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产品外观和结构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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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功能一致。
4.2.5.2.3C 认证标记、警告标示、生产厂商及地址、功耗、机型等,要印刷清晰无误,贴片要贴正并压平
整,无翘角;
4.2.6 其他:
4.2.6.1 如有防震贴纸应粘贴到位,装配后无露边现象。
4.2.6.2 按键、各接口应与表面基本持平;如高出,应不高于 1.5mm;若缩进,应不低于 1.5mm;
B
其 他 表 面 质 量
膜 厚
虚 喷
涂层厚 20um—90um,电镀层厚 6um—20um
Ⅰ级面虚喷(镀)露底色 Ⅱ级面虚喷(镀)露底色 Ⅲ级面虚喷(镀)露底色
涂镀层测厚 仪
B
目测法
A
目测法
B
目测法
B
流 Ⅰ、Ⅱ级面流成线条状,且宽度≥1mm,凸起≥ 放大镜、卡尺
油 0.3mm,过渡不平整
测量
A
油 窝
4.2.3 装配间隙
4.2.3.1.壳与屏及可拆解部分的装配间隙应小于 1mm;
4.2.3.2.壳与壳的装配间隙应小于 0.5mm;(含各个方向);
4.2.4 紧固件
螺丝孔不得有漏打、滑牙现象,外露螺钉头不得有损伤、露白的现象;不得有螺钉头穿透、螺钉
过孔的现象;
4.2.5 标识:
4.2.5.1.贴纸不能有翘角、贴不平,大小要适宜;标志正确、清晰可辨,无倾斜等现象,功能应与整机
塞规、目测
各壳体间装配的间隙≥0.5mm,各插接口间隙≥ 1mm,引起客户误解。 按键高度误差≥1mm,目视键盘不能发现有倾斜现 象。
塞规 目测法
A A A
C 紧固件
缺少紧固件或使用错误,造成功能丧失或存在质 量隐患(包括脱落、顶高壳体、壳体发白等)
目测法
A
紧固件松或使用不良,但可以正常使用,不存在 安全隐患。
4.2.6.3 显示屏与主体连接良好,翻转应顺畅,没有异常响动。
4.3 判据表
检验项目
A、 a.棱边 外 观 b.裂纹


1
c.
划2 伤
d.变形
外观不良内容 边缘棱角有毛刺、披峰、刮手
任何部份有裂纹 Ⅰ级面 划伤长度≥5mm 宽度≥0.2mm 数量≥1 条 /单面 在符合要求内的划伤总数≥3 条 Ⅱ级面 划伤长度≥5mm 宽度≥0.2mm 数量≥3 条 /单面 在符合要求内的划伤总数≥5 条 ⅠⅡ级面划伤长度≥2mm 宽度≥0.6mm
Ⅰ级面不允许有 2 个以上油窝,(间距要求大于 100mm,面积要求小于 1 平方毫米。)
目测法
A
丝印内容模糊、墨层不均匀,有缺笔断道现象、 试验法(用酒
偏移
精或玻璃水
B
f.丝印
丝印(颜色、大小、字体、位置、内容)错、耐 磨度、附着力不符
磨擦法、胶带 粘贴法)+目 测法
A
g.熔接 痕
Ⅰ级面有熔接痕 熔接痕,长度≥10mm 宽度≥2mm,Ⅱ级面同一面 ≥2 条,Ⅲ级≥3 条。
目测法
A
l.烤 整体烤漆不均匀、有色差、杂物、颗粒等现象 目测法
A

m.露白 表面涂黑漆处有露白点、露白边等现象
目测法
A
n 五金
件整体 表面有生锈、腐蚀、氧化现象
目测法
A
外观
B装 配 间 隙
屏与壳 装配精
度 各壳体 间隙 按键平 平整度
面板与框固定后,若有间隙≥1mm(含各个方向), 或露出屏的金属边。
目测法 目测法
A B
h.缺料 ⅠⅡⅢ级面有少料、缺料现象。
目测法
A
注塑料孔位有堵塞、披锋半堵塞现象
目测法
A
i.堵孔 五金属件孔内有堵塞、杂物、变形现象,螺纹(柱) 螺纹环(塞)
孔内无螺纹
规测试
A
j.喷 粉
表面不平滑,光泽度、亮度、喷粉密度等整批不 一致
目测法
B
k.电 镀
表面电镀不光滑、有杂物、颗粒、缺口等现象
目测法
B
机壳、五金件等标识不符有关规定,贴纸标识不
正确,功能应与整机说明书功能不一致
目测法
A
D、标识
贴纸有翘角、贴不平,大小不适宜;不清晰,有 倾斜等现象。
B
产品包装标识与我司规定不符
目测法
A
铅笔划痕测
E、表面硬度
高光油面<1H,普通喷油<1F,亚克力玻璃<1H, 亚克力面板<4H
试仪(测试重 力:面框为 500g,面板为
产品外观和结构检验标准
