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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作部署,结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市现组织开展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和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

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

须满足以下条件:1.坚持专业化发展。

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

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

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

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

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

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

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

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6.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

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引导企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关于引导企

区 、直辖 市 ) ;组织 召开全 国智能制 造试 点示 范
经验交流 电视电话会议 ,围绕装备 、消费 品、电

储装备

子信息 、航 空航天 、轨道 交通 、危化 品 、原材料


里 Βιβλιοθήκη — 暑≥ 每 0 0 l l l l l 0| 0 0 0 l l l l l l 卜
( 3 )智 能 制 造 专 项
电视 电话 会议 ,围绕 原材料 、装备 、消费 品、电
子信息 等领域分别 组织召开 了多场行业 智能制造 现 场经验 交流会 :组 织动 员 4 6个试 点示 范项 目 在 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设专区集 中展览展示 2 】2 0 1 6年实施情况 确定并公布 了 6 4个 智 能 制 造 试 点 示 范 项
先 .单项 产品市场 占有 率位居全球前列 的企业 。
( 2 ) 包含 两 方 面 内涵
( 4 )两者概 念类似 ,但也 有所不 同
强调 “ 单项 ” . 目的是 引导企 业树 立 “ 十年
“ 单项 ” .企业 必须专注于 目标市场 ,长期在 相关领域 “ 精耕细作 ” :
“ 冠军 ” 。要 求企 业应在相 关细分领域 中拥有 冠军级 的市场地位和技 术实力 ( 3 )德 国赫 尔曼 . 西蒙教授 提 出的 “ 隐形 冠
2 0 1 5年 共 支 持 智 能 制 造 专 项 9 4个 项 目 . 其 中综 合标准 化试验 验证 项 目 4 3个 .重 点领域 智能制造新模式应 用项 目5 1个
2 0 1 6年 .支持 了 4 0个 综合 标 准 化 试验 验
证 项 目和 1 0 4个 重 点领 域 智能 制 造新 模 式应 用 项 目。共 1 4 4个

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办法

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办法

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先进,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全国前列的企业。

第三条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组织认定。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以下简称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的初审和推荐上报,并协助省工信厅对认定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第四条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认定,遵循自愿、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江西省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三)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且省内前3位。

(四)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五)企业经营业绩优秀,近2年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长率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制造业的单项冠军企业更是代表着行业的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为了培育和发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方案,以确保其持续创新和竞争优势。

一、提供政策支持为了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政府应该制定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首先,可以针对单项冠军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以减轻其研发和生产成本。

其次,可以建立专门的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单项冠军企业的研发项目。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为单项冠军企业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和市场保护。

二、加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企业需要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

同时,企业还应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产品和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

此外,企业还可以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开展研发项目,提升创新能力。

三、优化生产流程优化生产流程是提高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

企业可以采用先进的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数字化和自动化。

同时,可以通过精细管理和精益生产的方法,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资源消耗和生产成本。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效率和响应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人才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健全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

同时,可以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人才。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其创新潜力。

五、加强品牌建设品牌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的塑造,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可以通过加强品牌推广和营销活动,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口碑。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可包括以下步骤和举措:
1. 设定目标:确立培育企业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目标,明确所要达到的竞争力水平和市场地位。

2. 评估现状:对企业现有的资源、能力和业务进行全面评估,找出存在的短板和潜在的竞争优势。

3. 确定核心能力: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企业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明确制造业单项冠军所需的技术、设备、管理、人才等方面的能力。

4. 制定发展战略:基于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制定明确的发展战略,包括市场定位、产品创新、质量管理、供应链优化等方面的策略。

5. 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培养技术人才,推动产品升级和创新。

6. 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加强质量管控,提升客户满意度。

7. 供应链优化:优化供应链管理,建立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灵活性,降低成本。

8. 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人才梯队和培养计划,
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9. 品牌建设: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形象和知名度,培育市场竞争优势。

10. 绩效评估与调整:建立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的管理机制,定期评估企业绩效,对不符合预期的地方进行调整和改进。

通过以上步骤和举措的实施,可以帮助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增长和市场的领先地位。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基石,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有利于引导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的精神,长期专注于企业擅长的领域,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突破制造业关键重点领域,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为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占据全球产业链主导地位,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

现就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围绕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巩固和提升其全球地位,提升我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二)主要原则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政府主要是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坚持培育与提升相结合。

既要重视单项冠军企业的巩固提升,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也要重视发现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引导和支持其创新发展为名副其实的单项冠军企业。

坚持示范引领与总结推广相结合。

筛选并公布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与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名单,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注重总结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推广。

(三)目标任务到2025年,总结提升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巩固和提升企业全球市场地位,技术水平进一步跃升,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发现和培育600家有潜力成长为单项冠军的企业,支持企业培育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总结推广一批企业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专特优精”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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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基石,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有利于引导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的精神,长期专注于企业擅长的领域,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突破制造业关键重点领域,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为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占据全球产业链主导地位,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

现就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围绕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巩固和提升其全球地位,提升我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二)主要原则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政府主要是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坚持培育与提升相结合。

