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取证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方式产生的证据,例如电子邮件、短信、互联网聊天记录、电子数据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与传统纸质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
本文将探讨电子证据适用的困难及其解决方法。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常常受到质疑。
由于电子证据的可复制性和易篡改性,人们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有所怀疑。
一个典型例子是电子邮件的伪造。
黑客可以通过伪造发送者的电子邮件地址来发送虚假邮件。
司法机关在使用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时需要确认邮件的真实性。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通过数字签名或者邮件服务器的认证来验证邮件的真实性。
电子证据的保全容易受到侵害。
传统纸质证据在提取、保全和保存方面相对容易。
而电子证据的提取过程中往往需要专门的技术工具和专业知识,容易出现错误或者丢失证据。
电子证据的保存也需要考虑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司法机关可以设立专门的电子证据保存中心,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证据的提取、保全和保存,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电子证据的取证合法性存在争议。
在传统做证规则下,需要满足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和效力原则才能用作证据。
而对于电子证据,这些原则的适用存在困难。
远程获取证据的合法性是一个争议点。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电子证据的取证程序和标准,确保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认定需要专业知识和技术工具。
传统法官和辩护人缺乏对电子证据的了解和使用,导致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认定存在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建立电子证据鉴定的专业机构,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对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和评估,为法官和辩护人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电子证据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包括真实性、保全难度、取证合法性和审查认定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建立专门的电子证据保存中心和电子证据鉴定机构,提供专门的技术工具和培训,以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的证据,比如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内容、网页记录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依赖数字化的沟通和交流方式,电子证据在法律诉讼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
由于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其适用困难也日益突显。
本文将从电子证据的适用困难原因、具体表现以及解决方法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电子证据的适用困难原因1. 技术特性与变化快速性电子证据具有技术特性,比如数据易于篡改、删除,存储格式多样化,且技术更新速度迅猛,这使得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完整性难以得到保障。
电子证据的取证、保全和审查也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这一点对法律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隐私保护问题在获取电子证据的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这就需要法律界和技术界共同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法律体系滞后司法实践中,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及时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导致在电子证据的认定、取证和审查等环节出现法律适用空白和不足。
二、电子证据的具体表现1. 可信度难以保障在电子证据中,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来源可靠性等问题是电子证据遇到的主要挑战。
电子邮件和短信可以被轻易地伪造和篡改,网页记录可以被删改,这些都给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 取证与审查难度大电子证据的存储形式多样化,包括手机、电脑、云端等,往往需要专业的技术手段才能实现取证。
电子证据的大数据量也给审查和分析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
三、电子证据的解决方法1. 完善法律体系应当及时跟进科技发展的步伐,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和采信原则,增加对电子证据权威性和可信度的认定,从而解决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困难。
2. 技术手段和规范化相关机构可以建立专门的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系统,提高电子证据的审查效率和准确度。
在电子证据的采集、保存和调取方面,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
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问题分析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电子取证指的是通过电子设备和数字信息的获取和保全,用于法律诉讼的证据。
与传统的纸质文件不同,电子取证具有高效、易于保存和复制等优势,但也存在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分析。
1.1 电子取证在查明案情中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中,电子取证可以帮助调查机关收集、分析和保存大量的电子数据,其有效性和全面性远远超过传统的证据收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社交媒体等电子通讯工具可以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和交往关系,从而有利于查明案情。
1.2 电子取证在证明案件中的作用电子取证不仅可以帮助查明案情,还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用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通过电子设备中的照片、录音等数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行为,进而促使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
1.3 电子取证在保护证据完整性中的作用由于电子文件可以轻易被篡改和删除,因此电子取证在保护证据完整性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一些关键的电子数据,调查机关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不当操作或技术原因导致证据被破坏或丢失。
二、刑事诉讼中电子取证存在的问题2.1 信息获取的困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变化,犯罪嫌疑人往往采用各种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隐藏和删除,造成信息获取的困难。
尤其是在跨境犯罪案件中,涉及多国的信息调取更加复杂,造成电子取证的难度增加。
2.2 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疑虑电子数据的披露和获取不像传统的书面文件那样直观和可信,容易受到技术手段和人为操作的影响。
很多人对电子取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表示怀疑,这也给电子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带来了困难。
2.3 证据保存和保全的难题电子证据的保存和保全是电子取证中的一个难题。
随着科技设备的不断更新和更替,电子数据的保存和保全成本较高,同时可能会遭受各种网络攻击,导致证据的丢失和损坏。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证据,它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内容、云存储数据、电子文件等形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在刑事、民事和行政等各个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一方面,电子证据适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困难,如鉴定难、篡改问题等;还有一些方法可以解决这些困难,以确保电子证据的可信性和有效性。
