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修正案(草案)》说明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8d66fd9c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f3f2a7a.png)
执行措施和执行救济
要点一
执行措施
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 系列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限制出境 等。这些措施旨在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 人的合法权益。
要点二
执行救济
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 救济措施。例如,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时,申请执行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当被执行人拒不 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等。
现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事诉讼法的理念和制度也在 不断发展和完善。现代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 法权益,强调程序公正和司法独立。
民事诉讼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民法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关系。民法规定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而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实现这些权利义务的诉讼程序和制度。
性质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是公法的一 种,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 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
01
古代民事诉讼法
在古代,民事诉讼法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包含
在民法等实体法中。
02 03
近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事诉讼逐渐独立出来,形成了独立的民事诉讼 法。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典 。
法院调解原则
总结词
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解决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f2cc2be2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2c.png)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01•【文号】•【施行日期】2022.04.10•【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目录一、管辖二、回避三、诉讼参加人四、证据五、期间和送达六、调解七、保全和先予执行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九、诉讼费用十、第一审普通程序十一、简易程序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十三、公益诉讼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十五、执行异议之诉十六、第二审程序十七、特别程序十八、审判监督程序十九、督促程序二十、公示催告程序二十一、执行程序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二十三、附则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管辖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民事诉讼法学 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学 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989ecb0e6edb6f1aff001fcc.png)
• 概念: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历史深处的忧虑 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各种 程序与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 特征:
(1)当事人诉讼架构上的平等性。 (2)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3)诉讼程序的严格性。 (4)解决纠纷的强制性与终局性。 • 分类:财产关系民事纠纷;人身关系民事纠纷
二、原告与被告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 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权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 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 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 历史深处的忧虑 发生的任。 民事诉讼的被告,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 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 法院传唤应诉的人。
三、共同诉讼人
二、民事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及同级各 地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 工和权限。 历史深处的忧虑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裁定管辖 (四)管辖权异议
第三节 民事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诉讼行 为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有着重 大影响。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一、当事人概述 历史深处的忧虑 (一)概念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 民事争议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相对人。 要求法院行使裁判权的人叫原告,被诉的相对人 即被告。当事人在不同程序中有不同称谓。共同 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属于广义当事人。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得以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 物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保护措施。分为两种: 历史深处的忧虑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完整版)民事诉讼法讲义
![(完整版)民事诉讼法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f6f6497eb14e852458fb57cb.png)
第六讲 证明
一、证明的结构与过程 1、证明的认识论结构 运用证据的三段论式逻辑推理 法官主观认识作用的特殊重要性 2、证明的程序过程 证据的收集、提出 质证与对证据的审查 证据评价基础上的事实认定
二、证据的收集、提出和审查
1、证据收集的主体:权能、责任和负担在 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分配 2、审判方式改革的起点和结果
四、代表人诉讼
1、代表人诉讼的种类 第53条: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第54条: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
讼 2、第54条的立法初衷与运用中的问题
保护弱势群体的需要与“集团诉讼”现象 司法实务中程序运用的困难及原因 3、第55条的公益诉讼与机关、组织作为代 表的当事人适格问题
五、第三人的诉讼提起与参加
2、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与教育 3、司法解释及实务/案例的重要意义 4、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2007年部分修订与2012年全面修改
三、常见教学体例与本课特有结构
1、民诉法教学的几种体例 法规的“总则·分则”结构 大陆法系德日系统的民诉理论体系
2、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要素与过程 审判主体、诉讼主体、对象与材料 讲授本课的基本结构与特点
3、有关回避的程序 决定的主体、复议程序
第四讲 诉讼主体
一、诉讼主体与诉讼复杂程度 1、 “单一原告v.单一被告”的基本形 态 2、复数原告与复数被告:共同诉讼 3、多数当事人的诉讼:代表人诉讼 4、“三方结构”的诉讼复杂形态: 第三人提起或参加诉讼
二、诉讼主体的性质与分类
1、当事人及其分类: 自然人、法人及组织 法人及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管辖权异议与上诉
四、审判组织
1、根据程序种类构成的审判主体: 独任制、合议庭
2、人民陪审制度 实质上的“参审”性质 近年来的发展与相关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011)](https://img.taocdn.com/s3/m/d3e66d6d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8b.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2011) 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10.29•【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2011年10月29日公布)一、将第十四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二、删去第十六条。
三、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一百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六、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七、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四)审判人员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d0456e6d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6a.png)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9.03.28•【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1989年3月28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制定行政诉讼法,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制定之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对于贯彻执行宪法和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于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改进和提高行政工作,都有重要的积极的意义。
对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廉政建设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于1982年开始建立行政诉讼制度。
1982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法律规定可以起诉的行政案件。
