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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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
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申报单位:
申报重点学科
所属学科门类
所属一级学科
学科带头人
填报日期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制
二〇一二年六月
填表说明
1.学科门类、学科专业的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03年修订的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2.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如无特别说明,则数据统计时间为2007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3.本表统计数据应确属以本学科点为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成果及奖励等数据。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科、专业点之前署名其它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4.基本数据表中的数据,应与后面的清单所列内容一致(限项或限页填写的除外)。
5.科研奖励及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完成人”,只填写本部门本学科署名次序最前的一个人;
6.“专利”限填已经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7.发表论文、SCI、SSCI、EI、ISTP、A&HCI、CSSCI等收录论文均只计算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论文;SCI、SSCI、EI、ISTP、A&HCI均指可通过网络检索到、有检索号的文章。
8.核心期刊指按科研处认定的核心期刊填写。
9.出版专著指出版的专著、译著(或编著),只计算第一作者。
10.科研项目经费必须是到账并可以实际使用的项目经费,不含学校配套经费;对于涉及多个学科的科研项目,请按实际经费使用情况在各学科之间分配,不应在不同学科中重复计算。
11.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并根据要求填写,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页码。文字原则上使用小四或五号宋体。纸张限用A4,装订要整齐。
基本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