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龙源电力集团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专项措施-终稿000
发电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三篇)
发电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发电厂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业场所,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
为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和实施细则。
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1.电厂周边需要建立安全围墙,并设置良好的出入口管理制度,确保非法人员无法进入电厂。
2.在发电厂内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标识出危险区域和安全出口,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引导和警示。
3.对危险设备和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确保无关人员无法靠近或接触到危险源。
4.对电厂的重要设备和电源进行双重保护,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和自动断电系统,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自动切断电源。
5.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严禁擅自拆除或修改安全设施。
二、岗位责任制度1.明确电厂内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严守安全要求。
2.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制度,对新员工和临时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3.对涉及危险操作的岗位,要求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随时进行考核和复审。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操作或造成事故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涉及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急预案和演练1.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演练过程中要评估演练效果,并进行总结和改进。
3.制定清晰明确的逃生和疏散路线,每个员工都要熟悉自己的离职点和逃生方式。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2.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排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避免事故的发生。
3.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安全氛围。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方法,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电力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
电力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第一篇:电力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电力公司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应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水利电力部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92)的有关要求。
2领导干部必须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已安全职责。
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3.1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方法。
3.2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使其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4加强对各种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禁止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5在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器伤害、灼烫伤、化学品中毒、有毒有害气体等类事故方面,应认真贯彻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配备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从措施上、装备上为安全作业创造可靠的条件。
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以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6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二篇: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组织措施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应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电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行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 各级人员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职责 1.1.1 电厂厂长电厂厂长作为电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方面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在任何时候都应以确保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落实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的经费,督促检查相关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把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防止典型人身伤亡事故重点强化措施
附件防止典型人身伤亡事故重点强化措施近期,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电力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发生的22起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掩埋、有限空间等事故多发,其中高处坠落占到50%o为强化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各企业必须在严格执行《电业(力)安规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生产(2023)23号)的基础上,要强化以下重点措施的落实。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重点强化措施1要重点强化高处安装维护、攀登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挂作业等高处作业的风险辨识和措施落实。
6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网,质量规格应满足《安全网》GB5725-2009要求。
不具备搭设安全网条件的要采取安全气垫等措施进行防护。
2.安全网的搭设要符合《关于加强安全网搭设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安生[2013)24号),离地15m以上高处作业临空侧要在管排内侧装设立网;第一道平网张挂在离地3〜4m高度,然后每隔6〜8m再挂一道安全网,平网与其下方(或地面)物体表面距离不得小于3m。
3.安全网搭设完成后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现场作业,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能。
4.加强安全网的检查维护,安全网在使用中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每3个月应进行试验绳强力试验,当受到较大荷载冲击后,要及时进行检查或更换新网。
5.各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措施费投入到位,要配置足够的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
涉及高处作业的工程项目,应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配置要求、质量标准和措施费用列入招标文件中。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使用安全带,现场不具备悬挂安全带条件的,必须拉设安全绳。
8.使用直立爬梯高度超过3米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防坠器。