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电子证据的鉴定难。
相对于传统证据,电子证据的鉴定更加困难。
电子证据的产生和保存都依赖于电子设备和信息技术,很容易被修改、伪造和篡改。
就算是真实的电子证据,也需要判断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鉴定电子证据需要专门的技术和设备,同时还需要相关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电子证据的保全难。
保全是指将证据置于法庭的保管之下,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电子证据而言,保全更加困难。
电子数据易被删除、改动和丢失,而且涉及到信息存储的多种形式,如云存储、硬盘、移动设备等。
在保全电子证据时,需要特殊的技术手段和工具,比如数据镜像、取证工具等。
电子证据的溯源难。
溯源是指查明证据的来源和生成过程,以确保证据的可信性和合法性。
对于电子证据而言,溯源非常困难。
电子数据可以在各种环境中生成和传输,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远程生成,这就导致了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难以确定。
需要使用特殊的技术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有效的溯源和追踪。
电子证据的取证难。
取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电子证据的取证相对于传统证据更加困难。
电子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很容易被修改和删除。
电子数据的格式和类型繁多,需要特殊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才能进行有效的取证。
涉及到跨境的电子证据获取更加困难,存在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等问题。
针对上述的困难,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法:加强电子证据的法律保护。
在法律层面上,应该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子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规定,确保电子证据能够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浅谈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及完善手段研究
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取证问题及完善手段研究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网络的普及,电子证据在鉴定和审判过程中已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电子证据取证是刑事案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可以为案件的上诉和审判提供关键证据。
但电子证据取证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比如证据收集不足、数据混乱、鉴定标准不一、证据真伪难辨等,这些问题使电子证据取证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电子证据取证中的问题1. 证据收集不足在电子取证中,证据收集的不足往往导致案件的调查和审判过程缺失了关键证据,从而影响到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高效的取证机制,推广应用先进的电子取证技术,使电子证据能够更加全面和准确地收集和分析。
2. 数据混乱在电子取证中,数据混乱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因为电子数据的复制和剪切过程中,可能会丢失或错误地复制数据,从而导致数据的混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合理的数据管理制度,避免在电子数据的复制过程中丢失或错误地复制数据。
3. 鉴定标准不一在电子取证中,不同的鉴定标准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因为不同的鉴定标准可能会导致数据的鉴定结果不同,从而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判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统一的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电子数据的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证据真伪难辨在电子取证中,证据真伪难辨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因为电子数据的复制和编辑过程中,可能会难以判断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影响到案件的调查和审判。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电子取证机制,采用先进的电子取证技术,提高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完善手段研究以上几种问题说明了电子取证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完善电子取证手段。
1. 制定相关法律应该优先制定相关的法律来规范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使用。
该法律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电子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标准、电子证据的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鉴定、电子证据取证程序中的保密措施、证据的存储以及从源头上保障证据的完整性、落实异议申请等。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证据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电子证据具有保存方便、传输快捷、内容丰富等特点,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适用困难,这对司法公正和案件的审理都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从电子证据的定义、特点、适用困难以及解决办法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电子证据的定义和特点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各种信息,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律程序中使用。
它包括电子邮件、文字文档、短信、社交媒体内容、视频、照片等各种形式的电子信息。
相对于传统的纸质文件,电子证据具有以下特点:1.易保存:电子证据可以通过电子设备进行保存,占用的空间相对较小,且可以进行备份,避免了纸质文件易受灾害破坏的弊端。
2.传输快捷:电子证据可以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等途径进行传输,速度快、时效性强。
3.信息丰富:电子证据不仅包含文字信息,还可以包括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信息,更加全面地反映事实情况。
二、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传统的纸质证据相比,电子证据也存在着一些适用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真实性难以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难以直接得到验证,容易被篡改或伪造,给法庭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2.取证困难:电子证据存储于计算机、手机等电子设备中,对取证人员技术水平要求较高,而且往往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支持。
3.隐私保护:电子证据中往往包含个人隐私信息,如果在取证过程中不当使用,可能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三、解决电子证据适用困难的办法鉴于电子证据的特点和适用困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1.技术支持:培训和提高司法人员及律师的信息技术水平,使其具备获取、分析和审理电子证据的基本能力。
2.法律规范:建立和完善电子证据的鉴定标准和程序,明确电子证据的取证规则、鉴定要求和举证责任,规范电子证据在法律程序中的适用。
3.隐私保护:在获取电子证据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采取合法手段取证,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4.技术手段:借助技术手段如数字签名、时间戳等技术手段来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电子证据的篡改和伪造。
电子取证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这些都标志着计算机取证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诞生.
