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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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法律相关知识点总结

家庭法律相关知识点总结

家庭法律相关知识点总结家庭法律是指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婚姻与家庭关系、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离婚与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家庭法律方面的知识非常重要,不仅关乎个人的婚姻家庭生活,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

以下是家庭法律相关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总结。

一、婚姻法相关知识点婚姻法是规范婚姻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个人婚姻关系起着重要的法律指导作用。

婚姻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知识点:1. 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的结婚年龄为22周岁和20周岁,未满这个年龄的未成年人不得结婚。

2. 结婚登记: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是合法的结婚手续。

夫妻双方要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符合条件后领取结婚证书。

3. 同居关系:《婚姻法》对同居关系并没有特别的规定,但如果同居过程中有共同生活的话,可以依法要求共同生活经济责任。

4. 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处理家庭事务、财产的共同所有权等。

5. 夫妻财产关系:在我国的《婚姻法》中,规定了夫妻财产关系的基本原则,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二、离婚法相关知识点离婚是夫妻双方不愿意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法院解除婚姻的一种法律行为。

离婚法的相关知识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离婚的程序:在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程序,包括提出离婚申请、审理和裁决的程序。

2. 离婚的原因:《婚姻法》规定了一些离婚的法定原因,包括感情破裂、有外遇、家暴、虐待等。

3. 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割。

4. 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对于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是需要妥善处理的。

5. 再婚问题:离婚后,双方是否可以再婚需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来处理。

三、子女抚养法相关知识点子女抚养是指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家庭法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子女抚养法的相关知识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子女抚养权:《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权由离婚的父母共同行使,保障子女的权益。

婚姻家庭知识点

婚姻家庭知识点

婚姻家庭知识点婚姻家庭是每个人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对于我们的幸福与健康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一些与婚姻家庭相关的知识点,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己的婚姻关系。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知识点:1. 沟通与沟通技巧沟通是婚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双方了解对方的需求、感受和期望。

而沟通不畅则往往会导致误解、冲突和不满。

为了实现良好的沟通,我们可以尝试以下技巧:- 倾听:积极聆听对方的观点和感受,避免打断或批评对方。

- 表达:清晰、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避免使用攻击性的语言。

- 尊重:尊重对方的意见和决定,虽然可能存在不同观点和看法。

2. 婚姻中的冲突解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有效地解决冲突则是婚姻中的关键。

以下是一些有助于冲突解决的方法:- 倾听与尊重:聆听对方的观点和感受,并尊重彼此的立场。

- 寻求妥协:双方应互相妥协,并寻求一种双赢的解决方案。

- 寻求帮助:如果无法解决冲突,可以寻求专业咨询师或夫妻治疗师的帮助。

3. 重视感情和亲密关系维护婚姻中的感情和亲密关系对于长久的幸福关系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立和维系感情的方法:- 时间投入:花时间和对方共度时光,包括定期约会、一起参与兴趣爱好等。

- 表达爱意:通过口头表达,写信、发短信或小礼物等方式向对方表达爱意。

- 信任与支持:建立相互的信任和支持体系,共同支持彼此的个人目标和梦想。

4. 有效的金钱管理金钱问题是婚姻中常见的争议之一。

为了有效地管理金钱,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共同目标:确立共同的财务目标和价值观,如购房、旅行等。

- 预算规划:制定家庭预算,明确开支和储蓄计划,避免过度消费。

- 透明沟通:共享彼此的财务信息,并及时交流任何变动和决策。

5. 父母角色与教养方式如果有子女,理解和适应父母角色以及教养方式也是婚姻中的关键问题。

以下是一些建议:- 合理期望:了解儿童的发展阶段和能力,并对孩子设置合理的期望。

法律婚姻知识点归纳总结

法律婚姻知识点归纳总结

法律婚姻知识点归纳总结一、婚姻法的基本概念婚姻法是国家对婚姻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以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婚姻关系的和谐,并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婚姻是自由的、平等的、博爱的、忠诚的家庭制度,是一种社会建构而成的制度。

具体来说,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的建立、维系和解除等内容,以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婚姻关系的建立1.法定婚姻年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婚姻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在这个年龄之前是不允许进行婚姻登记的。

未满法定婚姻年龄的人,如果以任何方式与另一人建立婚姻关系,婚姻无效。

除此之外,还要求男女双方之间的年龄差距不能太大,一般建议不得超过16岁。

2.自愿婚姻关系的成立必须是夫妻双方自愿,这是我国《婚姻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也就是说,没有双方自愿就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

3.无已婚者结婚在建立婚姻关系的时候,男女双方都不能是已婚的。

如果有一方是已婚者,那么这样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4.合法结婚程序建立婚姻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即通过婚姻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是指夫妻双方到了规定的婚姻登记地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达到了婚姻登记手续规定的条件后,婚姻关系从登记成立。