电力行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主要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电力行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主要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8807-85 电力行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主要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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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00]3号)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需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92)的有关要求。
2领导干部应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
认真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模范地遵守安全规程制度。
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严格劳动纪律,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3.1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
3.2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中的主要人员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务使熟练地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4加强对各种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反对对工程项目进行层层转包,明确安全责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措施完善,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专项措施-2
1.新增防电弧服有关内容:
(1)巡视检查风电机组并网柜前,应将风电机组置于维护状态,确认 主断路器断开后方可打开柜门,严禁拆卸防护网或绝缘隔板,严禁触碰 任何设备,巡视人员必须穿2级防电弧服,戴2级防护面罩。检修维护并 网柜前,必须断开箱变低电压侧断路器及控制电源,释放弹簧储能,关 闭柜门并上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5)变电站倒闸操作过程中,就地操作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 (户外型),以及推拉小车开关时,操作和监护人员必须穿4级防电弧 服,戴4级防护面罩。
(6)就地操作站用变低压侧断路器、400V母联断路器,以及带电打开 400V开关柜巡视和检测设备时, 作业人员必须穿2级防电弧服,戴2级防 护面罩。
(7)对直流蓄电池充电柜、馈线柜、蓄电池组检测、清扫灰尘时, 作业 人员必须穿2级防电弧服,戴2级防护面罩。
2.删除部分不适用条款:
(15)高于2米以上的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 使用(不适用)。
(26)机舱内作业时,严禁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直接踩踏机舱壳体(重 复)。
(28)使用吊篮维修风电机组叶片或塔筒时,应使用缆风绳控制操作吊 篮缓慢靠近所检修设备,避免吊篮发生碰撞或侧翻(本章11条已有:人 员进行风电机组塔筒外壁作业、叶片检查维修、建筑物外墙粉刷等需要 在吊篮上的工作……至少有两组人员采用缆绳对吊篮进行有效控制,避 免发生碰撞或侧翻)
(2)巡视检查变频柜前,应将风电机组置于维护状态,确认主断路器 和接触器断开至少15—20分钟(注:厂家提供明确放电时间要求的,按 照厂家要求执行)后方可打开柜门,严禁拆卸防护网或绝缘隔板,严禁 触碰任何设备。巡视期间工作人员必须穿2级防电弧服,戴2级防护面罩。
(3)检修维护变频柜前,应将风电机组置于维护状态,确认主断路器 和接触器断开至少15—20分钟(注:厂家提供明确放电时间要求的,按 照厂家要求执行)后方可打开柜门,然后测量直流母排电压,确认降到 安全值之后方可工作。测量母排电压时,作业人员必须穿2级防电弧服, 戴2级防护面罩。
发电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样本(2篇)
发电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样本安全是电力生产的生命线,为切实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细则:一、防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1、全厂所有的沟洞盖板、楼梯栏杆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在使用中发生损坏,必须与设备缺陷同等对待,及时修复。
工作中需移开盖板,必须装设临时围栏;移开人行道的盖板,除设置围栏外,还必须装设灯光警示。
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盖好盖板,严防各类摔跌事故的发生。
2、机组大修,采用交叉作业的方式进行时,各工种要做到合理安排,互相配合,禁止上下层同时工作,大件设备的拆装,必须用葫芦吊住或采取其它的固定措施,严防各类砸、压伤事故的发生。
二、防高空坠落高空设备的检修,应搭设临时检修平台或脚手架,并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严防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三、防烧伤、烫伤配备清焦、排渣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打焦、排渣的有关规定。
检修高压阀门时,严格执行《安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隔离、开疏水门排空等各项安全措施。
四、防触电1、严格执行电气倒闸操作的填票、监护、复诵等制度,加强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和管理,杜绝因带负荷拉合刀闸、带地线合刀闸而发生电弧灼伤事故。
2、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将检修设备与带电设备可靠隔离,并挂好提示警告牌。
3、临时电源线、照明线必须采用橡皮线,严禁使用胶质软线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等级的电动工具和灯具。
五、燃运系统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1、皮带两侧栏杆、落煤口栅栏、拉绳开关应保持完好。
严禁从皮带上跨越。
严禁用木棒、铁棍等校正运行中跑偏的皮带。
严禁在皮带运行中清理滚筒粘煤和落煤口落煤。
2、在采用电动机拖动的方法更换皮带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做到送电前皮带沿线人员和工器具撤离,皮带牵拖完毕,切除电源。
3、严格执行铁路、电厂双方制定的车辆调度和联系规定。
防止发电厂人身伤亡事故十项工作规定及措施
防止发电厂人身伤亡事故十项工作规定及措施1 防止触电事故工作规定1.1 一般规定1.1.1 严禁约时停、送电。
1.1.2 严禁采用口头打招呼或口头转告等方式代替工作票及工作许可手续。
?1.1.3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钢直尺、线尺等导电体进行测量工作。
1.1.4 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电源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取得电源。
1.1.5 不准湿手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1.1.6 在高压配电装置上进行部分停电的工作需要使用移动式梯子时,禁止使用铝合金等金属材料制成的梯子,应使用木质或绝缘性能良好的梯子。
1.1.7 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将长物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高压放电引发人身事故。
1.1.8 电气设备开关柜的柜前、柜后应有规范、统一、明显的标识,前后名称、编号要一致。
6kV(包括10kV、3kV、380V)厂用电工作电源开关柜、备用电源开关柜、联络开关柜、双电源开关柜(包括刀闸柜)等电源开关柜的前后柜门活动部分,应喷涂红颜色标记“表示电源开关”,并用文字(白底黑字)标注电源名称,在上述开关(刀闸)工作前,必须首先做好上一级电源和有可能来电的各路电源的停电隔离措施。
1.1.9 生产区域内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如控制室、值班室、大小修现场等,应配备急救箱,存放常用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和更换。
?1.2 电气一次设备工作1.2.1 当与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安规》安全要求时,必须装设遮栏或网栏并上锁,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严禁巡检人员、值班人员进入上述网栏内检查运行设备,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避免因安全距离不足引发触电。
?1.2.2 发电厂升压站、变压器室、厂用电室、开关室、电子间、运行和备用的电气设备护网、网栏大门均应上锁。
1.2.3 厂用电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遮栏或护网,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发电三部电气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
标注清楚.
