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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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术语和定义
质量策划 quality planning
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制定质量日标并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标
特种设备 special equipment
指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电站设备和施工所需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项目竣工文件 records on completion or project
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特殊过程 filing or project records
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确认开工条件
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开工手续。
工程开工应满足下列条件:
l)项目法人已经依法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
2)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己经批复,开工审计已进行。项目总概算批复时间至项目申请开工时间超过两年,或自批复至开工期间,动态因素变化大,总投资超出原批概算10 %以上的,须重新核定项目总概算。
3)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己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
4)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大纲己经编制完成并经审定。
5)主体工程的施工队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施工合同已经签订。
6)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己确定施工图交付计划并签订交付协议,图纸
己经过会检。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并进行了设计交底。
7)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己通过招标确定,监理合同己经签订。
8)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五通一平”工作已经完成,力能供给满足施工需要,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已签订协议。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己经完成,具备连续施工条件。
9)主要设备和材料己经招标选定,运输条件已落实,并己备好连续施工三个月的材料用量。
10)洁净化施工措施已策划并落实到位。
11)第三方检测单位已经确定。
2 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对单位工程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质量体系文件己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己有效运转。
2)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己通过监理单位审查。
3)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符合要求。
4)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已经监理批准。
5)开工所需施工图己齐全,并已会检和交底,制造厂家文件、施工技术规范等技术资料己落实
6)开工所需的施工人员及机械已到位。
7)开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己进场,材料试验报告合格并已报监理,并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8)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己报监理确认。
9)主要监视测量设备、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检定证书,己报监理确认
3.质量监督检查
1)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应符合国务院令第 549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TSG7001《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D300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及 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业管道》的相关规定。
l 火电工程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2 上款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由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3 施工单位在从事锅炉安装施工前,应当按照 TSG G7O01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在向锅炉使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由建设单位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监检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4 施工单位在从事压力管道安装前,应当按照 TSG D3O01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和TSG DOO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工业管道》的要求,向管道安装工程所在地负责管道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比面告知,并且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验。
5 特种设备检验许可证及操作规程应在工作场所明示。
6 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开工前或使用过程中,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准使用或停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操作规程并对操作工进行培训。
8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案,按规定周期演练并做好演练效果评价。
9.3.2.3 经质量监瞥机构监督检查未通过的机组,不能启动、不能并网、不能投入运行。
4 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项日总工程师、专业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均应由具有丰富的火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其中:项日经理应担任过一个大、中型火电工程的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具有 8 年以上施工经验,并持有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总工程师应至少担任过两个大、中型工程的专业技术负责人,600Mw 及以上机组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资格。质检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工程师或技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并持有相应的质量检验资格证书。
2)施工单位的其它质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未达
到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施工单位应积极组织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进行质量培训。
4)监视、测量设备的控制
l施工单位应配备与工程相适应的监视、测量设备,并保证其持续有效。
2 施工单位应对影响质量的监视、测量设备进行重点控制,并在这些设备进场时报监理审查。当施工过程中发现这类监视、测量设备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对其测量的数据是否有效进行追溯。
3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使用的监视、测量设备随时进行检查。
5 材料控制
1)工程建设中宜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新型材料。
2)采购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的材料供应商,对装置性材料宜实施招标采购。
3)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材料出厂要求实施,确保材料的完好性。
4)施工单位应对材料进行标识。
5)材料应由采购单位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
6)施工单位对重要原材料应做好质量追溯工作。火电施工常见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见附录D。
6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1)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应采取日常现场检查和施工质量控制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后应形成记录。
2)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进行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施工技术交底,对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至少每月再交底一次,重大危险项目在施工期内宜逐日交底。
2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3 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变更设计时,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4 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应按
5 条及时处置
5 施工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