5.其他在婚姻关系的建立过程中,还需要满足年龄、性别、婚姻无效原因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需要进行合法的结婚证登记。

三、婚姻关系的维系1. 忠实守信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都应当忠实守信,不得有外遇;不得对婚姻关系进行背信弃义的行为。

2. 互相尊重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不得进行侮辱、虐待等对方的行为。

3. 共同生活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生活,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共同照料子女,共同解决家庭生活中的问题。

4. 经济合理夫妻双方应当进行经济分担,合理分配家庭财产。

5. 子女抚养夫妻双方共同对子女进行抚养,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生活等责任。

四、婚姻关系的解除1. 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法定程序终止婚姻关系的行为。

民法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

民法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

民法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
婚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民法对婚姻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和界定。


这里,我们将对民法中有关婚姻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

婚姻的根本宗旨是实现家庭的稳定、和睦,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
家庭的和睦。

婚姻关系一旦建立,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在我国民法中,《婚姻法》作为专门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建立、维持和解除做出了明确
规定。

具体而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的建立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其中,婚姻的法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的自愿、年满法定婚龄、无近亲属关系等。

此外,婚姻的程
序包括登记、举行结婚仪式等,需要依法办理。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婚
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的义务,如扶养子女、共同管理家庭财产等。

而且,根据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的行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珍视婚姻的原则,不得有重婚、虐
待家庭成员等行为。

此外,对于婚姻关系维持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解除,民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比如,根据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如出现感情破裂、不能维持婚姻关系的情形,可以依法离婚。

离婚的程序、协议、子女抚养等方面也有详细规定。

同时,在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也需要依法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民法对婚姻制度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法律规定。

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有助于
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促进家庭的和睦,为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

婚姻法复习材料一、填空1、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

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

2、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是以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等原则为特征的最新类型的婚姻制度。

3、我国婚姻法即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

4、婚姻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因此,和其他法律比较,它的特点是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

5、婚姻家庭关系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然性。

前者是它的性质,后者是它的特点。

6、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

7、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在生产发展、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的情况下产生的。

8、婚姻法的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义务性规范(或称肯定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或称授权性规范) 。

9、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10、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加以干涉任何第三者。

1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3、亲属产生的三种情况,一是由婚姻而产生的;二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三是由收养而产生的。

14、亲属分为血亲、姻亲、配偶。

15、血亲分为自然血亲、拟制血亲。

16、姻亲分配偶的血亲、血亲的配偶、配偶血亲的配偶。

17、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血亲关系的亲疏、远近是用世代来表示的。

18、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 20周岁。

应予鼓励晚婚晚育。

”19、姻亲是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20、婚姻关系包括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和婚姻的解除等。

21、家庭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等。

2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构成的生活单位。

23、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等。

婚姻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婚姻法必考知识点总结

婚姻法必考知识点总结婚姻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婚姻法作为对婚姻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对于每一个法律从业者来说都是必须要掌握的知识点之一。

下面将就婚姻法必考知识点进行总结,以便于在备考过程中能更好地进行复习和提升。

一、婚姻的基本原则1. 自愿结婚原则自愿结婚是指婚姻需要男女双方自愿决定,不得强迫、买卖、包办婚姻。

2. 禁止一夫多妻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严禁一夫多妻。

3. 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男女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4. 保护妇女和家庭的特殊地位原则婚姻法强调保护妇女和家庭的特殊地位,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 家庭成员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家庭成员在婚姻关系中应该平等相待。

二、婚姻的形式1. 婚姻登记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要求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成立婚姻关系。

2. 自愿原则婚姻登记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决定,不得有强迫、欺骗的情形。

3. 同等地位原则男女双方参加婚姻登记时,应当是平等地位,没有一方受到歧视。

三、夫妻关系的权利义务1. 夫妻协议夫妻双方可以依法订立夫妻协议,约定夫妻财产的处理、家庭生活等事项。

2. 家庭暴力婚姻法规定家庭成员不得进行家庭暴力,并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3. 财产的处理夫妻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所有,但也可以依法约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4. 抚养子女夫妻一方离婚后,应当确定抚养子女的具体事项,包括抚养费、监护权等。

四、离婚1. 离婚的原因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七种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感情丧失、分居两年等情形。

2. 离婚程序离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提起离婚诉讼、审理、判决等程序。

3. 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可以依法协商离婚后,签订离婚协议。

但离婚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五、再婚1. 离婚后再婚离婚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再婚,但必须符合再婚的条件和程序。

2. 丧偶再婚丧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再婚,但必须符合再婚的条件和程序。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婚姻法复习材料一、名词解释1、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3、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4、群婚制: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群婚制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5、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主夫。

6、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7、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8、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9、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

