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临床实践教学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
教学管理制度
为保证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效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教学工作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由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具体实施,设教学秘书一人协助工作。各层次教学设教学组长一人,各课程准备工作由中心副主任部署,由指定教师负责备课及授课。
一、会议制度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定期召开例会,时间为半天,研究日常工作与教研活动,可交替进行;针对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事务会议,讨论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有记录记载。
二、教师授课通知制度
每学期授课前由教学秘书根据学校下发的课程表填写教学进度表及授课教师名单,并将授课的详细安排通知授课教师,同时以文字形式张贴至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公布栏。多名教师承担同一教学班教学时,前任教师有责任对后续教师进行教学相关情况的交接。
三、试讲制度
对于新开课教师,要建立试讲制度,安排老教师审阅备课讲稿,并组织有关教师听其试讲。试讲合格的才能安排部分章节内容面向学生讲课,在讲课中,安排老教师随堂听课,给予指导。待得到老教师和学生的认可后,才能正式安排开课。
1.新教员的定义是新毕业分配入组的学生,新调入的教员及新入组的研究生。
2.新教员入组后一个月内进行试讲。
3.试讲的内容包括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指定部分和自己选定部分,分别为两学时。
4.参加新教员试讲的听课的人员为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全体教员及在组研究生。其中由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新教员试讲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5.对新教员试讲考核主要包括:授课内容时间的分配是否合理,重点是否突出,
板书是否工整,是否能利用现代教学手段,语言表达是否流畅,及仪容是否得体。
6.对试讲合格的新教员,安排其参与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的教学活动;对试讲不合格的新教员,安排有经验的教员对其进行一个月培训,培训结束后,再次进行试讲,直至其达到要求为止。
四、集体备课制度
数名教师教同一门课进度相同时,坚持集体备课制度;不同进度的同一门课程,也应加强集体研究和交流。要求如下:
1.每一轮教学活动前的两个月进行集体备课。
备课由专设的组长组织进行,由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准备组成员负责准备,授课教师及准备组人员原则上均应参加备课。备课内容应包括:①授课要点;②实际操作,关键点,难点。③引进新内容的深度及范围。
3.副主任根据参加教学活动所有教员的具体情况,分配各位教员承担主讲的内容。
4.对讲解的内容,各教员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五、教案书写制度
1.承担授课任务的所有教师在授课前应认真备课,并准备好授课讲稿及课件,同时按要求书写相关教案,课程结束后将教案交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存档。
2.教案[Syllabus(teaching period plan)]也称课时计划。教师经过备课,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具体教学方案。教案是上课的重要依据。通常包括:班级、学科、课题、上课时间、类型,教学方法、教学目的,教学内容,进程和时间分配等。有的教案还列有教具和现代教学手段(如电影、投影,录像、录音等)的使用、作业题、板书设计和课后自我分析等项目。由于学科和教材的性质、教学目的和课的类型不同,教案不必有固定的形式,各中心都必须有标准化的教案范例。
3.编写教案要依据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精心设计。一般要符合以下要求:①明确地制定教学目的,具体规定传授基础知识、培养基本技能、发展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②组织合适的教材和辅导教材,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便于学生理解并掌握系统的知识。③恰当地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面向大多数学生,同时注意发现优秀和帮助落后学生,促进整体优化,使全体学生都得到发展。
4.编写教案的繁简,一般是有经验的教师写得简略些,而新教师写得详细些。平行班用的同一课题的教案设计,根据上课班级学生的实际差异有所区别。原定教案,在上课进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的必要的调整,课后随时记录教学效果,
进行简要的自我分析,有助于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教案以讲授一个单元(2—4学时)或一次实验(实习)为单位填写。填写时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按表中项目逐一填写。教师要在授课前将本教案交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审阅,通过后方可授课。在授课结束三日内将本教案中本单元教学总结填写后,交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存档。
六、教学法制度
1.将教学法的研究和实践纳入日常教学活动中,由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领导或教学组长负责实施。作好记录,归入教学档案。
2.在备课过程中要求主讲教师示范教学法,并讨论合适的教学方法。对不注重教学方法研究的教师要求重新试讲。
3.请有经验的教师进行观摩教学,示范教学法,组织进行讨论,以提高授课质量,防止出现教师授课水平差距过大,而出现学生听课分流的现象。
4.在新教师上课时,由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领导或教学组长负责听课,协助教师能针对教学内容采用适合的教学方法,把教学方法的培养纳入新教师师资培养计划。
5.在新教学单元授课开始时,组织观摩课,由主讲教师示范教学方法,采取“一课一议”的方式,在博览众长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教学法。
6.请负责教学法研究的专业人士来组讲解教学法,提高教师教学法的水平和学习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授课质量。
7.鼓励教师研究教学法,并结合教学实践进行经验总结。与科研总结论文等同,作为晋级考核的指标之一。
8.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校内或校际的教学方法经验研讨会,对被评为不同级别的优秀论文的教师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纳入考核项目。
9.临床实践教学课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的培养,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进行探索和研究。
10.对初次担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积极鼓励新的教学方法的探索,可进行新教学模式探索,但事先要有论证。使有创新精神的老师有崭露头角的机会。
七、听课制度
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中心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教学小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革意见,还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进行观摩教学,要经常化、制度化地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