5.3 各保护装置及出口压板名称标志齐全,接线完好,不用或闲置的也应
6.防全厂停电事故措施 6.1 6kV、380V 配电室的门应严密,防止煤粉和潮气侵入.屋顶不漏水,并 采取完整的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装置应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干燥.
6.2 直流系统的各级保险容量应统一,合理配置,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不越 级熔断而中断保护操作电源,使开关拒动或备用电源不能自动投入.
1.1.3 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系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取送人情关系 电。
1.2 防止装置违章的人身伤害事故安全措施: 1.2.1 在巡回检查或操作时发现生产现场的井、坑、孔洞、沟道盖板及 栏杆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或损坏不牢固,应及时联系处理好。
1.2.2 因工作需要掀开管沟盖板时,应设置临时安全遮栏,工作结束后应 立即恢复原状。
1.防人身事故安全措施: 1.1 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措施: 1.1.1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把好工作票的签发、审核、许可关,对违反
两票三制者进行严格的考核。情节严重者,给予下岗处理。
1.1.2 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按试验规定,定期检验及时更换不合格 的安全工器具,严禁将不合格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并做好试验台帐。
机组的运行.
6.6 当系统发生频率,电压崩溃事故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拉路负荷,维持
7.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7.1 对发电机回路进行认真检查,并检查绝缘引水管外表无伤痕,引水 管排列整齐,引水管之间、引水管与端罩之间应保持足够的绝缘距离,以防发电机漏水。
工具应放好,以防掉落地面砸伤他人。 1.3.4 在进行高处操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地点的下
面进行或逗留,工作地点的下面应有围栏或醒目的警告标志,防止落物伤人。
2018版《风电企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专项措施》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企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专项措施(2018版)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措施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定期接受体检、培训、复审。
2 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下同)必须系好安全带、双钩安全绳或定位绳,正确佩戴安全帽,穿防滑绝缘鞋。
在高处作业转移工作位置时,严禁失去安全防护。
3风速超过15m/s时,禁止攀爬风电机组;风速超过12m/s时,禁止打开机舱盖(含天窗),禁止在机舱外和轮毂内工作;风速超过14m/s时,必须关闭机舱盖;风速超过18m/s 时,禁止在机舱内工作;风速超过25m/s时,禁止户外作业。
4 用机舱内升降吊机起吊物品时,上下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保障,机舱内人员起吊物品时必须系安全带,将双钩挂在牢固的构架上,并按下机舱急停按钮。
5开启塔筒门时,人员应站在塔筒门开启半径外,开启后立即挂上防风钩或插上插销。
6 定期检查风电机组塔筒爬梯、助爬器、免爬器、升降机和安全钢丝绳等安全辅助设施是否完好,定期对免爬器和升降机的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各项保护功能完好。
必须及时清除塔筒爬梯及机舱内的油污。
7 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攀爬风电机组、线路杆塔、测风塔及建筑物。
严禁不系安全带、未使用防坠器攀爬风电机组,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防坠器、双钩安全绳、定位绳等登高防坠用品。
8 助爬器是协助人员登塔的辅助工具,设计上不具备安全绳的功能,仅用于现场工作人员向上攀爬风电机组时提供爬升助力,严禁将助爬器提升用钢丝绳作为安全钢丝绳使用。
在机舱内作业或使用助爬器攀爬风电机组过程中,执行重要动作或作业内容改变前必须与地面人员进行确认。
9 免爬器仅供单人上下使用,升降机乘坐人员不得超过2人。
免爬器不得载物(运检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包除外),升降机严禁携带大部件和重物,严禁超载运行。
升降机乘坐人员时,必须选用手动操作模式,并将双钩挂在轿厢内安全锚点,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平台护栏并闭锁。
龙源集团风电企业事故调查规程(终稿)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风电企业事故调查规程1. 总则1.1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依据国电集生[2005]78号文印发的《中国国电集团事故调查规程》(修订版),结合风力发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2 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1.3 事故调查报告和分析应及时、客观、准确、完整。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汇报事故发生情况,不得谎报、迟报、瞒报。
事故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1.4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凡涉及电力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有关企业和个人,均应通过事故调查和分析,分清事故责任。