10、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11、通奸:是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12、姘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关系。

13、亲属:是人与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

14、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系和母系。

15、自然血亲: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

16、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的抑制血亲。

17、姻亲:指以婚姻关系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18、直系血亲: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19、直系姻亲:指直系晚辈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

20、旁系血亲: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21、亲等: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

22、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3、法律上的重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2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婚姻心理学夫妻关系知识点一览

婚姻心理学夫妻关系知识点一览

婚姻心理学夫妻关系知识点一览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一步,夫妻关系从而成为婚姻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婚姻心理学作为研究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学科,提供了一系列有关夫妻关系的知识和原则。

本文将从心理学角度,介绍婚姻心理学中的夫妻关系知识点。

1. 沟通与倾听夫妻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倾听是维系健康婚姻的基础。

夫妻双方应该学会明确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情感,同时懂得倾听对方的说话内容和情感。

有效沟通有助于解决问题、增进互相理解和加深感情。

2. 接纳与共情夫妻之间应该建立起彼此的接纳和共情。

接纳意味着尊重和认同对方的个体差异,无论是性格上还是兴趣爱好上。

共情则是通过理解对方的感受和情绪,与对方建立共鸣和亲密感。

3. 冲突与解决在婚姻生活中,夫妻难免面临冲突。

冲突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夫妻双方如何去解决它。

合理的冲突处理方式包括平等互惠、讨论解决、追求共赢,避免攻击性言论和情绪爆发。

4. 婚姻期望与期待夫妻之间有明确的婚姻期望和期待是重要的。

双方应当在婚前和婚后进行充分的交流,共同制定和调整婚姻目标,以满足对方的需求和期待。

5. 性与亲密关系夫妻之间的性和亲密关系对婚姻生活至关重要。

夫妻双方应该积极沟通性需求和偏好,勇于尝试创新,并培养情感上的亲密感和信任感。

6. 因应变化与适应大家常说,婚姻是一段旅程。

夫妻之间需要适应和因应生活中的变化,如职业发展、家庭责任等。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应该保持沟通和支持,并共同制定适应计划。

7. 人格成长与发展夫妻关系不仅关乎到个体的幸福,也与个体的人格发展和成长有着紧密联系。

夫妻双方应该尊重、支持和鼓励对方的个人成长和发展,共同营造成长的婚姻环境。

总结:婚姻心理学的夫妻关系知识点为我们提供了建立健康、稳定和幸福的婚姻关系的原则和指导。

通过有效沟通、接纳共情、问题解决、期望制定、性与亲密关系、适应变化以及人格发展等方面的努力,我们可以创造出充满爱意、支持和亲密关系的夫妻生活。

这些知识点不仅适用于婚姻初期,也能够帮助已婚夫妻不断提升自身的婚姻幸福感和满足感。

marry知识点总结

marry知识点总结

marry知识点总结一、婚姻法律知识婚姻法是对于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在中国大陆地区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法律知识是每个人在结婚前都应该了解的内容,下面是一些基本的知识点:1. 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具备结婚的基本认知能力,自愿结婚,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2. 结婚登记:在中国大陆地区,结婚需要进行婚姻登记,在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

3. 夫妻关系: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等。

4. 夫妻财产:婚姻法还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问题,以及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等。

5. 离婚: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等。

以上是一些基本的婚姻法律知识点,对于即将结婚的人来说,了解这些内容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避免在婚姻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二、婚礼习俗知识婚礼习俗是各个地区的传统文化的体现,每个地区的婚礼习俗都有各自的特点,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婚礼习俗:1. 订婚:订婚是婚礼的第一步,代表着男女双方及家庭对婚姻的承诺。

2. 婚礼仪式:婚礼的形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教堂婚礼、宴会厅婚礼、户外婚礼等。

3. 喜宴:结婚后的第一餐正式的宴会,是对亲朋好友传统的接待。

4. 礼物:在婚礼上,男女双方和亲朋好友通常会送礼物祝福,礼物的种类和数量都有一定的讲究。

5. 婚庆装饰:婚礼场地的装饰也是重要的一环,通常会以花卉和彩带为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婚礼习俗,对于即将结婚的人来说,了解这些内容可以让婚礼更加顺利地进行,也可以避免在婚礼上出现一些尴尬的场面。

三、婚姻心理知识婚姻不仅是法律和文化的问题,也是涉及到个人的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的问题,下面是一些关于婚姻心理的知识点:1. 了解自己:在婚姻中,了解自己的需求和期望,对于婚姻生活至关重要。

2. 沟通技巧:在婚姻中,夫妻之间需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才能解决问题。

3. 家庭建设: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建设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

婚姻家庭编知识点

婚姻家庭编知识点

婚姻家庭编知识点一、婚姻的定义和意义婚姻是指两个人在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下建立的家庭关系。