Institute of Software,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发 展
奠基时期 初步发展时期 理论完善时期
从总体上看,2000年之前的计算机取证研究主要 侧重于取证工具的研究,2000年以后,开始了对计算 机取证基础理论的研究。
研究数字取证的强国
美国:最早开展研究,有很多科研机构、大学和司法部门在积极
从事这方面的研究 英国:比较早开展取证研究,特别是在和恐怖分子的斗争中很有 经验 澳大利亚:近年来的研究很有成效,2008年年初开始组织eforensics国际会议 韩国:早在1995年,韩国警方就组建了“黑客”侦查队,并积极 开展工作,此后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建立了计算机犯罪侦查队 和网络犯罪侦查队,并于2000年成立了网络恐怖监控中心,由此 韩国成为了“网络侦查强国”。 各国纷纷派人前去学习或请韩国 人协助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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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概况
研究领域 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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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itute of Software,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电子取证的研究领域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 网络通信技术 相关领域专业知识 法律法规 管理制度 标准规范 人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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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完善时期
时间:九十年代末期至现在 计算机取证的概念及过程模型被充分研讨 较为典型的五类模型:
电子商务行业中存在的取证难题及解决方案的研究
电子商务行业中存在的取证难题及解决方案的研究引言:在数字化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迅猛,成为了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伴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快速发展,取证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行业中存在的取证难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取证难题1. 数据分散性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数据分散在各个平台、服务器以及云存储平台上,导致取证过程中无法得到全面、完整的数据。
这对于调查人员来说是一个巨大挑战。
2. 隐私问题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是现代社会关注的焦点。
电子商务平台需要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与政策。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获取用户信息作为取证材料却面临法律和道德上的困境。
3. 技术复杂性在调查过程中遇到技术复杂性也是一个常见问题。
黑客技术不断进步,使得从服务器或者数据库中获取关键信息变得更加困难。
此外,云技术的普及和使用增加了取证的难度,加剧了已有问题。
二、解决方案1. 合作机制电子商务平台、执法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可以建立合作机制来共享信息并协助展开调查工作。
这种合作可以在遵守法律和隐私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取证效率。
2. 数据管理与存储标准化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与存储标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配备足够强大的系统来支持取证工作。
同时,第三方监管组织可以评估企业遵循标准化操作的程度,并进行监督。
3. 提供有效取证工具为了降低调查人员获取电子商务数据的技术门槛,我们需要研发与推广有效的取证工具。
这些工具应该易于使用且功能强大,以适应各类调查需求。
4. 高效审查程序法律体系对于电子商务行业中涉及取证问题的审查程序需要进行相应改进。
审查过程要简化且高效,在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能够尽快出具结论。
5. 法律法规的完善当前,各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和法规仍有待完善。
相关政策应及时跟进技术发展,并确保对于电子商务中的取证难题有明确的解决方案与规定。
6. 教育与培训面对电子商务取证问题,调查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电子设备相关,越来越多的电子证据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例如,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社交媒体信息等等。
电子证据具有不可伪造、易于保存、传输和获取等优点,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法律领域。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技术、法律等因素的限制,电子证据的适用仍然存在一些困难。
本文将对这些困难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技术因素的限制1.1 数据格式多样化不同的电子设备使用不同的软件和操作系统来记录数据,导致电子数据的格式多种多样,无法确保记录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这给电子证据的应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解决方法:针对不同的数据格式制定合理的证据采集程序和鉴定标准,例如使用先进的数据恢复技术来收集和重建数据,并制定鉴定标准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1.2 数据获取的难度一些有关私人通讯、社交网络等个人隐私的信息在获取时存在法律和道德方面的限制,因此数据的收集和获取在技术和法律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难度。
解决方法:在取证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制定一套严格的程序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同时,需要提高电子数据鉴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让鉴定结果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
2.1 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在电子数据的取证和鉴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反程序规定的情况(如取证过程中的错误或程序不当),这就会导致使用这些证据存在排除证据的风险。
2.2 价值评估标准的缺失在很多情况下,电子证据与实体证据具有不同的价值和作用,但目前缺乏用于电子证据评估的标准和方法。
解决方法:应加强关于电子证据标准的研究,完善评估标准,以便采取更可信的证据,降低电子证据误判的风险,并提高司法机关对电子证据的认可度。
总之,电子证据的应用仍存在一些困难,但可以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制度化的证据取证和评估标准等措施来解决。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更好地利用电子证据,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电子证据是指法庭案件中利用电子设备所保存或产生的证据材料。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到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适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电子证据适用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电子证据的鉴定和认定难度较大。