1.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1.6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风电企业。
2.事故(障碍)2.1 人身事故2.1.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认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2.1.1.1 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2.1.1.2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项目公司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
2.1.1.3 本企业或非本企业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本企业的劳动安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企业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包括非本企业责任导致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2.1.1.4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国家能源集团电⼒⼆⼗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〇⼀九年⼗⼆⽉⽬录1防⽌⼈⾝伤亡事故 (1)1.1防⽌触电事故 (1)1.2防⽌机械伤害事故 (3)1.3防⽌灼烫伤害事故 (5)1.4防⽌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7)1.5防⽌⾼处坠落事故 (9)1.6防⽌电梯、起重伤害事故 (10)1.7防⽌物体打击事故 (12)1.8防⽌液氨泄漏、爆炸伤害事故 (13)1.9防⽌电⼒⽣产交通事故 (16)1.10防⽌其他伤害事故 (17)2防⽌⽕灾事故 (19)2.1加强防⽕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9)2.2防⽌电缆着⽕事故 (20)2.3防⽌汽机油系统着⽕事故 (22)2.4防⽌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事故 (23)2.5防⽌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24)2.6防⽌氢⽓系统爆炸事故 (25)2.7防⽌输煤⽪带着⽕事故 (26)2.8防⽌脱硫、湿除系统着⽕事故 (26)2.9防⽌氨系统着⽕爆炸事故 (27)2.10防⽌天然⽓系统着⽕爆炸事故 (28)2.11防⽌风⼒发电机组着⽕事故 (30)3防⽌电⽓误操作及机组误上电事故 (33)3.1防⽌电⽓误操作事故 (33)3.2防⽌机组误上电事故 (34)4防⽌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36)4.1 电源 (36)4.2⽹架结构 (37)4.3稳定分析及管理 (38)4.4⼆次系统 (39)4.5⽆功电压 (40)5防⽌机⽹协调及风电⼤⾯积脱⽹事故 (42)5.1防⽌机⽹协调事故 (42)5.2防⽌风电机组⼤⾯积脱⽹事故 (47)6防⽌锅炉事故 (50)6.1防⽌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50)6.2防⽌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56)6.3防⽌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63)6.4防⽌锅炉汽包满⽔和缺⽔事故 (67)6.5防⽌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71)7防⽌压⼒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83)7.1防⽌承压设备超压 (83)7.2防⽌氢罐爆炸事故 (84)7.3防⽌压⼒容器失检 (85)7.4加强压⼒容器使⽤管理 (86)8防⽌汽轮机、燃⽓轮机事故 (87)8.1防⽌汽轮机超速事故 (87)8.2防⽌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90)8.3防⽌汽轮机⼤轴弯曲事故 (92)8.4防⽌汽轮机、燃⽓轮机轴⽡损坏事故 (96) 8.5防⽌燃⽓轮机超速事故 (98)8.6防⽌燃⽓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00)8.7防⽌燃⽓轮机燃⽓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103) 8.8防⽌燃⽓轮机叶⽚损坏事故 (106)8.9防⽌燃⽓轮机燃烧热通道部件损坏事故 (106) 8.10防⽌燃⽓轮机进⽓系统堵塞事故 (106)8.11防⽌燃⽓轮机燃⽓调压系统故障 (107)9防⽌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109) 9.1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 (109) 9.2防⽌⽔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 (112) 9.3分散控制系统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116)9.4防⽌热⼯保护失灵 (117)9.5防⽌⽔轮机保护失灵事故 (120)10防⽌汽轮发电机损坏事故 (123)10.1防⽌定⼦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 (123)10.2防⽌定⼦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 (123)10.3防⽌定、转⼦⽔路堵塞、漏⽔ (124)10.4防⽌转⼦绕组匝间短路 (127)10.5防⽌漏氢 (127)10.6防⽌发电机局部过热 (128)10.7防⽌发电机内遗留⾦属异物故障的措施 (128)10.8防⽌护环开裂 (129)10.9防⽌发电机⾮同期并⽹ (129)10.10防⽌发电机定⼦铁⼼损坏 (130)10.11防⽌发电机转⼦回路接地故障 (130)10.12防⽌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 (130)10.13防⽌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 (130)10.14防⽌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 (131) 10.15防⽌发电机⾮全相运⾏ (131)10.16防⽌发电机出⼝电压互感器故障 (132)11防⽌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133)11.1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 (133)11.2加强励磁系统基建安装管理 (134)11.3加强励磁系统调整试验管理 (134)11.4加强励磁系统运⾏管理 (135)12防⽌⼤型变压器、互感器损坏事故 (137)12.1防⽌变压器出⼝短路事故 (137)12.2防⽌变压器绝缘事故 (137)12.3防⽌变压器保护事故 (141)12.4防⽌分接开关事故 (142)12.5防⽌变压器套管事故 (143)12.6防⽌冷却系统事故 (144)12.7防⽌变压器⽕灾事故 (145)12.8防⽌互感器事故 (146)13防⽌GIS、开关设备事故 (152)13.1防⽌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 (152) 13.2防⽌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157)13.3防⽌开关柜事故 (158)14防⽌接地⽹和过电压事故 (161)14.1防⽌接地⽹事故 (161)14.2防⽌雷电过电压事故 (163)14.3防⽌变压器过电压事故 (164)14.4防⽌谐振过电压事故 (165)14.5防⽌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 (165)14.6防⽌⽆间隙⾦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166)15防⽌输电线路事故 (168)15.1防⽌倒塔事故 (168)15.2防⽌断线事故 (169)15.3防⽌绝缘⼦和⾦具断裂事故 (170)15.4防⽌风偏闪络事故 (171)15.5防⽌覆冰、舞动事故 (171)15.6防⽌鸟害闪络事故 (173)15.7防⽌外⼒破坏事故 (173)16防⽌污闪事故 (175)17防⽌电⼒电缆损坏事故 (177)17.1防⽌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77)17.2防⽌外⼒破坏和设施被盗 (179)17.3防⽌单⼼电缆⾦属护层绝缘故障 (180)18防⽌继电保护事故 (181)18.1规划与设备选型 (181)18.2继电保护配置原则 (181)18.3继电保护设计 (183)18.4继电保护⼆次回路与抗⼲扰 (187)18.5新、扩、改建⼯程的验收 (191)18.6继电保护定值与运⾏管理 (193)18.7继电保护与相关专业的配合 (195)19防⽌电⼒调度⾃动化系统、电⼒通信⽹及信息系统事故 (198) 19.1防⽌电⼒调度⾃动化系统事故 (198)19.2防⽌电⼒通信⽹事故 (201)19.3防⽌信息系统事故 (204)20防⽌风电机组事故 (207)21防⽌供热中断事故 (211)21.1加强供热安全⽣产管理 (211)21.2防⽌热⽹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1)21.3防⽌汽轮发电机组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4)21.4防⽌锅炉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5)21.5防⽌化⽔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7)21.6防⽌输煤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17)21.7防⽌⽕灾造成供热中断 (218)22防⽌发电⼚、变电站全停事故 (219)22.1防⽌发电⼚全停事故 (219)22.2防⽌变电站全停事故 (221)23防⽌⽔轮发电机组事故 (229)23.1防⽌机组飞逸事故 (229)23.2防⽌⽔轮机损坏事故 (231)23.3防⽌⽔轮发电机损坏事故 (235)24防⽌垮坝、⽔淹⼚房及⼚房坍塌事故 (242)24.1加强⼤坝、⼚房防洪设计 (242)24.2落实⼤坝、⼚房施⼯期防洪、防汛措施 (242)24.3加强⼤坝、⼚房⽇常防洪、防汛管理 (243)25防⽌重⼤环境污染事故 (250)25.1严格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原则 (250)25.2加强灰场的运⾏维护管理 (250)25.3防⽌废⽔超标排放 (251)25.4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运⾏维护管理 (252)25.5加强脱硫设施运⾏维护管理 (253)25.6加强脱硝设施运⾏维护管理 (254)25.7加强烟⽓在线连续监测装置运⾏维护管理 (256)1 防⽌⼈⾝伤亡事故1.1防⽌触电事故1.1.1凡从事电⽓设备运⾏操作、检修维护等作业⼈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件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严格执⾏电业安全⼯作规程及电⼒安全⼯作规程,并应接受触电急救的培训教育。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依照国电集生[2011]635号文印发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11年修订版),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即“四不放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风力发电类电力生产企业释义1,火电、生物质、地热、潮汐、光伏发电及其他企业事故调查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11年修订版)执行。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影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释义2,下同)。