现在,已有130多个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了公民、组织对行政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陆续建立了1400多个行政审判庭,审理了不少行政案件,为制定行政诉讼法创造了条件,积累了经验。
法制工作委员会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于1986年组织有关法律专家研究和起草行政诉讼法。
根据宪法,总结几年来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经验,并参考、借鉴外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些有用的内容,先后拟订了草案试拟稿、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中央有关部门、各地方和法律专家、法律院系、研究单位的意见,经过研究修改,将草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现共收到中央各部门、各地方和法院、检察院的意见130多份,公民直接寄送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意见300多份。
完整解读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用教育PPT学习课件
![完整解读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用教育PPT学习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dd740773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00eaf6e.png)
——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课件——
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
2200224/42//121 /11
1
1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星期天下午,我和爸爸妈妈经过半个 小时的 车程, 来到了 南山脚 下。抬 头往上 一看, 这座山 虽不高 ,但绿 荫层层 叠叠。 我心里 暗自发 誓,一 定要战 胜它, 顿时胸 中燃起 希望之 火。
《民事诉讼法新》课件
![《民事诉讼法新》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a764ae38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fd.png)
法院调解
调解原则
自愿、合法、公正调解原则。
调解程序
调解的申请、受理、调解方式、调解书等。
保全和先予执行
保全
在判决宣告前,为了防止侵害行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法 院可以对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先予执行
在判决宣告前,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先行给付 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诉讼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
委托代理人
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进行 诉讼的人。
证据
证据种类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明确证据的收集、保全方法和程序。
期间、送达
期间
诉讼过程中各种法定期间的计算方法和延长的条件。
送达
明确各种送达方式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CHAPTER 02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总结词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 院应当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描述
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不得歧视或偏袒任 何一方;其次,法院应当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最后,法院应当 对各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攻击和防御机会,确保诉讼的公正和公平。
执行机构采取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搜查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执行机构可以对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进行搜查 。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三十章督促程序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三十章督促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cd822965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4f.png)
要点二
诉讼程序与督促程序的相同点
两者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且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参与。
与仲裁程序的比较分析
仲裁程序与督促程序的区别
仲裁程序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仲裁机构进行 裁决,而督促程序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程序 。
仲裁程序与督促程序的相同点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三十 章督促程序
汇报人: 2023-12-19
目录
• 督促程序概述 • 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 • 督促程序的申请与受理 • 督促程序的审查与决定 • 督促程序的执行与监督 • 督促程序与其他程序的比较分
析
01
督促程序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债 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债务的程序。
03
如果债权涉及劳动争议,则督促程序不适用,因为劳动争议需
要经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03
督促程序的申请与受理
申请主体与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督促债务 人履行债务。
申请材料
债权人申请督促程序,需要提供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合同、 借据、欠条等。
受理机构与受理程序
受理机构
督促程序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程序
债权人申请督促程序,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人民 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发出支付令。
申请费用与申请期限
申请费用
债权人申请督促程序,需要缴纳一定 的申请费用。
申请期限
债权人申请督促程序的期限为1年。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6348c74fbd64783e08122b55.png)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 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下列5类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 •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 ·发回重审的案件; • ·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 ·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
2
学习目标
• 知识的掌握
• 1.民事诉讼与诉讼法的概念。 • 2.民事诉讼中的管辖、证据、诉讼保障等基本制
度。
• 3.普通、简易、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主要规 则。
• 技能的提高
• 1.熟练掌握各诉讼程序的主要规定,能够草拟经 济案件起诉状、答辩状,提高民事诉讼法的实际 运用能力。
• 2.能够灵活运用诉讼法规则,分析和处理经济纠 纷实务,有效地解决民商事纠纷。
17
六、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P293-295
民事审判程序的运作,一般表现为当事人的起
诉和应诉、举证、辩论,法院的受理、审理、职权 调查核实证据和裁判等环节,一审、二审和再审程 序都是如此。但程序进行过程中,常常还需要其他 一些制度作为保障,使程序顺利启动和顺利进行, 这就是民事诉讼保障制度。主要包括
在审级制度之外又设立了特殊的救济程序,即再审 程序。民事非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根据我国民事 诉讼法规定,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 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 执行程序是保障当事人之间被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
得到实现的程序。
19
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争议案件时通常 适用的审判程序,也即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一般民事争议 案件的正规审判程序。在第一审民事争议案件中,除了简 单的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都要依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二十四章诉讼调解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二十四章诉讼调解](https://img.taocdn.com/s3/m/e65ab391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91.png)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二十四章诉讼调解汇报人:日期:目录CATALOGUE•诉讼调解概述•诉讼调解的程序•诉讼调解的技巧•诉讼调解的实践问题•诉讼调解的比较研究•诉讼调解的未来展望01CATALOGUE诉讼调解概述诉讼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协商、沟通等方式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诉讼调解是一种自愿、平等、合法的纠纷解决方式,与判决、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协商性和效率性。
诉讼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违反当事人的意愿,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愿性诉讼调解是在当事人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违反当事人的平等原则,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性诉讼调解是通过协商、沟通等方式解决纠纷的,不违反当事人的协商原则,有利于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
协商性诉讼调解具有较高的效率,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纠纷,避免诉讼时间和费用的浪费。
效率性诉讼调解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调解的原则依法调解诉讼调解应当公正、公平地解决纠纷,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正、公平诉讼调解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违反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方案。
尊重当事人意愿02CATALOGUE诉讼调解的程序当事人自主启动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启动调解程序,通过向法院提交申请,或者直接向对方提出调解建议。