与传统的书面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可以轻易被篡改、复制和伪造。
鉴定和认定的复杂性使法官和律师难以确定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建立专门的法律和技术机构,提供技术专家对电子证据的鉴定和认定服务,并采用加密技术和数字签名等技术手段来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电子证据存储和保存的方式多样化。
电子证据可以保存在电脑硬盘、移动设备、云存储等各种载体上,涉及到不同的技术和存储格式。
这给法官和律师带来了困扰,因为他们需要了解和熟悉各种技术和存储格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电子证据存储和保存的标准和要求,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
电子证据的获取和保全存在一定的困难。
相比传统的实物证据,电子证据隐蔽性较强,获取和保全的难度较大。
特别是在网络空间中,电子证据往往分布在不同的服务器和数据库中,涉及到跨国界和跨领域的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加强国际合作和跨部门协作,建立起电子证据的共享和交流机制。
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和部门,负责电子证据的获取和保全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电子证据的呈现和展示方式相对复杂。
与传统的纸质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可能涉及到大量的数据和信息,需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呈现和展示。
这给法官和陪审团带来了困难,因为他们需要了解和理解这些数据和信息,并从中获取相关的证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引入专门的技术工具和软件,帮助法官和陪审团对电子证据进行呈现和展示,并向他们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电子证据适用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是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和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加强国际合作和跨部门协作,引入专门的技术工具和软件等方法,这些困难和挑战是可以克服和解决的。
电子取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电子取证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电子取证是执法办案中的一项新型工作,是基础性工作。
机构整合后,总局高度重视电子取证工作,2019年在厦门举办了“市场监管执法电子取证技能大比武”,全国13个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的18支队伍参加。
这项工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总局要求和外省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概括地讲,一是资金,二是人才,三是制度保障。
(一)资金方面。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装备资金投入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达不到总局的要求。
据测算,建立一个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需要200万左右,但从目前看,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受财政资金限制,很难解决或解决有困难,这也是很多执法新装备新要求迟迟没有落实到位的症结所在。
在这个方面,有的地方就做得非常好,先从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取证大师等一件一件地购置,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利用罚没款返还项目经费购置执法电子装备。
(二)人才队伍方面。
机构整合后,执法领域大大拓宽,市县两级执法囊括了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以往各个部门的执法电子信息化水平不同,执法人员电子取证水平不一,有的同志还是执法战线上的新兵。
电子数据容易被修改,也容易因为人为删改、病毒感染、物理破坏等原因导致证据内容灭失,目前大部分执法人员不具备独立进行电子取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另外,缺乏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方面的专门人才,缺乏电子取证的人员培训、培养计划。
(三)制度保障方面。
装备、人才有了,怎么干是个大问题,规范电子取证流程制度,也是规避执法风险的重要方面。
缺乏有效地流程监管,缺乏全省统一的制度规范,是制约电子取证的重要瓶颈。
主要表现在:没有将电子取证纳入稽查执法责任制,没有规定电子取证的责任人、责任边界、履职免责;没有建立电子取证工作制度,未对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保存、恢复及破解等实体程序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没有具备可操作性的电子取证流程方法等。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随着科技的发展,在电子化信息时代,电子证据的使用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普遍。
电子证据的适用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讨论电子证据适用的困难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法。
1. 技术复杂性。
电子证据存在着技术的复杂性,包括证据的获取、保存、分析等方面。
在电子证据的获取过程中,需要使用专业的技术设备和软件,同时还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
在电子证据的保存和分析过程中,也需要使用特定的软件和工具进行数据的提取和分析。
这对于司法机关和律师来说可能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2. 可信度问题。
因为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容易被篡改、伪造或删除,导致证据的可信度问题。
在传统的纸质证据中,通过鉴定和鑑定机构可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在电子证据中,很难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电子邮件可以被黑客窃取和篡改,短信可以被删除,数据文件可以被修改。
对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判断成为一个难题。
3. 隐私保护问题。
在电子化信息时代,个人隐私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内容的电子证据,需要权衡个人隐私权和公共利益的关系。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又能使用电子证据进行司法审判是一个困难的问题。
电子证据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商业秘密等重要利益,如何在适用电子证据的同时保护这些利益也是一个挑战。
1. 加强技术培训。
为了应对电子证据的技术复杂性,需要加强司法机关和律师的技术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他们对于电子证据获取、保存、分析等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还可以培养专门的电子证据鉴定人员,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2. 引入法律规范和标准。
