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育率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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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生育率并未有过显著回升!
——对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的评价研究
郭志刚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系教授
问题的提出
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所有全国人口调查结果都一致显示生育率不仅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而且总和生育率(TFR)一直处于1.5以下很低水平。

在实际工作和舆论宣传中,有关部门一直采取总和生育率约为1.8左右的口径,但是却并没有实际数据的支持,只能依赖于间接估计,而这些间接估计所用的数据和方法也同样存在一些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结果突然显现了近年总和生育率飙升。

这次调查的主要数据公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司,2007)说:“人口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但近年有所回升。

2004年、2005年和调查前一年(2005年9月至2006年8月)全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59、1.74和1.87,总和初婚率分别为1.23、1.16和1.11,一孩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07、1.23和1.32,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初婚堆积和出生堆积。


这次调查的生育率回升结果迅速做了新闻发布,并通过有关文件和各种媒体广泛传播,使方方面面都感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面临巨大挑战,生育率回升已经成为现实风险,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其影响可谓是非常巨大、十分广泛。

然而,与工作宣传中那种铺天盖地的严峻气氛极不协调的是,该调查除发布了一个主要数据公报及后来出版了一本调查数据集以外,全然见不到对这次生育率回升的研究分析,这与以往历次人口调查后相应产出一批研究成果形成了鲜明对照。

并且,这次调查不仅没能起到统一认识的作用,反而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疑问。

第一,2006年调查取得近年较大幅度回升的生育率并不能表明它取得了更真实的生育率。

该调查仅仅显示生育率只是在2004-2006年发生极为显著的飙升,但同时反映更早年份的总和生育率不过在1.3~1.4之间,这与以前其他调查的结果基本一致。

所以,不能认为这次调查的质量要比以前的调查更好,因为它并没有否定以往调查得到的很低生育水平。

第二,尽管有关部门采用了“近年生育率回升”这样一种说法,然而又并未相应改变其所持多年来生育率稳定在1.8左右的说法,于是便产生了悖论:既然以往生育率本来就是1.8左右,那么2006年调查显示出来1.8左右的生育率,又怎么能说成是生育率回升呢?并且,很多研究人员和计划生育干部没有意识到这个悖论,误以为这一调查终于证明了多年以来总和生育率一直稳定在1.8水平的说法,但这不过是一种错觉。

第三,就算接受近年生育率回升的说法,那么它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呢?是计划生育失控了?那么失控的重点人群是谁?重点地区在哪?然而,这一系列问题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并没有得到具体分析和回答。

总之,整个计划生育体系动员、忙活了一大通,并不知道形势严峻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工作的重点到底在哪里。

事实上,在多年来各种全国人口调查结果中,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是唯一“半个”得到过1.5以上生育率结果的调查。

至于说它只能算“半个”,是因为这个调查自己也表明2004年以前各年生育率水平与其他调查一样低。

然而,国家统计局全国人口变动调查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取得的2004~2006年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45、 1.34和1.39,而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的结果却相应为1.59、 1.74和1.87。

两者之间的差异惊人,那么在此情况下,我们到底应该相信哪一种结果?
并且,2006年人口调查采用了新的调查方法,那么就尤其应该认真分析,这些改变对其与众不同的生育率回升结果到底有什么影响?它到底是纠正了以往调查的偏差还是它自己产生了偏差?
对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的方法和数据检查
以往我国人口调查都以当地“常住人口”作为调查对象,而2006年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却改用了当地“现有人口”的调查口径。

这在调查方法上是一个重大变化。

由于近年来人口迁移流动进一步加剧,而且育龄妇女的迁移流动又与结婚生育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以生育率为研究目标的抽样调查不太适于将当地现有人口作为调查对象。

这是因为,从当地现有人口的角度来看,近期内迁入或回流(包括返乡、回娘家等情况)到一个常住户的育龄妇女更可能是近期结婚、怀孕或刚刚生育的妇女,因为她们尤其需要较好的居住条件和亲属的照顾;而在外打工求学的育龄妇女则不太可能是近期有过生育的妇女,而且她们不太可能进入一个常住家庭户。

比如,有人会居住于集体宿舍,有人与其他人共同租房居住,有人甚至无固定居所。

所以,她们有较大可能并未纳入现有抽样清单,因而较难调查到她们。

并且,新来到一个常住家庭户的育龄妇女往往近期生育倾向较高,而在外流动者则不太可能有近期生育。

所以,这种流迁特点很容易导致按当地现有人口调查的数据中近期生育数会相对高于总体水平,而同时又很容易漏掉已经外出而近期没有生育的妇女。

其结果,这样的调查既可能高估近年生育率的分子,又可能同时低估近年生育率的分母,两种潜在偏差结合起来会大大加剧高估近期生育水平的可能性。

将2006年调查的育龄妇女按年龄和婚姻状况的分布与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相应分布一比较便能发现,2006年调查中明显遗漏了大量年轻且未婚的妇女。

进一步分析还表明,她们中既有那些在外流动的打工妹,也有很多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年轻未婚妇女。

总之,这些遗漏的妇女都是不太可能近期有生育的人,遗漏她们对生育率分子影响不太大,但会缩小生育率分母而导致高估生育率水平。

2006年调查的生育率偏差
按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育龄妇女的已婚未婚构成对2006年人口调查的有偏数据稍做调整,可以推算出“回补”其所遗漏的未婚妇女后能对总和生育率产生多大影响。

结果,这种调整导致2006年调查的2005年总和生育率从原来的1.736直落为1.497,同理推算出的一孩总和生育率也从原来的1.227降到了1.024。

于是,即使完全不考虑其生育率分子的偏差,仅仅调整遗漏大量年轻未婚妇女的分母影响后,不仅该年生育率的飙升不见了,而且严重的一孩生育堆积(即一孩总和生育率大于1的统计现象)也几乎消失了,可见此次调查的生育率分母偏差影响之大。

仅这一项偏差就已经导致其总和生育率偏高了16%,其一孩总和生育率偏高了20%。

结论
通过对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的方法和数据的分析,发现该调查的近年生育率飙升和一孩生育严重堆积现象均是出于其调查样本明显有偏所致。

所以,该调查的近年生育率较大幅度“回升”的结果完全是误导,既不表明此次调查质量很高,也不表明全国真实生育率水落石出了。

尽管该次调查也做了“选取一定样本,用WIS系统(妇女信息系统)数据与本次调查结果相互对比”的质量监控工作,但由于WIS系统本身就不包括未婚妇女,自然难以核查出遗漏未婚妇女的问题。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更好的质量检查是与最近的人口普查或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进行比较。

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在没有做好数据评价和分析研究之前,便轻率地对外宣布了“近年生育率回升”,而且这个错误结论至今已经误导了两年之久。

因此,必须及时澄清事实,总结经
验教训,不能再让这一错误结论继续误导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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