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清朝方志的全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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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方志编修体例
《一统志》是方志精华的荟萃,方志 是《一统志》的基础。“今方大修《一 统志》,由县而州,而府而省,各籍其 所属,以上于史馆” ,离开方志,《一 统志》就会成为无本之末。
为了便于《一统志》汇编资料,早 在康熙十一年朝廷就要求各省通志必须 包括《一统志》所含的“山川、形势、 户口、丁徭、地亩、钱粮、风俗、人物、 疆域、险要”等内容,并“照河南、陕 西通志款式,纂辑成书” 。
清代行政区划主要是省、府、县三
级,现存清代二十二个省的通志有八十 六种,府州志901种,县志4714种,县 志占总数百分之八十二。全国除新疆及 西南个别省份外,几乎所有县一级基层 行政单位都修了志书。内蒙、黑龙江、 吉林、青海、新疆、西藏等省区,明朝 都还没有方志,到清代都修了方志,表 现了志书分布普遍的特点。
乡土志系清末特定时代的产物。中日甲 午战争后,国势更加衰微,民族危机加剧, 清廷面对“瓜分豆刳,祸在燃眉”的局面, 不得不进行一些改革。光绪二十四年、二十 七年,清廷分别下诏各省督抚,废科举,将 书院改为学堂,成立蒙学教养堂,编纂乡土 志正是清廷为挽救政权危机,加强基础教育 和培育儿童树立爱乡土进而爱国、忠君思想 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
在持续、广泛地纂修各类方志时, 清代学者还辑录了许多古志,如王谟的 《汉唐地理书钞》、马国翰《玉函山房 辑佚书》、陈运溶的《麓山精舍丛书》, 以及毕沅辑的《晋书地道记》、《太康 三年地志》,孙诒让辑的《永嘉郡记》, 张澍辑的《三秦记》、《凉州记》等, 都有拾掇散佚,保存旧典之功。
清代方志盛行,并有一批名志行世, 这与学者参加修志,关系极大。黄宗羲、 顾炎武、章学诚、洪亮吉、孙星衍、段 玉裁、戴震等人,都曾有志作问世,有 的还是闻世的名篇。学者参与修志,不 但直接有助于提高志书的质量和学术价 值,还有益于进行理论的研究,章学诚 创立方志学,就是一个明证。
徐乾学、袁枚、陈梦雷、毛奇龄、 方苞、全祖望、杭世骏、孙星衍、谢启 昆、李文藻、纪昀、江藩、孙诒让等著 名学者都曾参与修志活动。
六、修志制度进一步完善
《大清一统志》的编修还进一步强 化了明代以来已有的逐级行文修志,颁 发志例、申详呈报等修制度。逐级行文, 每一次修《一统志》,都是朝廷下诏给 省的总督、巡抚,省再下发檄文给府, 府再转发予县。而且各地修志须经上级 批准,甚至多个上级的审批。
四、志风更趋严谨
清朝政府编纂《大清一统志》的主 旨就是通过《一统志》获取全国的地情 信息,加强对全国的治理,歌颂清王朝 的治绩功德。
清代皇帝对《一统志》的编纂极为 重视,亲自过问、审稿,要求《一统志》 的编纂以及为《一统志》服务的方志编 纂必须审慎严肃,所采录的资料必须翔 实可靠,不缺不滥。康熙嘱咐《一统志》 纂修官,“恪勤乃事,务求采搜闳博, 体例精详,阨塞、山川、风土、人物指 掌可治,画地成图,万几之余,朕将亲 览” 。
贾汉复(顺治)《河南通志》、 (康熙)《陕西通志》成了清《一统志》 编修所认可的方志体式,自然成为各地 效法的对象。
清初贾汉复的《河南通志》,五十 卷,分三十个目:图考、建置沿革、星 野、疆域、山川、风俗、城池、河防、 封建、户口、田赋、物产、职官、公署、 学校、选举、祠祀、陵墓、古迹、帝王、 名宦、人物、孝义、列女、流寓、隐逸、 仙释、方伎、艺文、杂辨。
在持续、广泛地纂修各类方志时, 清代学者还辑录了许多古志,如王谟的 《汉唐地理书钞》、马国翰《玉函山房 辑佚书》、陈运溶的《麓山精舍丛书》, 以及毕沅辑的《晋书地道记》、《太康 三年地志》,孙诒让辑的《永嘉郡记》, 张澍辑的《三秦记》、《凉州记》等, 都有拾掇散佚,保存旧典之功。
二、三修《一统志》
