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DDA 保无忧重大疾病保险A款条款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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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原创版)目录1.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概述2.保险产品特点3.保险条款4.现金价值表解读5.结论正文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概述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是一款具有高度竞争力的保险产品,它为投保人提供了全面的保障,涵盖了重大疾病、疾病医疗、意外伤害等多个方面。

这款产品的现金价值表是投保人关注的焦点,因为它可以帮助投保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障范围。

本文将围绕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展开讨论,解析这款产品的特点、条款以及现金价值表的解读。

保险产品特点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综合保障:这款产品融合了重大疾病、疾病医疗、意外伤害等多种保障,为投保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2.灵活缴费: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一次性缴费、分期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

3.高额度保障:这款产品提供高额度的保障,使投保人在面临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支持。

保险条款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的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止。

2.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时,给付约定的保险金;在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时,给付约定的保险金;在被保险人因疾病医疗发生费用时,按照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3.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承担以下责任: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等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因自杀、自伤、酒驾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被保险人因疾病以外的原因导致的损失。

现金价值表解读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是投保人了解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现金价值表中包含了被保险人在不同保险期间内的现金价值,也就是投保人退保时可以获得的现金金额。

现金价值表的解读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被保险人在某一保险期间内退保时可以获得的现金金额。

2.现金价值增长:随着保险期间的增加,现金价值会逐渐增长。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原创实用版】目录1.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概述2.保险条款3.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4.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比例5.退保与现金价值的关系6.保险合同的解除正文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是一款备受关注的保险产品。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该保险的条款、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比例、退保与现金价值的关系以及保险合同的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是一款具有高度灵活性的保险产品,适用于不同年龄和职业的人群。

该保险的条款主要包括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

保险期限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选择,保险金额则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确定。

其次,现金价值是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的一个重要概念。

现金价值指的是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与保险公司实际承担的保险责任之间的差额。

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通常采用预定利率法或实际利率法,具体计算方法在保险合同中有详细说明。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的比例是固定的。

客户可以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方式领取现金价值。

同时,如果客户选择退保,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

关于退保与现金价值的关系,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客户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退保方式和现金价值计算方法,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

最后,关于保险合同的解除,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在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办理解除手续,并退还相应的现金价值。

总之,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a 款现金价值表是一款具有高度灵活性和保障性的保险产品。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同时享有现金价值的保障。

平安成长无忧卡A款(电子)卡册正文

平安成长无忧卡A款(电子)卡册正文

平安成长无忧卡A款(电子)卡册正文:“成长无忧卡A款(电子)”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保险合同成立流程:方法: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填写投保信息确认获得保单号保单查询流程:方法一:登录输入账号、密码、身份证号反馈查询信息;方法二:致电95511拨9号键转入人工服务确认账号及密码反馈查询信息一、特别提示:1、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卡册。

2、本短信通知仅供客户投保使用,非保险凭证,投保人须在短信提示的有效期内按保险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3、投保人需在本卡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内按保险合同成立流程进行投保(激活)。

本公司自签发电子保单后第六日零时起(不包括投保当日)承担保险责任,具体保险责任期间以电子保单记载为准。

如客户未能按本卡约定的时间、流程投保,致使保险合同未成立的,则本公司对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4、请在短信通知注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进行投保,若因投保人自身原因导致平安成长无忧卡A款(电子)过期失效而引起的损失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5、因互联网等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数据传输中断、停顿、延迟、错误等技术故障给投保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担。

发生上述故障时,请及时联络本公司,本公司将尽所能及时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6、投保所需信息: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职业类别等,具体以网页激活需要信息为准。

7、本保险公司明确禁止工作人员以及代理人为客户提供代投保(激活)服务,请客户务必亲自投保(激活),并仔细阅读投保(激活)过程中的各项提示,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代为投保的,视为客户和代投保人之间的特别授权代理,客户作为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8、本卡为续保卡,您可在投保时选择自动续保,并提供续保扣款账号。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最新版】目录一、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概述二、重大疾病现金价值的含义与作用三、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的具体内容四、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的解读五、结论正文一、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概述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是一款针对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该保险产品在发生重大疾病时,可给予一定的现金赔偿,以减轻投保人的经济负担。

二、重大疾病现金价值的含义与作用重大疾病现金价值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现金的一种保险产品。

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功能:当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现金赔偿,缓解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2.储蓄功能:重大疾病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通过缴纳保费积累一定的现金价值。