为了解决电子证据的可信度问题,可以引入相应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制定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规范,明确合法的证据来源和证据链的要求。
加强对电子证据鉴定的技术和方法的研究,确保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真实性。
3. 加强隐私保护和权衡。
在使用电子证据时,需要平衡个人隐私权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可以通过明确个人隐私的保护原则和权限,限制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网络犯罪电子数据取证的实践困境及其突破路径
网络犯罪电子数据取证的实践困境及其突破路径1. 网络犯罪电子数据取证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其涉及的数据量庞大、种类繁多,对电子数据取证提出了新的挑战。
电子数据取证是指在网络犯罪案件调查和审理过程中,收集、保存、分析和鉴定与犯罪相关的电子数据的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网络犯罪电子数据取证面临着诸多困境。
电子数据的易损性使得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网络犯罪行为人往往会对涉案数据进行处理或删除,导致数据丢失或损坏。
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的多样性(如硬盘、内存、移动存储设备等)也增加了取证的难度。
电子数据的隐蔽性也给取证工作带来了挑战,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利用技术手段隐藏或伪装数据,使得取证人员难以发现证据的痕迹。
电子数据取证的专业性要求极高,取证人员需要具备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结构和算法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有效地从海量数据中提取出有用的信息。
电子数据取证在法律和标准方面也存在不足,我国在网络犯罪电子数据取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这给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1.1 网络犯罪的定义与特点网络犯罪不受地域限制,犯罪分子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施。
这使得网络犯罪的侦查和打击难度加大,给司法机关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网络犯罪往往采用匿名、隐身的方式进行,犯罪分子可以在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
这使得网络犯罪的追踪和取证变得更加困难。
网络犯罪的手段多种多样,涉及的技术领域广泛,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病毒传播、数据窃取等。
这使得网络犯罪的侦查和取证工作变得异常复杂。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犯罪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一国家或地区,而是呈现出跨国性的特点。
这使得网络犯罪的打击和防范需要国际合作和协调。
1.2 电子数据取证的重要性信息化社会的主要特点: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正逐步向信息化社会转变。
大量的信息和数据通过电子方式存储和传输,这使得网络成为犯罪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
电子数据取证问题及对策建议
电子数据取证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8条首次将“电子数据”纳入法定证据范围,并与视听资料同列为第八种刑事证据。
实践中在电子证据取证方面存在诸问题须引起重视,通过对其原因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电子证据;技术人员;取证为了保证新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发挥电子证据在证明犯罪中的作用,如何获取电子证据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须引起重视。
一、电子证据取证中遇到的问题从目前司法实践看,职务犯罪日趋隐秘化和高科技化,这为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和挑战,需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收集电子证据。
但由于电子证据是一种新证据,一般侦查人员又不懂这方面技术,因而实践中在电子证据取证方面遇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技术人员与侦查人员配合不够默契。
技术人员与侦查人员分属不同的部门,平时接触少,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技术人员与侦查人员配合不很默契。
这里所说的“配合”包括外出取证前准备阶段的配合、外出取证过程中的配合、外出取证回来后对数据进行分析时的配合。
首先是外出取证前准备阶段的配合问题,如自侦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关人员的电脑或者存储设备中存在有关证据需要收集的,就会要求技术人员跟随前往外出收集,但案件的基本情况仍需保密。
由于每个现场都有它的特异性,如果事先不告知技术人员,到取证现场后,技术人员往往会出现措手不及或准备不充分的情况,这时就会导致取证效率低、取证效果不理想、更有甚者会导致证据流失的问题。
其次是取证过程中的配合问题,由于搜查现场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问题,需要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的默契配合。
最后是外出取证回来后对数据进行分析时的配合。
技术人员就删除数据进行恢复后,对数据对案件的侦破作用知之甚少。
二是取证中遇到的一些技术难题。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职务犯罪中往往出现一些高新设备和技术,需要技术人员熟悉各种设备,掌握各种技术和知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技术有效地收集到所需要的电子证据。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保存的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网络日志、电子合同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电子证据在法律诉讼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电子证据的适用也面临一些困难,如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问题。
本文将对电子证据适用困难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由于电子证据可以很容易地被篡改、删除或制造,如何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成为一个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可以通过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的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认证,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可以通过调取电子证据的原始记录或存储设备的方式,来证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方面,电子证据往往是通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收集和保存的,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
在获取和使用电子证据时,需要注意保护相关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电子证据的来源和获取方式也会影响其合法性。
为了确保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可以建立相应的规定和机制,明确电子证据的获取程序和标准,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电子证据进行排除。
