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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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南充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制定与发布
【发文字号】南府办函[2016]45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27
【实施日期】2016.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南充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南充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南充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5〕12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本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18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20分)
(一)建立行权部门、行政监察机关(机构)以及法制机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运行监督机制。(10分)
(二)明确专门机构作为本地本部门行权平台管理部门,承担行权平台管理职责。(5分)
(三)切实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分)
通过对相关文件、内部分工表册等进行检查,无监督机制的扣10分;未明确行权平台管理机构的扣5分;年初无意见、年终无总结的各扣1分;全年未报送信息的,扣1分;全年未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的,扣1分。
二、落实清单制度(15分)
(一)完成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和公示工作。(10分)
(二)完成流程清单编制及公示工作。(5分)
通过对网上公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未编制行政权力清单的,不得分;未在本级本部门网站上公布权力清单的,扣1分;流程编制不规范,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
三、确保规范运行(65分)
(一)本地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入行权平台公开运行。(5分)
(二)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本地本部门行政权力变更目录。(5分)
(三)建立健全行权平台运行管理制度。(5分)
(四)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50分)
依据行权平台网上统计数据,行政权力事项未纳入行权平台公开运行的,每有1项未纳入扣1分,共5分,扣完为止;未明确专人开展巡查的,扣3分;未建立运行监督工作台帐的,扣1分;发生的行政权力办件未及时录入行权平台运行的,1件扣5分;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在省、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监察部门(机构)通报中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
四、加分项目
(一)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