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精品文案范文

合集下载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市长信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市长信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市长信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4•【字号】抚政办发[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市长信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抚政办发〔200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07年5月30日,网上市长信箱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抚顺”(网址:)开设。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网上市长信箱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网上市长信箱是市政府领导与市民群众联系沟通,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的重要渠道。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上市长信箱工作。

要明确有关领导抓网上市长信箱交办事项的落实,选择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政策熟、业务精、服务态度好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市长信箱有关事项的处理和反馈工作。

要确保网上市长信箱工作责任明晰,上下贯通,反应迅速,协调一致,运转高效。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网上市长信箱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高效地处理市民群众的网上诉求,促进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市长信箱在抚顺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抚顺”设立。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日常管理,完成网上信件的分拣、分发以及部分信件的回复等相关工作。

市信息中心提供网上信箱系统的技术支持,保障市长信箱系统的高效运行。

第三条网上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实行属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限时解决的原则。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网上“市长信箱”网络成员单位和直接承办单位,负责处理由市政府通过网络分发的信件。

第四条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为市长信箱联络单位,涉及的投诉、举报等问题,由“市长信箱”及时转送,由承办单位负责处理和答复,需要在互联网上公布的诉件,要注明明确的意见。

省(市)长手机信箱办理工作制度

省(市)长手机信箱办理工作制度

省(市)长手机信箱办理工作制度省(市)长手机信箱办理工作制度省(市)长手机信箱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为扎实有效做好“省长手机、省长信箱、市长手机、市长信箱”信电办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长手机和市长信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字[202*]19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

对重大紧急情况,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及领导呈报,并按领导批示交由有关乡(镇、场)政府和县直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3、坚持“加强监督,不搞舆论炒作”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1、负责办理和回复群众给省(市)政府及领导的来电、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及省(市)长纸质来信;2、向省(市)政府及领导报告群众对改进政府工作的重大建议和意见;3、接收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反映与投诉;4、根据来电、短信、电子邮件、省(市)长纸质来信反映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5、向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查、通报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事项;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群众来电、来信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

6、及时掌握省(市)长手机和市长信箱信电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提出工作意见,通报有关地方或单位及时纠正,确保省(市)长手机和信箱信电办理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三、受理范围1、对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府工作改进和相关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的意见或建议;2、对重大政策不落实情况的投诉;3、其它需要处理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4、属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民生政策之外的情况,不属“省长手机、省长信箱、市长手机、市长信箱”受理范围,可直接告知来电、来信人向相关机构反映。

四、工作分工1、省(市)移动公司负责“省(市)长手机”的网络平台建设和技术支撑,以及接听、登记、初步分类、转送等工作。

2、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省(市)长信箱”平台建设维护及相关软件开发等技术支持,以及来信的筛选接收、初步转送、登记统计等工作,后转发县长手机信箱工作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15•【字号】锡政办发[2005]104号•【施行日期】2005.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锡政办发[2005]10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长信箱》是市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办理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准确、及时地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为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宜人新无锡多作贡献。

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市长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电信网络向市长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是市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为切实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保持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一、各市(县)区政府、市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应当从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或基层。

三、各市(县)区政府、市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明确受理、办理《市长信箱》信访事项的工作人员,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2•【字号】攀办函[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攀办函〔20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办理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信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市长信箱”是社会公众向市长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意识,从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根据《研究电子政务发展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攀府阅〔2011〕73号)精神,从2012年1月1日起,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市长信箱”栏目来信办理、回复等相关工作由市政府信访局负责。

市政府领导对“市长信箱”中群众来信的批示件由市政府信访局负责交办和督办。

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市长信箱”办理工作,并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机构、承办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政府信访局办信处。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试行)》(攀办发〔2011〕23号)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市长信箱”交办件的办理工作,切实抓好接收、办理、反馈3个环节,认真做好信件的接收、登记、呈报、交办和回复,回复信件必须由承办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交办部门或在网上进行回复。

市长信箱管理办法

市长信箱管理办法

市长信箱管理办法市长信箱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市长信箱的运作管理,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一、建立市长信箱管理机制1.设立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负责市长信箱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处理工作。

2.明确市长信箱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受理范围和办理时限。

二、市长信箱的申请和访问渠道1.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线申请等方式申请访问市长信箱。

2.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应当在政府官方网站上设立市长信箱专栏,提供访问市长信箱的链接和申请表格。

