,你说气人不气人!张律师那是苦口婆心啊,跟证人说:“您想想,如果是您被冤枉了,您不也希望有人能站出来帮您吗?”这才终于打动了证人。

张律师又去调查现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哪怕是一个小纸片都要研究半天。

这劲头,不就跟那挖宝藏的人一样嘛!经过漫长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关键证据!这证据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一下子照亮了整个案子。

在法庭上,张律师凭借着他找到的证据,那叫一个据理力争啊,说得对方都哑口无言了。

最后,李先生竟然被无罪释放了!这难道不神奇吗?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是多么的重要啊!一个好律师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啊!张律师他用自己的坚持和智慧,为李先生讨回了公道。

这就像是一场战斗,张律师是那个勇敢的战士,战胜了所有的困难和挑战。

所以说啊,律师真的是太了不起了,他们就是正义的守护者!
以上就是这个精彩的律师调查取证成功的经典案例啦!。

律师调查取证承诺书模板

律师调查取证承诺书模板

律师调查取证承诺书模板尊敬的客户:本人(律师姓名),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证号为(律师执业证号),在此郑重承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对贵方委托的案件进行专业、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一、调查取证范围本人将对贵方委托的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证据材料、询问证人、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二、保密义务本人承诺,对于贵方提供的案件信息和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获取的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未经贵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专业责任本人将秉持专业精神,确保调查取证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本人将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事实,公正客观地进行工作。

四、证据保全对于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获取的证据,本人将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报告提交本人将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及时向贵方提交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证据材料、分析意见等。

六、费用说明本人将根据贵方委托的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合理收取律师费用,并在委托协议中明确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或因本人的过失导致贵方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律师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指引

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指引

律师调查取证工作指引律师调查取证,听上去可能有点复杂对吧?其实这事儿,简单来说,就是律师为了帮当事人搞清楚案件的真相,去收集、整理和分析证据的过程。

说白了,就是你把案子看作一场大拼图,律师要做的就是找齐所有的碎片,然后拼成一个完整的画面。

你说,这活儿难不难?可不简单,但也不算特别复杂,得看怎么做。

调查取证,得从了解案情开始。

律师接到一个案件,就得像侦探一样,把案件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一个个细节不能放过,哪怕是看似不重要的小事,搞不好就是打破僵局的关键。

你想,很多时候,案件的胜负可能就在一张小小的票据、一段对话录音里。

律师的工作,基本就是通过这点一滴的线索,去找出那些隐藏在背后的真相。

这活儿就像一场智力与体力的较量,不能心急,也得有耐心。

有些案件看上去扑朔迷离,律师就得通过各种手段去调查。

这时候,律师可不仅仅是呆在办公室里翻阅文件,开个会那么简单。

比如,得跑去现场看看,搞清楚事情发生的环境怎么样,周围的证人都有哪些人,大家都看到什么了,有没有视频监控能提供帮助。

你说,如果律师真的只是通过纸上谈兵来办案,那岂不是自找麻烦?调查取证,实际上就是要去摸清楚案子里每一根线索的走向,往哪一头牵,哪一头才是对的。

律师还得去跟证人聊一聊。

这不只是找个机会“打探消息”,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交流,看看证人的证词到底有多少可信度。

证人的话虽然重要,但得注意,有些人可能记错了,有些人也许会为了某种利益而说谎。

这就得看律师怎么通过技巧去揣摩、去判断了。

证人的证言虽然很关键,但得“听中有话,听外有音”。

律师在这方面可得有些“火眼金睛”。

说到证据,律师还得学会如何去获取。

别以为证据就那么容易到手。

有些时候,某些证据可能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才能调取,或者得通过一些正式的程序去请求。

你以为法院一定给你提供?可不一定哦。

有些时候,律师得学会怎么拿捏好时机,怎么让法官觉得这证据真的很重要,得给你准许。

就像是吃饭时,总得有点“分寸”,不能太急,不能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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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完善一、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和成因(一)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目前律师调查取证的特点,一是,法律规定简单,粗疏,内容不完善、缺失,体系不完整,没有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且立法以限制、制约律师调查权利为主,以设定权利为辅,捆住律师手脚,使律师成为“刀尖上的舞者”。

二是,法律规定的调查取证权在实践中得不到保障,律师要被调查单位或个人配合、协助难,调查取证突出表现在一个“难”字上。

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1、调查取证权的行使仅以法院已立案审理的案件为限,对已立案件才允许律师查证。

