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基础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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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分类的方法
现代保险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法定分类法、 理论分类法和实用分类法。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二、保险分类的方法
由于法定分类、理论分类及实用分类三 者各自的目的不同,选择的角度殊异,使得 保险形态分类的差异成为必然的现象。然而, 不论采用何种分类方法,都要遵循一定的分 类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2)由于政策保险是为政府实现政策目的而举办的,体现了 公共利益性和公共政策性。这两性决定了政策保险一般是没 有赢利的,甚至是亏损的,如农业保险。所以,政策保险一 般都由政府补贴或直接创办。商业保险和其他工商企业一 样,它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二、各类保险的区别
❖ 3.政策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政策保险一般以财产损失,或与财产活动有关的 人身损失为保险标的;而社会保险,在某种程度上说, 是人身保险的政策化。 (2)政策保险的保费一般由投保人自己缴纳,或政府 对保险人采取补贴;社会保险的保费一般由个人、企 业和政府三者共同负担,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完全不 负担保险费。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根据保险的广义概念,结合保险领域中的实际 情况,从宏观角度可以将保险分为社会保险、政策 保险与商业保险。
❖ 一、各类保险概念的界定
❖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在年老、
疾病、残废、伤亡、生育、失业等情况下给予物质 帮助的一种制度,是每个国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 目前包括的险种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 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 此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保费负担、保险方式、补 偿标准、盈利与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 因此,必须界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明确经营 主体,禁止兼营。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二、各类保险的区别 ❖ 2. 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政策保险一般都具有全面性。全面性是指凡在保险法令 规定范围内的保险对象,都必须参加保险。与此相应的是,由 于政策性保险的全面性及其实施的需要,政策保险往往要由 政府颁布命令条例来保证实施,有的还采取法定保险方式强制 实行,而商业保险则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的。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二、各类保险的区别
❖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社会保险是政府对国民实行经济保障,以维持其最基本 生活需要的一种保险制度。在管理上,要求有权威性的机构 进行统一管理。商业保险则是按照商品经济原则进行的保险, 在管理方式上,一般都采取商业化管理方式。 (2)社会保险具有社会立法和保障最基本生活的特点。商业 保险采取商业经营方式,实行自愿参加的保险原则。 (3)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习惯上称“社会 福利保险”);商业保险只是社会后备基金体系中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
三、保险分类的标准 在保险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中,常使用的分
类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 1. 以保险经营为标准
这种方法分类的具体标准又可分为两种: (1)以保险经营主体为标准,保险形态可分为公
营保险与民营保险。 (2)以保险经营性质为标准,保险亦可区分为营
利保险与非营利保险。
百度文库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 2.以保险技术为标准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体现在精算技术、风险转嫁
第三节 商业保险的业务种类
❖一、按照保险实施的方式分类 (一)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 由当事 人订立保险合同而实现的保险。
(二)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 它是由国家颁布 法令强制被保险人参加的保险。
第三节 商业保险的业务种类
❖二、按照保险保障的主体分类
(一)个人保险 以家庭或个人为保障主体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3.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经营原则所进行的 保险。具体讲,它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 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 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 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 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人们 平常所说的,能够自主选定的保险都是商业 保险。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 3.以保险的政策为标准 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
险、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等类别。 ❖ 4.以国家保险立法形式为标准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损失保险与人身保 险;损害保险与人寿保险;财产、意外保险 与人寿、健康保险等。 ❖ 5.以经济关系因素为标准
企业保险与个人保险;团体保险与个人保 险;收入保险、财产保险、费用保险等。
(二)团体保险 一份合同向一个团体的许多成员提供保险
第三节 商业保险的业务种类
❖ 三、按照保险的业务范围分类
(一)财产保险
❖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以金钱或实物 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
方式、业务承保方式和给付形式的四个方面。 (1)以精算技术在保险经营中应用程度为标准,保 险形态分为人寿保险与非人寿保险。 (2)以风险转嫁方式为标准,保险形态可以分为足 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3)以保险业务的承保方式为标准,保险可区分为 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 (4)以保险给付方式为标准,保险可以区分为定额 保险与损失保险、现金保险与实务保险以及定额保 险与利益保险。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2.政策保险
政策保险即政策性保险,是指政府为实 现其政治、经济、社会、伦理等方面的政策 目的,利用保险形式实施的措施。从保险目 的上看,它表现为政府政策的贯彻实施;从 保险范围上看,它具有全面性;从保险形式 上看,表现为强制性方式;在保险金的赔偿 上,表现为固定金额的特点。它目前包括险 种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等。
第四章 保险的分类
本章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理解保险 分类的意义、方法和标准;了解保险的宏观 分类和商业保险的具体种类;掌握宏观分类 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 险的区别。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一、 保险分类的意义