婚姻的主要意义在于实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经济和法律上的关联,为夫妻双方提供情感支持、生活保障和法律保护。

二、婚姻的基本要素1.自愿:婚姻必须是自愿的,不得强迫或利用伪装、欺骗等手段迫使他人结婚。

2.男女双方:婚姻是指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繁衍后代的基础,不得违背生物学规律。

3.合法年龄:婚姻必须在法定婚龄内进行,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4.无直系血亲:婚姻禁止直系血亲结婚,如父女、母子等亲属关系。

三、婚姻家庭的功能和特点1.生育和繁衍后代:婚姻是人类繁衍后代的基本方式,通过结婚可以保证子女的合法身份和权益。

2.情感交流和支持:婚姻为夫妻双方提供了共同生活的平台,可以分享喜怒哀乐,互相支持和鼓励。

3.经济支持和合作:婚姻可以促进夫妻双方的经济合作和支持,共同承担家庭的经济责任。

4.法律保护和权益维护:婚姻为夫妻双方提供了法律上的保护,保障了夫妻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四、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危机1.婚姻危机:婚姻家庭面临着各种危机,如沟通不畅、经济压力、第三者介入等问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解决。

2.婚姻稳定:婚姻家庭的稳定需要夫妻双方的互相理解、宽容和支持,以及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

五、婚姻家庭的维护和发展1.沟通和理解:夫妻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是维护婚姻家庭的重要基础,可以通过有效的沟通来解决矛盾和问题。

2.互相支持和关心:夫妻双方应互相支持和关心,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3.共同兴趣和爱好:夫妻双方可以培养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增进彼此之间的情感和感情。

4.适当的空间和独立性:夫妻双方需要适当的空间和独立性,保持个人的发展和成长。

六、婚姻家庭的变革和发展趋势1.同性婚姻的合法化: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合法化同性婚姻,为同性伴侣提供法律保护和权益。

2.家庭结构的多样化:传统的核心家庭结构正在变得多样化,如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对婚姻家庭的定义和功能提出了新的挑战。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

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完整根据您的要求,为了保证文章的整洁美观以及语句的通顺,以下部分将不包含小节和标题。

以下是关于婚姻法知识点的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婚姻法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婚姻法是规范和保护婚姻关系的法律法规。

了解婚姻法的知识点对于理解婚姻的本质、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以及预防和解决婚姻纠纷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婚姻法的知识点进行复习考点的归纳总结。

一、结婚和离婚1. 结婚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结婚登记地点、登记材料、年龄限制等。

2. 结婚无效和撤销的情形:如重婚、婚姻违反自愿原则、婚姻违反国家利益等。

3. 离婚的种类和条件: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以及离婚的条件如感情破裂、家暴等。

二、婚姻的权利和义务1. 夫妻共同生活的原则和义务:包括维持夫妻关系的和谐、协助照顾家庭等。

2. 夫妻财产制度的选择: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或者夫妻个人财产制度。

3. 夫妻的债务和赡养责任:解释夫妻债务承担的原则和赡养责任的范围。

三、家庭暴力的预防和保护1. 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形式: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并列举了常见的形式如肢体暴力、言语辱骂等。

2.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包括立法保护、加强宣传教育和提供援助等方面的措施。

3. 家庭暴力的报警和救助机构:列举了可以提供帮助的机构和举报电话。

四、婚姻继承和终止1. 婚姻财产的继承和转移:规定了婚姻关系终止后的财产继承和分割的原则和方式。

2. 子女抚养和监护: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问题的解决办法。

3. 婚姻关系的终止:离婚后,婚姻关系的终止包括婚姻注销和死亡。

通过对以上知识点的复习考点的归纳总结,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

只有充分了解婚姻法的知识点,才能够在婚姻生活中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有效预防和解决婚姻纠纷。

希望本文对您的婚姻法知识复习有所帮助。

婚姻法律知识点大全

婚姻法律知识点大全

婚姻法律知识点大全婚姻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承载着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责任。

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婚姻法律。

本文将介绍一些婚姻法律的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婚姻法律。

1. 婚姻的基本要素婚姻的基本要素包括男女双方的自由意愿、男女双方的婚姻资格和男女双方的合法婚姻登记。

自由意愿是指婚姻关系的建立应当基于双方自愿的选择,不存在强迫或欺骗等情形。

婚姻资格是指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年龄和其他条件,如未婚、无婚姻无效或失效等。

合法婚姻登记是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手续。

2. 婚姻的禁止原则婚姻的禁止原则是指婚姻法律对一些特定情况下的结婚行为做出了限制。

比如,在一些国家或地区,近亲结婚被禁止,因为近亲结婚容易导致遗传疾病的传播。

另外,婚姻法律也禁止未成年人和尚未离婚的人再婚等。

3. 婚姻的法律地位婚姻在法律上赋予了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双方享有夫妻平等、互相尊重、互助互爱的权利。