这是大多数国家机关内部文件,甚至是部门规章的明文规定,如民政部2005年出台的对婚姻登记档案的查询规定,就是规定律师查询要提供法院的立案或应诉通知。

这样就排除了律师在办理非诉业务过程中的调查取证权、起诉前的调查取证权。

2、律师有权查证的事项、范围,可以查询什么东西,没有统一的规定,是否给予调查的随意性大,比如,有些地方社保部门不给律师查在关社保的缴付情况、有的甚至不给律师查询房产登记抵押情况等,但有的地方这些者是可以查询的。

如有关系是熟人的,手续不合法也可以查,没有关系手续合法也同样不能查。

律师行使查证权的程度和效果,则因各地做法、各单位各部门做法,甚至同一单位各科室各个人的做法也不同,增加律师查证的成本和难度。

3、有关部门对律师须提供的资料和手续要求不一,有的需要司法局的盖章认可,有的要有当事人本人到场才可以查询,或者对律师调查给予诸多限制,如只可查询,不能复制,即使摘抄了或者可以复印,也不给签字、盖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4、收费缺少依据,收费不合理现象大量存在。

一些部门自定收费标准,甚至查询按揭登记情况也是按平方米来收费。

5、遭到拒绝时有理无处申诉,缺少必要的救济途径等。

6、对证人的调查难,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存在完全相反的认证实践,即民事案件中的证人证词采信率低,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证词采信率高。

7、在律师调查取证的观念上,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公民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积极主动配合的少,给律师的调查取证增加了难度。

(二)律师调查取证难的成因:一是,立法缺陷和滞后。

纵观几大诉讼法,以及律师法,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或者是没有专门规定如仲裁法,或者是一、二个条文的简单规定,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最高法院制订的有关诉讼证据规则之中,只规定了当事人的举证义务,没有涉及律师的查证权利问题,在刑事诉讼法中,主要不是从律师调查取证权利保障和规范的方面来进行规定,而多以权利限制的角度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律师们的基本法,是律师们的“宪法”,对于这么重要的调查取证权利,只有第31条中短短的一行字:“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可谓言语之精炼,节省!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果真有这一句话就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真的可以精确到一句话就足以囊括一切?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内容包括哪些,如何行使,权利得到保障的程序、步骤,权利遭到侵害的救济方法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东西,则没有规定,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等中,也都没有规定,偶见的只有个别部门的内部掌握的文件资料,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加以限制或剥夺的规定。

原本应由法律或者规章规定的“调查取证权”,却几乎没有规定,而被其他部门规章或者内部文件或者领导指示所“规定”,则律师查证权行使的艰难就可想而知。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律师法中的这一行文字,虽则惜墨如金,却问题多多,不是在强调权利保障,主要是在强调权利的限制。

一是要经被调查人同意。

如果被调查人或者单位借口不同意,或者根本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就是不同意,如之奈何?律师调查取证就遭搁浅,就无法进行。

可见,律师的调查权如此脆弱。

二是,这里没有明确律师对国家机关的调查取证权,特别是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查权。

从条文内容来看,似乎又涵盖了这些单位,因为都可以统称为“单位”,但却极不科学、不严谨。

毕竟“单位”一词并非法律术语,相对律师而言,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享有强大的公权力,调查取证权更容易遭到来自公权力的限制或剥夺,同时,律师向这些享有公权力的单位组织的查证,是具有普遍性的,如果在条文中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模糊,则律师的查证权利必然是不完善的。

此外,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缺陷,已是众矢之的,在此不再述及。

如果说,在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没有提倡法制,对公民主要强调义务,不强调权利,对公民的保护主要由国家统一包办,公民有事情、有纠纷就是找政府,那么,也用不着律师,更不需要规定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

然而时代发展到今天,我国高举建立法治社会的旗帜,公民的法治意识已经有相当的提高,作为维护正义和公平的律师,重要的手段之一就是向有关组织机构和公民行使调查取证权,来了解事实、搜集证据,判断是非,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政规章等,对律师的这一基本权利没有设定良好的操作程序,对调查取证的内容和范围、原则、步骤、程序、救济方式等没有规定。

相反,而是以红头文件、内部规定,领导意志来决定是否给予律师查证,设置太多的阻碍,限制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是法律的严重滞后。

律师调查取证权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撑,没有完善的详尽的法律规定,是残缺、破损的或者流于粗疏,也是可能被相关的权利人任意限制和驳夺的。

因此,法律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全面完善,乃当务之急。

特别是当前修改律师法这个时期,律师法应当把这一权利作为重中之重来做,律师法中的一个条文,简短的二十几个字,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二是,观念滞后。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对律师定位的认识上观念滞后。

