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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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1 编制目的对本公司使用的标准物质在其使用和保管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可溯源性。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实验室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规定了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要求、核查依据、核查方法、核查周期等。

3 核查项目一般核查、性能核查(必要时)4 核查依据JJF 1005-2016《标准物质通用术语和定义》JJF 1006-1994《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5 核查方法原则:对购买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物质管理员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核查,对未开封且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只需进行一般核查;对于开封后许久未使用完但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需要进行一般核查和性能核查。

5.1一般核查一般核查内容包括:是否在有效期内;储存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与说明书要求一致);核查外观(颜色、性状等)是否发生变化。

变色、变质、破损和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应停止使用,并做出标识,分区域存放,定期清理。

5.2性能检查5.2.1对于已经开封使用的标准物质要定期进行标准物质浓度值的检查,核查方法可选择以下几种之一:1)与其他实验室间比对;2)送有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3)检测有足够稳定度的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

4)采用不同制造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不同批号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5)用一级标准物质对二级标准物质进行核查;6)新购置的标准物质或新配置的标准工作液与正在使用的比对。

5.2.2期间核查的计算方法1)t检验法t检验法适用于测量次数在10次及以下数据的比较检验。

选择双侧检验(P2)来判断期间核查与标准证书上标准值的符合性。

式中:x为测定的平均值;μ0为标准值得;S为样本标准偏差;n为测定次数。

该方法测得的结果评价为:1t≤t(0.05),说明该标准物质的核查结果与标准值没有显著差异,合格;2t(0.05)<t≤t(0.02),说明该标准物质的核查结果与标准值稍有差异,可疑;3 t>t (0.02) ,说明该标准物质的核查结果与标准值有显著差异,不合格。

测量设备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含表格)

测量设备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含表格)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通过参考标准的使用,实现测量设备(标准物质)的控制,保持其技术指标符合要求,达到检定/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本所在用的计量标准装置(器组)、检测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等测量设备在相邻的两次周期检定或校准的时间间隔内进行的运行核查,或期间核查。

3职责3.1 业务办公室负责《期间核查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和记录的存档。

3.2 检测室负责编制《期间核查方案》,并承担运行检查工作。

3.3 所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期间核查的计划、方法和报告,并组织实施。

3.4 所质量负责人负责期间核查工作的质量监督。

4 工作程序4.1 期间核查的条件:a)关键性的测量设备;b)频繁使用的测量设备;c)使用条件恶劣的测量设备;4.2 每年年底业务办公室根据本程序4.1条确定需进行期间核查的测量设备(标准物质),编制《期间核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规格,进行期间核查的时间、地点、检查项目、检查方法、结果的判定原则、执行人等经所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3 检测室主任根据《期间核查计划》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期间核查方案》,报所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期间核查方案》中应明确检查方法、检查间隔及测量结果的评价方法。

4.4 期间核查方法可采用下列中的一种:4.4.1 重复性实验法(检查参数可用标准差、极差或平均值)根据测量设备对不确定度的贡献或其计量性能要求,确定规定条件下重复性实验结果的控制限σˆ(将标准差的±2倍设为控制线),用一稳定被测对象(或样品)在规定条件下作重,若满足复性试验,由贝塞尔公式可得到单次实验标准差sis≤σˆi即说明被检查设备受控。

可将该设备的每次检查结果描绘于控制图,以便观察其变化情况。

控制图如下所示:s iσˆ重复性试验法也可采用极差控制限R 或者算数平均值控制限X max 、X min 进行检查,即用一稳定被测对象(样品)在规定条件下作重复性实验得到观测列x i (i =1,2,…,n ),若满足x max -x min <R 或者 X min ≤-x ≤X max即说明被检查测量设备受控,也可将每次检查结果描绘于相应的控制图,以便观察其变化情况。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1. 目的规范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期间核查方法,保证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可溯源性。

2. 范围适用于本质检站(检验公司)使用的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期间核查工作。

3. 职责质保部会同测试部制定年度核查计划;质保部负责监督期间核查工作的开展;测试部使用人员负责对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期间核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 程序4.1 核查前准备查看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是否在有效期内,本质检站(检验公司)只对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工作。