三、受理和答复程序1.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受理市民的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2.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对市民的信件进行答复,答复内容应当真实、实事求是。

四、保护市民隐私和信息安全1.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应当保障市民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切实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2.对于市民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市民同意,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五、加强市长信箱的宣传和公开1.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市长信箱的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率。

2.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应当依法公开市长信箱的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市长信箱的督办和评估机制1.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督办制度,确保市民信件的及时办理。

2.定期评估市长信箱的工作效果,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

七、建立市长信箱的提案回复机制1.市长信箱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提案回复机制,对市民的合理提案进行回复并跟进。

2.提案回复应当及时、具体,回复结果应当公开并告知市民。

这些是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旨在为市民提供一个畅通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泰政办发[2008]177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泰政办发[2008]177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正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泰政办发〔2008〕17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市长信箱办理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市长信箱》办理工作,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长信箱》设置在“中国·泰州”政府门户网站,所有受理的来信内容和答复内容均予公开。

本规则所指《市长信箱》办理工作,包含《省长信箱》批转件的办理和《市长信箱》来信办理。

第三条《市长信箱》办理工作原则:(一)领导负责原则。

各市(区)、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市长信箱》办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处理重要来信,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承办机构[各市(区)统一为政府办公室]、承办工作人员,健全运作机制,落实办理责任。

(二)归口办理原则。

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依法合理、认真负责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要建立工作制度,创新办理方式,努力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三)快捷高效原则。

要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办事效率,保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要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民意渠道,自觉接受监督,竭诚为群众服务;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3•【字号】吉府办字[2013]178号•【施行日期】201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13〕178号)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市政府市长信箱自2008年10月开通以来,共受理来信37158件。

在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增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但是,市长信箱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办理超时、质量不高,有的重答复轻办理,有的答复内容不准确、不严谨,个别的甚至还被网络媒体炒作,严重影响了市长信箱的公信力。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市长信箱办理质量和效率,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市长信箱是公众向政府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和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民生无小事的理念,从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长信箱办理工作,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操作,落实办理责任,确保办理质量。

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于6月底前报市长信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朱莹,电话:8224284,邮箱:*****************.cn)。

今后若有人员调整,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并将人员更换信息及时报至市长信箱工作办公室。

二、注重时效,严格把关。

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的具体经办人员要每日打开市长信箱系统,将受理的信件于当日分转至相关职能单位、职能科室负责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市长信箱信件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市长信箱信件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市长信箱信件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阜政办发[2006]15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市长信箱信件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阜政办发[2006]1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市长信箱信件管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市长信箱信件管理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确保阜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以下简称市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运转协调、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宗旨设立市长信箱的宗旨是了解社情民意,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为百姓排忧解难;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工作原则1.始终坚持“群众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按照“马上就办,急事快办,特事先办,易事即办”的工作要求办理市长信箱信件。

3.依照各地区、部门(单位)的职责范围,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办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信件受理(一)责任单位市长信箱信件受理工作由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以下简称市民投诉中心)负责。

(二)受理范围1.市民日常社会生活中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2.社会各界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3.需要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部分公共管理、服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职责需要办理的事宜;4.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5.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涉及以下内容的邮件不属于市长信箱受理范围:1.属于党委、人大、政协、部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邮件;2.历史遗留问题。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意见-徐政办发[2009]112号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意见-徐政办发[2009]112号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的意见(徐政办发[2009]112号2009年7月23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z.gov.cn)开设的“市长信箱”,是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窗口,是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为依法、及时、规范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保持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信访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原则各地、各部门应当从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或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来信人提出的正当合法要求,要及时依法、按政策办理;对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抓好跟踪督办工作;对目前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来信人解释清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市长信箱”受理来信的范围(一)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二)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应由我市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解答、解决的其它问题。

市长信箱台账管理制度

市长信箱台账管理制度

市长信箱台账管理制度1. 引言市长信箱是市民向市长提出问题、建议或投诉的渠道,对于市长信箱的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规范市长信箱的收集、处理和回复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市长信箱台账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此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市长信箱的管理流程,确保市长信箱的及时处理和回复,提高市长信箱的运营效率和满意度。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市长信箱的管理工作,包括市长信箱的收集、登记、处理和回复。

3. 市长信箱管理流程3.1 收集市长信箱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收集,包括市政府官方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