而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忠实、互相扶持、共同抚养子女等。

4. 婚姻的解除方式婚姻的解除可以通过离婚来实现。

离婚是一种法律程序,使婚姻关系彻底终止。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来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有所差异。

5. 婚姻财产制度婚姻财产制度是指在家庭成员间确定权利和责任的一种制度。

常见的婚姻财产制度有共同财产制、独立财产制和部分共同财产制。

共同财产制下,夫妻的财产属于一体,一起共同享有;独立财产制下,夫妻的财产各自独立,互不干涉;部分共同财产制下,夫妻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独立财产两部分。

6. 婚前协议婚前协议是指婚姻登记前夫妻双方对婚姻财产制度、赡养费、抚养权等方面的约定和规定。

婚前协议可以在夫妻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制定,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7. 家庭暴力和婚姻法律保护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身体、心理、经济、性或其他形式的虐待行为。

婚姻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和追究。

对于受害者,他们可以通过申请保护令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新《民法典》知识点梳理

最新《民法典》知识点梳理

最新《民法典》知识点梳理以下是最新《民法典》的一些重要知识点:一、婚姻家庭编1.结婚年龄和结婚自愿原则:婚姻法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结婚应基于自愿,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2.结婚登记制度: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3.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当事人享有婚姻平等、离婚自由、家庭财产权等权利,并有必要对家务、子女抚养等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4.配偶义务、财产制度:明确了夫妻之间的互助义务,规定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离婚财产分割制度。

5.子女抚养与教育:确认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并规定了抚养权划分、监护权行使等相关规定。

二、物权编1.物权的设立和取得:规定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的设立和取得方式。

2.合法占有和守信原则:明确了合法占有的要求和守信的原则,保护善意取得的合法占有人的权益。

3.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内容和转让办法。

4.不动产登记制度:引入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册的法律效力和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有效保护了不动产权益。

三、合同编1.自由订立合同:保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合同自由原则,允许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自由订立合同。

2.合同成立、修改和终止: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修改和终止的方式和条件。

3.诚实信用原则:强调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恶意搭便车、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

4.损害赔偿责任:明确了当事人因违约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设立了违约责任的免除和责任的减轻制度。

四、侵权责任编1.侵权行为和损害赔偿:规定了侵权行为的类型、构成和损害赔偿的原则和范围。

2.举证和举证责任: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适用了倒置举证原则。

3.特殊侵权责任:设立了特殊侵权责任制度,如产品责任、抚养费责任等。

五、继承编1.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规定了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的分配原则。

2.遗嘱的效力和执行:确认了遗嘱的效力,并规定了遗嘱的撤销、遗嘱执行等程序。

婚姻管理知识点总结

婚姻管理知识点总结

婚姻管理知识点总结一、沟通1. 善用非语言沟通:包括肢体语言、眼神交流等方式,要学会观察对方的非语言信号,从而更好地理解对方的情感和需求。

2. 学会倾听:婚姻中的沟通不仅仅是说话,更需要懂得倾听对方的想法和感受,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和理解。

3. 学会表达:表达自己的情感和需求同样重要,但要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和语气表达,避免过于激烈和伤害对方。

二、争吵处理1. 控制情绪:在争吵时,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冲动的言行,让双方冷静下来后再进行沟通和解决问题。

2. 分清问题:争吵往往是因为双方在某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要学会把问题分清楚,避免在争吵中扯上其他无关的事情。

3. 寻求妥协:在争吵后,双方都需要做出一定的妥协,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建立信任1. 坦诚相待:在婚姻中,要学会坦诚相待,不要隐瞒重要的信息和情感,建立起真诚和信任的基础。

2. 守信用:言行一致是建立信任的关键,要言行一致,做到自己承诺的事情,让对方对自己有信心。

3. 避免怀疑:在婚姻中,经常怀疑对方会破坏信任,要学会相信对方,避免不必要的怀疑和猜忌。

四、理解包容1. 尊重对方:婚姻中要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的个人空间、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不要过分干涉对方的选择和行为。

2. 理解对方:理解对方的情感和需求是婚姻中极为重要的,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理解和包容对方。

3. 宽容对待:在婚姻中难免会遇到对方的不足和缺点,要学会宽容对待,不要过于苛刻和挑剔。

五、共同成长1. 落实责任:在婚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对家庭和配偶负责。

2. 共同成长:婚姻是一个共同成长的过程,双方要一起努力,共同前行,携手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

3. 支持鼓励:在婚姻中,要互相支持和鼓励对方,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使双方都能够得到成长和进步。

六、爱的表达1. 细心体贴:在婚姻中,要学会用细心的方式来表达对对方的爱和关心,比如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买一份小礼物等。

