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汇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汇报

**区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战略重点,突出“五个着力”,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为龙头,各职能部门为依托,乡镇(街道)、村干部为基础的上下联动的综治防控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区综治工作中心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50余起,调处成功735起,调处成功率达98.5%,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试点,着力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一是精心组织试点。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比较,选取治安较为复杂、能代表**农村实际的周家乡开展示范点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该乡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2万余元,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新建了180平方米的综治工作中心,整合力量,规范运作,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形成“联调、联防、联治、联创”的工作格局。二是及时总结推广。在周家乡开展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及时召开21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周家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介绍,对示范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全区

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结合实际,又相继培育了高家、樟潭、浮石、上方等区级示范点,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职责,着力规范运作程序

针对部分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中心职责不明确、制度不落实、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该区结合省、市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一是明确职责范围。根据上级政法部门有关规定和**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明确规定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等8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心内部司法员、信访员、驻村干部和土管、水利、规划职能等部门派驻干部抓社会治安工作的职责,使中心真正成为一个平台,形成抓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局面。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根据辖区社会治安、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全区乡镇(街道)划分为3类:一类乡镇9个、二类乡镇6个、三类乡镇6个。明确一类、二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配备专职人员3人以上,三类乡镇配备2人以上;一、二类乡镇(街道)每年经费投入不得少于2万元,三类乡镇不少于1万元。9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必须组建一支社会化的专职巡逻队

伍,实行24小时值班。6个治安情况相对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必须配备专职分管政法领导。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处理,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受理,并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分流查处、跟踪督办、报结反馈、回访总结五个步骤进行规范操作。规定一般纠纷、事件必须在15天内办结,重大事项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最迟在2个月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中心发出督办单进行督办,督办单由综治办主任签发。经督办仍未办结的,报经镇(街道)党工委建议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应由各职能部门处理的纠纷事项,由中心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三、因地制宜,着力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里规定今年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成率必须达到90%以上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了全区今年规范化建设的目标,确保今年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成率达到90%,行政村综治工作站要实现普及,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综治工作站挂牌。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全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达到“四个化”和“四个有”。“四个化”即硬件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网络化;日常管理严格化。“四个有”即有一处符合规范要求的办公场所;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支协调有

力的综治队伍;有一股保平安、促和谐的综治精神。三是延伸工作触角。进一步推进以综治工作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截止目前全区85%以上行政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建成综治工作站(室),使部门相联、上下相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矛盾。同时把外来人员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等纳入综治工作范畴,让综治工作站(室)成为群众、企业家门口的服务站,不断扩大平安创建的覆盖面。

四、强化培训,着力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坚持把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调整到综治工作中心领导岗位上来,切实加强综治工作中心领导队伍建设。同时,通过乡镇(街道)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认真挑选一批懂政策、懂法律、会谈心、有较强责任心事业心的干部充实到综治工作中心。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综治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召开例会、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多形式、多途径的加强对综治专业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治干部政策水平理论和业务工作能力。今年来,全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300余名综治干部得到了培训教育。

五、加强领导,着力完善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公安局长和区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综治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运作机制。建立例会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综治工作中心相关制度;建立领导联系机制,建立区领导、部门领导联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到位;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加强配合、协调,强化面上各条线督查、指导,合力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建设情况进行专项通报,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把各乡镇(街道)开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列入“平安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今年6月初,该区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区27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反馈给乡镇(街道),限期抓好整改落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