(二)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特别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释义3。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二)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企业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电网减供负荷和用户停电事故。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发电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范文(3篇)
发电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实施细则范文安全是电力生产的生命线,为切实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细则:一、防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1、全厂所有的沟洞盖板、楼梯栏杆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在使用中发生损坏,必须与设备缺陷同等对待,及时修复。
工作中需移开盖板,必须装设临时围栏;移开人行道的盖板,除设置围栏外,还必须装设灯光警示。
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盖好盖板,严防各类摔跌事故的发生。
2、机组大修,采用交叉作业的方式进行时,各工种要做到合理安排,互相配合,禁止上下层同时工作,大件设备的拆装,必须用葫芦吊住或采取其它的固定措施,严防各类砸、压伤事故的发生。
二、防高空坠落高空设备的检修,应搭设临时检修平台或脚手架,并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严防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三、防烧伤、烫伤配备清焦、排渣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打焦、排渣的有关规定。
检修高压阀门时,严格执行《安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隔离、开疏水门排空等各项安全措施。
四、防触电1、严格执行电气倒闸操作的填票、监护、复诵等制度,加强电气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和管理,杜绝因带负荷拉合刀闸、带地线合刀闸而发生电弧灼伤事故。
2、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将检修设备与带电设备可靠隔离,并挂好提示警告牌。
3、临时电源线、照明线必须采用橡皮线,严禁使用胶质软线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等级的电动工具和灯具。
五、燃运系统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1、皮带两侧栏杆、落煤口栅栏、拉绳开关应保持完好。
严禁从皮带上跨越。
严禁用木棒、铁棍等校正运行中跑偏的皮带。
严禁在皮带运行中清理滚筒粘煤和落煤口落煤。
2、在采用电动机拖动的方法更换皮带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做到送电前皮带沿线人员和工器具撤离,皮带牵拖完毕,切除电源。
3、严格执行铁路、电厂双方制定的车辆调度和联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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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风电机塔筒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且保持照明 设施良好。
10 人员进行风电机组塔筒外壁、出机舱作业、建筑物 外墙粉刷,维修用吊篮上工作,必须采用双安全绳保险, 安全绳必须栓在专用挂钩或牢固的构件上。塔底或建筑物 下方必须有人监护,至少有两组人员采用缆绳对吊物(或 人)进行有效控制。
13 攀登电杆必须使用脚扣,并系好双保险安全带;立 杆组塔必须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杆上有人作业严禁调整拉 线,调整拉线应由专业人员指挥监护。
14 高于 2 米以上的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必须 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临时楼梯步道及各种平台和脚手架 均应装设网状护栏;严禁在脚手架的上下层同时工作。
15 在 110kV及以上升压站的电气设备拆接引线,应搭 设脚手架,严禁在开关、CT等电气设备上爬跨进行工作。 工作前应检查和清理工作鞋、攀登物体、架构上的油污、 积雪等,防止打滑。
23 人员需在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 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 踩踏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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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筑物高空平台的临空面、楼梯、走道均应装设栏 杆和护板并保持完好;楼梯踏板尽量使用花纹板等防滑材 料,避免使用圆钢筋。
二、防止触电及电弧灼伤事故
1 现场作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 管理制度,严禁无票工作、无票操作或不按程序执行“两 票”的行为。进行电气作业时,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穿绝缘 鞋和戴绝缘手套,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进行电气作 业。
19 高处作业使用的支撑架、脚手架、吊篮等应按标准 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载 使用,以防架体坍塌、坠落,发生人员踏空或失稳坠落。
20 基 坑 ( 槽 ) 临 边 应 装 设 有 不 低 于 Φ 48mm× 3.5mm (直径×管壁厚)的钢管搭设并带有中杆的防护栏杆,以 防止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防护栏杆上除安全标示牌外 不得栓挂任何物件。