已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只能供新方法研究使用。

4.2 核查4.2.1 测试部检验人员应对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外观、颜色、气味等性状逐一辨识,并加以记录;同时还应该记录此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的保存期,以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容器是否有损伤、溶液是否澄清、是否有被污染的迹象等。

4.2.2 对于尚未开封的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一般只进行4.2.1核查即可;对于已经开封、较易保藏(性质稳定)的也只需进行4.2.1的核查;对于水相或甲醇作为溶剂配制的标准溶液的除了进行4.2.1的核查外,还应进行标准物质的技术性核查。

4.2.2.1标准物质(例如金属元素铅、砷、汞等;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等)能获得有证质控样的核查标物,将核查标物稀释至上机浓度,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的仪器条件上机,用核查标准溶液的校正曲线检测质控样。

4.2.2.2标准物质核查中,不能获得有证质控样的,可以新购标准物质对核查标物进行检测,将新标物、核查标物配制成同一浓度的上机溶液,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的仪器条件上机,比较两种溶液的仪器相应值(色谱峰面积或是吸光度)大小。

4.3 判断对标准物质、标准(滴定)溶液核查后需对其作出其符合性的判断,确认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例如证书提供浓度、纯度、量值是否依然能够得到维持。

标准物质期、标准溶液、滴定液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标准物质期、标准溶液、滴定液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目的本规程适用于标准物质、标准溶液、滴定液在保存期间的核查。

2.人员及职责2.1 标准物质、标准溶液、滴定液使用及配置人员负责核查的实施。

2.2 部门负责人执行核查的监督管理。

3.引用标准3.1 中国药典2005版(二部)附录。

3.2 GBT601-2002 标准溶液配制和标定标准。

3.3 标准物质、标准溶液、滴定液配置管理规程。

4. 检查方法及技术要求4.1 形式检查4.1.1未开封的标准物质对照说明书检查储存条件是否一致并帐物相符。

保存温度检查:科室内的对照品应进行冷藏保存的,检查冰箱温度是否与规定的温度一致。

4.1.2 已开启使用的标准物质保存条件检查:科室内已开启使用的对照品均应在干燥器中保存,并按要求存放;均应有封签。

检查是否保存于干燥器中;检查是否都有封签;检查冰箱温度是否与规定的温度一致;检查温度记录。

4.1.3 标准物质记录检查:每次使用时,实验人员对前一人的使用记录进行检查,检查标准物质在使用中是否发现异常。

4.1.4 麻醉、精神药品对照品与剧毒对照品: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帐物相符。

检查是否专柜存放,是否双人双锁管理,是否帐物相符。

4.1.5 标准溶液、滴定液使用记录检查:每次使用时,实验人员对前一人的使用进行检查,检查标准溶液在使用中是否发现异常,如颜色变浅、颜色加深、发生沉淀等影响标准溶液的正常使用或检验结果出现明显偏离时,需对标准溶液进行考察或开启新的标准物质或基准物质对比核查。

核查方法可参照药典该品种项下方法进行。

5. 滴定液的期间核查:5.1由指定人员按药典规定方法作验证性滴定,一般做两份即可。

5.2当滴定液浓度在规定限度以内(相对偏差0.1%)继续使用原数据。

5.3当滴定液浓度超出规定限度,滴定液停止使用,重新标定。

5.4详细记录,以作滴定液稳定性考查分析资料。

6.对照品溶液的期间核查:6.1 按药典检验项目,取新处理的对照品制备对照品溶液一份。

6.2 取新、旧对照品溶液同时试验,比对试验数据。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期间核查
有证标准物质和非有证标准物质。

1、有证标准物质
是附有认定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量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至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认定的特性量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所有有证标准物质都需经国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有证标准物质在研制过程中,对材料的选择、制备、稳定性、均匀性、检测、定值、贮存、包装、运输等等均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为了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准确可靠,研制者一般都要选择6至8家的机构共同为标准物质进行测量、定值。

对于有证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实验室在不具备核查的技术能力时,可采用核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该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使用说明、测量方法与操作步骤、储存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信息,以确保该标准物质的量值为证书所提供的量值。

