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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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向纵深发展,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的发展方略,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西安市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编制《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是西安市严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改善民

生,着力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

第二节规划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统筹各类规划用地;

五、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三节规划范围

全市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包括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阎良、临潼、长安等9区和蓝田、周至、户县、高陵等4县,土地总面积10108.02平方公里。

第四节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近期规划年:2010年;

远期目标年:2020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10年、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302100公顷、287107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农业产出效益明显提升。确保266000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

质量有提高。

第二节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到2010年、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28133公顷、15418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07933公顷、1208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53226公顷、72100公顷。按照建设用地尽量少占农用地和耕地的原则,2010年、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分别控制在15200公顷、4072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12733公顷和36400公顷内。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得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

第三节土地整治目标

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完成补充耕地义务量分别不低于12733公顷和36400公顷,任务量分别不低于2351公顷和6200公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得明显成效,宜耕后备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第四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实行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率等指标控制体系,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规划期内达到:

——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年均提高0.1%以上;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28平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104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70平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150平方米以内,完成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1133公顷;

——全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44平方米以内,其中主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3平方米左右。

第五节土地生态环境目标

坚持“保护、恢复与治理”并重的原则,以建设促保护,努力把西安建设成为自然生态环境优美、自然山水景观与历史人文景观高度和谐的生态化宜居城市。通过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防治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生态建设等,使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加到457000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42.18%提高到2020年45.21%。

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模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规模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8024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9%。规划到2010年、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分别调整到794310公顷、8022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调整到78.58%、79.37%。

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11417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30%。到2010年、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28133公顷、1540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调整到12.68%、15.24%,比2005年分别增加13958公顷、39905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由2005年的99693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2020年的107933公顷、120873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87.32%分别调整到84.24%、78.45%,比2005年增加8240公顷、21180公顷。

由2005年的476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2020年的582公顷、

770公顷,比2005年增加106公顷、294公顷。

二、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由2005年的10306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2020年的14621公顷、24004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9.03%分别调整到11.41%、15.57%,比2005年增加4315公顷、13698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由2005年的4176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2020年的5580公顷、9203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3.66%分别调整到4.35%、5.97%,比2005年增加1404公顷、5027公顷。

第三节其他用地规模结构调整

由2005年的94149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2020年的88359公顷、54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9.31%分别调整到8.74%、5.39%,比2005年减少5790公顷、39678公顷。

第四章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第一节 优先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主要安排在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灞桥区等8个县(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6000公顷。

规划期要以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为契机,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以集约化利用与保护相结合,按产业引导用地布局,打造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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