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业务规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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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3.交易委托
• 3)委托受理、扫行与委托撤销:受理(核查证券及资金账户 余额);执行;撤销(未成交前可撤销;及时冻结与解冻资金 )
– 4)交易清算:证券交收(由中国结算公司进行);资金 交收(通过第三方存管银行进行)
每分公司托管,其红利等须办理指定交易后可领取 – 变更指定交易:变更须向原及现交易参与人申请;原—申请撤销;一
经确认撤销即刻生效; – 不得申请撤销的情况:当日有效易行为的;当日有效易申报;新股申
购未到期;有未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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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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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1.账户管理
• 1)开户 • 账户包括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 境内自然人: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 • 境内法人: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提交执照或注册
登记证—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 件 • 境内合伙企业、狼子野心业投资企业:填写合伙企业等非法人 组织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全体 合伙人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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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wk.baidu.com券经纪
• 3.1.6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 证券公司内控 – 协会的自律管理 – 交易所的监督 – 证券监管机构监管:报告、信息披露、检查制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目录
1 证券经纪 2 投资咨询 3 财务顾问 4 承销保荐
5 自营业务 6 资产管理 7 其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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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1经纪业务的主要法规(一般了解)
– 《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 1日实施;《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 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合 规管理试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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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5证券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
– 不挪用客户资金与证券 – 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 客户指令权威性 – 不得保证收益或承诺赔偿损失 – 不得为多获得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 不得在批准的场所外接受客户委托、清算、交收 – 不得违规提高收费 – 不得散布谣言或其他非公开披露信息 – 不得借职业之便,利用或泄露内幕消易 – 不得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提供方便
– 5.指定交易与托管
• 2)深交所的托管制度: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 托不限
• 转托管程序:至转出营业部申请—转出营业部审核—同一证券 公司不同席位当日可转托,不同证券公司当日不可转托管—每 个交易日收市后,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 确认的转托数据—转出营业部可向中国结算公司查询转托未成 功原因—确认后的下一交易转入新托管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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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3.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
• 4-6项所述年度考核审计包含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 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与服 务;有无违规提供融资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 范围经营等
– 4、健全信息系统 – 5、违法行为现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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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2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 1.概念:证券经纪业务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 的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 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不垫付,不赚差价, 按比例收佣金
– 分类:柜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 – 要素:委托人;券商;证交所;交易对象 – 特点:对象的广泛性;中介性;客户指令权威
性;客户资料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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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1.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
• 账户管理:签委代协议—为客户开资金账户—代理开证券账 户—办理资金存管手续
• 客户适当性管理: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与服务 • 客户交易安全监控 • 客户回访,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 投诉制度 •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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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1.账户管理
• 2)变更:将客户证券卡等寄送至中国结算公司审核,5个工作 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后打印证券账户 卡交申请人
• 3)证券账户合并与注销: • 4)非交易过户:遗产、赠与——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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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5.指定交易与托管
• 1)上交所托管制度:
– 指定交易制度(1998年4月1日) – 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在上交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唯一受托
人,并由该参与人通过特定交易单元参与交易所交易证券 – 未办理——上交所拒绝其交易申报;投资者的证券由中国结算公司上
– 2.三方存款: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分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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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3.交易委托
• 1)委托形式:柜台委托指客户到营业部柜台书面委托;非柜台 委托指电话、传真、网络等委托
• 2)委托内容—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证券账号;日期(交易 日期);交易品种(全称、简称、代码;代码与名称必须一致 );买卖方向;数量;价格;时间(指委托指令时间);有效 期(我国委托只当日有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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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2.业务人员管理与绩效考核
• 岗位分离、职责分明:见P76 • 权衡机制:见P76 • 员工信息查询 • 绩效考核:不能简单以客户开户数为激励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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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3.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
• 许可证放在显著位置 • 印章管理,使用、保管、交接内控 • 安保机制:与公安消防联系畅通 • 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负直接责任 • 营业部负责任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时间连续不少于10
个工作日,以便于稽查 • 负责人离任的,应进行审计,审计未结束前,不得离职。有
问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它营业部任同等职务。离任审计 后3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当地证监会