市政府将设置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市长信箱的收集工作,并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3.2 登记收到市长信箱后,将进行登记并生成台账。

台账应包括以下内容:- 信箱编号:每个信件都应有唯一的编号,方便追踪和查询。

- 收件时间:记录信件收到的具体时间。

- 信件内容:摘录信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 来信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

3.3 处理收到市长信箱后,将根据信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分类和分派。

分类可以按照问题类型、紧急程度等进行。

分派给相应的部门或人员进行处理,并设定处理时限。

处理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处理信件,并查明问题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3.4 回复处理完市长信箱后,需要及时回复信件的来信人。

回复内容应详细、准确,并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回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

3.5 反馈市长信箱的处理过程应及时记录,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可以选取一定比例的信件进行抽样,获取市民对市长信箱处理的意见和反馈,以便对制度进行改进和优化。

4. 市长信箱管理的职责和权力4.1 市政府的职责和权力市政府应设立市长信箱管理部门或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市长信箱的管理工作,包括收集、登记、处理和回复等。

4.2 市长信箱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市长信箱管理部门应负责市长信箱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监督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展、协调处理部门之间的合作、保障市长信箱的运作流畅等。

【优质文档】市长信箱管理办法-word范文 (8页)

【优质文档】市长信箱管理办法-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精选范文:市长信箱管理办法(共2篇)市长信箱管理办法市长信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公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

它既是信息化条件下群众信访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

该信箱无须注册,只要登陆xx市政府网政府门户网市长信箱栏目,即可给市长发送邮件。

一、市长信箱管理市长信箱由市人民政府在xx市政府网设立,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市信访局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承办相关工作。

市政府网站负责信箱电子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并根据运行情况,对系统功能进行修改,不断完善。

二、市长信箱工作职责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安康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行政执法、机关作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对信箱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三、市长信箱受理范围(一)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二)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四)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六)对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四、市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市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市长信箱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

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送请市政府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及时交办、并敦促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办理。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3•【字号】•【施行日期】200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是运城市政府的门户网站,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市长信箱”,是转变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和窗口。

为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建设和管理,确保“市长信箱”正常运行,使“市长信箱”邮件的日常处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理模式“市长信箱”邮件实行市政府门户网站受理、承办,市政府办公厅各对口业务科室分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办理及反馈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签收“市长信箱”邮件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确定专职信箱管理员负责受理,在每个工作日定时接收,按序编号、登记,并填写“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长电子邮件办理卡”,交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办理“市长信箱”邮件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一)审查后的市长邮件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确定专门的邮件办理员呈报市政府秘书长阅批。

(二)按照市政府秘书长签批意见,邮件办理员将邮件呈报所批转市领导阅批。

(三)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邮件办理员将邮件发送至所签批单位或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办理。

(四)在办理过程中,对需要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县(市、区)政府进行办理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分办业务科室或邮件办理员将邮件及领导批示复印件传送给承办单位,并提出办理时限要求;对需要调查或协调的,市政府办公厅业务科室应请示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该项工作的副秘书长组织调查或协调,并形成调查或协调纪要。

第五条回复“市长信箱”邮件办理完毕后,由具体承办单位(指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或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业务科室)将邮件办理情况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给市政府门户网站邮件办理员。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6•【字号】汉政办发[2007]19号•【施行日期】200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07〕19号二○○七年三月六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发挥《中国·汉中》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的重要作用,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解决好群众来信所反映的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汉中》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是政府领导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是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帮助政府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市长信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受理涉及本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与市民的工作、生活相关的问题等。

第四条“市长信箱”来信反映情况应遵守下列规定:1、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依据《市长信箱》受理事项范围,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国家机密方面的问题。

2、反映或投诉的问题超越“市长信箱”受理范围,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两审或已判等),将不予受理。

3、来信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以便保持联系、核实内容、反馈结果。

对没有联系方式,无法核实的来信将不予受理。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长信箱、网上留言及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长信箱、网上留言及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长信箱、网上留言及上级批转群众来电办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淮府办秘[2017]128号
【发布部门】淮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0
【实施日期】2017.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长信箱、网上留言及上级批转群众来电
办理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7〕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长信箱、网上留言及上级批转群众来电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市长热线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督办、落实市长信箱、网上留言及上级批转群众来电的办理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是办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规范、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办理程序
(一)登记。

