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街中心小学关心关爱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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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中心小学关心关爱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
实施方案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二街中心小学2015年关心关爱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统筹做好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关心关爱教育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深入推进我校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的中国梦”,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构建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关心关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我校关爱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工作开展,努力实现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业有教、生活有助”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资助制度
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困境儿童,接纳其入校,同时享受我校资助帮扶政策,平等接受小学义务教育。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我校做好统计和登记工作,纳入资助帮扶范围,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资助帮扶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困境儿
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重点资助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因贫困而辍学。
三、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及残疾儿童入学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境儿童及残疾儿童相关教育关爱政策,合理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困境儿童就读。对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也按照“免试入学、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其随班就读。
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办理手续。禁止设立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的排他性、歧视性的规章制度。实行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加强学校建设,切实保障入学需求
我校努力改善基本办学和生活条件,配足配齐师资和管理人员,开足开齐课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尽可能吸纳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校寄宿就读。
五、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关爱教育活动
爱是教育的基石,爱是教育的前提。对于渴望情感呵护的困境儿童及残疾儿童,教育应把爱放在首要位置。学校和老师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鼓励和帮助。教师要多关心、爱护、照顾、理解他们。在安全上,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班级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一)开展“一建二联三关爱”活动
针对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特点和需要,我校成立领导机构,把抓好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校内外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制定方案,开展“一建二联三关爱”活动,并认真组织实施。
1.“一建”指建立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统一管理。内容包括:
⑴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姓名、年龄、住址等;
⑵联系卡: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联系电话等。
2.“二联”指与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监护人多联系
积极开展“家校联系”工作。班主任、任课老教师根据孩子的校内外表现,尽可能与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取得联系,积极发挥“家校联系”及家访的作用,与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多沟通,使其父母较为详细地了解孩子,以便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和情感呵护;对于一些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出现的不良倾向及在校内外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及时处理,耐心地进行说服和教育,并及时进行家访、电话访,反映学生情况,交流管教的经验教训,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教育策略;对没有落实家庭监护责任的
3.“三关爱”指对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真情关爱,开展“三个优先”活动
⑴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他们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⑵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他们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⑶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他们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他们的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二)开展帮扶活动
组织老师、同学与他们通过“手拉手”“一帮一”等形式,推行相关的帮扶活动:帮扶教师每天辅导作业一次;每周与帮扶对象谈心一次;每月与学生父母(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初制定一份帮扶计划;每学期末撰写一份帮扶总结或教育经验论文。(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导优辅困措施进行)
(三)注重心理健康教育
我校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心理咨询室,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融入学科教学和日常教育。开设相关课程,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矫正,加强对他们的自我保护、安全、
法制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积极引导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心理健康发展。
(四)建立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工作研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