婚恋教育知识点总结

婚恋教育知识点总结

婚恋教育知识点总结一、婚姻观念婚恋教育中,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要明白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是一种情感的长期承诺。

需要建立在尊重、信任和责任的基础上,不仅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交流,更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交流和互相支持。

婚姻中的爱情,是需要用责任和忠诚来维系和升华的。

二、婚恋前的准备1.自我认知在婚恋前,需要做好自我认知。

不仅要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还需要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特点、价值观念等。

这样才能更好地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伴侣,并且在婚姻中更好地了解和包容对方。

2.成熟的心态婚恋前需要有一份成熟的心态,不能太过于浮躁和冲动,对婚姻和未来生活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和期待。

3.经济独立在婚恋前,要有一份稳定的经济基础,要有对未来生活的经济计划和规划,千万不要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影响到婚姻的幸福。

4.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婚恋前,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健康,更是为了未来的家庭和幸福的婚姻。

5.家庭观念在婚恋前,要对家庭有正确的观念,要明白家庭是自己的依靠和幸福的源泉,要对家庭有责任和爱。

三、婚恋中的交往技巧1.沟通在婚恋中的交往,最重要的就是沟通。

要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同时也要善于倾听对方的心声,多去理解和体谅对方。

2.包容在婚恋中,要学会包容和忍让,不能因为一些小事而发生争吵,要有大度和宽容的胸怀。

3.信任在婚恋中,信任是最重要的,不仅是对对方的信任,更是对自己的信任。

只有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婚姻,才能够长久和幸福。

4.共同兴趣在婚恋中,要有一些共同的兴趣爱好,可以增加彼此之间的交流,也能更好地增加感情的亲密度。

四、婚姻中的维系1.忠诚在婚姻中,忠诚是最基本的要求,不能出现第三者或者背叛的行为。

2.尊重在婚姻中,要彼此尊重,不仅是对对方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3.责任在婚姻中,要有一份责任心,不仅是对家庭的责任,更是对自己的责任。

4.孝顺在婚姻中,要孝顺双方的父母,即使结婚之后,也不能忘了对自己的父母的孝顺。

法律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律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律婚姻知识点总结归纳婚姻是指自然人之间依法建立的家庭关系。

婚姻是社会公认的合法生活和繁衍后代的制度。

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根据婚姻法规定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

一、婚姻的法律定义和属性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公开自愿订立的终身共同生活的法律关系。

婚姻是由男女两方自愿结合而成的,婚姻关系的自由是婚姻的前提。

婚姻是男女之间和平等的、基于自愿的性与性别的协调关系,即基于男女之间的性别和性自愿的协调达成的法律关系。

婚姻的确定是由男女双方自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出具结婚证。

只有经过法定程序的婚姻关系,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在法律上属于个人自由的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属性:1. 一方不得擅自取消婚姻关系;2. 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婚姻关系;3. 关于爱情的事实没有必要证明;4. 当事人的私生活没有必要公开;5. 当事人的婚姻生活没有必要受到法律管理;6. 所有当事人间的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7. 当事人的意愿不论如何都无法丧失;8. 婚姻生效的标准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标准,即同意自由、义务、权益、责任四项权利的保障。

二、婚姻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婚姻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婚姻关系含义:婚姻关系包括合法适用的关系和伦理的关系。

合法的适用关系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的制约下,通过法定的程序来确定自己的法律、财产、权利等关系;伦理关系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的规范下,通过共同生活,共同育养子女,共同承担责任。

2. 婚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男女平等,尊重对方的自由以及人格尊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

婚姻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应当忠心对待对方,和平地生活;(2) 共同努力经营家庭;(3) 安排接待长辈和来访者;(4) 平等地处理家务劳动;(5) 互相照顾、互相帮助;(6) 共同教育、培养、教育子女;(7) 互相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 婚姻关系的终止:婚姻关系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离婚、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或人福利。

结婚知识点总结

结婚知识点总结

结婚知识点总结一、结婚的意义1. 结婚是两个人之间的一种情感承诺,代表着彼此的爱和信任,是对未来生活的期许和承诺。

2. 结婚也是两个家庭之间的联姻,代表着家庭间的友好和合作,是家族关系的延续和发展。

3. 结婚还意味着在法律上的认可,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益和义务。

二、结婚的准备1. 了解婚姻法规:结婚前应当了解婚姻法相关规定,包括结婚登记程序、家庭财产处理、离婚程序等内容。

2. 经济状况:结婚前应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负债、财产状况等,确保两人在婚后生活中有足够的经济支持。

3. 家庭意见: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双方应充分征求家人的意见和支持,尊重家庭的意见和决定。