3.投资功能:重大疾病保险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保险公司将保费用于投资,投保人可以分享投资收益。

三、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的具体内容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在发生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按照约定给付的现金金额。

2.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有效期。

3.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

4.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是指投保人为购买保险产品需要支付的费用。

四、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的解读在解读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在发生约定的重大疾病时给付的现金金额,投保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

2.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有效期,投保人应根据自身年龄和健康状况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间。

人保寿险无忧相伴 2020 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无忧相伴 2020 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2020]疾病保险040号人保寿险无忧相伴2020重大疾病保险阅读指引Array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示例: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无忧相伴2020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王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种和一次为限,给付其中一种后,本合同终止,我们只对其中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最早的承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指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或身故的时间。

您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犹豫期:您于签收本合同后15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

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

自您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撤销后30日内,我们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等待期: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有180日的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宽限期: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条款目录人保寿险无忧相伴2020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人保寿险无忧相伴2020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1 合同的构成与生效这部分讲的是本合同包括哪些部分,以及在什么时候生效。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合同条款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合同条款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合同条款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合同条款
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1.1 本合同中,保险人指的是新华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指的是签订此合同并享受本合同保险责任的个人或群体。

二、保险责任
2.1 本合同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为其提供健康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

2.2 具体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等内容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三、免除保险责任
3.1 在以下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患有或有遗传性疾病;
(2)保险事故是被保险人自愿引起的;
(3)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重要情况;
(4)被保险人从事危险运动或职业;
(5)合同解除、终止或生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4.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

五、保险事故通知和索赔
5.1 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5.2 被保险人提交索赔申请时,应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和真实、准确的信息。

5.3 保险人将根据合同规定的赔偿方式和期限,进行理赔处理。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6.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解除本合同。

6.2 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还可因以下情况终止:
(1)被保险人死亡;
(2)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补充约定。

特此契约。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合同条款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合同条款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合同条款##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合同条款### 第一章总则本合同是新华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约与投保人(以下简称"您")签订的健康无忧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 第二章保险责任根据本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身故或残疾导致的保险金给付;2. 保险期间内因遭受重大疾病所致的保险金给付;3. 保险期间内因医疗费用所致的保险金给付;4. 保险期间内因住院津贴所致的保险金给付。

### 第三章保险责任免除根据本合同约定,以下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 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发生与投保人故意行为有关;2. 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发生与投保人酗酒、吸毒、喂养毒品成瘾者等相关;3. 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发生与投保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相关;4. 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发生与投保人参与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等相关;5. 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发生与投保人患有预知的、明确诊断的或处于其它应该知道的重大疾病等相关。

### 第四章保险金的给付根据本合同约定,保险金的给付方式如下:1.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投保人身故后,受益人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后,本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2. 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投保人发生意外残疾后,提供医学证明及残疾程度鉴定书等相关证明后,本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3.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投保人被确诊患有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提供医学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后,本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4. 医疗费用保险金的给付: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给付;5. 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每日金额给付。

### 第五章合同解除本合同在以下情形下解除:1. 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七日内提出书面解除合同申请;2. 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并在宽限期满后仍未缴纳。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原创版】目录一、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概述二、现金价值表的内容和特点三、重大疾病保险的重要性四、如何选择合适的重大疾病保险正文【一、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概述】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是一款专为消费者提供重大疾病保障的保险产品。

在当前社会,重大疾病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大隐患,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的经济压力。

因此,选择一份合适的重大疾病保险,对于减轻家庭负担,保障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金价值表的内容和特点】新华保险健康无忧 d 款重大疾病现金价值表以现金价值为载体,为消费者提供一定程度的重大疾病保障。

现金价值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重大疾病种类: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常见重大疾病。

2.保险金额:根据消费者所交保费及保险期限确定,保险金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

3.保险期限:一般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短期保险通常为 1 年,长期保险可至终身。

4.保险责任: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等。

5.现金价值:指保险合同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现金价值,消费者可选择退保或部分提取现金价值。

【三、重大疾病保险的重要性】1.转移风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将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所产生的经济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降低家庭负担。

2.稳定收入:一旦被确诊患上重大疾病,消费者可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保障家庭生活质量。

3.补充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保险金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医疗支出压力。

4.合理规划财务: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帮助消费者合理规划财务,确保家庭财务安全。