若上述情况的核查结果完全符合要求,实验室无需再对该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
如果发现以上情况出现了偏差,实验室则应对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以确认其是否发生了变化。

2、非有证标准物质
是指未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物质,包括:参考(标准)物质、质控样品、校准物、自行配置的标准溶液、标准气体等。

对于非有证标准物质的核查:
1)定期用有证标准物质对其特性量值进行期间核查;
2)如果实验室确实无法获得适当的有证标准物质时,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核查:
-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确认量值;
-送有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
-测试近期参加过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样品、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定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

编制:审核:批准:。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为了确保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需要对标准物质进行定期的核查和验证。

本计划旨在规范标准物质的核查流程,确保核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一、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计划主要针对实验室中使用的各类标准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化学试剂、生物制品、物理标准物质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标准物质,我们将制定相应的核查方案和流程。

二、核查周期。

针对不同类型的标准物质,我们将制定相应的核查周期。

一般情况下,化学试剂将每年进行一次核查,生物制品将每半年进行一次核查,物理标准物质将每季度进行一次核查。

具体核查周期将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和标准物质的稳定性进行调整。

三、核查内容。

1. 标准物质外观检查,检查标准物质的外观是否发生变化,如颜色、透明度、形状等;2. 标准物质标定值检查,核查标准物质的标定值是否与证书数值一致,是否符合使用要求;3. 标准物质纯度检查,对于化学试剂和生物制品,需要进行纯度检查,确保其纯度符合要求;4. 标准物质保存条件检查,核查标准物质的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5. 标准物质有效期检查,核查标准物质的有效期是否过期,如过期需要进行淘汰处理。

四、核查流程。

1. 制定核查计划,根据标准物质的类型和核查周期,制定相应的核查计划;2. 核查准备工作,准备好核查所需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证书、核查记录表等;3. 核查执行,按照核查计划和核查内容进行核查工作,确保核查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 核查记录和报告,对核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核查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核查结果;5. 核查结果处理,根据核查结果,对标准物质进行合理的处理,如淘汰过期物质、调整保存条件等。

五、核查责任人。

实验室主管负责制定核查计划并监督核查工作的执行,实验员负责具体的核查操作和记录,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核查结果进行审核和评定。

六、核查记录和档案。

对每次核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核查计划、核查记录、核查报告等,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1目的确保公司所用设备和标准物质在使用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以持续保证检验活动的有效性及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结果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及标准物质的管理。

3职责3.1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

3.2仪器使用者负责仪器核查的实施。

3.3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

3.4标准物质使用人负责对标准物质核查的实施。

4工作程序4.1期间核查计划:4.1.1判定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应考虑:4.1.1.1仪器历次检定/校准结果。

4.1.1.2质量控制结果。

4.1.1.3仪器使用频繁的或使用范围变化的。

4.1.1.4测量结果具有重大价值或重大影响的。

4.1.1.5仪器使用寿命临近到期的。

4.1.2仪器设备管理员和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填写《期间核查计划及实施情况表》,一般3-6 个月进行一次期间核查。

4.2期间核查的实施周期: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周期中间;标准物质在有效期中间。

4.3期间核查人员:期间核查人员应是对仪器设备性能、标准物质的标定方法较为熟悉,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4.4期间核查的实施:仪器和标准物质使用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实施期间核查。

4.4.1检测设备使用人员利用标准溶液的重现性进行核查,填写《仪器期间核查记录》。

4.4.2计量器具:天平检定合格时立即核查标准砝码/量块的值,期间核查时用此标准砝码/量块连续称量 10 次进行核查,填写《计量器具期间核查记录》。

4.5标准物质4.5.1标准物质可采用核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使用说明、测量方法和操作步骤、储存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信息,以确保该标准物质的量值为证书所提供的量值。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记录》4.5.2当实验室有不同批次的同种标准时,可以进行比对进行核查。

4.6纠正措施:当期间核查期间出现不合格时,综合部组织相关人员按着《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一、引言。

标准物质是科学研究和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着实验结果和产品质量。

为了确保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核查。

本文将介绍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程序。

1. 核查计划制定。

在进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之前,首先需要制定核查计划。

核查计划应包括核查的时间、地点、人员、设备、方法等内容。

核查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标准物质的使用频率、环境条件、历史核查数据等因素,确保核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2. 核查条件准备。

