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讲义 第八章 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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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长期股权投资
本章介绍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然后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作了详细阐述,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及达到重大影响或以上但未形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在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时,对成本法和权益法作了会计处理的分析;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计价则简要说明 ;最后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转换与处置作了详细介绍。 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股份比例=表决权比例,股份比例大于50%即实施控制。
1.达到控制影响程度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1)母子公司关系的界定条件 ①二者之间必须有投资关系; ②二者之间必须有控制关系。
A 是
B 的母公司。B 是A 的子公司。,A 对B 的持股比例一般>50% (2)控制的界定
2.达到共同控制影响程度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1)合营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企业成立之初,出资人以契约的方式约定对合营企业的财务经营政策进行共同控制。
【案例】
A B C D 40% 30% 20% 10%
控制组合:AB ABC ABD ACD ABCD
最小控制组合且唯一存在:假设甲公司重
2/3表决权通过。则:
A 、
B 共同控制甲公司,A 、B 是甲公司的合营方,甲公司是A 、B 的合营企业。 A 、B 合计持股比例要大于表决权比例。
【案例】
甲乙丙
40% 30% 30% 甲乙、甲丙甲乙丙共同控制丁:假设丁公司丁重大生产决策须有2/3以上表确权通过。则存在多个控制组合,不属于共同控制。
(2)共同控制的界定
①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②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③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3.达到重大影响程度的长期股权投资——联营方对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1)当投资方通过投资达到对被投资方的重大影响时(即对被投资方的财务、经营政策有参与权但达不到共同控制或控制程度),投资方称为被投资方的联营方,被投资方称为投资方的联营企业。
A 40% B
联营方联营企业
(2)重大影响的界定
①一般标准
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一方面应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要考虑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持有B发行的认股权证将于当年行权,行权后追加10%达到25%。
25%
②特殊标准
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投资方一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企业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恰当的判断。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
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知识点: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一)企业合并概述
1.企业合并的概念: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甲
甲续存,乙撤销 吸收合并:
甲公司付给乙司原股东,乙公司100%股份全部并入甲公司,乙公司注销,将资产负债并入到甲公司的个别账册体系。这种形式的合并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也不存在合并报表问题。
新设
合并:
甲 乙
丙
甲和乙合并成丙,甲、乙注销。新设合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也没有合并报表问题。
控股Array合并:
原法
律均
主体
续存:
例如,M对N投资,持股80%,能够控制N,形成控股合并,构成一个全新的企业集团。会计主体有三个:M、N、MN集团。在控股合并下,会有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及合并报表的问题。
3.企业合并的类型
根据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M
80% 90%
N F 70%
L
M为母公司(最终控制方),N、F、L为子公司。N从F手中买入L的70%股份,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群体)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合并前后均1年以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
①不属于交易,本质上是资产、负债的重新组合;
②交易作价往往不公允。
假设合并日为2018.3.1,向前延伸一年至2017.3.1,向后延伸一年至2019.3.1,这两年间均受同一控制,即非暂时性。
甲公司持有丁公司80%股份,持有乙公司90%股份,乙公司持有丙公司100%股份,丁公司支付一项土地使用权,换取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100%的股份。
若丁公司将丙公司法人资格注销,将丙公司的资产、负债并入丁公司,则属于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
若丁公司和丙公司法人资格均注销,形成一个戊公司,则属于同一控制下新设合并。
若丙公司仍存在,是独立法人,则属于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见上图)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界定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