【四、如何选择合适的重大疾病保险】1.保障范围:选择覆盖面广、符合自己需求的重大疾病保险种类。

2.保险金额:根据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

3.保险期限:结合自身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限。

爱无忧承保规则(1)

爱无忧承保规则(1)

《爱无忧两全保险A款》承保规则说明:本规则适用于《爱无忧两全保险A款》,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一、一般规则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

二、特殊规则(一)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二)份数限制:最低投保份数为1份,整数递增至2份,2份以上最小投保单位为0.5份。

(三)交费方式:趸交、限期年交(5年、10年、15年、20年)。

(四)核保规则无风险保额,无健康加费、职业加费。

(五)组合销售规则《爱无忧两全保险A款》、《附加爱无忧防癌疾病保险A款》保费之和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在新保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以短期意外险附加《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形式组合销售,并可接受续保:险种保费最高投保档次/份数《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1000元≤期交<3000元或3000元≤趸交<6000元二档期交≥3000元或趸交≥四档6000元《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1000元≤期交<3000元或3000元≤趸交<6000元6份期交≥3000元或趸交≥6000元12份本项未尽事宜具体可参照《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等险种承保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六)附加规则1.本主险可在新保时附加《附加爱无忧防癌疾病保险A款》,主附险1:1比例投保,不接受单独投保本产品。

2.本主险可在新保时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附加《附加少儿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附加少儿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和《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主附险保费保额匹配关系不限,但附加险保险期限不得长于主险保险期限。

北大方正人寿重大疾病绿色通道健康服务手册

北大方正人寿重大疾病绿色通道健康服务手册
客户说明病情没有确诊前,第三方服务机构具有 医学专业八年以上临床背景的私人医生将根据客户症 状、既往检查结果及就诊经过进行精确分诊;如遇到 病情较复杂案例,专家组以会诊形式确定就诊科室;
第三方服务机构分诊完毕并落实好专家出诊时间 后,5 个工作日内安排就诊; 诊前客户沟通
就诊前一日下午 18 点前,陪诊人员与客户联系告 知第二日就诊注意事项 (提醒携带的相关物品、检测 报告、饮食等问题);
登陆“关爱家 care+ APP”
选择相应服务 项目
平台提供 服务
1.5.2 重大疾病绿色通道类服务(服务项目 4-9)
拨打北大方正人寿客服热线 400-820-5882(周一至周六 9:00-18:00)咨询和协助申请,具 体申请流程如下:
被保险人 罹患/疑似罹患
5 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门诊 10 个工作日内安排住院
快速预约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 1100 多家医院 (520 多家知名三甲医院)的专家,解决重大疾病治疗 问题——客户指定医院不指定专家(5 个工作日内) 精确分诊:
客户说明病情没有确诊前,第三方服务机构具有 多年医学专业临床背景的私人医生将根据客户症状、 既往检查结果及就诊经过进行精确分诊;如遇到病情 较复杂案例,专家组以会诊形式确定就诊科室;
的专业指导(包括检查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建议
等),但最终以医生的意见为准;
就诊结束后,客户签字确认本次服务完成。
诊后取药送药
就诊结束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若客户有需求,陪诊人员可帮助客
户取药(帮助客户严格核对药品的名称、剂量、用药
方法及注意事项)并送至客户指定地点,节省客户时
间。
持续档案记录与复查提醒
将协助办理健康档案;对于需复查的客户,第三

百病无忧3.0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

百病无忧3.0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

百病无忧3.0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摘要:1.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概述2.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列表3.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的含义和作用4.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正文:一、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概述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是我国市场上一款颇受欢迎的保险产品,它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疾病保障,涵盖了多种重大疾病。

这款保险旨在帮助投保人缓解因重大疾病所带来的经济压力,确保投保人在面临疾病威胁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

二、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列表以下是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的部分险种代码:1.癌症:A012.心血管疾病:A023.脑血管疾病:A034.器官移植:A045.终末期肾病:A056.严重烧伤:A067.遗传性疾病:A078.罕见病:A08三、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的含义和作用险种代码是对不同疾病种类的简称,它有助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快速准确地识别和区分不同的重大疾病。

每个险种代码都对应一种特定的疾病,代码的编制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

在保险合同中,险种代码可以帮助投保人明确自己所购买的保险险种,以便在出现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能够准确地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四、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在使用险种代码时,投保人应注意以下几点:1.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自己所购买的险种代码及其对应的疾病种类,确保购买的保险能够满足自身需求。

