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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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的规章制度

篇一:组织部规章制度

组织部规章制度

一、部门名称:组织部

二、部门简介:

组织部是艺术设计系团学会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通过对团学会日常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不断加强广大团员的组织与联系,带领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员思想修养,增强团队精神,进而提高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团员进行业余团校、党校学习;负责学籍档案、团员党员档案的整理及新生、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接收、转移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配合团委开展素质拓展及团员学年鉴定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及团委交给的其他相关组织工作的任务,并开展有我系特色的多项有益的活动,协调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部门职责任务:

1、了解各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和建议。

2、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定期汇报团费收缴与使用情况。

3、联合办公室定期召开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布置工作。

4、负责对本系团干、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学生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6、对团员进行登记注册,负责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表彰先进及违纪处理。

7、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员注册和组织情况统计,办理进步青年入团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

8、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

9、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上级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

10、负责管理团员团籍及团员档案。

11、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活动。

四、机构组成(成员构成、人数):

成员构成、人数:

部长:1名由竞选产生、经主席团考核合格后任用。全面负责组织部的各项事宜,总领组织部各项工作。

副部:2名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考核合格后任用,协助部长做好组织部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

干事:5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上级安排,努力进取。

五、部门规章制度:

1、总则:

为了全面提高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素质,不断提高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

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特制订本管理条例。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在各方面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并努力全心全意为广大老师和同学们服务。

2、组织部各成员基本要求:

第一条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并诚恳的反应工作情况。

第三条组织部各成员能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认真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虚心改正自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

第四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有全局观念,服从集体,能够独立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在工作中能很好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组织部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应勤奋努力、保持较好的成绩,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六条热爱所担任的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业务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大胆创新,求真务实。

第七条组织部各成员应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组织部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各干部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协助团委其他各部门搞好各项工作。

3、组织部各成员纪律细则要求:

第一条凡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

第二条组织部各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各种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如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予以批评。

第三条对于部门人员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第四条对于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

4、学习制度:

第一条: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学习国家的关于党团方面的相关条例及知识,关注时事,以增强自己的党团修养。

第二条:在参加各项活动时要随时学习组织部各种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

第三条:积极与其它部门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改进和完善组织部。

5、活动开展制度:

第一条:本部门每学期初制定具有我系特色的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二条:各成员收到活动通知应及时回复负责人是否能参加本次活动。不能参加活动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此次活动。

第三条:在活动过程中,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和集体力量。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第四条:活动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本次活动负责人请假,获批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参加各项活动都必须佩戴工作证。

第六条:活动结束后需写活动感想或活动总结,做好反馈工作。

第七条: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第八条:在各项活动中没有完成任务或影响学生会的形象的,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分并存档。

6、总结制度:

第一条:在每学期末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办公室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第二条: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分管上级上报总结材料并报办公室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

经过、活动的优点与不足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

第三条: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各部员需及时针对活动中优缺点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活动的优点与不足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总结文件上交副部,由副部整理后发部长,由部长做最后的审核并妥善保管、留档。

7、例会制度:

第一条:团学会书记处主席团定期召开部长会议,通报团学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副部也要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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