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评估也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相较于传统的书面证据,电子证据可能存在数据量庞大、格式多样、难以理解等特点,因此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有效的审查和评估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工具和专业人员来对电子证据进行数字取证和数据分析,提高证据的审查效率和准确性。
可以通过法庭、检察院等机构的专门培训和司法解释,提高审判人员对电子证据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电子证据的适用困难是一个现实问题,但也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技术手段来解决。
在法律、技术和制度等多方面的努力下,相信电子证据的适用问题将会逐渐得到解决,为更好地维护正义和公平提供有力支持。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
论电子证据适用困难与解决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产生的证据,如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内容、电子合同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证据在诉讼和法律实践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电子证据的适用也面临着一些困难,需要针对这些困难找到解决办法。
1. 真实性问题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是一个首要问题。
由于电子证据的易被篡改和伪造性,法庭往往难以确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这就给证据的适用造成了困难。
电子邮件可以被轻易伪造,难以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是在存在技术手段进行篡改或删除的情况下。
2. 存储和保存问题电子证据的存储和保存也是一个难题。
由于电子数据的特性,可能会因为病毒、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丢失或篡改,这就给电子证据的适用造成了困难。
特别是在长时间跨度的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存储和保存问题更是值得重视。
3. 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在使用电子证据的过程中,往往涉及到个人隐私和信息保护问题。
应当严格保护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同时保证证据的真实性,这给证据的适用带来了挑战。
4. 技术要求和成本问题电子证据的获取和分析往往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和时间。
对于一些诉讼参与方来说,可能面临技术水平和财力方面的困难,影响电子证据的适用。
1. 技术专家的参与在处理电子证据时,可以邀请技术专家参与,帮助鉴定和分析电子证据,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减少因技术原因造成的适用困难。
2. 证据保全在电子证据产生后,应当及时进行证据保全,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可以通过数字签名、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对电子证据进行保全和鉴定,减少因存储和保存问题造成的适用困难。
3. 法律规范和标准化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标准化,明确电子证据的获取、保存和使用程序,为电子证据的适用提供法律依据,减少法院处理时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5. 法官和律师的专业培训法官和律师应当接受相关的电子证据专业培训,提高对电子证据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电子证据的适用提供更为专业的支持。
浅谈当前电子证据收集取证中面临的若干问题
浅谈当前电子证据收集取证中面临的若干问题[摘要]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违法犯罪活动多会渗透着电子证据。
各国各地区大力开展电子证据取证工作的实践证明,含有犯罪活动信息的电子证据,能够在犯罪侦查和法庭审判中显示巨大的作用。
因此,文章主要探讨了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在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的几个基本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电子证据;收集取证;对策与建议一、当前我国电子证据取证中存在的问题(一)电子证据的证据类别归属与证明力我国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电子证据的证据类别,从而导致电子证据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判断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此外,学术界对于电子证据的类型归属,也并没有统一标准。
笔者认为,只有确定电子证据的类别归属,才能够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理论指引,才能够为具体的刑事案件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
而关于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不能单纯将其规定为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
因为证据的证明力与案件的客观事实密切联系,只有结合案件,综合考虑各个客观因素而确定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问题。
(二)电子证据的取证权力问题由于电子证据具有可复制、可转移等特殊性,法律应该对侦查机关在电子证据的取证过程中所实施的取证行为和方式以及取证人员的权力限定加以明确,电子证据取证人员只有具备合法的取证身份,且具备相应的取证权力,才能执行相应的取证活动,从而确保电子证据获取的合法性。
这也使得侦查机关可以确实做到不滥用、泛用取证权力,避免因权力不明而导致的违法性证据收集、侵犯公民隐私等问题发生。
(三)电子证据的收集主体问题电子证据的收集影响着下一步的诉讼活动,任何不规范不合法的操作方式都会使得收集的证据不完整或不具备证明力。
因此,电子证据的收集主体应该再明确相关的法律规范,避免实践中的不合法而引发法律争议。
(四)电子证据的取证手段问题在对虚拟空间取证时,司法工作人员都是使用秘密侦察手段收取电子证据的,这便对公民的个人隐私带来了威胁,因为人们的隐私在一定程度上被他人获悉,并会可能随时被他人利用。
探析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应用障碍与破局
探析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应用障碍与破局电子数据证据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中最为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但与此同时,它也面临着种种的司法应用障碍,影响了我们对电子数据证据的有效使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应用障碍及破局。
一、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应用障碍1.1 法律规定的不完善问题电子数据证据作为相对新兴的证据形式,法律对其的规定多有不足。
例如,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必须采集“证人证言、涉案物品、视听资料、书证”等证据形式,而广义的电子证据并没有明确地被列入其中,也就给处理电子数据证据的程序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1.2 资源共享的难题电子数据证据的制作需要涉及计算机技术、法医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公安机关通常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资料提取、分析。
