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国风》中的婚恋诗看先秦士人两性观——以描写婚后生活的诗歌为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诗经·国风》中的婚恋诗看先秦士人两性观——以描写婚后生活的诗歌为例-汉语言文学
从《诗经·国风》中的婚恋诗看先秦士人两性观——以描写婚后生活的诗歌为例何佳祁国宏
摘要:《诗经·国风》中有着数量可观的婚恋诗,它们体现了先秦士人最微妙的情感,以及对于婚姻家庭最深刻的思考,笔者拟从对婚恋诗中描写婚后生活的诗作进行切入,借以分析士人对于两性在家庭社会生活中所处地位的认识,从而还原当时社会的历史现实、婚姻生活现状以及士人心态。
关键词:诗经国风婚恋诗
引言
《诗经》作为周代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道出了先秦民众所行之事,反映了民众的所思所感,尤其是《国风》,因其来自民间,更是贴近民众的日常生活,真实地再现了当时各类人物的审美流向和精神风貌。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是,《国风》中存在数量可观的婚恋诗,表达出普通民众的原始情感悸动,是对人类有史以来最微妙感情的真实体会。
《国风》的创作者大多来自社会底层,有男有女,他们创作的诗歌朴素热烈,真挚动人。作为中上层阶级的士人,是当时权力和文化的绝对权威者。而他们在对这些民歌进行采纳编订之时,必然会加之以个人意志力,对其进行删改,将那些符合伦理道德和其审美规范的诗歌进行保留美化,对那些粗鄙不合其口味的诗歌摒弃不用。《国风》最终是在这些采风官员的编订标准之下修改过滤而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时士人的审美倾向。就婚恋诗而言,它展现了先秦士人对当时两性关系的深刻思考,其中描写婚后生活的诗歌更具有现实特色,更能体现士
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中是如何看待女性及其家庭关系的,道出了婚姻的离合悲欢,因而更具研究价值。本文即是建立在这样一个视角基础之上进行的粗浅探究。男女的结合本是取两性之好,但是由于种种主客观条件影响,使得男女组成家庭之后,结局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关注《诗经》中的婚姻家庭结局和妇女命运,也是人文关怀和以古观今的现实功用的要求。《国风》中的婚后结局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男子变心,女子遭弃
情感是人心灵深处最纯真的存在,但并非每段感情都能圆满收场。男子薄幸在封建婚姻结局中并不少见,《诗经》中的描写或是其滥觞。在《卫风·氓》中,女子回忆了当初男子由最初的求婚到两人结婚和其最后被休的过程,以无比哀伤心痛的口吻哭诉了男子的负心。女子在“子无良媒”[1]的情况之下,毅然“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可见女子之痴情。然而,男子却抛弃誓言,“二三其德”,将任劳任怨的女子无故休弃。女子遭弃,承受的是来自家庭社会的嘲讽和自身情感被背叛的双重痛苦,却又诉说无门。在《召南·江有汜》中,女子痛诉“不我以”“不我与”“不我过”,怒斥丈夫的薄情,并断言丈夫将来一定会有祸患,带有言语上的报复性,也更显露了女性在被弃之后的痛苦不幸,却只能逞一时口快。除此之外,这类作品还有《邶风·终风》《邶风·谷风》等。女子无故被弃的原因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家庭地位悬殊所决定
周代,男女在社会分工中所扮演角色不同,男子多为保家卫国以及一些重体力活动的承担者,而女子则负责幕后和边缘化工作,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因而造成女子在家庭关系中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
夫死从子”[2],如此境况之下,女子犹如一名赌徒,赌注便是自己的一生,她们将一切希望寄托于所嫁男子身上,而丈夫的宠爱是她们唯一的祈求。森严的宗法制度导致男女的地位极其不平等,男子从出生,便倍受重视,而女子则相反,所谓“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3],男性的尊贵和女性的卑贱似乎是天生注定的。因此,女性在爱情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与封建社会制度以及妇女社会地位有关。
(二)男子喜新厌旧本性的影响
《诗经》时期的士人对于女子的审美有着一套体系。首先便是外貌美,如:“静女其娈”“颜如舜华”“唐棣之华”等皆是表现女子美貌的,外在形象的美好是当时士人对女性最直观的审美要求。男女家庭关系是建立在男子把女子当作一个观赏品或者附庸的基础之上,因而随着女子的年老色衰,有些男子无德,逐渐喜新厌旧,在面对新宠和旧爱的抉择上,丝毫不顾及旧情,女子被弃就比较常见了。被弃的女子大多纯洁善良、勤于家务,无故被弃,后半生只能生活在痛苦的深渊之中。面对无情的抛弃,她们很是无奈,大多只是抱怨或暗自流泪,即使是感情比较强烈的也不过是愤懑不公,不敢有丝毫实质性的报复行为,与思想束缚较为松弛的明清时期作品中的弃妇有莫大差别。
(三)与社会舆论的无谴责有关
先秦时代,贵族阶级主要使用的是聘娶制和媵嫁婚制,由于周代宗法制度及同姓不婚制度的约束,媵嫁婚制就变得非常普遍。在《国风》中便有五首诗与媵婚现象有关。其中,在《邶风·泉水》中写卫女获悉父母逝世的消息之后,“娈彼诸姬,聊与之谋”。她所商量的对象“诸姬”即是媵妾。上有所好,下必从之,上层阶级的喜好往往是普通民众趋之若鹜模仿的范本,这种自觉不自觉的追随使
得普通民众对于一夫多妻现象有着心理上的接受,而另一方面,为了维护作为男性的尊严及绝对话语权,女子便只能从一而终。这种潜存的意识无疑令女子在婚姻上处于劣势。因此,当男子随意休弃自己的结发妻子之时,不用担心遭受太大的舆论压力;而女子作为男子私人所有物,已经被烙上了印记,被弃之后将受尽世人鄙夷。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女子自觉意识尚未觉醒和封建思想对女子的残害之深。
二、家庭和美,琴瑟和谐
和谐安逸的夫妻关系是自古以来便被人们推崇的。《国风》中便有描写举案齐眉、温馨家庭生活的篇章。大抵夫妻之间的理想关系应是如《诗经》所唱和的“妻子好合,如鼓琴瑟”。《郑风·女曰鸡鸣》中就借助对话,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幸福家庭的模版。女子清晨督促丈夫起床打猎、妻子发誓与丈夫共度一生、丈夫赠送妻子玉佩表真情。三个生活小片段,展现了普通家庭日常生活状态下的波澜与喜悦,夫妻之间相敬如宾、相亲相爱的关系令人歆羡。
中国士人历来以道自任,追求的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济世理想,家与国的不可分割性使得他们实现理想的首要任务是处理好家庭关系,序化人伦的职责更加凸显了家宅的安定对于整个社会秩序安定的作用。此外,士人的品格修养也与家庭有关。“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道”[4],人伦是实现天道的基础,君子在家庭之中要待人以责,待己以严,从而符合周礼,进而形成君子之道。其中,对人以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就是对妻子的关爱,这是天下修德之人必须所要达到的要求。先秦士人熟知家庭之重要和自身责任之重大,家庭生活的幸福安乐既是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体现,也是最为平淡朴实而又理想的人生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