除省、府、县志外,清朝还修有州 志、厅志、道志、关志、卫志、所志、 乡镇志、乡土志、村志、屯志、场志、 亭志、里志,以及山志、水志、湖志、 溪志、庵志、寺志等。南方数省,乡镇 志的编修非常盛行,这主要是由于经济 发达的缘故。据统计,仅江苏一省今存 清修乡镇志77种,明代5种。
从地域上看,清代方志编修北方许 多省份,如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等 省,方志的编修远比以往发达,从编纂 数量来说,流传至今都在三百种以上, 远远超过以往修志发达的江苏、浙江等 省,从而打破了自宋以来,方志编修独 以江、浙等省为盛的局面。
康熙二十九年(1690),河南巡抚 在通令所属府、州、县编修志书的同时, 且颁发了“修志牌照”,规定二十三条 凡例,对时代断限、内容抉择、史实考 订、行文叙事、地图绘制等,都提出了 具体要求。
雍正六年(1728),又针对修志中 出现的问题,发出谕令:“志书与史传 相表里,其登载一代名宦人物,较之山 川风土尤为紧要,必详细确查,慎重采 用,至公至当”。并明确要求“各省督 抚,将本省通志重加修辑,务期考据详 明,采摭精当,既无缺略,亦无冒滥, 以成完善之书”。
各省通志的纂成,为一统志的纂修 提供了基础。有清一代八年(1743)成书,342 卷;
第二次乾隆四十九年(1784)成书, 424卷(连同子卷共为五百卷);
第三次道光二十二年(1842)成书, 560卷。
据文献记载,乾隆帝对《大清一统 志》的纂修极为重视,凡进呈稿本,都 要亲自过目,备细审察,斟酌推敲,并 提出修改意见;一些重要的意见,还以 上谕的方式颁示内外。
七、兴修乡土志
乡土志是清末特殊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用作小学乡土教育教材的一种特殊文献。 虽说是教材,但又具有一般教材所没有 的编纂组织形式、体例结构、内容趋向, 多被方志学界视为地方志的范畴。
1、乡土志的属性
▪ 学术界有不同看法。
▪ 一种观点认为,乡土志是乡、村、里、 镇志。
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将乡土 志列为方志的第六种类型,“乡邑为志, 昉于元之镇志,其后江南、浙西多有之。 乾隆庚辰黄士宁之《乌青镇志》、嘉庆 壬戌徐达源之《黎里志》,其卓著者”。
加修辑,务期考据详明,采摭精当,既 无阙略,亦无冒滥,以成完善之书”。 并将方志编纂的公正、严谨程度作为吏 部年终评议地方官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所纂之书,果能精详公当,而又速 成,著将督抚等官,俱交部议叙。倘时 日既延,而所纂之书,又草率滥略,或 至有如李绂之徇情率意者,亦即从重处 分” 。
缘于朝廷对《一统志》、方志的质量的极 端重视,及其关系地方官的仕途以及方 志的存佚,各级地方官和纂修官无不认 真从事。“伏惟皇上立人、立政,一出 于至诚。督抚大吏,俱以实心行于实事, 恪遵圣谕,登载务期至公,宁慎勿滥。 至意每有脱稿,无不亲阅于目,而内核 于心。故于名宦必稽其遗绩,于人物必 考其乡评。凡属古今名物之传闻,皆有 经、史、子、集之根据” 。
雍正下旨:“志书与史传相表里, 其登载一代名宦、人物,较之山川、风 土尤为紧要,必详细确查,慎重采录, 至公至当,使伟绩懿行,逾久弥光,乃 称不朽盛事”。严厉斥责李绂《广西通 志》将江西在广西为官之人,不论政绩 人品优劣,概行载入,是种“率意徇情, 瞻顾桑梓”的行为,“如此之志书,岂 堪垂世”。
要求“各省督抚,将本省通志,重
乡土志的编纂初衷就是为初等小学 堂的爱国、忠君教育提供乡土教材。
目前所见最早的乡土地理教科书是 光绪二十四年蔡和铿编《浙江乡土地理 教科书》,该书共上下两编90课。
为了说明乡土志的结构特点,现将 光绪《婺源乡土志》的七章104课标题 列表如下。
将清代志书的志目与《大清一统志》 和钦定省志程式进行比照,从康熙到乾 隆,方志的体例大多采用朝廷认可的平 目体,类目与《一统志》基本相同,只 是多了公署、选举、盐政、兵防、孝义、 隐逸、方技、艺文等个别门类,或个别 改称、归属的调整。
