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基础知识与标准化编写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准化管理基础知识与标准化编写要求
标准化管理基础知识
1.什么是标准?
标准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并经一个公认的机构批准。
2.什么是标准化?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它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促进技术合作。
3.标准化有哪些基本特性?
标准化的基本特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抽象性;②技术性;③经济性;④连续性,亦称继承性;⑤约束性;⑥政策性。
4.标准化的实质和目的是什么?
“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是标准化的实质。“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则是标准化的目的。
5.什么是标准化的对象?
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中,凡具有多次重复使用和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产品,以及各种定额、规划、要求、方法、概念等,都可称为标准化对象。
标准化对象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标准化的具体对象,即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事物;另一类是标准化总体对象,即各种具体对象的总和所构成的整体,通过它可以研究各种具体对象的共同属性、本质和普遍规律。
6.标准的分级与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各级标准的对象、适用范围、内容特性要求和审批权限,由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规定。
按约束力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三种;按标准化的对象分,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7.标准化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标准化的基本原理通常是指统一原理、简化原理、协调原理和最优化原理。
8.标准化有哪些作用?
1.标准化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标准化是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
3.标准化能够保证产品、工程、服务质量;
4.标准化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基础;
5.标准化是加强国际贸易与合作的有效工具。
9.标准化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通过,1989年4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
《标准化法》规定了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标准化体制等。它是国家推行标准化,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10.我国标准体制是怎样的?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另外,对于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11.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授权,在国家质量监督捡验捡疫总局管理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行业协会分工管理本
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主管,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12.我国各级标准分别由谁来制定?
我国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
13.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如何划分的,哪些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①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②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③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④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⑤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14.制定标准的原则有哪些?
制定标准应遵循的原则是:①要从全局利益出发,认真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②充分满足使用要求;③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
15.标准贯彻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标准贯彻的主要形式有3种:①直接贯彻,就是对标准的条文不作任何压缩和补充,原原本本的进行贯彻;②压缩贯彻。即标准贯彻时,对标准的内容进行压缩与部分选用;③补充贯彻。即其内容比较概括、标准中的指标不能满足需要时,对其内容和质量指标补充后再贯彻。标准的贯彻工作,大致分为计划、准备、实施、检查和总结5个阶段。
16.何谓标准的三维空间?
用标准的三要素(对象、内容和级别)分别作为坐标轴所构成的空间叫标准的三维空间。如果将标准等级的提高、领域的扩大和内容的不断充实看作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则标准的三维空间便成为标准化的三维空间。
17.什么是标准有效期?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由于各国情况不同,标准有效期也不同。以ISO标准每5年复审一次,平均标龄为4.92年。我国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