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流通市场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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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流通市场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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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流通市场评估报告
目录
一、保健食品市场的现状和监管情况
(一)、概述
(二)、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1、保健食品监管总体情况
2、保健食品快速检测整体情况
3、保健食品抽检情况
4、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处罚情况分析
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情况分析
(一)、法规滞后
(二)、技术待完善
(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分类
一、 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的现状和监管情况 (一)、概述
目前,内共有298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其中药房有56家,超市卖场有223家,保健食品专卖店(柜)有9家,其他经营保健食品的商店有10家,无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内食品药品监督人员负责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所售产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等情况,同时根据安排对市场内在售保健食品进行抽检和快速检测。
药房, 56,
19%
超市卖场,223, 75%
专卖, 9, 3%
其他, 10, 3%药房超市卖场专卖其他
(二)、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1、保健食品监管总体情况
流通环节流通单位数量监督户次数检查覆盖率
2 2
超市、卖
场
175%110%
药房 5 %454%
专卖店
(柜)
8 9 2 15 25% 167%
其他40 10 8 66 20%660%
合计268 298 231 580 86% 195% 2011年初成立保化科室后,对本辖区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实行了更全面的监管,全年监管户次数是2010年的两倍多。
2、保健食品快速检测总体情况
快速检测项目快速检测数量快检阳性数量实验室送检阳性数量结果
拉非类39 30
那非类39 1 0
西布曲明70 2 0
酚酞40 3 0
2011年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引入了快速检测的手段,快速检测有9件阳性
的情况,但实验室送检后没有一件反应快检阳性的结果是正确的,因而也未对上述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后续处理。
3、保健食品抽检情况
年份
监督抽检情况
合格(件) 不合格(件)抽检(件) 合格率(%)
2010 74
6
80
92.5
201
1
83 4 87
95.4
2011年我区所抽检的87件保健食品中有4件不合格,且均为减肥类保健食品,其中3件是添加有违禁药物,1件是铅含量超标。4件产品采自同一家保健食品专卖店,但由于该店在我局抽检后已停止经营,因此没有对该店进行后续处理。
4、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处罚情况分析
序号单位名称监督检查情况ﻫ(主要违法事实)
1 上海屈臣
氏日用品
有限公司
久百城市
广场店
该公司销售的阿拉斯加康力士天然软磷脂胶
囊,阿拉斯加康力士三文鱼油维生素E软胶囊,
阿拉斯加康力士褪黑素片,以上产品外包装产
品名称与批件上产品名称不符。
2上海凡美
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静安分公
司
该公司销售的阿拉斯加深海鱼油胶囊、天然大
豆磷脂胶囊保健食品外包装标识与其相关保健
食品卫生批件不符。
3 上海九旭
保健食品
有限公司
镇宁路分
店
该公司保健食品柜台内查见待售保健品深海鱼
油胶丸2瓶,外包装上写有“降低胆固醇,预防
冠心病、心脏病”等字样;天然卵磷脂软胶囊
2瓶,外包装上写有“促进大脑发育,提高智力,
调节内分泌”等字样。
2011年我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处罚3户次,没有因抽检保健食品中不合格进行处罚,1户是因为夸大宣传,2户是因为外包装的标识与批文不符。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情况分析
(一)、法规滞后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仍然在制定当中,即现在尚无国务院相关规定,对保健食品严格监管尚缺少行政法规依据。当然,《食品安全法》作为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其相关规定是对所有食品的法定最低要求,在国务院出台相应的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之前,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样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对普通食品的要求。但遗憾的是,仅仅依靠《食品安全法》使监督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很难处理。2011年我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处罚3户,而同期我局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处罚33户。
2011年处罚3户的依据都是《食品安全法》中的条款,有些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套用条款,条款是否完全适用案件还是有些争议的。但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之际,面对市场上的一些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到底该如何是好,是放之任之,还是严加监管,它还是将继续困扰我们。
(二)、技术待完善
2011年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首次引入了快速检测,全新的检测技术对监管人员起到很大的帮助,对销售伪劣保健食品的不法之徒也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是,去年多起快速检测呈阳性的产品送检后实验室结果呈阴性。实验室结果呈阴性不但使行政相对人对监督人员之前的监督执法、快速检测产生质疑,还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在实验室检测上,所以现有的快速检测方法有待完善。再者,快速检测呈阳性,实验室结果呈阴性,那么会不会有另外的一种可能,快速检测呈阴性,但实际情况却是不合格的产品哪?
(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分类
在成立保化科室后,我区保化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基本了解了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情况。相对上海市其他区县面积较小,辖区内只有一家乐购大卖场,没有保健食品批发市场。我区内的超市、卖场共223家,这其中好德、全家一类的便利店占了绝大多数,而这一类便利店所销售的保健食品往往就只有“力保健”、“日加满”等,当然也有部分店铺会摆出“万基”、“金日”等品牌的产品,但看的人多,买的人少,摆出这些产品也只是为了起到广告效应。对药房,从2011年的数据看全年的覆盖率达到454%,主要就是因为药房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种类数量较多。因此我们监督人员考虑是否可以参照餐饮单位中大、中、小型的分类,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也进行分类监管哪?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分类监管,主要是根据经营单位面积和经营品种进行划分。我区内因为没有批发市场,因此不便对保健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提出建议。将药房、屈臣氏划入重要一类,主要是因为药房、屈臣氏现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