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机振动测定方法GB2807-81本标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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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机振动测定方法
GB 2807-81
本标准适用于轴中心"为45毫米至630毫米,转速为600转/分至3600转/分的单台电机,在稳态运行时振动速度(有效值)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安装在使用地点的电机,水轮发电机和微型驱动(直流、同步)电机、微型控制电机。
*对立式电机为电机直径的一半。
1. 测量仪器
1.1 仪器要求:振动速度的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频率响应范围应为10赫兹至1000赫兹(或1000赫兹以上)。在此频率范围内的相对灵敏度以80&127;赫兹的相对灵敏度为基准,其他频率的相对灵敏度应在基准灵敏度的+10%至-20%的以内。
(2)测量误差应小于±10%。
1.2 仪器的检定:测量仪器应按有关标准规定定期检定。
2.电机的安装要求
2.1 弹性安装
对轴中心高"为400毫米及以下的电机,应采用弹性安装。此时,弹性悬吊系统的拉伸量或弹性支撑系统的压缩量(&)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式中:&--电机安装后弹性系统的实际变形量,毫米;
n--电机的转速,rpm;
K--弹性材料线性系数,对乳胶海绵K=0.4;
Z--弹性系统被压缩前的自由高度,毫米。
为保证弹性垫受压均匀,被试电机应先置于有足够刚性的过渡板(如硬塑板、层压板)上,然后再置于弹性垫上。电机底脚平面与水平面的轴向倾斜角应不大于5°。弹性支撑系统的总重应不超过电机重量的1/10。
当刚性过渡板会产生附加振动时,允许将电机直接置于弹性垫上。
*对立式电机为电机直径的一半。
2.2 刚性安装
对轴中心高"超过400毫米的电机,应采用刚性安装,此时安装平台、基础和地基三者应刚性联结,如基础有隔振措施或与地基无刚性联结,则基础和安装平台的总重量应大于被试电机重量的10倍,安装平台和基础应不产生附加振动或电机共振。在安装平台上测得的振动速度有效值应小于被测电机
国家标准总局发布 1982年7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机械工业部提出
一机部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一机部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
哈尔滨大电机研究所起草
最大振动速度有效值的10%。
注:*对立式电机为电机直径的一半。
3.电机在测定时的运行状态
电机应在空载电动机状态下进行测定,此时转速(对交流电机频率应为额定值)和电压(对具有串激特性的电机除外)应保持额定值。当用静止整流电源供电时,电源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对多速电机或调速电机应在振动为最大的额定转速下进行测定。
4. 对电机轴伸键的要求
对采用键联结的电机,测量时轴伸上应带半键,但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应保证尽可能不破坏原有的平衡。
对于双轴伸的电机,非主传动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带半键进行测定。
5. 测点的配置
测点数一般为7点,在电机两端按轴向、垂直径向和水平径向各1点,机壳中央顶部1点配置(见图1)。
对带座式同承的大型电机,中央顶部1点可用中央水平径向的1点(见图2)代替。对微型驱动异步电机可取消中央顶部1点(即图1的第4点)。
对有外风扇的电机,可取消风扇端的轴向测点。而对斜槽转子的电机,应在非风扇端的轴向测点上同时测量正、反两个旋转方向的轴向振动(单向旋转的电机,应在非风扇端的轴向测点上同时测量正、反两个旋转方向的轴向振动(单向旋转的电机除外)。
6. 测量的要求
测量时,测量仪器的传感器与测点的接触必须良好,并应保证具有可靠的联结。
传感器及其安装附件的总重量应小于电机重量的1/50。
电机的振动值系以各测点所测年的最大数值为准。
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应写明电机型号、轴中心高、额定功率、额定转速、轴承类型、电机制造厂名、产品编号、测量仪器型号以及其他测量条件、测试者等内容。
试验报告中应注意最大振动的测点位置。必要时,还应附有频谱分析图及测点配置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