4. 情感沟通:在结婚之前,双方应当进行深入的情感沟通,了解彼此的想法、期望和价值观,确保双方在婚姻中能够和谐相处。

三、结婚的仪式1. 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合法的结婚程序,双方需前往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并进行宣誓。

2. 婚礼仪式:结婚之后可以举行婚礼仪式,包括宴会、交换戒指、主持人宣读结婚誓词等环节,是对婚姻关系的公开宣布和庆祝。

四、婚姻关系的维护1. 沟通和理解:婚姻中最重要的是沟通和理解,双方应当学会倾听对方的意见,尊重对方的感受,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

2. 共同生活:婚姻关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包括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照顾子女、处理家务等。

3. 经济管理: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管理家庭经济,合理制定家庭预算,避免因为经济问题导致矛盾和摩擦。

4. 婚姻生活:夫妻双方应当关心对方的身心健康,保持恩爱和温馨的婚姻生活,共同营造美好的家庭氛围。

五、离婚的法律程序1. 提出离婚申请:如果夫妻双方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可以提出离婚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当地的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和登记:民政局将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离婚登记,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经过法定程序后生效。

3.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双方对离婚事项的约定,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需要经过协商一致后签署。

婚姻法知识点总结

婚姻法知识点总结

婚姻法知识点总结一、婚姻的基本概念婚姻是指一男一女依法通过结婚登记,建立家庭和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婚姻是社会生活中一种基本的法律关系,它涉及到家庭、性别、财产、子女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法是对婚姻关系产生、变更、解除以及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规范的法律。

二、结婚条件1. 婚姻年龄:男女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分别为22周岁和20周岁;2. 婚姻自愿:是指结婚双方必须自愿进行结婚登记;3. 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和同辈的亲属之间不得结婚;4. 单身身份:未终止前一婚姻关系的。

三、婚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结婚登记应当由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按照法定程序,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

同时,婚姻登记应当遵守法定流程,并经过审查和确认后予以登记。

结婚登记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未成婚的,应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四、婚姻的财产制度婚姻的财产制度分为两种: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二是夫妻独立财产制度。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独立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与婚姻关系无关。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五、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处理程序。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的,以及在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的具有体育伤害、生理伤害、精神伤害和其他伤害行为。

对家庭暴力的处理应当秉持“避免伤害,保护受害者,制裁施暴者”的原则。

任何家庭成员均有权力要求获得司法保护和救助。

六、离婚与财产分割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经过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离婚的条件、程序和效力等问题。

简单的离婚,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及由双方决定离婚协议的约定,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七、再婚问题离婚后的再婚有一定的限制。

夫妻婚后的知识点总结

夫妻婚后的知识点总结

夫妻婚后的知识点总结婚姻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夫妻关系是婚姻中最为核心的内容。

夫妻之间的相互理解、尊重、支持和沟通,对于婚姻的稳固和幸福至关重要。

在婚后生活中,夫妻需要了解一些关于婚姻、家庭、沟通、亲密关系等方面的知识,以帮助他们建立健康和和谐的夫妻关系。

下面是一些夫妻婚后需要了解的知识点总结。

1. 理解婚姻的现实在婚姻中,夫妻之间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例如生活琐事、工作压力、经济困难、亲属关系、子女教育等。

夫妻需要理解婚姻的现实,接受这些问题和挑战,并共同努力解决。

另外,他们还需要接受婚姻中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冲突,用宽容和理解来对待彼此,并寻求有效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2. 建立健康的沟通方式沟通是夫妻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夫妻需要学会倾听和理解对方的想法和感受,以及适时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沟通的过程中,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感受,避免指责和攻击,以及避免说出伤害对方的话语。

为了建立健康的沟通方式,夫妻可以学习一些有效的沟通技巧,例如主动倾听、表达共鸣、表达感受和需求、善于求助等。

3. 维护亲密关系亲密关系是夫妻之间的一种特殊的情感、沟通和互动方式,是婚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夫妻需要了解亲密关系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及学会维护和加强亲密关系。

为了维护亲密关系,夫妻可以通过增进情感交流、增加性生活的质量、一起参加共同的兴趣爱好、加强身体接触以及增强相互的理解和尊重等方式来实现。

4. 家庭角色分工夫妻需要清晰地认识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和责任,并建立合理的家庭角色分工。

在家庭角色分工中,夫妻需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合理地分担家务、育儿和经济责任。

此外,夫妻还需要学会共同协商和解决家庭中的问题和冲突,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

5. 子女教育在婚后生活中,夫妻需要共同育儿和教育子女。

他们需要了解关于子女教育的一些基本知识,例如适当的爱与教导、行为规范、家庭规则、积极引导、激发潜能等。

在子女教育方面,夫妻需要保持一致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并留意和尊重子女的个性和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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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知识点一、关于诉的分类1.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离婚),为形成之诉(变更之诉)。