在进行核查之前,需要对核查条件进行准备。

包括核查设备的准备、核查环境的准备、核查人员的培训等。

确保核查条件的稳定和一致性,为后续的核查工作奠定基础。

3. 核查方法选择。

针对不同类型的标准物质,需要选择合适的核查方法。

常见的核查方法包括比较法、仪器法、化学分析法等。

在选择核查方法时,需要考虑标准物质的性质、特点和核查的要求,确保核查方法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4. 核查数据采集。

在进行核查过程中,需要对核查数据进行准确的采集和记录。

包括核查前的基准数据、核查过程中的实时数据、核查后的结果数据等。

确保核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和评价提供依据。

5. 核查结果分析。

核查结束后,需要对核查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对核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较核查结果与历史核查数据的变化情况,评估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发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进行问题分析和处理,确保标准物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6. 核查报告编制。

最后,需要对核查结果编制核查报告。

核查报告应包括核查的目的、方法、过程、结果、分析和评价等内容。

并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今后的核查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三、总结。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是保证其准确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手段,对于科研和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核查计划、准备核查条件、选择核查方法、采集核查数据、分析核查结果和编制核查报告等步骤,可以有效地进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工作,确保标准物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为科研和生产工作提供可靠的支持和保障。

ISO17025:2017期间核查程序

ISO17025:2017期间核查程序

密级SECRECY:版次ISSUE:代替SUPERSEDE:符合ISO/IEC17025:2017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程序文件ISOIEC17025:2017 文件编号期间核查程序(共 16 页)此处可填写实验室名称此处可填写实验室英文名称发文单位 DESIGN DEPARTMENT:编制 PREPARE:审校 CHECK:审定 EXAMINE:标审STANDARD:批准APPROVAL:期间核查程序1 目的为确保测量设备和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内,保持检定/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缩短追溯周期,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文件规定了实验室期间核查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检测、校准设备。

3 引用文件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风险和机遇控制程序设备管理程序4 术语无5 要求5.1 实验室汇总制定年度“期间核查计划”并对对核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期间核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5.3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室期间核查报告的审定。

5.4 技术负责人批准“期间核查计划”和期间核查报告。

6 程序6.1期间核查的对象a. 测量标准装置,标准物质,如新建立、新购置、使用年限较长、指示稳定性可靠性下降、有较高准确度要求以及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b.检测、校准使用的关键设备(仪器),如使用频次高、使用环境恶劣、对检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移动使用、用于现场检测、曾经过载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的方法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期间核查;c.性能老化、漂移较大和稳定性较差的在用设备必须通过期间核查控制设备状态。

d.可能被污染或变质的有证标准物质6.2 期间核查的要求a.每年年初,各专业对本专业需要核查的设备制定计划,填报BB400808,报技术管理室汇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年度核查计划。

b.测量标准的核查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但在两次校准(检定)之间,至少按计划核查一次;c.关键检测、校准设备的核查,可根据对设备校准状态可信度的掌握情况,按需要进行;d.性能老化和稳定性较差的在用设备,根据使用频率进行不定期核查;e.期间核查的实施以及实施频次应考虑成本控制和控制出错风险的平衡;f.测量标准和设备负责人负责正确选择期间核查方法,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

期间核查的方法、程序、结果处理

期间核查的方法、程序、结果处理

检测机构为完成大量的检验任务,往往要配置各种仪器设备。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仪器设备的可信度至关重要。

检测机构除了通过控制采购、校准等环节保证仪器设备的可靠性之外,期间核查也是一个重要的方法,同时它是标准中的一项规定,也是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所要求的质量管理的一种方式。

1实验室哪些仪器设备需要做期间核查仪器设备是否需进行期间核查,应根据在实际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出现问题的严重性及可能带来的质量追溯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是否需进行期间核查。

1、设备的稳定性:对不够稳定、易漂移、易老化的设备,应进行期间核查。

2、设备的使用状况和频次:对使用频繁的仪器设备;经常拆卸、搬运、携带到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使用环境恶劣的仪器设备,故障率高或曾经过载或怀疑出现质量问题的仪器设备;使用寿命临近到期的仪器设备应进行期间核查。