既要重视单项冠军企业的巩固提升,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也要重视发现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引导和支持其创新发展为名副其实的单项冠军企业。

坚持示范引领与总结推广相结合。

筛选并公布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与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名单,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注重总结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推广。

(三)目标任务到2025年,总结提升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巩固和提升企业全球市场地位,技术水平进一步跃升,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发现和培育600家有潜力成长为单项冠军的企业,支持企业培育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总结推广一批企业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专特优精”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赣工信规字〔2021〕10号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赣工信规字〔2021〕10号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现将《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12月2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附则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等文件精神,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和品牌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先进,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的企业。

第三条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认定。

各设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以下简称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的初审和推荐上报,并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认定的企业进行服务管理。

第四条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遵循自愿、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

从事相关领域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达到3年及以上。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答记者问尊敬的各位记者,大家好!今天我非常高兴地向大家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这是我们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促进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问:什么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答: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在国际领军企业中某一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或者与世界领先企业的差距正在缩小的纵向领军企业。

每个单项冠军企业都是一个优秀的典范,可以在多个环节及产业领域产生辐射效应,推动制造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国际话语权。

问:为什么要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答: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是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中流砥柱,具有引领和带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链水平的重要作用。

同时,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还可以促进中国制造业从规模型、低成本向质量型、高附加值转型,加速我国制造业从“世界制造”向“制造世界”的跨越。

问:此次实施方案具体内容有哪些?答: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筛选重点领域,确定单项冠军企业目标。

在汽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飞机、无人机、集成电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筛选重点方向,制定单项冠军企业目标。

2.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打造高潜力高成长率项目,支持企业在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智能化、制造工艺等方面开展创新研发。

3. 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构建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为龙头的价值链、创新链和产业链,加强合作共赢,积极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4. 突出人才支持。

建立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通过多种途径优化人才政策、加速制造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流动。

问:本次实施有何特点?答:本次实施方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明确重点领域。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6•【文号】•【施行日期】20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工厅产业〔2016〕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决定启动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企业的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可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推荐工作。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应按《方案》中有关条件要求,组织遴选企业。

细分产品领域请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类别确定;不能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应考虑产品的生产经营条件、用途等因素确定,对用途类似、功能替代性强的产品归并为同一类细分产品领域。

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须由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无权威第三方机构数据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条件要求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应对申请企业进行初步评估论证,对通过评估论证的申请企业,请其按照《方案》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按要求加盖公章,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公告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公告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产品)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2.05.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5.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制造业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突破制造业关键领域短板,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促进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厅对各市州报送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申报要求,列入青海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培育力度,引导企业专注细分产品领域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具有国内具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附件:青海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19.04.26•【字号】•【施行日期】2019.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区可组织企业根据情况自愿申请。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需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支持各区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达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条件及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并推荐优秀企业至市级储备库,建立梯度培育体系。

三、请各区组织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培育企业进行评估复核,复核事项及申请表详见附件。

第一批培育企业如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可另行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按新申请第四批单项冠军程序和要求进行。

四、请各区按照《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对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

对第一批复核工作认真组织初审。

五、请各区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加盖公章)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及复核企业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报送我局。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2.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4.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5.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4月26日。

单项冠军企业示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单项冠军企业示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申请书
(2019年版)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制
填报说明
一、本申请书为企业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法人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

三、申请企业应按照填写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准确填写各个表项。

如有虚假填报,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

遴选单位将为申请企业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四、申请企业须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本通知文件确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条件,在申请书后附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

五、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本。

电子文本使用WORD或WPS格式,其中证明材料可扫描使用PDF格式,形成U盘递交。

申请企业须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申请书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

六、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

2须填写产品准确名称。

3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对应的第四级或第五级产品类别名称,并填写对应的8位或10 位数字代码。

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

如企业认为是新产品则需标注新产品。

4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界定请参照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文规定,且应对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5.11•【字号】苏工信中小〔2020〕190号•【施行日期】202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0〕190号各设区市、县(市)工信局: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 号)(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推荐申报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按照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指导企业编制好相关申请材料,并从企业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纪录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地要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加强入库企业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

优先推荐省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内的骨干企业。

上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统一申报。

申报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

四、请相关设区市、县(市)工信局组织第二批单项冠军企业(名单见附件2),按照《通知》附件3要求,认真填报复核申请表,并做好初审。

五、请各地工信部门于2020年6月5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勿需装订)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付春丽************周建中************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2、第二批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5月11日。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赣工信产业字〔2016〕13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产业字〔2016〕136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为引导制造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带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并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在细分产业领域为江西争得地位、提升影响力。

现就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单项冠军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地按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动员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统一收集汇总并行文上报我委。

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

二、关于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50%以上企业调查工作结合这次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推荐申报,请各地对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含)的企业一并进行调查,认真填写《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50%以上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