2 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 训,工作前应得到运行人员的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 强行破坏各类电气设备闭锁装置;严禁违章移动、拆除、 破坏安全防护以进入带电区域;严禁检修人员擅自扩大电 气设备检修工作范围和改变工作内容。
3 升压站电气运行人员在倒闸操作时,必须由两人执 行, 其中一人对设备熟悉者作监护人,另一人操作。雨天 操作应有防雨措施,雷电或恶劣天气时严禁操作。电气设 备倒闸操作,必须认真、严肃、正确使用操作票,在实施 操作过程中执行倒闸操作 “六把关”即操作准备关、操作 票填写关、操作接令关、模拟盘预演关、操作监护关和操 作质量检查关。
11 工作温度低于零下 20℃时禁止使用吊篮。当风速大 于 8m/s时,禁止在吊篮上工作。
12 维修风电机组用的吊篮,必须配置制动器、行程限 位、安全锁等安全保护装置,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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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起重用钢丝绳必须以一主一备配置,严禁超额定载 荷使用吊篮。应定期对制动器、安全锁、行程限位等装置 进行检查和测试,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 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6 高处作业物件移动时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移动 物件必须用绳系好并且平稳移动防止摆动;高处作业上下 传递物件应使用工具袋、吊装袋,用绳系牢后吊送,严禁 上下抛掷物件。
17 生产现场的井、孔、洞、坑、沟盖板、踢脚板,应 齐全完整,夜间巡视经过的通道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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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高处作业的工作面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 止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作业面应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应满铺架板,并有效固定。
3、助爬器是协助人员登塔的辅助工具,设计上不具备 安全绳的功能,仅用于在现场工作人员向上攀爬塔筒时提 供爬升助力,严禁将助爬器的环形钢索作为安全钢丝绳使 用;在机舱内作业或用助爬器攀爬塔过程中,执行重要动 作或作业内容改变前必须与地面人员进行确认
4 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攀爬风电 机组、线路杆塔及建筑物等工作;严禁不系安全带、未采 用防坠器上下风电机组。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保险 绳等登高工具。
5 风 速 超 过 15m/s时 ,禁 止 登 风 电 机 组 ; 风 速 超 过 12m/s时 , 禁 止 打 开 机 舱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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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天窗);超过 14m/s时应关闭机舱盖。
6 严禁用铲车、装载机等作为高处作业的攀登设施。
7 在风电机组机舱内有人工作时,就地检修车辆至少 停在上风向安全区域。用机舱内的升降设备起吊物品时, 上下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保障;机舱内人员起吊物品时必须带 安全带,并设置可靠的安全链作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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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运行人员巡视电气设备时,应穿绝缘鞋、戴安全 帽,一般应由两人一起进行。经领导批准允许单人巡视电 气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设备区安 全遮栏。雨天巡视电气设备应穿绝缘靴,不得靠近避雷器 或避雷针
在高压设备作业时,人体及所带的工具与带电体的最 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20~35 66~110 220 330 500 750 ±800 1000
21 孔洞(含机舱吊物口)应装设牢固、可靠的盖板, 盖板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标识。孔洞盖板掀开后, 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还应装设 警示红灯,以防止人员失足坠落。
22 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梯子,梯阶 间距离不应大于 40cm,并在距梯顶 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 直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角度 60°为宜。梯子应有人扶 持,以防失稳坠落。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企业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专项措施
一、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ຫໍສະໝຸດ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
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高处作业期间,应按要 求定期接受体检、培训、复审。
2 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下同) 必须系好安全带(包括安全滑块),穿防滑绝缘鞋;在高处 作业转移工作位置时,严禁失去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