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现状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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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
1.建筑垃圾总量及回收量的总体情况
当前,北京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4000万吨,“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政府提出了加快推动京南、京北等建筑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80%的目标。
2.回收回用方面的政策法规
《北京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中指出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市发展改革、市政市容、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性政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推荐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促进规模化使用。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中指出加快推动京南、京北等建筑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实现“十二五”期末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到达到80%。
《“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中指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垃圾分类标准,增强对资源性固废分类回收的引导力度;细化完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引导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升
级改造,初步完成13个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建设,扶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垃圾分类运输队伍。到争取到2012年实现本市过垃圾分类达标率超过5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中指出:(1)单位或者个人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或者进行综合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2)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跨区、县的工程或者市重点工程产生渣土的单位,应当到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产生房屋修缮、装修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的个人,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3)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工程图纸等有关材料,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渣土消纳登记表。(4)审批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发渣土消纳许可证。清运渣土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渣土消纳场所管理费。(5)单位或者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自行清运,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清运。
《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研究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性政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推荐使
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促进规模化使用。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指出:(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垃圾减排处理和绿色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实施集中分类管理;具备条件的,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2)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工程和城市道路、公路等施工工程的承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渣土消纳许可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拆除工程的承担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时,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资料中应当包含渣土消纳许可证。(4)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理费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5)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渣土消纳场所。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6)建设单位应当将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及时告知渣土消纳场所。渣土消纳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
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建筑垃圾清运费调整为运输距离6公里以内6元/吨,6公里以外1元/吨.公里,建筑垃圾处理费调整为30元/吨。
3.监管机制
(1)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
(2)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密闭储存工作要求纳入绿色达标工地考核内容。
(3)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许可和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制度。
(4)建立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与处置量、建筑垃圾处置设施、有许可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车辆等基础信息,公开工程槽土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供求信息,实现共享。
4.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生产企业现状
而在线生产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仅有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年处置能力为120万吨,再生利用率仅为3%。北京市政府提出到2015年,再建成5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年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
5.已开展的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示范工程
2003年元泰达投资6000万元引入国外的工艺和设备,随后建成了北京市首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并通过与北京建筑
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大学等研究机构合作,经过多年反复研究实践,成功研制出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混凝土骨料和建筑垃圾制免烧砖,并在北京前门住宅小区、崇文区草厂胡同20号院等多个工程中成功应用。
6.存在的问题
(1)综合利用率不高,环境压力重
北京市建筑固体废物排放前的回收利用途径主要限于拆除垃圾和工程土方在建筑工地、道路、绿地和低洼地的回填。北京市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主要集中在对废旧金属、钢筋等少数具有更高附加值废弃物的回收,相对来说,对含量较大的废弃物回收率很低,如混凝土。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有的法规规章中,缺少相关建筑垃圾管理的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建筑垃圾合理的收费制度等,这使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工作开展起来困难重重。
二、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