法院依职权启动法院可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职权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的启动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和协商。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提出调解方案。
调解会议调解会议由法院组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等参加。
会议中,各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
调解协议经过协商和讨论,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并交由法院审查确认。
调解的进行如果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审查确认协议的有效性,并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2021《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全文学习PPT课件(带内容)
![2021《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全文学习PPT课件(带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fac25e89783e0912a3162adc.png)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在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民事抗诉 案件或者其他与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有关的议题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列席会议。
在当事人申请监督条件和检察机关受理程序方面,规则明确,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 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不受该期限限制 。当事人认为人民检察院不依法受理其监督申请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在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范围上,规则予以适度扩大,以期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案件审查、 调查核实工作机制方面,规则进行了完善细化,确保全面客观审查监督案件。
本条规定的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 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
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并一次性明确告知应补 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撤回监督申请。
(一)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但不可归责于其自身原因的除外; (三)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对民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 (四)关系的,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 (六)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 议再审后作出的; (八)申请监督超过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的; (九)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d0496e6d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66.png)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6.03.16•【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6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各代表团于3月13日、14日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代表们认为,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大事。
这两个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予以修改通过。
同时,代表们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3月14日、15日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两个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一)有些代表提出,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事先让公众知道,以具体体现草案第四条规定的“公开”原则。
因此,建议在草案第四条中增加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草案第四条第三款)(二)草案第十七条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内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有些代表提出,对决定委托的权限应当从严掌握,同时为进一步防止乱委托的现象,应当明确规定不得委托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因此,建议将第十七条修改为:“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并增加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草案第十八条第一款)同时,在法律责任中作了相应的规定。
民事诉讼程序详解.pptx
![民事诉讼程序详解.pptx](https://img.taocdn.com/s3/m/a51cef51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ce.png)
02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方式,催 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无人在 指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 决的程序。该程序主要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 ,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督促程序是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 申请,不经过开庭审理,以债权人的主张为内容,直接向 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 议,则支付令即发生强制执行效力的程序。督促程序是一 种非讼程序,它能及时、有效地处理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明 确的民事纠纷,促进当事人履行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08 民事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 制度
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概述
起诉权与被诉权
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同时也有义务 应诉,接受法院审判。
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支持自己的 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的诉讼主张。
03 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案件分流与庭前会议
案件分流
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 ,对案件进行合理分流,确定适 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或小额诉 讼程序等。
庭前会议
在正式开庭审理前,召集双方当 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案件相 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明确争 议焦点,为庭审做好准备。
证据交换与质证规则
证据交换
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审判监督程序的实施流程
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后,法院会重新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再审过程中,法院会对 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辩解。经过审理,法 院会依法作出新的裁判,以纠正原裁判中的错误。如果再审申请人提出的证据不足以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bce13832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14.png)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6.25•【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说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必要性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一)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部署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
2016年3月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并持续巩固提升成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治理了案件底数不清、执行行为不规范、案款管理混乱等乱象,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日益完善,人民群众实现胜诉权益的获得感不断提高。
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实际行动,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
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人民群众权益保障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
民事强制执行制度是实现民事权利的重要保障,事关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制度有效施行,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需要不断完善。
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基础上制定专门的民事强制执行法,有利于推进执行法律规范体系化、具体化,为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理执行案件提供充分法律依据,为民事主体实现权利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实践特色的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制度,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学习解读ppt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学习解读ppt](https://img.taocdn.com/s3/m/aac43e8b2f60ddccdb38a038.png)
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民法典亮点解析