细目并列的体例,在方志内容不多 的情况下尚无法显现出头绪纷繁的情况, 而随着记载内容的增多,此问题就日益 突显。 纲目体就显现出它的价值,方志 编修开始多用纲目体了。
主张方志编纂要“公正而无私”、 “信而有征”、“求实”的人比比皆是。 章学诚提出,修志有四要:“要简,要 严,要核,要雅”。钱大昕主张,对资 料不能盲目轻信,应相互参订,“史臣 载笔,或囿于闻见,采访弗该;或怵于 权势,予夺失当,将欲补亡订误,必当 博涉群书”。
五、大批学者跻身修志事业
清代学者大量参加修志活动,并形成一 种社会风气,不仅与文字狱有一定关系,更 与清代三修《一统志》有着密切的关系。为 了笼络更多的知识分子,发挥他们的学术特 长,清廷将《一统志》编纂工作加以延伸, 把为《一统志》逐级提供资料的省、府、州、 县志纳入《一统志》编纂系统中,康熙十一 年谕令各省督抚“聘集夙儒名贤”,组建修 志班子,接古续今,编辑通志,然后“汇为 《大清一统志》” 。
一种观点义为,乡土志是乡土教科 书,是一种蒙学教材。
范学宗称:“我国的乡土志,原为汇集
一乡、一镇或一村、一里风土人物之作。据 记载它始于南宋绍兴五年监澉浦镇税罗叔韶 嘱常棠所编的《澉水志》……其后,唐栖、 枫泾、安定、甫里、乌青、南浔、唯亭、贞 丰、黄溪、黎里等乡镇之志,以及山志、水 志、湖志等亦相继问世。……乡土志由乡、 镇、村、里,扩大至县、州、府,乃至全省 (……),则始自清代末年以至于民国。这 一类乡土志是作为各地蒙学教材而编写的”
“《奏定学堂章程》所列初等小学堂学科, 于历史则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 之事实;于地理则讲乡土之道里、建置,及 本地先贤之祠庙、遗迹等类;于格致则讲乡 土之动物、植物、矿物。凡关于日用所必需 者,使知其作用及名称。盖以幼稚之知识, 遽求高深之理想,势必凿枘难入。惟乡土之 事,为耳所习闻,目所常见,虽街谈巷论, 一山、一水、一木、一石,平时供儿童之嬉 戏者,一经指点,皆成学问。其引人入胜之 法,无逾此者。然必由府、厅、州、县各撰 乡土志,然后可以授课” 。
朝廷的坚定态度和有力措施对修志
起了很大推动作用。据《四库全书总目》 著录,在雍正九年(1731)至乾隆六年 (1741)的短短十年间,便纂修了《畿 辅通志》、《广东通志》、《贵州通志》 等十六种种志书。
清代纂修的方志为数甚是可观。根
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现存 八千多种方志中,清代方志5701种,约 占现存全国方志总数八千二百余种的百 分之七十。其中康熙、乾隆时期就分别 编纂过1397种和1154种,是清朝修志最 盛时期。
自此以后,知识分子多把修志当作 “著述大业”,积极投身到各地的编志 活动中去。这些学者在史学、地理学、 经学、谱牒学、文学、文献学上,各有 建树,他们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将学术 研究与修志实践结合起来,发凡起例, 广罗材料,考证史实,讲求章法,促进 了清代方志编纂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梁启超说:“清之盛时,各省、府、 州、县皆以修志相尚,其志多出硕学之 手”。
第十一讲 清朝方志的全盛发展
清朝是方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主 要表现,便是修志规模大、成书数量多, 形成了系统的方志学理论,在辑佚旧志 方面也做出了相当成绩。清代所以成为 地方志发展的全盛时期,是同清朝最高 统治者积极提倡分不开的。
一、修志高潮
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命令河南 巡抚贾汉复督修方志,贾于是饬令辖境 各州县编修志书,并在此基础上修成了 《河南通志》。康熙十一年(1672), 保和殿大学士卫周祚奏请要求各省纂修 通志,以备汇纂《大清一统志》之用。 康熙帝采纳了这个建议,诏令各地设局 修志,限期成书,并颁布以《河南通志》 为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