2.原告起诉被告要求确认婚姻有效或者无效,为确认之诉。

考点延伸如果原告起诉被告要求离婚,法院首先得确认婚姻关系有效,故在形成之诉或者给付之诉中有可能包含确认的内容,但只要原告提出了变更或者给付的请求,就一定是形成之诉或者给付之诉,而不再是确认之诉。

因为确认之诉中只能有确认的请求,不能有给付或者变更的请求。

二、关于公开审理制度离婚诉讼案件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

考点延伸1.法定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2.经申请不公开--离婚诉讼、商业秘密。

不论是否公开审理,评议一律不公开;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三、关于管辖1.原告就被告:双方均离开住所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2.被告就原告:(1)一方离开住所地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当然,离婚诉讼也好,确认婚姻关系效力也好,均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故被告不在中国居住,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四、关于代理一般案件有了代理人,本人可以不再出庭,但离婚案件有了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正确表达意思外,仍应当出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必须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五、关于证据与证明在离婚诉讼中,有关婚姻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的事实,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且不适用自认制度。

1.自认的范围: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自认制度。

注意:仅仅是有关身份关系的事实不适用自认制度,并非所有与身份有关的案件都不适用自认制度。

例:张三起诉李四离婚,李四承认存在婚姻关系,承认有出轨行为,承认儿子张小三是自己与前男友王某所生。

以上事实能否适用自认?分析:是否存在婚姻关系、儿子张小三是否是自己与王某所生这两个事实均属于与身份有关的事实,不能适用自认制度,但是是否出轨的事实则属于与身份无关的事实,可以适用自认制度。

故在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中,有些事实与身份有关,不适用自认制度但有些事实与身份无关,可以适用自认制度。

2.调查取证:对于有关身份关系的事实,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取证。

故在离婚诉讼中,关于身份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的事实,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且不适用自认制度。

考点延伸: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公益诉讼的;(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无需质证,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就调查收集情况作出说明即可。

而依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则视为申请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正常质证。

六、关于送达直接送达可以将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

但离婚诉讼不能将文书交由在身份上既是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又是案件另外一方当事人的人签收。

七、关于调解1.离婚诉讼应当先行调解;但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照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能调解。

故离婚诉讼本身可以调解,仅仅是其中涉及婚姻关系本身有效、无效等身份关系的确认内容不能调解。

2.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但如下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生效:(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生效的案件。

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3.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请求法院据此制作判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

但如下情形可以根据调解、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法定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2)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后要求法院据此制作判决书的,可以根据调解、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娜案件,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据此制作判决书。

八、关于普通程序1.一事不再理制度一个案件经过法院实体处理结案后,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1)对于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撤诉以及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生效后,因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再次起诉要求增加、减少费用的,法院作为新案件受理;(3)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4)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故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即离婚没离成的),原告在6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即:①原告在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②原告6个月内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再次起诉;③被告可以随时起诉。

2.缺席判决一般而言,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不到庭,案件按撤诉处理;被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不到庭,案件缺席判决。

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法定代理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法院均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判决,即缺席判决。

3.诉讼障碍一般的民事案件,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诉讼中止,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诉讼。

但离婚诉讼,其诉讼标的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诉讼标的即告消灭,且不能继承,故应直接裁定诉讼终结。

考点延伸:诉讼终结的情形(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义务承担人的;(3)离姆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货、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判决的宣告离婚诉讼宣告一审判决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九、关于小额诉讼程序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2.涉外民事纠纷;3.知识产权纠纷;4.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5.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故离婚诉讼属于人身关系案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十、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不予受理: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3.《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4.《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故离婚诉讼判决生效后,对其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内容不允许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注意:并非对离婚诉讼的生效判决不允许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因为离婚诉讼的判决中涉及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也涉及财产分割的内容。

对于其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涉及当事人再婚的权利,不能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但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与再婚无关,可以对此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一、关于第二审程序1.上诉的对象以下情形一审终审,不得上诉:(1)最高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2)调解书一审终审,不能上诉;(3)一般的裁定书(除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管辖权异议外)一审终审,不得上诉;(4)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一审终审,且不得申请再审;(5)小额诉讼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一审终审;(6)另外,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不得上诉,一审终审。

注意:仅仅是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如判决确认婚姻有效、无效)一审终审,不能上诉;但离婚诉讼不属于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可以上诉。

2.二审的发回重审问题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十二、关于再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注意:不能表述为“离婚诉讼的生效判决不能申请再审”。

因为离婚诉讼的判决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

其中解除婚姻关系涉及当事人再婚的权利,不能再审;而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与再婚无关,可以申请再审。

十三、关于特别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当事人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婚姻等身份关系有效、无效或者解除的,法院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考点延伸: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1)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2)不属于收到申请的法院管辖的;(3)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4)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5)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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