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常见问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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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某项目中心实验室SOP规定:ADA血样须在离心完毕后2小时内将血清存储在-20℃冰箱中保存或直接干冰寄出,某位CRC由于当天访视数量众多,离心完毕未及时将血清存放至冰箱,待存放时发现已间隔2.5小时,请问该血清是否能参与数据分析?
立即邮件向申办方及中心实验室汇报此事,请中心实验室出具血样稳定性说明:
1)如符合稳定性时限要求,可参与后续数据分析;
2)如不符合则该次访视数据缺失,邮件确认该血清是否仍需寄送给中心实验室。
上述两种情况均需保留邮件沟通记录,上报方案违背,后续访视需注意及时存储血样,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02 某项目受试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文盲,因车祸右手骨折,无法写字,请问如何签署知情同意书?
由于受试者本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非文盲,无需监护人代理,亦无需公正见证人见证,有受试者本人按手印标识同意即可,知情同意过程需要请研究者将受试者右手手指骨折无法签字一事描述清楚;另外待受试者骨折好转好,需要在原来的ICF中再次签署表示同意,签名签实际日期。
03 若研究科室的某位护士的执业地点非研究中心,是否可以被授权参与本试验?
根据护士条例,未在被研究中心注册的研究护士,不得参与护理活动,故此类人员不得参与临床试验。
【法规】(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二)未依照本条例第9条规定暴力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04 某双PI的临床研究,在伦理资料递交备案时,“CRA to PI”及“PI to EC”页面中,PI签名是否仅需其中一位PI签署即可?
法规对此事项无相关要求,按照申办方SOP、研究机构及本院伦理委员会的相关SOP操作即可。
05 某中心的器械临床试验,首次伦理审查为快审,请问是否合理?
参照本中心SOP根据法规要求,组长单位会审通过,且本院伦理认可组长单位审查即可。
【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2017年10月9日发布):提高伦理审查效率。
注册申请人提出临床试验申请前,应先将临床试验方案提交伦理创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我国境内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的,经临床试验组长单位伦理审查后,其他成员单位应认可组长单位的审查结论,不在重复审查。
06 某科室主任是伦理委员会委员,同时作为PI承接申办方的一项临床试验A,现在该申办方的另一个临床试验B即将上伦理会,那么这位科室主任是否可以参与伦理会议审查?
法规未明确规定该PI是否可以参与伦理会的投票,在保证PI作为伦理委员会委员与临床研究B没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遵照本院伦理的SOP进行会议审查。
【法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物委员会令第11号)第二十一条:伦理委员会委员与研究项目存在利害管理下的,应当回避;伦理委员会对与研究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当要求其回避。
07 某肿瘤项目的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肠梗阻导致住院,研究者上报SAE,并考虑SAE与研究药物可能有关,请问SAE期间受试者的诊疗费用是否需要申办方进行支付?
研究者考虑SAE与研究药物存在相关的可能性,所以需要申办方支付。
【法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第57号):第三十九条(二)申办者应当承担受试者与临床试验相关的损害或者死亡的诊疗费用,以及相应的补偿。
申办者和研究者应当及时兑付给予受试者的补偿或者赔偿。
08 某肿瘤项目的受试者随访期间出现血糖升高,经内分泌科会诊后确诊葡萄糖耐受不良,研究者予以药物治疗后血糖恢复正常,现受试者持续服药中,请问AE是否结束?
AE持续。
【法规】CTCAE4.03/CTCAE5.0 均规定:葡萄糖耐受不良2级:有症状;需要饮食调整或口服药物治疗。
09 某项目的一名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检查了血HCG(血妊娠),是否合理?
筛选期是否需要为男性受试者开具血妊娠的检查是由研究者判定的,研究病历记录检查原因即可。
例如研究者考虑男性受试者有特殊情况需要检查血HCG。
首先确认方案中对该情况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有则根据方案要求执行;如无,根据GCP规定,当发生导致住院、危及生命或重要医学事件时需要上报SAE,因此,有研究者判定是否符合SAE标准;
【法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第57号):严重不良事件,指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死亡、危及生命、永久或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受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