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围手术期病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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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围手术期病人管理制度

1 术前管理

1.1 住院医师认真询问病史,主刀医师对病人进行全面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特殊检查,做出正确、完整的术前诊断,以及手术风险的评估。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

1.2 在手术前完成术前小结,明确指出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术后并发症及其防范措施,要求有针对性,体现个性化原则。

1.3 三级及以上手术要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制度,由医疗组组长向科主任申请,组织全科各医疗组医生进行术前讨论,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如麻醉科、手术室等人员参加,并完成术前讨论记录。

开展重大、危重病人、毁损性手术,应在术前讨论后由术者拟定手术方案,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经科主任同意后,报请医务科、分管院长审批。

新引进的手术应先履行《新技术审批制度》后方可开展,同时向医务科报告备案。

1.4 认真做好术前沟通,严格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术前谈话由主刀医师或手术一助医师负责,对危重、疑难、风险较大的手术,主刀医师应亲自向病人及其家属或其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说明病人病情、手术的必要性、手术方案、手术风险、麻醉风险、术后并发症、自费项目等,并请患者本人或其家属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手术、

麻醉、输血等知情同意书。

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1.5 严格执行《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由主刀医师或手术一助医师与病人(或病人家属)共同认定手术部位,使用医用切口标记笔作好手术标识,并在病程记录上做好记录。

1.6 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科主任(非上班时间为二值医师)按手术大小、类别合理安排相应人员做手术,并按一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手术审批。

1.7 麻醉医生术前要认真检查病人,全面了解病情,作好麻醉风险的评估,选择正确的麻醉方式。麻醉前,麻醉医生要跟病人进行谈话,与病人或其家属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1.8 手术科室应将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并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1.9 手术前,应固定好识别病人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须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1.10 如遇涉及刑事、纠纷或暂无经济支付能力而急需手术的病人,有关科室应在积极抢救、手术的同时,立即向医务科或医院行政总值班报告,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手术。

2 术中管理

2.1 手术室护士在接病人时,应再仔细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及抗生素皮试有效时间等,核对无误后方可送病人入手术室。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其家属保管。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主刀医师(手术一助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患者信息,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2.2 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应在手术开始前,共同清点、核对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并逐项准确记录。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即时记录。

2.3 麻醉医师在手术全过程中应认真实施麻醉管理,做好循环、呼吸以及麻醉后复苏等监测,及时处理麻醉意外,不得擅自离岗。

2.4 手术过程中,主刀医师对病人全面负责,组织和指挥手术全过程。

2.5 手术过程中如有意外发生或遇疑难问题时,主刀医师可立即请上级医师到场解决,或进行术中紧急会诊。

2.6 手术中如出现确须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决定切除术前未确定的脏器、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2.7 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信息及有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2.8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病人或家属展示并在病历中记录。

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性别、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至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2.9 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在关闭腔体前金和手术结束前,应共同严格清点台上和台下的器械、敷料,确认数量核对无误后,告知手术医师并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双签名。清点时,若发现器械、敷料数量与术前不符,护士应当及时要求手术医师共同查找。

2.10 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在手术结束切口缝合后,应再次共同清点台上和台下的器械、敷料,确认数量无误后记录。

2.11 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术中实施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 术后管理

3.1 对术后病人的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手术医师应在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中明确记录。

3.2 麻醉医师要对实施麻醉的所有病人进行麻醉后评估,尤其对全麻术后病人,麻醉医师应严格依照全麻病人恢复标准确定病人去向。病人送至病房后,接送双方必须有书面交接,以病历中签字为准。

3.3 麻醉医师应亲自护送病人过床,过床时要注意病人的生命体征;危重病人、全麻病人及重大手术后病人,主刀医师或手术第一助手应和麻醉师一起将病人亲自送回病房。

3.4 主刀医师或手术第一助手应及时完成第一次术后病程记录

和手术记录,重危病人的应于术后立即完成,并向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告知手术情况及注意事项。

3.5 对术后病人,经管医护人员应根据诊断、施行的手术,制定缜密的术后诊疗计划,包括监测方法、止痛、抗菌药物应用、伤口护理、静脉输液以及各种管道、插管、引流物、吸氧等处理,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3.6 病人送回病房后,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应向值班医护人员交班,危重病人应在医师交班本上重点交班,并与接班医师床边交接,交待术后注意事项及主要处理措施。

3.7 凡实施三级及以上手术或接受手术病情复杂的高危病人时,手术者应在病人术后24 小时内查看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书面交接工作。术后3天必须有连续的病程记录,必须至少有1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3.8 手术后需要监护的病人应送中心ICU,常规监测生命体征,有心、肺疾患或有心肌梗死危险的病人应监测中心静脉压、肺动脉楔压、心电监护及动态观察动脉血氧饱和度等。病人在入或出中心ICU 时,相应科室之间均应做好交接工作。

3.9 主管医师术后应根据病人麻醉、手术类别、术式及病人的全身状况和疾病严重程度等选择合适的体位,科学合理地调整输液的用量、成分比例和输注速度。

3.10 对置有引流物(乳胶片、引流管、烟卷式引流、胃肠减压管等)的病人,应对引流管做好标识,并经常检查放置的引流物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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