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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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一)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 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向所在科室 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科及对应职能 部门报告。同时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质量安全 (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对应职能部门。
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
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登记本
时间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事件名称 责任科室 涉及人员 处理结果
2.对于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I 、II、III、IV级不良事件分别处罚1000元、 600元、200元、100元。 3.I、II级不良事件引起纠纷、事故或III、IV级 不良事件虽未造成服务对象伤害但仍引起纠纷 或社会不良影响的按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 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
(二)等级划分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 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 损害。
(二)等级划分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 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 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二)等级划分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 时发现并修正错误,未形成事实。
报告方式:
书面报告: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 告表》
紧急电话: 仅限于在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 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 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 值班。上班时间直报上述职能部门。
报告方式:
如果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 或者2个以上部门,由相应职能部门协调 共同解决,必要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C】 1、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与流程。 2、有对员工进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有途径便于医务人员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4、每百张实际开放床位年报告≥5件。 5、医护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B】符合“C”,并 1、有指定部门统一收集、核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有指定部门向相关机构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3、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有分析,采取防范措施 4、每百张实际开放床位年报告≥l0件。 5、全院员工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Ⅲ、
Ⅳ级事件时,当事人需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在 1-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 告表》,上交至对应职能部门,并提出初步的质 量改进建议。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三)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 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与相 关科室共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在 5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议,反馈给科室,督促相关 科室限期整改。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流程
各职能部门对科室上报安全(不良)事件依据评
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一周内报分管院长和医疗质
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务科),由分管院长提交院
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应针对各职能部门上
报的安全(不良)事件,每季度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 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 续改进。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 处罚性的特点。
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部门和个 人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 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 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三、接收报告单位: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表上报相应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 门进一步分析处理。其中: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由医务科处理。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由护理部处理。 3.院感安全(不良)事件由院感科处理。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由药剂科处理。 5.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由设备科处理。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由后勤科处理。 7.医德医风违法乱纪(不良)事件由院办(监察室)处理。 8.消防、治安安全(不良)事件由(总务)保卫科处理。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监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医疗质 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护理部、药剂 科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及病区参与的管 理体系。 各临床科室、病区应积极主动上报,全院年上 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案例,要求每百张床 位至少≥15例。对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 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 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如皋市精神病防治医院 何华
2019年6月28日
医疗安全(医不疗良安)全事(件不评良审)条事款件评审条款
评审标准
评价要点
3.8.1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并让医务人员充分知晓。
3.8.1.1有主动报告医 疗安全(不良)事件 的制度与工作流程。 (★)
(二)等级划分
Ⅰ、Ⅱ级为重大事件,Ⅲ、Ⅳ 级为一般事件。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 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国发[1987]63号)、原卫生部《重大医疗 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 医发[2002]206号)以及原卫生部《医疗质 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六、奖惩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Ⅲ、 Ⅳ级不良 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对于主动报 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医院将根据事件处理 结果酌情减轻处罚。 对阻止重大医疗安全事故 发生的报告者予以现金奖励,按I、II、III、IV 级不良事件分别奖励400、200、50、20元。
六、奖惩机制:
(二)等级划分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 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 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 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等级划分
Ⅰ级事件分三个级别: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 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 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死亡 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 碍;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 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重度
【A】符合“B”,并 1、建立院内网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直报系统及数据库。 2、每百张实际开放床位年报告≥15件。 3、持续改进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敏感性,有效降低漏报率。
一、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 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 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 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 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 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 因素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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