2.在出现保险事故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诊断书、病历等,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理赔申请。

3.注意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了解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以避免在出现保险事故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百病无忧3.0 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代码是帮助投保人识别和区分不同疾病险种的重要工具。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充分了解险种代码的含义和作用,以便在出现保险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理赔。

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

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

友邦保险[2018]医疗保险088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所附的投保单(正本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三条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险期间及续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释义一)居住的所有国籍人士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被保险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七十岁(释义二),最高可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九十九岁。

本合同是非保证续保产品,其保险期间为一年。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届时约定之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并已收取该续保保险费,则进入下一保险期间。

第四条保障计划投保人在投保时可就不同的保障区域、有无年度起付金额(释义三)及医院和诊所(释义四)范围是否包含昂贵医院(释义五)选择本合同对应的保障计划。

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障计划的内容将载于本合同保险单上的《保险计划表》。

(1)保障区域的选择和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全球除美国”或“全球”作为本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障区域。

对于保障区域是“全球除美国”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美国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障区域的选择和要求不适用于全球紧急救援费(释义六)。

(2)年度起付金额的选择和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无年度起付金额或有年度起付金额的保障计划。

对于保障计划有年度起付金额要求的,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仅对超出《保险计划表》所载的年度起付金额的“约定项目费用总额”之和予以给付。

年度起付金额的选择和要求不适用于无理赔住院津贴。

平安医无忧医疗保险(A)条款

平安医无忧医疗保险(A)条款

附件1-1: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A.)合同.............,对.“平安医无忧医疗保险(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2.3、3.2、7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在某些情况下本主险合同可以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5请留意条款所称指定医院的特定含义…………………………………………7.9、7.4、7.5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本主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主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1.6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平安医无忧医疗保险(A)条款(平保健发[2010]101号,2010年12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款现金价值表摘要:1.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概述2.保险条款3.现金价值表的解读4.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5.保险责任及免除6.保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7.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正文: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是一款具有高性价比的人寿保险产品,旨在为用户提供全面的保障。

下面是对该现金价值表的详细解读。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保险条款。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涵盖了身故、全残、重大疾病、疾病终末期等多种保险责任,旨在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现金价值表。

现金价值表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的表格,反映了被保险人在不同保险期限内的保险金额。

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的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调整,旨在为用户提供更为合理的保障。

在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方面,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提供了多种保险期限供用户选择,包括10 年、20 年、30 年等。

不同的保险期限对应的保险金额也不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在保险责任及免除方面,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规定了保险责任的范围和免除的条款。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身故、全残、重大疾病、疾病终末期等,免除条款包括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等。

在保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方面,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规定了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用户可以在保险合同期限内申请解除合同,但需承担一定的手续费。

最后,在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方面,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提供了多种支付方式供用户选择,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

总之,新华保险健康无忧a 款现金价值表是一款具有高性价比的人寿保险产品,为用户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健康无忧卡A款(电子)说明手册

健康无忧卡A款(电子)说明手册

健康无忧卡A款(电子)说明手册产品说明手册:“健康无忧卡A款(电子)”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依托平安先进与强大的网络平台,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产品。

请在短信通知载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按保险合同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保险责任:备注:本方案为保险产品组合保险合同生效流程:方法一:官网激活。

登陆/→个人服务→自助服务→自助卡激活→输入帐号、密码→填写投保信息和健康告知→确认获得保单号;APP激活。

注册并登陆好福利APP→自助卡激活→输入帐号、密码→填写投保信息和健康告知→确认获得保单号;方法三:微信公众号。

关注养老险官方微信公众号“paylx95511”→点击“自助服务”→点击“自助卡激活”→输入卡号、密码→填写投保信息和健康告知→确认获得保单号。

保单查询流程:方法一:登录,注册“平安好福利”,/即可查询打印保单;方法二:登录/→个人服务→自助服务→自助保险卡保单查询→输入帐号、密码、身份证号→查询打印保单特别提示:1、投保对象仅限能正常工作或学习、正常生活、年龄在18-39周岁身体健康的人。

凡曾患有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及Ⅱ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病(Ⅱ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及乙类传染病(含艾滋病)、癫痫病及正患病住院的人员不能投保。

