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税负测算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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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税负测算模型

作者:韩冬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年第08期

建筑业在2016年5月1日正式从营业税时代进入增值税时代,理论上,增值税解决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税负应该下降,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反而有可能上升。另外,在在营改增的过渡阶段,财税[2016]36号文给建筑业在增值税下规定了两种计税模式: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究竟选择哪种计税方法也成了困扰企业的难题。本文通过两个施工项目的数据对其各项成本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介绍了模型在实务中的应用,开展项目选择一般计税的可行性研究、各成本项目对税负的影响研究等。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税负测算模型

模型的建设思路

通过拆分建筑成本为劳务分包成本、专业分包成本、钢筋成本、商品混凝土成本、其他材料成本、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等几大项,然后根据营改增后新造价规则,逐一测算各成本项的税负变化比例,从而研究各成本项对整体税负的影响,同时,只要我们知道每个单位工程的各项成本金额或占总造价的比例,再通过模型的几个变量设置就能够测算出这个单位工程的税负变化情况。

税负测算原理

新投标计价规则。从文件可以看出,新计价规则最重要的两个变化,一个是价税分离,另一个就是取税从3%(附加税从税金调整到管理费,暂不考虑)调整到了11%。

原计价规则含税价(1+3%)

调整为新计价规则不含税价(1+11%)

注:含税价、不含税价是考虑是否含增值税。

由于不同的人材机涉及不同税率,因此将含税价转化为不含税价要通过除税的方式分别进行计算,如钢筋的适用税率为17%,其不含税价=含税价/(1+17%)。

税负变动测算。税负的变化测算引用了以上计价规则:

如果能够找到选用适用17%税率的商品混凝土厂商,那么商品混凝土的应纳税额在增值税下比营业税下下降了8.66%。

其他材料的税负变化。除钢筋、商品混凝土这两类大宗材料外,建筑施工企业还会涉及其他材料,这些材料的适用税率就比较繁琐,要根据每种不同材料、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来逐一考虑,本文仅考虑两种极端的情况,一种是比较好的结果,都能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类支出的税负变化测算就与钢筋相同,税负下降7.98%;另一种是不尽人意的结果,能够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负变化的测算就好比征收率为3%的商品混凝土,会上升

4.54%。

模型应用

利用模型对A项目改为—般计税的可行性研究

A施工项目位于上海,工程造价5.22亿元,是在4月30日前进行投标计价并签订合同的项目,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征收。但现由于项目建设方有抵扣需求,因此要求此项目改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建设施工单位需要对A 项目一般计税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A项目税负分析。下面就利用税负分析模型对A项目进行分析,首先收集到A项目各项成本的造价组成,如表1。

分析以上数据可看出:

最优和最差:A项目在所有进项税都能得到最充分的抵扣时,税负下降了0.9%,是我们认为的最优情形;相反,在不能充分抵扣的情况下,即商混、其他材料、机械费都仅能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负上升了2.02%,在不考虑不能取得发票的情况下,这是最差的情况。

最符合实际的情况:考虑到A项目所在地为上海市,偷税漏税现象预计相对较少,取得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机率也比较大,“其他材料”项能够找到提供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价格不变的供应商,因此“其他材料”的税负变化应取7.98%,这样测算下来,税负上升的幅度为0.71%。

改进措施:最符合实际的方案中,由于三个变量中的B已经最优,那么只要设法改进α和θ就可以了。而α对应的“商品混凝土”、0对应的“机械费”两项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最符合实际的基础上,机械费的改善能够使税负下降0.39%,整体税负变为上升

0.32%。这一点可以通过租用近3年的新设备而免于适用3%征收率,拿到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A项目改用一般计税的可行性。基于研究模型的第一个假设(税负的变化等于新造价和原造价的变化)和以上数据分析,在最符合A项目实际的情况下,税负、也就是造价上升

0.71%,上升了372万元,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应向建设方争取372万元的造价补偿,则一般计税可行;若不能获得补偿,建议选择简易计税。

比较分析

B项目情况分析。位于河北张家口的B项目,在4月30日前进行的投标并签订合同,开工日期4月30日,工程造价1.45亿元,各项成本情况如表2。

B项目在充分抵扣情况下,税负下降1.74%;在不能充分抵扣的情况下,税负上升了

3.11%;考虑项目所在地位张家口,各项进项抵扣情况不是很好,因此最符合实际的情况就是最差的情况,税负上升了3.11%。

A项目与B项目的比较分析

B项目在最优方式下税负下降较A项目明显,在最差方式下的上升幅度也比A项目明显。

由表4,在最优情况下,所有材料、机械费都是税负的减项,因此在减项上占比高的,税负的降低程度必然较大。B项目在钢筋、商混、其他材料、机械费这几大减项占总造价的比例合计达到了50%,而A项目只有39%,这也就造成了B项目税负下降1.74%,而A项目仅下降0.9%。

综上所述,税负的变化与市场环境有较大关系,与各项成本所占比重也密不可分,因此在分析一个单位工程税负变化时,应结合多种因素,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特点,每个工程的税负变化都不相同。

从模型分析看建筑业营改增对税制改革的促进作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筑业能否取得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取得相对高税率的发票,对建筑施工企业未来的税负有较大影响。

钢筋销售是原增值税纳税,在营业税环境下,由于不用抵扣进项税,部分厂商就通过开票后再作废的方式逃税,建筑业营改增以后,其下游企业建筑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从而抑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有助于消除增值税的征管漏洞。

商品混凝土厂商,原大多选择简易计税,建筑业营改增后,随着一般计税的项目增对,施工企业对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也会增对,必然推动混凝土厂商从简易计税到一般计税的转型,从而为国家规范税制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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