1.0 目的 为了统一外观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整机满足规定质量要求,特制定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机成品检验及在整机装配后可见或部分可见的结构件来料时外观质量要求、检验
项目、检验方法。适用于成品及来料检验。 3.0 职责
IQC 检验员负责来料结构件外观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员负责成品外观质量检验。 生产部门负责外观质量内部控制。 4.0 业务程序 4.1 作业环境 4.1.1 应在正常光线(晴天)下,阴天或夜晚距离两根 40W 日光灯 1.5m 处作业,以目距 300—400mm 产 品 90°± 30°视角作业。 4.1.2 本标准所指的 I 级面是指整机装配完后,从整机正面和上面所能看到的该结构件的外观面(A、B、 C 壳);II 级面是指侧面;III 级面是指底面(D 壳)。 4.1.3 本标准中所涉及的尺寸均指不良处的外表面最大尺寸。 4.1.4 本标准测试(目测)时间为 100cm2的面积扫视 2-4 秒钟即可。 4.1.5 检查人员视力要在 1.0—1.5 之间,且无色盲或色弱等视觉缺陷。 4.2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4.2.1 LCD 屏: 4.2.1.1 LCD 屏不得有破裂、斑点、污迹、花纹、气泡、脱粉、碰伤、严重划伤、缺损等不良现象。 4.2.1.2 屏幕外露表面划痕应在可容许标准范围内: (1).宽度 0.1mm 以上不允许; (2).划痕宽度 0.06-0.08mm,允许长度小于 3mm; (3).划痕宽度 0.04-0.06mm,允许长度小于 5mm; (4).划痕宽度 0.04mm 或以下可忽略; 4.2.1.3 表面有静电保护膜的不能有容易分辨的划伤痕迹;产品保护膜应粘贴良好,无破损、脏污等不 良。 4.2.1.4 LCD 屏表面的有效荧光屏面部分,不应被围框遮盖;LCD 屏幕黑色边缘(黑色护边框)外露部分 基本对称。 4.2.1.5 LCD 要装正,屏幕中心与前壳(前面板)围框中心基本重合(含水平及垂直方向),如有偏差: (1).左右两边偏差(即 LCD 屏幕黑色边缘外露部分的左边宽度与右边宽度相差)不超过 0.5mm. (2).上下两边偏差(即 LCD 屏幕黑色边缘外露部分的上边宽度与下边宽度相差)不超过 0.5mm. 4.2.2 外观要求 4.2.2.1.外壳应无明显变形、裂痕、碰划伤、脱漆、色差、毛刺、斑点、流痕、明显注塑熔接痕等,边
B
1000g) ;
显示屏与主体连接不好,翻转不顺畅,有异常响 动。
感官检验
A
wenku.baidu.com
F、其它
外置接口和连接器在壳体孔内装配不到位,外凸 顶壳、内陷、脏污等
目测法
B
任何存在可致人身伤害,如可划破手指边棱、金 属部分;电源线铜丝裸露等
目测法
Z
以上 B 类质量缺陷任意一项如果正常使用时,导致某项功能失效,则应判为 A 类不合格品。 1
缘无刮手的凸起物,质量良好,外壳表面应无明显收缩、无污垢、漆膜应细腻、光滑;双色壳
的颜色分界线应整齐;
4.2.2.2.根据订单要求,面壳丝印正确完整,清晰完好;丝印端正、位置统一、适当;
4.2.2.3.不允许有明显可见的油窝、气泡、脱漆,如有标准如下: (1). I级面相距 15cm之间允许有 3 个,其面积应小于 0.5mm2; (2). II级面相距 20cm之间允许有 4 个,其面积应小于 0.5mm2; (3). III级面相距 15cm之间允许有 4 个,其面积应小于 0.7mm2;
注塑件变形度≥2.5‰
五金件变形度≥1‰
检验方法
不合格 类别
目测、手感法 B
目测法
A
放大镜、卡尺 测量
A
放大镜、卡尺 测量
B
放大镜、卡尺 测量
B
标准平面尺、 塞规测量
A
标准平面尺、 塞规测量
A
颜 在色板上、下限范围相比 dE≤7 色
色差仪测量、 目测
B
光 泽 在色板上、下限范围相比 e. 度
光泽度计测 量、目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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