在律师向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经济组织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他们拒绝律师调查的说法就是,律师事务所是社会中介组织,没有权利向我们调查取证。

这就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律师职业应当如何定位,涉及到国家和社会对律师的地位、作用的认识问题。

律师事务所是否仅仅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律师是否仅仅属于中介人员?与普通的中介人员有没有两样?这些人的惯常思维就是,只相信“公检法”,不相信私人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不相信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

如果律师事务所果真象婚姻介绍所、房地产租售等中介组织一样,而这些机构几乎不用调查取证,他们纯粹是社会经济组织,通常没有承担重大的社会职能,事情的真实与否完全由行为人自己负责,客户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完全的责任。

他们不是解决纠纷或者争议,他们主要是确立民事关系等等。

而律师则担当解决纠纷的代理人,甚至是承担着与强大的公权力抗衡的刑事辩护职责,是始终处在激流险滩之中。

如果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完整的调查取证权,或者这一权利弱化到形同虚设,已经与一般的中介组织没有什么两样了,那么,社会就不需要法治,也不需要律师了。

所以国家或法律应当赋予律师以特殊法律地位,不是混淆于一般的中介组织。

为什么在律师法出台之前,律师头上有“国家法律工作者”的光环,享受着国家的奉禄,对国家机关来说是“自己人”,就没有现在的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究其原因,是律师的定位问题,是观念问题,是中国几千年来只信官,不信民的传统情结。

其次,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观念陈旧,官僚思想严重。

在市场经济不可逆转,倡导法治社会的今天,我国逐步融入世界社会政治经济的大潮之中,但少数公务人员缺少服务意识,甚至缺少起码的职业道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总认为律师是来找麻烦的,而且惧怕给律师调查取证之后可能带来麻烦,而不是从公务职责、从服务和便民的角度来看待律师的查证行为。

一些国家机关或者说公务人员过于小心谨慎,不加区分地,把通常可以对外公开的档案资料当成机密,搞得神神密密,给律师的调查取证设置障碍。

再次,公民法制观念存在差距,以及社会环境因素。

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社会对律师服务的不合理看法或者说偏见,以及社会环境,如公民的正义感等原因,使公民、甚至一些单位不愿作证,怕作证或提供证据,不愿配合律师的调查取证。

第四,少数律师不正当利用调查取证权,损害他人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外,法律对提供证据的人,以及证人权利的保护等方面不缺失,保护不力等也有关系。

二、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本质和意义(一)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本质律师调查取证权,来源于什么?它显然不是来源于公权力,律师的权利在没有委托人和委托事务的情况下,不需要行使包括调查取证权在内的一切权利,不需要处理任何法律事务。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只有存在委托人和委托事务的情况下,才有意义。

因此,其权利的本质,是公民权的延伸,是公民因法律事务的授权,法律同时把调查取证的权利赋予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认为,律师的权利不是国家的权力,也不是社会权利,而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延伸。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由国家法律所确认,民众所赋予的,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体的权利遭到来自国家以及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他人的侵害,国民有必要将他们的权利依照法律的规定赋予他们的法律代理人,即律师,使得他们的个人权利得到延伸,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利益发生纷争时,可以得到法律专业人士律师的支持和帮助,以更好地维护人权。

(二)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意义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公民权利的保护,即人权保护的根本。

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法律对公民权或者说人权的保护显得越来越重要,离开公民权去谈法律的保护,是没有意义的。

随着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在公民权利遭受侵害、发生纠纷或者公民法律事务的处理等等,由于公民个人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的技能、时间和精力等原因,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聘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纷争、委托处理自己的法律事务。

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需要为当事人进行必要的甚至关键事实的调查取证,如果因为律师没有充分的、足够的调查取证权利,就无法完成公民对自己的权利寻求保护的重委,公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的权利只是纸上谈兵。

律师没有充分的调查取证权利,就象士兵没有武器一样,根本无法正当履行好职责,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处处设障,重重限制,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设置障碍。

实践中,因为律师查证受阻而使权利无法得到保护的情况不在少数,律师和公民只能望之兴叹,转之以其他非正当途径寻求权益的保护,并且对国家法治的产生不信任感。

是实现法治社会,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

有西方名家言:“律师兴、国家兴”,绝非虚言。

律师的地位得到提高,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得到体现,律师的调查取证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公民能够通过正当法制路径去实现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正当合法诉求,则法治昌盛,国家必兴旺,正义可扬威,邪恶就躲藏。

反之,在作为法制的精英的律师,都没有有效保障的调查取证权之下,公民不可能委托律师来维护权益,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就大打折扣,法治的实现将更漫长。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是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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