2.请在短信通知注明的投保申请日期之前进行投保,若因投保人自身原因导致“健康无忧卡A款(电子)”过期失效引起的损失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3. 本短信通知仅供客户投保使用,非保险凭证,投保人须在短信提示的有效期内按保险生效流程进行投保。

投保前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卡册。

4.本卡投保激活后不办理退换。

5.因互联网、电信传输等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数据传输中断、停顿、延迟、错误等技术故障给投保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担。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A款重大疾病保险

富德生命康健无忧A 款重大疾病保险(2016年3月版)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基本概念的解释。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犹豫期:是指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为了使投保人能够冷静考虑自己的保险需求,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当日二十四时起十个自然日的期间内可以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回投保人已交的保险费。

该期间称为犹豫期。

保险责任:是指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责任免除: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某些事故发生时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以下为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将有助于您阅读条款。

【阅 读 指 引】您享有的重要权益犹豫期内您可以选择撤销保险合同................................................ 第四条 被保险人享有保险责任的保障.................................................... 第五条 您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责任免除的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六条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合同会效力中止,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您可以申请复效..............................第八、十条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第二十条 请您特别注意“重大疾病的定义”、“轻症疾病的定义”.................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请您特别注意一些重要术语的释义.............................................第二十四条上述“您”均指投保人,“我们”均指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条款

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条款

3.2
保险费的豁免
3.3
宣告死亡处理
3.4
诉讼时效

4.1
如何收取保障成本
保障成本 (1)保障成本 我们对本附加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本附加险合同的
保障成本必须随主险合同的保障成本一起收取。本附加险合同年保障成本根 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危险保额(见 8.20)及风险程度确定,每千元危 险保额应收取的年保障成本见附表。如果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需要增加 年保障成本的,将会在保险单上批注。 (2)保障成本的收取 在每月结算日,我们按照该月的实际天数收取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每 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 1/365。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同时 收取。我们每月收取保障成本后,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按收取的保障成本 等额减少。 4.2 宽限期 投保了本附加险合同后,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宽限期按照以下约定确 定。 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在结算日零时如果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同 时支付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 则自该结算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您应补交欠交的保障 成本。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主险合同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自 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每千元危险保额年保障成本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险合同计算每千元危险保额年保障成本所用的重大疾病 发生率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决定年保障成本是否调整。本附加险合同年 保障成本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年保障成本的调整并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每月收取 的保障成本将按调整后的年保障成本计算,年保障成本调整前我们已经收取 的保障成本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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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保无忧重大疾病保险A 款条款目录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十二条 保险金申请第二条 保险责任 第十三条 保险金给付第三条 责任免除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五条 身体检查及司法鉴定第五条 保险期间 第十六条 保险费的缴付第六条 保险金额 第十七条 年龄错误第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十八条 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第八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第九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十条 重大疾病的释义第十条 受益人 第二十一条 其他名词的释义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通知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他约定书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同。

本合同的代码为BLDDA 。

第二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第二十条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这3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见释义)事故而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等待期后,因初次出现的症状或体征被医疗机构(见释义)的专科医生(见释义)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第二十条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自确诊之日起生存满28日的,则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三条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公司不承担本合同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的机动车;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释义);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遗传性疾病(见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释义)。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本合同保险责任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建信人寿[2013]疾病保险第016号释义)。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本合同保险责任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四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第六条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并载于本合同的保险单上。

第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如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八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条受益人除另有指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二条保险金申请在申请本合同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4、本合同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5、由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及相关所必需的检查结果证明(如病理检查报告、血液检查报告、超声波、影像学及其他医学诊断检查报告等),若接受外科手术者,还需提供外科手术证明文件;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三条保险金给付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十四条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身体检查及司法鉴定申请本合同保险金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保险人到本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或其他必要的检验以确认保险事故的发生,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如果被保险人拒绝检查、检验或检查、检验结果不符合本合同关于保险事故的约定,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第十六条保险费的缴付投保人应于本合同成立时向本公司一次性缴清本合同的保险费。

第十七条年龄错误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十八条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投保人不作前述通知时,本公司按本合同上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投保时在投保单上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条重大疾病的释义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共有6种,采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年3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重大疾病种类及定义。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定义可能与临床医学在概念和范围上有所不同,投保人投保本合同即表明其认可并遵从本合同条款中对重大疾病的定义。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为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重大疾病,应当由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1、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见释义);(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见释义);(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见释义)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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