1. 有利于加深对于保险的认识和掌握 2. 有利于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管理 3. 有利于改进保险企业的经营
现代保险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法定分类法、 理论分类法和实用分类法。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二、保险分类的方法
由于法定分类、理论分类及实用分类三 者各自的目的不同,选择的角度殊异,使得 保险形态分类的差异成为必然的现象。然而, 不论采用何种分类方法,都要遵循一定的分 类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2)由于政策保险是为政府实现政策目的而举办的,体现了 公共利益性和公共政策性。这两性决定了政策保险一般是没 有赢利的,甚至是亏损的,如农业保险。所以,政策保险一 般都由政府补贴或直接创办。商业保险和其他工商企业一 样,它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二、各类保险的区别
❖ 3.政策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政策保险一般以财产损失,或与财产活动有关的 人身损失为保险标的;而社会保险,在某种程度上说, 是人身保险的政策化。 (2)政策保险的保费一般由投保人自己缴纳,或政府 对保险人采取补贴;社会保险的保费一般由个人、企 业和政府三者共同负担,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完全不 负担保险费。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根据保险的广义概念,结合保险领域中的实际 情况,从宏观角度可以将保险分为社会保险、政策 保险与商业保险。
❖ 一、各类保险概念的界定
❖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在年老、
疾病、残废、伤亡、生育、失业等情况下给予物质 帮助的一种制度,是每个国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 目前包括的险种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 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 此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保费负担、保险方式、补 偿标准、盈利与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 因此,必须界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明确经营 主体,禁止兼营。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二、各类保险的区别 ❖ 2. 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政策保险一般都具有全面性。全面性是指凡在保险法令 规定范围内的保险对象,都必须参加保险。与此相应的是,由 于政策性保险的全面性及其实施的需要,政策保险往往要由 政府颁布命令条例来保证实施,有的还采取法定保险方式强制 实行,而商业保险则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的。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二、各类保险的区别
❖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社会保险是政府对国民实行经济保障,以维持其最基本 生活需要的一种保险制度。在管理上,要求有权威性的机构 进行统一管理。商业保险则是按照商品经济原则进行的保险, 在管理方式上,一般都采取商业化管理方式。 (2)社会保险具有社会立法和保障最基本生活的特点。商业 保险采取商业经营方式,实行自愿参加的保险原则。 (3)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习惯上称“社会 福利保险”);商业保险只是社会后备基金体系中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
三、保险分类的标准 在保险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中,常使用的分
类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 1. 以保险经营为标准
这种方法分类的具体标准又可分为两种: (1)以保险经营主体为标准,保险形态可分为公
营保险与民营保险。 (2)以保险经营性质为标准,保险亦可区分为营
利保险与非营利保险。
百度文库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 2.以保险技术为标准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体现在精算技术、风险转嫁
第三节 商业保险的业务种类
❖一、按照保险实施的方式分类 (一)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 由当事 人订立保险合同而实现的保险。
(二)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 它是由国家颁布 法令强制被保险人参加的保险。
第三节 商业保险的业务种类
❖二、按照保险保障的主体分类
(一)个人保险 以家庭或个人为保障主体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3.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经营原则所进行的 保险。具体讲,它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 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 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 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 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人们 平常所说的,能够自主选定的保险都是商业 保险。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 3.以保险的政策为标准 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
险、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等类别。 ❖ 4.以国家保险立法形式为标准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损失保险与人身保 险;损害保险与人寿保险;财产、意外保险 与人寿、健康保险等。 ❖ 5.以经济关系因素为标准
企业保险与个人保险;团体保险与个人保 险;收入保险、财产保险、费用保险等。
(二)团体保险 一份合同向一个团体的许多成员提供保险
第三节 商业保险的业务种类
❖ 三、按照保险的业务范围分类
(一)财产保险
❖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以金钱或实物 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
方式、业务承保方式和给付形式的四个方面。 (1)以精算技术在保险经营中应用程度为标准,保 险形态分为人寿保险与非人寿保险。 (2)以风险转嫁方式为标准,保险形态可以分为足 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3)以保险业务的承保方式为标准,保险可区分为 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 (4)以保险给付方式为标准,保险可以区分为定额 保险与损失保险、现金保险与实务保险以及定额保 险与利益保险。
第二节 保险的宏观分类
❖ 2.政策保险
政策保险即政策性保险,是指政府为实 现其政治、经济、社会、伦理等方面的政策 目的,利用保险形式实施的措施。从保险目 的上看,它表现为政府政策的贯彻实施;从 保险范围上看,它具有全面性;从保险形式 上看,表现为强制性方式;在保险金的赔偿 上,表现为固定金额的特点。它目前包括险 种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等。
第四章 保险的分类
本章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理解保险 分类的意义、方法和标准;了解保险的宏观 分类和商业保险的具体种类;掌握宏观分类 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 险的区别。
第一节 保险分类概述
一、 保险分类的意义
1. 有利于加深对于保险的认识和掌握 2. 有利于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管理 3. 有利于改进保险企业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