请你们于4月30日前,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上报文件(一式四份)及《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50%以上企业基本情况表》报送我委产业政策处,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何晓霞、刘筠,电话:*************,88916321,传真:*************,电子邮箱:*********************.cn附件: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50%以上企业基本情况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企业申请书培训发展方案(编制提纲)评估申请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河北省制
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1.07.2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河北省制造业单
项冠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培育百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要求,加快培育提升我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全省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根据《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冀工信规〔2019〕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现组织开展第三批省内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把关并做好辖区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申报材料请于8月31日前报省厅规划处。

联系人:王卫华0311-87801763
附件:《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冀工信规〔2019〕198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8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工信厅联产业函[2018]19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日期】2018.03.12【实施日期】2018.03.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8〕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经济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按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前两批遴选培育提升工作经验,将组织开展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类别和条件(一)单项冠军企业。

本类别分为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其中,本批次培育企业遴选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要求是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全球前5位且国内排名第1位的企业。

(二)单项冠军产品。

申请单项冠军产品主要条件: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优先考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的产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经营业绩优秀;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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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基石,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有利于引导企业树立“十年磨一剑”的精神,长期专注于企业擅长的领域,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突破制造业关键重点领域,促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为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有利于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占据全球产业链主导地位,提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

现就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围绕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带动和培育一批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巩固和提升其全球地位,提升我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

(二)主要原则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政府主要是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坚持培育与提升相结合。

既要重视单项冠军企业的巩固提升,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也要重视发现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企业,引导和支持其创新发展为名副其实的单项冠军企业。

坚持示范引领与总结推广相结合。

筛选并公布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与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名单,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注重总结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推广。

(三)目标任务到2025年,总结提升2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巩固和提升企业全球市场地位,技术水平进一步跃升,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发现和培育600家有潜力成长为单项冠军的企业,支持企业培育成长为单项冠军企业,总结推广一批企业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引领和带动更多的企业走“专特优精”的单项冠军发展道路。

二、主要条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培育企业)。

申请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条件为:(一)示范企业1. 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2.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3. 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4. 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

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

5. 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7. 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

8. 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9.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培育企业1. 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2.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5位或国内前2位。

3. 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

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 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 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7. 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的企业优先考虑。

8. 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9.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一)组织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企业的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可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推荐工作。

企业根据相关条件要求自愿申请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参考附件2),明确今后3-5年的目标任务、具体计划和措施。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遴选并推荐企业,提出推荐意见,连同正式上报文件、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二)论证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的企业,网上公示其企业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的,分别公告为“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培育企业)。

(三)培育提升公布的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以下统称两类企业)要部署落实和组织实施培育提升工作。

示范企业要围绕细分市场进一步做专、做精、做强,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国际品牌,全面巩固和提升全球市场地位。

培育企业要按照《培育发展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实施进度,确保资金投入,每年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尽早达到示范企业的条件要求。

组织企业开展同行业单项冠军企业对标活动,瞄准标杆企业查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不断加以改进,向标杆企业看齐。

组织专家开展培育提升诊断咨询活动。

(四)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两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示范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培育企业在落实完成《培育发展方案》各项任务、自评达到示范企业要求后提出评估申请。

申请评估的企业须填写《评估申请表》(见附件3)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评价意见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企业按程序撤销相关公告,对达到示范企业要求的培育企业,公告为“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政策支持。

对两类企业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支持。

加强对企业的跟踪,分析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完善促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开展总结示范。

加强对两类企业的跟踪管理,认真总结企业在培育提升工作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每年选择一批典型经验,通过编写案例集、组织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企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示范推广。

总结归纳世界其他国家单项冠军企业的成功经验,组织企业学习交流。

(三)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指导、跟踪和服务,建立工作阶段性总结和监督检查制度。

鼓励地方对两类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对标,提供培育提升诊断咨询服务,推广典型经验。

附件:1. 企业申请书2. 培育发展方案(编制提纲)3. 评估申请表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申请书企业名称(盖章)申请类别□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申请时间推荐单位(盖章)工业和信息化部填报说明一、本申请书为企业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填写。

二、推荐单位为申请企业法人注册所在地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

三、申请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各个表项。

企业填写主营产品时应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填写主营产品是新产品,应做标注。

四、申请企业须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主要条件,在申请书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填报主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材料自行扫描附上。

五、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

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

申请企业必须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申请书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

六、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1. 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

2. 如企业认为是新产品则需标注新产品。

3. 近3年是指以申请的年度为基准年向前3年。

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是指每亿元工业产值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比例5. 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是指出口商品总额中,合格品商品额所占的比率。

6. 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是指出口商品总额中,合格品商品额所占的比率。

附件2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培育发展方案企业名称(盖章)编制时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年月印制编制说明一、申请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应编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发展方案,填报内容应涵盖但不限于方案编制提纲中的内容。

二、申请企业可参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主要条件,制定未来3-5年培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具体计划和措施。

三、申请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和计划,措施得当,切实可行,避免目标任务定的过高过空。

四、已制定未来3-5年发展战略规划的申请企业,可将有关材料一并附上,电子版的材料自行扫描附上。

五、提交材料包括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

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

申请企业必须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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