然而,各地区之间鉴定机构的质量、规模、经验等存在巨大差异,这就导致了资源的共享不够充分,导致了司法机构难以获取大量的电子证据。
1.3 隐私保护的问题在电子数据证据的提取和使用中,会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的情况。
例如,在获取涉案人员的手机通话记录等信息时,就存在着可能侵犯涉案人员的隐私。
比如,一些涉案人员的通信信息或电子邮件中可能会有与案件无关的私人信息等敏感数据,这就使得对有用证据的识别变得繁琐复杂。
二、破解电子数据证据的司法应用障碍2.1 法律框架的完善针对电子数据证据因法律法规不完善而产生的应用障碍,我们需要完善法律框架,增加针对性的法规措施,使得电子证据的收集、提取、存储、运用等过程都能够被明确规范。
2.2 资源体系的整合为了有效地应对资源共享难题,我们需要从系统级别出发,进行资源体系的整合。
首先,地方性的公安机关需要尽可能地增强自身的电子取证实力。
其次,我们需要将专业鉴定机构向现有的公安机构、知名的大型科技企业进行合资合作,构建一支优秀的电子数据证据专家团队,提高电子证据的取证效率和质量。
2.3 隐私保护机制的加强针对电子数据证据取证过程中侵犯公民隐私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隐私保护机制。
电子证据取证有多难
电子证据取证有多难电子证据取证有多难《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4年10月10日开始实施,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利于破解网络侵权长期以来存在的网络侵权案件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对于公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有意义。
但是,也提出几个方面的问题。
从运营商的角度看,该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的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
”这一要求无疑给运营商提出了取证的要求。
但是,网络侵权取证的操作难点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电子证据的特点是易伪造、篡改、损毁。
电子证据能否符合民法中的可采用性标准,即“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要求是难点。
在非实名的网络环境下,IP容易伪造,也可以是动态的,增加了取证难度。
第二,运营商没有建立合适的取证专门队伍,包括法律专业人员、取证专业人员及其相关的软硬件工具或者实验室等,很难依法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院的角度看,一方面,该规定降低了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门槛,可以使得更多的公民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这一类案件涉及的证据主要是电子证据,因此,应该进一步规范相关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真正做到真实、相关、合法。
这一规定对于法院的电子证据鉴定和认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否则,无法判断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真实存在,并进一步确定谁是谁非。
目前,法院对电子证据技术的认识仍有不足,标准尚不完善,因而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进一步摸索。
有必要针对法院工作的特点,研究电子证据技术的应用。
比如,电子证据相关的基础知识,包括电子证据的固定、提取、分析、鉴定、呈堂等各个过程的相关技术知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实验室建设的标准、相关软硬件的功能和能够解决的实际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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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取证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丁丽萍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提纲▪概况▪研究领域▪热点难点问题2Institute of Software,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3计算机取证OR 电子取证OR 数据取证 科学地运用提取和证明方法,对于从电子数据源提取的电子证据进行保护(preservation )、收集(collection)、验证(validation )、鉴定(identification )、分析(analysis )、解释(interpetation )、存档(documentation )和出示(presentation ),以有助于进一步的犯罪事件重构或者帮助识别某些与计划操作无关的非授权性活动。
信息安全解决事前的防护问题,取证解决事后究责问题 新诉讼法的提法是“电子数据”(刑诉法P37 民诉法P22)计算机取证的产生和发展▪1991年,在美国召开的国际计算机专家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计算机取证(Computer Forensics)这一术语▪ 1993年、1995年、1996年和1997年分别在美国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召开了以计算机取证为主题的国际会议这些都标志着计算机取证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诞生.发展▪奠基时期▪初步发展时期▪理论完善时期从总体上看,2000年之前的计算机取证研究主要侧重于取证工具的研究,2000年以后,开始了对计算机取证基础理论的研究。
奠基时期▪时间:1984年至九十年代中期。
▪事件:☞FBI成立了计算机分析响应组(CART)。
☞数字取证科学工作组(SWGDE),这个小组首先提出了计算机潜在证据(latent evidence on a computer)的概念,形成了计算机取证概念的雏形。
☞计算机取证技术工作组(TWGDE):更多地在技术层面上对“数据取证”技术进行研究。
☞科学工作组(SWGs)的发展。
▪特点:公布了有关数字证据的概念、标准和实验室建设的原则等。
截至1995年,美国48%的司法机关建立起了自己的计算机取证实验室。
初步发展时期▪时间:九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末期。
▪典型的计算机取证产品:Encase:美国Guidance软件公司开发,用于证据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DIBS:由美国计算机取证公司开发,对数据进行镜像的备份系统。
Flight Server:由英国Vogon公司开发。
用于证据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其他工具:密码破解工具、列出磁盘上所有分区的LISTDRV、软盘镜像工具DISKIMAG、在特定的逻辑分区上搜索未分配的或者空闲的空间的工具FREESECS等等。
理论完善时期▪时间:九十年代末期至现在▪计算机取证的概念及过程模型被充分研讨▪较为典型的五类模型:基本过程模型事件响应过程模型法律执行过程模型过程抽象模型其他模型▪学科体系建设数字取证国际会议动态▪2001年至2003年召开的国际第13、14、15三届FIRST(Forum of Incident Response and Security Teams)网络安全年会,连续以计算机网络取证,也即数字取证为主题,研讨了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策略中的证据获取与事件重建技术。
它涵盖了数字取证的定义、工具及方法介绍,其中,数字证据的发现、文件系统的内部结构、Windows系统的取证分析以及取证协议与步骤的标准化等问题讨论得十分热烈。
▪DFRWS(Digital Forensics Research Workshop)每年一次,专门针对计算机取证和电子证据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研讨。
▪E-forensic是2008开始举办的电子辨析技术研讨会年会。
研究数字取证的强国▪美国:最早开展研究,有很多科研机构、大学和司法部门在积极从事这方面的研究▪英国:比较早开展取证研究,特别是在和恐怖分子的斗争中很有经验▪澳大利亚:近年来的研究很有成效,2008年年初开始组织e-forensics国际会议▪韩国:早在1995年,韩国警方就组建了“黑客”侦查队,并积极开展工作,此后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建立了计算机犯罪侦查队和网络犯罪侦查队,并于2000年成立了网络恐怖监控中心,由此韩国成为了“网络侦查强国”。