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3.交易委托
• 3)委托受理、扫行与委托撤销:受理(核查证券及资金账户 余额);执行;撤销(未成交前可撤销;及时冻结与解冻资金 )
– 4)交易清算:证券交收(由中国结算公司进行);资金 交收(通过第三方存管银行进行)
每分公司托管,其红利等须办理指定交易后可领取 – 变更指定交易:变更须向原及现交易参与人申请;原—申请撤销;一
经确认撤销即刻生效; – 不得申请撤销的情况:当日有效易行为的;当日有效易申报;新股申
购未到期;有未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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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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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1.账户管理
• 1)开户 • 账户包括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 境内自然人: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 • 境内法人:填写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提交执照或注册
登记证—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 件 • 境内合伙企业、狼子野心业投资企业:填写合伙企业等非法人 组织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全体 合伙人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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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wk.baidu.com券经纪
• 3.1.6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 证券公司内控 – 协会的自律管理 – 交易所的监督 – 证券监管机构监管:报告、信息披露、检查制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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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经纪 2 投资咨询 3 财务顾问 4 承销保荐
5 自营业务 6 资产管理 7 其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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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1经纪业务的主要法规(一般了解)
– 《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7月 1日实施;《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 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合 规管理试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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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5证券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
– 不挪用客户资金与证券 – 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 客户指令权威性 – 不得保证收益或承诺赔偿损失 – 不得为多获得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 不得在批准的场所外接受客户委托、清算、交收 – 不得违规提高收费 – 不得散布谣言或其他非公开披露信息 – 不得借职业之便,利用或泄露内幕消易 – 不得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提供方便
– 5.指定交易与托管
• 2)深交所的托管制度: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 托不限
• 转托管程序:至转出营业部申请—转出营业部审核—同一证券 公司不同席位当日可转托,不同证券公司当日不可转托管—每 个交易日收市后,营业部接收中国结算公司传回的已确认和未 确认的转托数据—转出营业部可向中国结算公司查询转托未成 功原因—确认后的下一交易转入新托管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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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3.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
• 4-6项所述年度考核审计包含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 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与服 务;有无违规提供融资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 范围经营等
– 4、健全信息系统 – 5、违法行为现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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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2证券经纪业务概述
– 1.概念:证券经纪业务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 的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 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不垫付,不赚差价, 按比例收佣金
– 分类:柜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 – 要素:委托人;券商;证交所;交易对象 – 特点:对象的广泛性;中介性;客户指令权威
性;客户资料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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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1.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
• 账户管理:签委代协议—为客户开资金账户—代理开证券账 户—办理资金存管手续
• 客户适当性管理: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与服务 • 客户交易安全监控 • 客户回访,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 投诉制度 •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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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1.账户管理
• 2)变更:将客户证券卡等寄送至中国结算公司审核,5个工作 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后打印证券账户 卡交申请人
• 3)证券账户合并与注销: • 4)非交易过户:遗产、赠与——股份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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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5.指定交易与托管
• 1)上交所托管制度:
– 指定交易制度(1998年4月1日) – 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在上交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唯一受托
人,并由该参与人通过特定交易单元参与交易所交易证券 – 未办理——上交所拒绝其交易申报;投资者的证券由中国结算公司上
– 2.三方存款: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分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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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环节基本准则、业 务同险及规范要求
– 3.交易委托
• 1)委托形式:柜台委托指客户到营业部柜台书面委托;非柜台 委托指电话、传真、网络等委托
• 2)委托内容—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证券账号;日期(交易 日期);交易品种(全称、简称、代码;代码与名称必须一致 );买卖方向;数量;价格;时间(指委托指令时间);有效 期(我国委托只当日有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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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2.业务人员管理与绩效考核
• 岗位分离、职责分明:见P76 • 权衡机制:见P76 • 员工信息查询 • 绩效考核:不能简单以客户开户数为激励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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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证券经纪
• 3.1.3证券公司建立健全纪纪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3.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
• 许可证放在显著位置 • 印章管理,使用、保管、交接内控 • 安保机制:与公安消防联系畅通 • 营业部负责人对营业部负直接责任 • 营业部负责任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时间连续不少于10
个工作日,以便于稽查 • 负责人离任的,应进行审计,审计未结束前,不得离职。有
问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它营业部任同等职务。离任审计 后3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当地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