保护个人信息
民法典
民 法 典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规 定 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 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
民法典亮点解析
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民 法 典 规 定 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
义为家庭日常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 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 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 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 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事诉讼程序》课件
![《民事诉讼程序》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b9b055aa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e3.png)
执行程序概述
执行程序的概念
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 人的申请,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 ,通过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强 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
人权利的程序。
执行程序的地位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确保民事权利得以
实现的最后一道保障。
执行程序的种类
根据执行依据的不同,执行程序 可以分为诉讼案件的执行和非诉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民事诉讼程序》PPT课件
• 民事诉讼概述 • 民事诉讼程序 • 上诉程序 • 再审程序 • 执行程序
目录
CONTENTS
01
民事诉讼概述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民事诉讼的定义
04
再审程序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再审的提起与裁定
提起主体
当事人、检察院可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理由
原裁判有重大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
提起期限
判决生效后2年内可申请再审,检察院抗诉 不受此限
裁定结果
法院裁定是否再审,当事人不服可上诉
再审的审理
审理范围
仅限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范围,检察院抗诉范围不 受限
审理期限
二审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报请最 高人民法院批准。
上诉审裁判
裁判方式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裁判方式包括维持原判、改判、发回 重审等。具体采用何种裁判方式,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和适用的法律来决定。
裁判效力
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裁判 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对二审裁判不服,当 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但再审申请并不影响二审裁判的效 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5
三、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
证据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判的基础。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对于查 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解决民事纠纷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 题,建议作以下补充修改:
1.明确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的手续。建议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 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以及收到时间, 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修正案草案第十条)
2.促使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针对有的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为拖延诉讼,不 及时提供证据的情况,建议增加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 据。未及时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 院根据不同情形予以训诫、罚款、赔偿拖延诉讼造成的损失、不予采纳该证据。 (修正案草案第十条)
2.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根据当事人有权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 原则,建议增加规定对简单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 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三条)
3.进一步简化审理程序。建议明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送达文书、审理案件。 (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四条)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
1
一、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
二、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
目
四、完善简易程序
录
-
2
一、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类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充分发挥调 解作用,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建议从两个方面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 接的机制:
2.完善开庭前准备程序。根据审判实践并借鉴国外好的做法,建议在开庭前 准备程序中分别情形规定不同的处理办法:一是,对当事人没有争议,可以适用 督促程序的,转入督促程序。二是,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采取调解等方式及时 解决纠纷。三是,根据案件性质,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是,需要 开庭审理的,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明确争议焦点。(修正案草案第二十八条)
3.赋予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的权利。根据审判实践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增加 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 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 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 的根据。(修正案草案第十二条)
5.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制度。裁判文书公开,是审判公开制度的重要内 容,对提高审判质量、释法服判具有重要作用。建议增加规定:公众可以 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的内容除外。同时,建议进一步明确规定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当写明 判决、裁定结果以及作出判决、裁定的理由。(修正案草案第三十条至第 三十二条)
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和 基础。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作以下补充修改:
1.完善起诉和受理程序。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案 件的程序,建议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 利。人民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 的,可以提起上诉。(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七条)
-
7
-8Biblioteka 3.增加公益诉讼制度。近年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一些全 国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多次提出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建议增加规 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 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修正案草案第八条)
-
4
4.完善保全制度。民事诉讼法对行为保全问题未作规定。侵害知识产 权等案件有时需要禁止当事人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其作出某种行为, 以制止侵权发生,防止损害扩大。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海事诉讼 特别程序法等法律作了相关规定。建议在财产保全的基础上增加这方面的 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 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 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 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修正案草 案第十七条)
2.增加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法相衔接的规定。人民调解法规定了对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为 做好法律的衔接,建议在特别程序中专节规定“确认调解协议案件”,明 确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程序和法律后果。(修正案草案第三 十九条)
-
3
二、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6
四、完善简易程序
民事案件中不少是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 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完善简易程序,对于提高审判效率, 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实践中存在 的问题,建议作以下补充修改:
1.设立小额诉讼制度。为及时解决面广量大的民事纠纷,根据一些地方 的试点探索并借鉴国外好的做法,可以就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案件设立小额 诉讼制度。建议增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 五千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