3、校准数据分析:根据对历年来校准数据的变化情况的分析,来判断是否应进行期间核查。

那么哪些设备可不进行期间核查呢?一般对稳定性好的设备、使用频率低的设备、带有自校功能且每次实验前均进行自校的设备,化学分析仪器每次带标样做,可不考虑进行期间核查。

不同实验室的测量设备期间核查要求是不尽相同的。

按照ISO/IEC17025和JJF1069-2012的要求校准实验室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对其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对其他测量设备以及检测实验室的一般测量设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有使用频次高的,使用环境恶劣的,对检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的,移动使用的,漂移较大、稳定性较差的,用于现场检测的,曾经过载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

2期间核查的方法来源期间核查并不是一次再校准,但校准的某些方法可用于期间核查,具体方法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1、检测标准中规定了核查方法。

许多标准方法已经详细规定了校准等方法和要求,可以直接作为期间核查的方法。

2、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规程,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规程往往详细规定了整个检定过程,期间,核查可以采用其中的需要核查部分。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为了确保标准物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制定了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标准物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本计划将有效提高标准物质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的对象为所有实验室中使用的标准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生物制品、物理标准物质等。

核查范围涵盖标准物质的储存、使用、检定和报废等全过程。

二、核查内容。

1. 标准物质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变质、污染等情况;2. 标准物质的使用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误用、滞留等情况;3. 标准物质的检定是否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是否存在超期使用等情况;4. 标准物质的报废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是否存在未报废、无法识别等情况。

三、核查方法。

1. 定期抽样检查,每月抽取部分标准物质进行检查,确保覆盖全面;2. 不定期抽查,不定期对各实验室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定期核查,每季度对所有标准物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全面了解标准物质的使用情况。

四、核查责任人。

1. 实验室主任,负责整体核查计划的执行和监督;2. 核查人员,由实验室质量管理部门选派专人负责核查工作;3. 相关人员,各实验室的使用人员需配合核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五、核查结果处理。

1.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2. 提出改进建议,对于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管理制度;3. 定期总结,每季度对核查结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六、核查效果评估。

1. 持续改进,根据核查结果和改进建议,持续改进标准物质管理工作;2. 效果评估,定期对核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七、总结。

本次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的实施,旨在提高标准物质的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全面的核查工作,我们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不断改进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物质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测量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文件

测量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文件

1目的:确保检测/校准所用的计量/校准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等在其校准期间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检测/校准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职责3.1检测组负责人职责(1)组织本检测室有关人员制定并实施具体计量/校准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等的核查方案;(2)指定检测人员实施期间核查;(3)期间核查报告的审核。

3.2检测人员职责(1)按核查方案定期核查;(2)认真做好核查记录;(3)对期间核查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3仪器设备管理员职责(1)编制需进行核查且有条件实施核查的计量/校准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等的目录。

3.4技术主管职责(1)审批期间核查计划;(2)审批核查方案;(3) 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找校准状态异常变化的原因,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3.5 质量主管职责(1)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

3.6技术主管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4 工作程序4.1 期间核查的范围对一些关键的测量设备、实验设备以及标准物质等,在相邻两次检定/校准间隔内,为保持其准确可靠需要进行期间核查:(1)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证明其检定/校准数据超出其稳定性允许误差的。

(2)经常携带到现场进行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的。

(4)测量结果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安全作用的设备。

4.2期间核查的方法检测组负责人结合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核查标准的具体情况选择核查方案,可采用如下方法进行期间核查:(1)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2)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比对;(3)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

4.3 期间核查计划4.3.1每年初,仪器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标准装置或仪器设备的状态和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对象,制定期间核查计划,期间核查计划内容应包括如下信息:(1)实施期间核查的部门;(2)计量标准、仪器设备的名称;(3)预定进行期间核查的时间;(4)期间核查的执行人员。

ISO17025:2017期间核查程序

ISO17025:2017期间核查程序

1 目的为保证检测仪器设备在两次校准之间和标准物质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保持可靠的置信度,为项目实验室编制类似程序文件提供指引,特制定本程序。

