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低丘缓坡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低丘缓坡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

摘要:本文通过对低丘缓坡开发适宜性进行评价,为科学合理的进行低丘缓坡开发提供依据。研究方法:文献查阅、专家咨询、对比分析、权重和法。研究结论建立完整的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的适宜性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有一定的价值。

关键词:浅析;低丘缓坡;适宜性;评价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low exploiting the suitability of development evaluation, for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low exploiting the development provides the basis. Methods: the literature access, expert consultation, comparative analysis, the weight and method. Conclusi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plete low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exploiting the suitable assessment system and evaluation method has a certain value.

Keywords: analyses; Exploiting the low; Suitability; evaluation

1. 低丘缓坡的概念

低丘缓坡的概念:山地指海拔500米以上、绵延起伏、脉络明显的地类;丘陵则指海拔500米以下、有明显起伏、无明显脉络的地类。丘陵根据海拔高程的不同,分为海拔300米以下的低丘和海拔300~500米的高丘两类。

坡度等级分为6级,即:平坡(坡度0~6)、缓坡(坡度6~15)、斜坡(坡度16~25)、陡坡(坡度26~35)、急坡(坡度36~45)、险坡(坡度>45)。

显然,真正的低丘缓坡土地是指海拔低于300米的低丘区域坡度2~15的坡地。考虑到有些建设项目如交通、水利工程用地往往坡度大于15。因此,本文应用广义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概念,将坡度范围提高到25、海拔高度延伸至500米,其评价范围确定为:海拔低于500米、坡度6~25的丘陵区域。

2. 低丘缓坡开发背景及意义

近年国家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高度重视耕地急剧减少问题,提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确保粮食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然而当前社会处于工业化加速推进时期,无论是工业用地,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离不开对土地的需求。作为一个“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省份,用地计划指标已经透支的省份, 如何缓解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保护耕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对浙江省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面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向来精明的浙江人没有退缩,而是“人往高处走”,创造性地打起了山地的主意——向低丘缓坡要地。但对山地的适度利用,并不是要滥垦山林,重犯历史的错误,而是坚持科学的精神和审慎的态度,让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

3. 低丘缓坡开发评价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浙江省自从2005年开始提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概念,经过6年的时间,低丘缓坡开发与沿海滩涂开发成为浙江人深入人心的两大战略,从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国土厅都相继出台针对低丘缓坡开发的政策。全省范围特别是金、丽、衢三地市区内的各个县(市、区)都进行有针对性的低丘缓坡资源大调查,个别县(市、区)也进行了低丘缓坡综合开发的试点,也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由于低丘缓坡开发的特殊性,且部分地方在进行开发前未进行适宜评价,造成部分项目的低效成果,如低丘缓坡农业开发中未考虑农民对劳动生产的距离效应,开发区块远离农居点,最后成为农民的废弃地,造成投资的浪费;建设用地开发由于未考虑地基成份,造成开发成本大大增加等等情况。适应性评价考虑不全面,如建设用地开发中只考虑自然属性,未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社会属性,前期工作都已完成,最后因为社会属性等原因造成项目搁置,造成投资的浪费。

4. 低丘缓坡开发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

4.1系统性原则

低丘缓坡开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包括农业开发、非农开发、林业开发等。开发对象是以一定区域的土地为对象,一定区域本身就是一个系统。低丘缓坡开发一定程度上涉及农业、工业、交通、生态及新农村建设等问题因此评价体系指标选择上必须注意系统性原则。

4.2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的选择以公认的科学性为理论依据,各类指标能反映低丘缓坡综合开发的内在机制,必须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和处理方法的科学性,数据取得必须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基础,数据测定和处理必须标准和规范,而且指标必须具有可比性和可测性。可操作性要求指标具有简捷性和客观性。

4.3动态性和相对稳定性原则

低丘缓坡评价体系是以特定时间和空间内进行评价,随着时间或者空间条件的变化,产生评价的结果也随之变化,因此评价指标也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但评价体系也是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一定时期低丘缓坡综合开发的要求和技术准备、一定生产技术水平下的评价,所以评价指标应在一定时期和社会生产技术水平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5 .评价体系的构建

5.1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低丘缓坡适宜性评价的基本空间单元,同一单元内的土地基

本属性和土地质量基本一致,不同单元之间则有较大的差异。低丘缓坡适宜性结果是通过对评价单元的土地构成因素质量的评价得出,因此评价单元的划分对评价工作的实施至关重要,直接决定评价工作量的大小、评价结果的精度及成果可应用性。

5.2评价单元划分的方法

评价单元划分的方法一般有地块法、网格法、叠置法、多边形法等。

本文评价中采用叠置法确定评价单元。将相同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土壤图叠加,基本一致区域形成的封闭图斑就是有一定地形特征、土壤性质和用地类型的土地单元。若图斑小于最小上图面积则应进行归并。

5.3评价因素的选择

影响低丘缓坡适宜性的条件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其中自然因素包括气候条件、地形条件、土壤条件、植被条件、水文条件、环境质量条件等。社会经济因素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等。这些因素相互联系与作用,共同影响和决定着土地对所决定的用途的适宜性及程度。

5.3.1自然因素

①气候条件:气候条件中的气温和降水状况对植被的生长和发育起着决定性作用,一个地区的水热条件及其组合不仅决定着作物的种类、熟制、产量、品质,而则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土地利用方法和农来生产应采用的方向性措施,是农业生产的先决条件,是影响土地适宜性的基本因素。

地形条件:地形对区域内的水热状况再分配和土地物质的迁移起着重要作用,也直接影响着土壤和植被的发育。地形条件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土地利用、农业水利、土地开发等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对于低丘缓坡区块,地形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

土壤条件:土壤具有供应与协调植物生长发育所需要的水分、养分、空气、热量及其它生产条件的能力,土地自然生长能力取决于土壤的肥力水平。土壤是土地资源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

对于低丘缓坡开发利用,特别是农业开发,土壤是适宜性评价的主要方面,评价内容包括土壤类型、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PH值等。

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水文指地表水状况,影响土地资源质量和农作物产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特别是在低丘缓坡这种特殊地理条件下,水文条件对适宜性评起着决定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