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讲座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参与重大决策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 知情权; 诉讼救济权。
1、中小股东知情权
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 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 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 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 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 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 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 公司提供查阅。
6、股东起诉董事、高管人员
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股东提起决议无效之诉
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 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资本制度对照
事 项 93年公司法
05年公司法
最 低 有限公司:50、30、 有限公司3万;一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万;股份公司 10万;股份公司500万;上市
1000万;上市公司 公司3000万 5000万
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工业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
产权、非专利技术、 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 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特殊情况下股东 可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 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 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股东特定条件下退出公司
第7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 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 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 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 续的。
(二)在企业的现代化进程中,公司法起Biblioteka Baidu重大而根
本的作用。这些作用主要的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组织社会经济。从公司的信用基础方面讲,公司是 人合与资合的集合体。社会经济中的人、财、物通过公司 这种现代化的企业形式组织起来,从而充分有效地发挥了 市场资源的作用。
第二,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现 代化、规范化。
土地使用权
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
外。
出资期限 一次缴清
首次出资不低于20%,其余2 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
无形资产 不得超过30% 出资比例
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对外投资 不得超净资产50% 不限制
二、公司法实务研讨的问题
(一)公司的性质 (二)公司的特征 (三)股东主权思想 (四)股东权利保护 (五)债权人保护 (六)公司治理机制
10万元、50万元都降低为3万元; 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现在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
元,上市公司从5000万元降到3000万元。 新法规定可以分期支付注册资金。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足,
首期只需缴付20%的注册资金。如果是投资公司,注册 资金可以分5年缴足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用什么东西出资,只需满足3个条件; 1.可用货币评估;2.可以转让;3.法律不禁止的。
第三,明确了市场主体的责任。
第四,提高了市场主体的经济效益。公司法对公司的组织 机构、经营管理方式、财务会计以及破产清算和解散的规 定,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有效地提高了企业自身和 全社会的整体经济效益。
(三)新公司实行之后,注册公司的门槛大大降低
首先体现在最低注册资本上。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从现行公司法规定的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具有法人性 2、公司具有营利性 3、公司具有社会性 4、公司具有资合性 5、公司具有社团性 6、公司具有自治性
(三)股东主权思想
1、股东本位与社会本位 2、丰富了股东权的内容 3、确立股东平等原则 4、弘扬股东诚信精神
(四)股东权利保护
股东权利: 资产受益权; 选择管理者权; 优先认股权; 自由转让权;
4、股东起诉其他股东尤其是大股东
第20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 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 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5、股东代位之诉 第152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 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 (监事)提起诉讼;董事会或者监事会 (监事)逾期拒绝起诉的,或者情况紧急、 不立即起诉将会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 害的,股东可以代位公司,直接以自己的 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 与企业经营管理实务
——专题讲座
一、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以及对内
对外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我国的公司法而言,其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公司的设立、 组织机构、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 计、公司合并、分立、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等。
公司的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关于公司的设立,我国公司法采用了严格的准则主义和核 准主义的原则,对设立的条件如股东的人数和资格、注册 资本、公司章程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的方式如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也作了规定。关于公司 的组织机构,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 经理、监事会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公司的性质
1、公司是资本企业
资本利润最大化企业 资本有限责任企业 资本法定企业 资本股权化企业 资本社会化企业
2、公司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
利益相关者:投资者,劳动者,金融 机构、供应商等债权人,消费者,社 区,政府等。
公司的目标不应纯粹以股东利益 最大化为导向,公司应该通过自身的 发展来满足和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