项目实验室需要根据本程序文件的指引以及结合项目实验室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类似程序文件并发布生效。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项目公司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 职责与权限3.1 实验室主任:负责期间核查计划的批准。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期间核查计划及核查方法,并组织设备管理员及检测员对期间核查工作的实施,审核期间核查报告。

3.3 设备管理员:负责编制实验室期间核查计划。

3.4 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期间核查工作的监督。

3.5 检测员:负责编制其所使用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参与期间核查工作并编写期间核查报告。

4 定义4.1 期间核查:是指使用简单实用并具有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造成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某些参数,在两次相邻的校准时间间隔/有效期内进行检查,以维持设备状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可信度。

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 期间核查的时机应考虑:a) 检测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异常现象发生时;b) 设备使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温度和湿度可能引起仪器的准确性失控或部分失效时;c) 设备在有效期限内长期(超过一个月)不用,而需重新启用时;d) 设备两次校准之间的例行检查(期间核查计划内容);e) 设备维修后;f) 使用过程中容易受损、数据易变或对数据存疑的设备;g) 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后返回的;h) 已经开封且容易挥发的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的标准溶液(标准曲线及中间液),建议使用质控图作为期间核查的方式。

注:没有开封的有证标准物质,只要存放条件符合证书要求,一般只要定期进行外观检查。

5.2 期间核查的方法选择:a) 通过对样品不同特性检验结果的相关性进行验算;b)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核查;c) 核查不是再校准,但校准的某些方法可用于核查;注:标准物质包括各种质控样品、标准溶液,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的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在有效期内。

期间核查程序

期间核查程序

期间核查程序1 目的通过规范和实施期间核查活动,以保证在检定周期内的检测仪器设备的准确度和有效性符合预期要求,使期间核查能有序地、有效地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检测设备、试验设备、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或称运行检查)。

3 职责3.1 专业检测责任师负责确定本专业需进行期间核查对象和方法。

3.2技术服务部负责组织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核查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4设备管理员负责对期间核查进行监督管理和期间核查记录的保存。

4 工作程序4.1期间核查的条件:单纯靠周期检定/校准尚不能对检测仪器设备的量值准确性保持信心的,应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进行期间核查。

需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一般包括以下情况:1)检测现场经常移动、搬运、同时对环境条件较为敏感的;2)使用频繁的;3)性能不稳定、易发生数据漂移的仪器设备;4)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5)长期未使用而脱离控制的仪器设备,在恢复使用时等情况下;6)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

4.2 期间核查的方法4.2.1期间核查的方法基本采用等精度核查的方式进行:1)仪器设备间比对:采用同类型号和准确度相近的或同等精度的计量器具、仪器设备进行比对;2)方法比对:通过对无损检测不同特性检测结果的相关进行验算等。

3)选用样本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4)标准物质验收: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计量器具、仪器设备或有证标准物质对检测仪器设备的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性能进行检查。

5)自校准:按公司编制设备校验规程对检测仪器设备的精确度、准确度等技术性能进行检查。

4.2.2期间核查也可通过“核查标准”(用来代表被检测对象的一种相对稳定的仪器、产品或其他物品)来实现,该核查标准的量程、准确度等级都应接近被测对象,且它的稳定性应比实际的被检测对象好,核查标准本身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3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4.3.1技术服务部会同专业检测工程师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对象。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1.目的为保证关键测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保持着良好的检定/校准状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测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职责3.1设备管理员负责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2负责人负责期间核查方案批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核查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3负责对期间核查实施监督管理和期间核查记录的保存。

4.程序内容4.1 需定期进行期间核查条件:a.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b.检定或校准数据超出其稳定性允差的;c.经常需移动的仪器设备;d.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发生,经修理的仪器设备,使用有老化迹象的仪器设备等。

4.2 期间检查可选用方法:a.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计量标准、仪器设备或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b.采用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c.选用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的样品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进行多次重复测量,并采用统计技术对每次测量结果进行评估;d.通过对样品不同特性检测结果的相关性进行验算等。

4.3过程及结果判定4.3.1 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结果依据标准样品的标准值及不确定度进行评价,测定值偏差不超过不确定度的两倍时,判定仪器期间核查合格,仪器操作维护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3.2 采用高一精度等级的仪器设备或同等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