市长热线办公室安排专人,每日登录系统网站,浏览舆情信息,及时进行认领登记,对一些影响面大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留言,经市长热线办公室梳理研究后,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市领导签批。

(二)交办。

市长信箱、网上留言及上级批转群众来电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各承办单位对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一般诉求事项,要在3个工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7•【字号】延政办发[2013]125号•【施行日期】2013.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延政办发〔2013〕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网民反映的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取得了政民互动,促进政府工作的良好效果。

网民留言已成为政府服务市民的一个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搞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畅通办理渠道,提高办理的时效性,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政民互动,倾听民声、解决民难、汇集民智。

凡是网民反映的问题,都要深入研究,认真核实。

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对情况属实的要整改到位;对于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也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对一些政策方面的疑问和误解,要及时予以解释澄清。

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网民反映的问题涉及哪个县区、部门,就由哪个县区、部门负责办理,不得推诿扯皮,回复内容要力求政策把握准确、裁量适度,语言表述清晰、措辞得当、言简意赅。

要带着真情实意妥善处理网络民意诉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要把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自觉接受网民监督。

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留言办理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27日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程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市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工作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12.02•【字号】丽政办发〔2009〕176号•【施行日期】2009.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9〕1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市长、县(区)长信箱”是打造阳光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根据省政府建设阳光政府和责任政府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市长、县(区)长信箱”在沟通群众,服务群众,促进政府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宗旨“市长、县(区)长信箱”是了解民意、倾听民声、汲取民智、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举措。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市长、县(区)长信箱”管理及来信办理回复工作的重要性,从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市长、县(区)长信箱” 管理及来信办复工作,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在“市长、县(区)长信箱”来信办复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国家的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恪尽职守,执政为民,努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展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市长、县(区)长信箱”的办复工作(一)“市长、县(区)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原则以国务院《信访条例》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市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规则

“市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规则

“市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规则“市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规则“市长信箱”是指在XX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的市长电子信箱,是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政府反映情况的窗口,是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

全新改版升级的“市长信箱”留言管理系统,在原“市长信箱”留言的基础上,增设五区市县“区市县长信箱”和市级各部门“局长信箱”,形成“一个口子受理,分级管理和分级督办”的工作新模式。

为规范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办理“市长信箱”留言工作的职责,确保留言办理工作快捷高效、规范运转,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群众留言反映的问题及建议涉及到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就由哪个地方、哪个部门负责办理。

(二)分工协作的原则。

建立健全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县信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的“市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市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

(三)“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留言中反映的诉求问题,要深入研究、认真核查,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及时解决;对要求合理但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或因客观因素难以解决的,要主动说明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对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一)市政府信访局负责“市长信箱”留言的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及考核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对交办留言事项进行审核后在网上公开回复网民,并向市政府领导综合反馈办理情况。

(二)各区市县政府信访局负责“区市县长信箱”留言的受理、交办、转送、回复、督办、考核等工作;负责对市政府信访局交办的“市长信箱”留言中涉及本地留言事项的办理、反馈工作,负责对市政府信访局转送的“市长信箱”留言中涉及本地留言事项的办理、回复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长信箱管理办法
市长信箱管理办法
市长信箱管理办法
市长信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公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

它既是信息化条件下群众信访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

该信箱无须注册,只要登陆“xx 市政府网”政府门户网“市长信箱”栏目,即可给市长发送邮件。

一、“市长信箱”管理
市长信箱由市人民政府在“xx市政府网”设立,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市信访局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承办相关工作。

市政府网站负责信箱电子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并根据运行情况,对系统功能进行修改,不断完善。

二、“市长信箱”工作职责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安康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行政执法、机关作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对信箱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三、“市长信箱”受理范围(一)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二)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四)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六)对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四、“市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市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市长信箱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

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送请市政府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及时交办、并敦促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办理。

对经过审核可以公开的邮件及回复,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各县区
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确定专人受理、回复网上信访问题。

对转交的市长信箱受理的电子邮件反映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回复。

一般问题,应在15个工作日办结;较复杂的问题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作为信访立案处理的,应在60天之内办结。

五、信访人须知事项(一)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向市长信箱写信,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

办信人员对来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四)来信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

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

(五)信访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请妥善保存。

可在“网上受理”页面的“快速查询”栏输入这两个号码,了解信件办理情况。

(六)信访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七)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不属于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20xx年4月26日
希望本文市长信箱管理办法能帮到你。

精品文案资料范文分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