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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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目录
一、保险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1)
(一)保险业中的逆向选择 (1)
(二)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 (1)
二、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对比分析 (2)
三、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为例分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逆向选择分析 (2)
1.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容易诱发逆向选择 (2)
2.自愿参保机制度会导致逆向选择 (2)
(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道德风险分析 (3)
1.保大病为主的保障方式会导致道德风险 (3)
2.医疗机构定点会出现道德风险 (3)
四、如何降低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4)
(一)提升保险市场的软环境 (4)
1.继续发展生产力,奠定物质基础 (4)
2.加强诚信治理,建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4)
(二)提升保险市场的硬环境 (4)
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和司法制度 (4)
2.保险公司加强对投保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防范 (4)
五、结论 (5)
保险市场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保险市场中普遍存在,在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机会,对保险公司的收入有很大的影响;逆向选择使优良的客户逐渐被排出市场。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因此在保险市场中尽可能解决客户与保险公司的信息不对称成为首要解决的难题。
一、保险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一)保险业中的逆向选择
保险公司根据相关信息制定保费,保证自己有一定利润的前提下,对总体市场的风险进行评估。而现实的保险市场,由于投保人比保险人拥有信息优势,投保人根据自有一些信息精算出风险概率,这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保人(优等客户)的风险概率大于保险人评估出的总体市场风险概率,二,保人(劣等客户)的风险概率小于或等于保险人评估出的总体市场风险概率。保人从自身的利益考虑,市场就会出现更多的优等客户愿意投保,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概率增大,保险公司没有利润甚至亏损,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保险公司只有提高保费,增大经营风险概率,原本是优等客户变成了劣等客户,直至最后劣等客户没有人投保,这就是劣等客户追逐优等客户,由于没有掌握足够的信息,而产生的逆向选择。
(二)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
在保险市场中,道德风险其实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保险人的行为没有被被保险人察觉,从而产生一种道德风险;第二类:被保险人的行为没有被保险人察觉,从而产生一种道德风险。一般来说,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第一类道德风险会随着竞争的加剧及保险业监督机制的健全逐渐减少。因此,我们一般将注意力主要放在由被保险人带来的第二类道德风险上。
在我国,很多保险类书籍直接将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定义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谋取保险金而有意识的制造事故,致使保险标的受到损害或在保险标的受到损失时不采取减轻损失的有效措施,故意扩大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危险”这类危险的产生,是因为保险人一方无法确知被保险人一方的实际行为和真实意图,同时对于保险标的和保险事故本身,也不如被保险人一方了解的详细,这种双方信息量的不对称,给被保险人一方有了可乘之机。
二、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对比分析
关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区别,主要有三点:话语上有现象与行为之分。逆向选择主要是现象问题,而道德风险更侧重于主体如何通过各种违规手段和行为去达到个人的目的。时间上有先后之分,一般而言事前被称为逆向选择,即在达成契约前,一方利用信息优势诱使另一方签订不利的契约,事后称为道德风险。涉及的主体目的有所不同,逆向选择的主体主要是争取进入某一体系并获得某种资格,而道德风险的主体更多是想滞留于体系内并谋得利益。
三、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为例分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同其他自愿性保险一样,新农合作为自愿性国家公立医疗社会保险计划,同样很难解决自身的逆向选择问题。政府通过再分配制度与逆向选择问题的客观存在与以实现“人人有保障”的目标发生了兼容性冲突这一保险界的经典难题,已经将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入困境。
同时医生作为理性经济人,很多时候会通过选择提高医疗的消费量或高价格高质量的治疗方法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并采用比较先进的设备进行检查来降低医疗诉讼风险。而且在医患双方的关系中医生的身份是两重的:患者的代理人;医疗服务的供给方。所以人们去治疗时只能是先挂号选择自己的医生,再由医生代替并引导患者选择治疗方案,所以经济人的道德风险很难化解。
(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逆向选择分析
1.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容易诱发逆向选择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于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服务发生几率较小。因此,以大病为主的医疗补偿政策会降低参保者的预期收益,健康人常常低估参保的重要性,而老、弱、病、残等高危人群却非常愿意参加。这种逆向选择可能威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可持续性。
2.自愿参保机制度会导致逆向选择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农民自愿参加的,在当前行政强制力弱化的条件下,农民有了较大的选择权,导致低风险人群参保积极性很低。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仅覆盖不到20%的家庭平均卫生费用,许多农户可能会觉得这个计划对于减少医疗支出的风险起不到什么作用,他们对该计划的支持就会减少,
其结果是要么不参加,要么退保。如果低风险保户( 年轻和健康的人) 首先退保,这是非常可能的,那么合作医疗计划就将开始亏损,接下来就可能需要提高筹资标准。这会进一步促使低风险保户退保,这样保险计划开始逐步萎缩,最终瓦解,就是逆向选择。国际经验表明逆向选择会迅速破坏并最终导致一个建立在完全自愿基础上的保险计划的解体。在任何人群中都有高风险保户和低风险保户,如果保险建立在自愿加入基础上,低风险保户宁肯自己给自己保险。因此,工业化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般都是强制性参保,采取社会保险的方式。
(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道德风险分析
1.保大病为主的保障方式会导致道德风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目标定位为保大病,这种保障方式会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主要表现在:一是本身不需要住院的投保人也去住院治疗;二是没有支出或支出很少的投保人伪造单据以获取较多的补偿。有调查发现,社会中出现了不少本可以不住院的病人进行了住院治疗。事实上,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
“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当然,就制度本身而言,有一种道德风险是不会产生的,那就是农村居民在具备便利的医疗条件的基础上不可能故意将小病拖成大病。
2.医疗机构定点会出现道德风险
医疗消费市场是个供方垄断性很强的领域。医疗消费实质上是一种被动消费,一种信息很不对称的消费。医方可以利用自己对医学知识的垄断以及患者对自己生命高度关注的心理,谋取私利。而患者也因此对自己的病情及治疗基本上没有发言权。这就是医疗保险面对的道德风险。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行中,往往以乡镇卫生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费用方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这种制度的确定,实际是给了定点医疗机构一定的垄断特权。没有了竞争约束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收费和服务方面也就失去了市场的约束,因此, 道德风险出现的几率更高,这导致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费用偏高、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不高的不良结果。
因此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加大“新农保”参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