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税收计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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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

1.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B,该公司在2004年获得利润400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另外在丙国设立的另一家分公司C,获利300万美元,该国的税率是20%,甲国该年度国内亏损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分国限额法计算该总公司在甲国的纳税额

总公司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00+400+300)*30%=180万元

乙国扣除限额=180*400/600=120万美元,在乙国交纳已经所得税400*40%=160大于120,只可抵扣120,

丙国扣除限额=180*300/600=90万美元,在丙国交纳所得税:300*20%=60万美元小于90万美元,在甲国补交30万美元

甲国亏损,本年不交所得税

所以总公司在甲国纳税额是30万美元。

2.甲公司是A国的居民公司,A国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准备分别在B国和C国投资进行跨国经营,为了决定在这些国家开办子公司还是分公司,甲公司对B国和C国的税收政策进行了了解,B 国所得税税率为15%,并对外资法人企业给予开业后3年免税期,A国在与B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承诺承担税收饶让义务,C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5%,没有免税期也没有与A国签订税收协定。甲公司预测,A国公司在未来10年内都会保持盈利,在B国经营的前3年会有丰厚的盈利,而C国经营的前3年会产生一定的亏损。分析甲公司在B国和C国进行经营是采用分公司形式好还是子公司形式好?

甲公司在B国应该采用子公司,C国采用分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将B国公司采用子公司,前三年在B国享受免税期,只需在A国补交18%(33%-15%)所得税,可以大大的减小所得税的交纳,如果采用分公司则不能享受到B国的免税期。

将C国公司采用分公司,所得收入合并到A国的企业汇总交纳所得税,用C国的分公司的亏损可以抵扣A国公司的盈利所得,减少所得税额。

3.假设美国某总公司在本国当年应税所得为1800万美元。它设在中国的子公司当年应税所得为360万美元,已按33%的税率交纳了所得税118.8万美元。若居住国政府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为:年所得不超过2000万美元为30%,2000万至2100万美元为40%,超过2100万美元部分为50%。计算:(1)在全额免税法下该公司应纳美国公司所得税多少?

(2)在累进免税法下该公司应纳美国所得税多少?

1、1800×30%=540

2、1800×50%=900

4.假设一合资机构在中国的总公司当年应税所得为5000万元,所得税税率33%;设在某国的子公司当年应税所得1000万元,如果该国所得税税率为30%,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则计算:

(1)居住国允许直接抵免的已缴非居住国的所得税税额多少?

(2)居住国政府在税收饶让直接抵免下应征所得税税额多少?

(1)居住国允许直接抵免的已缴非居住国的所得税税额= 1000×30%=300(万元)

(2)居住国政府在直接抵免下应征所得税税额=(5000+1000)×33%-300=1680(万元)

5.设A国总公司在B国、C国和D国设有分支机构,在某一纳税年度内A国总公司在A国获得收入为500万美元,在B国、C国和D国获得收入各为400万、300万和200万美元,A国、B国、C国和D国的税率分别为30%、33%、24%和15%,问:

(1)这一公司在B、C、D国分支机构交纳的所得税在A国的实际抵免限额分别是多少?

(2)A国总公司应向本国实际交纳多少税收?

分别为:B:120万、C:90万 D:60万

(2)1400×30%-(400×30%+300×24%+200×15%)=420-(120+72+30)=198

4.例:某企业实际占地面积为2500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元。试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5000×2=50000元

5.税率: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

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5.某公司2008年转让一处旧房地产取得收入1600万元,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为800元,该公司支付给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费20万元,支付给中介人卖房中介费10万元。缴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0万元。试计算该公司转让该房地产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1)计算扣除项目金额:200+800+20+10=1030万元

(2)计算增值额:1600-1030=570万元

(3)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比:570/1030=55.3%

说明增值额超过了扣除项目金额的50%,但未超过100%

(4)分别计算各级次土地增值税税额

A: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这部分的增值

额=515×30%=154.5万元

B: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适用

40%的税率,这部分的增值额=(570-515)×40%=22万元

(5)计算应纳税总额: 154.5+22=176.5万元

6.某房地产公司2008年11月签订一份写字楼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以预收货款方式结算,本月收到全部预收款项,共计18000万元,该写字楼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的项目为:开发成本5000万元,缴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3000万元,利息支出150万元,相关税金990万元,其他费用800万元,其他扣除额1600万元,试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扣除项目金额:5000+3000+150+990+800+1600=11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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