各国纷纷派人前去学习或请韩国人协助取证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2005年4月以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为依托单位成立了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并召开工作会议。
来自中国电子学会、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公安局和国内企业界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2007年6月2-3日再次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召开工作会议,调整了专家委员会成员,并就知识产权保护和网络欺诈中的计算机取证问题进行学术研讨。
2013年1月19日就电子证据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问题召开高层次的前瞻性研讨(闭门会议,即非公开)多次讨论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并为我国电子证据法律技术的发展建言献策。
首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时间:2004年11月地点:北京主办:●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处●参加此次会议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近100名代表。
中国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专家以及来自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公安系统的专业人员就计算机取证技术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计算机取证技术的需求与应用以及电子证据立法的现状与前瞻等问题作了专题报告。
研讨会汇集了32篇论文,组成了论文集。
这次研讨会对计算机取证技术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产生积极的影响,推动了我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的发展。
第二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时间:2006年8月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主办:●新疆人民警官人民警察学院●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处第三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时间:2011年11月地点:上海主办:●华东政法大学信息学院●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第四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时间:2014年11月14日至16日▪地点:上海▪主办: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承办:华东政法大学第五届全国计算机取证技术研讨会▪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2日▪地点:北京▪主办: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承办:中央财经大学即将召开,欢迎大家积极参加!第一届国际数字取证与调查技术研讨会时间:2012年9月21日-2012年9月23日地点:北京承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CITDC (中国国际人才开发中心MeiYa (厦门美亚柏科公司)ISFS (香港资讯保安及法证公会)电子取证相关课题●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课题——电子数据证据鉴定技术●国家863项目——基于攻击和取证的信息系统安全隐患发现技术和工具,2002年●国家863项目子课题——电子物证保护及分析技术,2002年●国家863项目●——云计算环境下的恶意行为检测与取证,2014年Institute of Software,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数字取证面临的7个主要问题1.搜集或检查会改变证据的原始状态;2.计算机调查和数字证据对法律执行、法庭和立法机关来说是个新生事物;3.爆炸性增长的数字媒体密度和普遍深入的计算机平台;4.数字数据或隐藏数据的非直观性;5.信息技术及广泛应用在日益变化;6.合格的取证人员的技能与培训;7.数字信息的短暂性(转移、易改)。
总结—中国计算机取证▪我国计算机取证从引进、代理到自主研发,差距还比较大,主要是我国的企业规模小,资本投入不足,产品质量和品种还不多▪课题研究已经全方位开展,我国科研人员在操作系统的可取证研究、以及可能在BIOS芯片取证方面推出了自主创新的研究成果,但目前缺乏较为集中的数字取证科研团队▪计算机取证技术的研究有鲜明的国家特点,即国家的性质、法律和制度对于计算机取证技术的研究均具有一定的影响和制约。
照搬照抄国外的计算机取证技术和工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结合中国国情的数字取证探索值得大力提倡提纲▪概况▪研究领域▪热点难点问题22电子取证的研究领域▪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人才教育▪。
23提纲▪概况▪研究领域▪热点难点问题24电子取证的热点难点问题▪云计算取证的技术挑战▪移动取证的技术挑战▪大数据取证的技术挑战▪非传统软硬件取证的技术挑战▪取证与反取证的技术博弈▪法律法规与技术的结合云计算取证的技术挑战26云取证技术的国外研究现状▪2014 年 6 月,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NIST)云计算取证科学工作组发布了 Draft NISTIR 8006《NIST 云计算取证科学挑战》,在全球首次系统的总结了云计算生态系统所面临的取证技术挑战,以获得对云计算取证技术挑战的共同理解,并寻求相应的技术和标准予以应对。
该文对云计算取证科学进行了定义,并提出了云计算在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等方面所面临的 65 项技术挑战▪有了一些相关的论文和研究成果云取证技术国内研究现状▪虚拟机取证技术:其主要原理是使用相关的技术和工具对各类虚拟机中的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和保存等操作。
虚拟机数字证据的主要来源包括虚拟机硬盘、内存、BIOS 等▪面向取证的虚拟机迁移技术:其主要原理是通过对云计算取证的建模,将云计算平台视为由多个虚拟机构成的系统,将其上运行的虚拟机实例作为取证分析对象;再利用现场迁移技术,在虚拟化软件层对虚拟机实例进行信息保全,以保证所迁移镜像文件的内容完整性和一致性▪虚拟身份追踪与取证技术:其主要原理针对虚拟化环境中复杂的身份转换机制,按照数字证据的特点和法律要求,通过事前内置虚拟身份追踪与取证机制、事中增强丰富的虚拟身份相关行为审计、事后完善虚拟身份相关证据保全方法,从而构建面向云环境的立体化虚拟身份取证机制,为云计算环境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虚拟身份相关证据获取、保全、分析、展示等一体化功能云计算环境取证的技术挑战▪难以提取:虚拟化的大范围使用▪难以定位:云端服务器的物理位置可能分散在不同的地方▪难以分析:数据格式和描述都是专有的,不是标准化和广泛使用的我们的云取证框架---参见谢亚龙同学的硕士毕业论文30Xen体系结构Hypervisor▪Hypervisor 是位于操作系统和硬件间的一个层次,提供一个让内核运行在其上的虚拟环境。
负责运行在其上的虚拟机之间的 CPU 调度和内存管理。
▪Hypervisor 对 guest 提供了调用接口:hypercall(类似linux 里的系统调用)。
Institute of Software,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数字取证的五个步骤根据RFC3227(Guidelines for Evidence Collection andArchiving , February 2002 ,/rfc/rfc3227.txt)可知,数字取证调查主要包括五个步骤,即搜集(collection)、提取(extraction)、分析(analysis)、报告(presentation)及文档化(documen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