适用于型号相同或型号不同但功能和准确度等级相近的测量仪器之间相互比较。

4.3.3用样品检测进行核查4.3.3.1检查样品(或被测对象)的选择选择性能稳定、均匀的样品作为检查样品,在测量过程中样品的变动性应小于测量仪器的允许误差的1/3。

4.3.3.2样品测量用两台仪器分别对核查样品进行多次重复测量,测量次数应不少于6次。

分别计算测量平均值,记为A1、A2。

4.3.3.3结果评定假定两台仪器测量的范围不确定度分别为U1、U2,两台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分别为△1和△2,测量结果应满足要求否则,认为测量结果不满意,测试室应查找原因,针对核查不符合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规程

目的规范标准物质及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的期间核查,对其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可溯源性。

范围适用于对本中心使用的标准物质及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储备液的期间核查。

操作过程1.操作前的检查检查标准物质的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由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物质储备液是否在有效期内、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容器是否有损伤、溶液是否被污染等。

核查有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在其有效期内按照要求保存。

应检查其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溶液是否澄清,若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标准物质并作好记录。

由标准物质配制而成的标准物质储备液的核查用有证书的标准物质稀释并配制一条工作曲线,对一已知浓度的有证标准样品进行测试,记录结果C1并与该标准样品的证书定值C进行比较。

同时用需要进行核查的标准物质储备液稀释并配制一条工作曲线,对该已知浓度的有证标准样品进行测试,记录结果C2并与该标准样品的证书定值C进行比较。

结果判定C1与C比较,若C1在C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表示该测试操作过程正确无误,没有带来样品的损失或污染。

C1与C比较,若C1不在C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表示该测试操作过程中有样品损失或带入了新的污染,应认真分析并查找原因,重新进行核查。

只有在测试操作过程正确无误的情况下比较C2与C才有意义。

C2与C比较,若C2在C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表示该储备液的示值与实值在允许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判定该储备液合格,可以继续使用。

若C2不在C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表示该储备液在配制、使用、储存过程中有损失或带入了新的污染,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重新配制新的储备液。

实验室期间核查的一般流程

实验室期间核查的一般流程

实验室期间核查的一般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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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检验检测用标准物质在使用过程中稳定性可控可靠,保障检测结果准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检测用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库存标准物质的包装、物理性状、储存条件、有效期核对,保证所领用标准物质有效性和合法性。

3.2 各检测部门负责标物使用过程的合理管理,具体实施在用标物的期间核查工作。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计划的制定和对实施结果的汇总。

4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的时机: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a)在用标物有效周期内必须进行一次;
b)对于在用标物性能有怀疑时;
c)快要到有效期末才打开使用的标物;
d)相关部门作出规定时。

5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方法与结果评价
对有证标准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时只需对照证书要求,主要对包装、物理性状、储存条件、有效期等进行期间核查即可,对于已开封的,应检查其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溶液是否澄清,若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标准物质并做好记录。

对于无证标准物质,最好的的方式是使用已知的、稳定可靠的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无法获取得有证标准物质时,可以视情况选取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本中心规定的常用方法有下列几种:
5.1 送校法:将核查标物送至市级以上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机构检测,结果值和标称值比较,要求偏差≤5%,否则视为不符合,不得再使用。

5.2 比对法:将核查标物送至具备相应能力的其它检验机构检测,三个以上(可以含本中心)实验室的结果值与标称值的偏差均不大于10%则视为符合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不得再使用。

5.3 比较法:将核查标物与确认有效的标物同时检测比较结果,两者偏差≤10%则视为符合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不得再使用。

5.4 测样法:用核查标物作标准检测质控样品或已知样品,检测结果偏差≤15%则视为符合要
求,否则视为不符合,不得再使用。

5.5 对照法:将核查标物与某一选定的稳定有效的另一标物在相同条件下,用同一台仪器同一检测器,在同一时间进行检测,仪器的响应比例与之前确认有效的标物的响应比例接近,差别不大于10%,则视为符合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不得再使用。

6 质量记录
6.1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表》 QRD4407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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