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和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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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及采样方法(GB 15982-1995)
A1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别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Co条件时。
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A2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A2. 1 采样高度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
A2. 2 采样高度
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A2. 3 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 ㎡,设东、西、南、北、中 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1m。
A2. 4 采样方法
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
A2.5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A2.5.l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GB4789.28中3.7条配制。
A2.5.2 检查方法
参照 GB7918. 2规定执行。
A2.5.3结果计算
5000N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立方米)= ------...............(A1)
AT
式中: A-一平板面积。
平方厘米;
T-一平板暴露时间,min;
N-一平均菌落数,cfu/平皿。
A3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A3. 1 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A3. 2 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100平方厘米,取全部表而;被采表面≥100平方厘米,取100平方厘米。
A3. 3 采样方法
用5×5平方厘米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平样液的棉拭子1 支,在规格权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
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于放入装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
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
A3. 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3. 4. 1 结果计算
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平方厘米)=----------------------------------......(A2)
采样面积(平方厘米)
A4医护人员手采样及检查方法
A4.1 采样时间
在接触病人、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
A4. 2 采样面积及方法
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一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30平方厘米),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
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这位。
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计算。
A4. 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 5规定执行。
A4.3.1 结果计算
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
手细菌菌落总数(cfu/平方厘米)=-----------------------------------......(A3)
30×2
A5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
A5. 1 采样时间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A5.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用品,如输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计等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
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特殊医疗用品,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100平方厘米,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平方厘米,取100平方厘米。
A5.3 无菌检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
A5. 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6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 1 采样时间
采取更换前使用中的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 2 采样量及方法
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吸管吸取1ml被检样液,加入9ml稀释液中混均,对于醇类与酚类消毒剂,稀释液用普通营养肉汤即可;对于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过氧化物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1%硫代硫酸钠;对于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W/V)吐温80和0.3%卵磷脂;对于醛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3%甘氨酸;对于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 W/V)吐温80,以中和被检药液的残效作用。
卫生标准
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1.1细菌菌落总数
允许检出值见表l.
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1.2 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2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2.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2.2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平方厘米;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2.3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平方厘米;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
3.1 使用中消毒剂
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3.2 无菌器械保存液
必须无菌。
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1.消毒剂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消毒剂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
2.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3.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灭菌后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4.内镜的消毒效果监测采用以下方法:
(一)采样方法: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
用无菌注射器抽取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2小时内检测。
(二)菌落计数: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5ml,加入2只直径90mm无菌平皿,每个平皿分别加入已经熔化的45℃-48℃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于35℃培养48小时后计数。
结果判断:菌落数/镜=2个平皿菌落数平均值×20。
(三)致病菌检测: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2ml分别接种90mm血平皿、中国兰平皿和SS平皿,均匀涂布,35℃培养48小时,观察有无致病菌生长。
四环牌紫外线强度化学指示卡使用说明
【使用方法】测定时,打开紫外线灯管5min待其稳定后,将指示卡置于距紫外线灯管下方垂直1m中央处,将有图案一面朝向灯管,照射1分钟。
紫外线灯照射后,图案中的紫外线光敏纸色块由
乳白色变成深浅不同程度的紫红色。
将其与标准色块相比,即可测知紫外线灯辐照强度值
是否达到使用要求。
指示卡上左右两个标准色块,表示在规定测试条件下灯管的不同辐照
强度值,一个为70μW/cm 2,一个为90μW/cm 2。
新紫外线灯管辐射强度值≥90μW/cm 2为
合格。
使用中的旧灯管,辐射强度值≤70μW/cm 2,为不合格。
紫外线灯的辐照强度值≤70μW/
cm 2时应更换成新灯管。
【注意事项】1、紫外线化学指示卡只能在监测当时观察,随后光敏纸色块将会退色,且退色后的指示卡不得重复使用。
为备查,应将结果及时记录下来。
2、开启包装后,末用完的指示卡应用黑纸包装后再与塑料膜接触。
防止指示卡与化学物质
和塑料膜直接接触。
3、紫外线辐射强度化学指示卡应当在避光、干燥条件下保存。
4、测试时注意个人防护,避免灼伤眼角膜、皮肤。
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灭菌剂每月一次。
用注射器按无菌操作抽一毫升送细菌室。
2、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每日监测并有记录;戊二
醛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内镜消毒或灭菌要求每日使用前监测)。
检验科提出如下要求:
1、无菌试管内必须加入2毫升无菌生理盐水(经常有科室试管内不加生理盐水)。
2、标签统一用布胶布粘贴,标本上的标签名称与细菌培养报告单一致(存在问题:报告单与标签内容不
符,对不上无法填写结果)。
3、棉签尽量留长一点。
4、提前一天预约电话692。
院感科要求如下:
1、空气采样按要求将平皿打开在空气中暴露5分钟(层流除外)。
2、物表大于100平方厘米统一采4个规格板,医务人员手统一采两只手,便于检验科计算培养结果。
3、重点部门每月要求对无菌物品采样送检。
4、各科室应加强对消毒物品抽检。
5、采样过程严格遵守无无菌技术操作。
6、取、送培养皿要求用无菌治疗巾包防污染。
7、培养结果超标有原因查找、整改措施、重新监测报告单(附持续改进表,一式2份科室自留一份,一
份交院感科)。
8、消毒液培养要写具体名称如:优氯净、2%戊二醛。
9、科室院感小组每月自查登记本要如期完成,登记本在库房领电话624。
检查内容可参照院感考核标准。
10、紫外线监测挂钓请到木工房领电话621。
注:请留意邮箱各科院感考核标准随后发送,科室院感小组每月自查可参照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