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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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德本质资料的读书笔记
本文主要讨论了关于道德本质的问题,可以说是一部关于道德的历史。首先我先谈谈我对道德的一点认识。
道德在生活中是个非常常见的词语。但是没有人会去想他的内涵,他的本质。而这是哲学的任务,是伦理学的任务。贾老师说研究一个东西首先要对他进行逻辑的分析,即进行语词转动。道德由道和德两个字构成。德字很好理解,美好的品德。但是怎么理解道字一开始我并没有答案。读完文章后我从文章中找到了一句话。:道德的结果是对他人有益的行为。是服从逻各斯的普遍原则。当然这句话是摘抄出来的,也许可能有点断章取义。我理解的道德是一种普世的原则。道德之所以能成为道德就是从理论上人们(至少是大多数人)都能自觉遵守的一中原则。这是我一点简单的理解。
文中谈到,研究一个对象,可以研究两个方向:即它是怎样,和它是什么。我觉得,研究对象是怎样,就是研究对象的表象问题。即文中说的分析道德的产生、发展、功能、运行机制等等;研究对象是什么,是探究对象的本质,这比研究表现更深入,更加行上。如文中说的研究道德概念,道德判断,道德评价标准和方式,阐明道德的本质。
人们认识道德是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首先,在古希腊,哲学家常常把道德的伦理的问题同生理的,心理的甚至政治的法律的问题混在一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把道德思考诉诸于社会经验,而不是诉诸宇宙本质和自然哲学。我认为这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因为,从现在来看道德毕竟是一个社会层面上的问题。或者说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总之我个人认为这具有合理性的。
苏格拉底对道德的研究偏重于个体的自我发现及理性处理自律自我完善的思想。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人的品质只有意识到普遍的善并对城邦有益时才能成为美德。即他把道德看成公民就城邦的优良德性。我觉得这说的是一种他律。即亚里士多德理解的道德偏重于他律。这是片面的。当然这和亚里士多德生活的时代有关。终归,那个时代的哲学家开始意识到了道德意志自我规定和社会关系规定性统一的本质特征。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这让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些公元前的先哲们。但是他们还没有达到对道德下定义这个层面。
他们理解的道德概括起来是自主选择的行为,是向善的。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是服从普遍原则和公共利益的。
文艺复兴之后人们从对神的信仰中走了出来,开始从人的自身引申出道德,从自然中隐身出道德。其实这是一个回归。在古希腊人们虽然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但终归也是从人的角度而不是从神的角度出发。
在这一时期,风俗派作家蒙田认为道德不在风俗之中也不在人的本性之中。而在社会之中。他把道德分成了两各方面。一种是协调人际关系的社会风俗与规范。一方面是主观情感理智,信念和自由意志领域即德性。并且他看不到这两个方面的联系。所以他认为,社会利益和道德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他觉得,一个人讲道德,不是出于社会利益,也不是出于个人利益。道德究竟依据什么是他处的时代所不能解决的。其实我个人认为,从现代社会来看,道德首先是出于社会利益的,可以说一个人讲道德,首先是为了他人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去做某件事情。而在讲道德的同时,他会得到社会的认同,他人的认可。所以说从这个角度将他的个人利益也得到了满足。当然我的思考还是一个浅层次的还没有上升到哲学的层面。因为研究道德的本质不能仅仅简单的考虑道德的依据。但道德是对个人实际有利,对社会生活有益,还是自由意志本身所要求的,这个问题的却很难回答。尤其是道德是否是自由意志本身所要求的这个问题。所以哲学家们试图从人的本性这个角度回答问题。
到了17、18世纪,欧洲哲学还是继续着这种人性论的道德思考。培根,霍布斯,洛克,休谟等一批哲学家都把伦理学看做研究人的学问。并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问题的原因和
结果。前面曾谈到古希腊哲学家把对道德的思考诉诸于社会经验。我还是觉得这样更合理。可能是长久以来,人们难以找到道德本质道德概念问题的解决办法。并且刚刚从对神的信仰中走出来,这一时期人们更倾向于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去解释哲学问题。这之后的斯宾诺莎甚至写了《按几何顺序证明的伦理学》这部书。从题目中我们就能看出,他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在解释伦理学。这似乎是很难想象的。
这一时期的哲学理论都试图从人的自然本性解释道德。我觉得,他们大多是这样解释道德的,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人在与他人,与社会的交往结合中,会实现个人幸福。从自私的本性到实现个人的幸福这一过程中人需要受教育,在教育中提高人的德性。久而久之便产生了能使人本性得到改变的道德。有了道德,人们才不再自私。
在这之后,人性论成为启蒙哲学,道德哲学发对宗教哲学的有力武器。伏尔泰认为“万物皆可以在人类的本性中找到他的根源。”霍尔巴赫要把物理学作为道德学的基础。他们还是试图从人的角度或者从自然的角度去解释到的。正如文章所说的力图建立以抽象的人性为基础建立一种像自然科学那样“科学”的道德学。
法国的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还是把道德理解为美德。但他开始认为研究道德不是研究人们应该做什么,而是人们为什么这样做。即从“事实”上升到“原因”。所以他反驳基督教讲求应该,或按上帝的意志行事。从这方面看。我觉得他在回答道德是对个人实际有利,对社会生活有益,还是自由意志本身所要求的这个问题时,排除了一个答案,即道德不是意志本身所要求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道德就是人应该做什么了。这句话似乎有点绕口,我不知道我又没有表达清楚我的思路。
这一时期关于道德研究的三个倾向。我觉得无所谓谁对谁错,应为我看了之后也没能够做出选择。而在爱尔维修,霍尔巴赫之前的卢梭却提出了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体系,另辟蹊径解释了道德是出于个人利益,还是出于社会利益的问题。文章认为,虽然卢梭生活的更靠前,但他关于道德的思想,却达到了更高的高度。
到斯宾诺莎,他对道德的规定仍然是自然科学。但他的道德概念被泛化了。被扩大到了本体论的问题。作者认为,他研究道德的结果与道德殊途同归,即自然与上帝统一。从此,自然主义主义方法显露出了缺陷,人性论也陷入了困境,因而伦理学的研究开始探究新途径了。我认为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本身就是错误的。现在这种方法终于不再是主流方法了。
康德开始用先验主义对抗自然主义。他分别否定了道德的自然本性和社会特性。。他认为道德是先天综合判断的绝对命令。这也导致了道德本质上同宗教伦理学一样。我觉得德和斯宾诺莎,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研究道德的,但却的出了类似的研究成果。很奇怪不知为什么。但康德达到了更高的形上层面。
到了黑格尔,他把伦理和道德做了区分。他认为“道德的概念是主题意志的内部规定。他把道德从属于伦理,认为道德的本质是他律的。他开始从历史主义,从辩证法的角度研究道德以克服人性论的肤浅和片面。
在我看来斯宾诺莎,康德,黑格尔的研究有一定的相似性。他们都是站在了哲学的高度去研究伦理学。斯宾诺莎的本体论问题,康德的形而上学层面,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方法。他们的研究已经很接近现代的研究方法了。
马克思则是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去研究道德。把道德看做一种社会意识。这其实与现在中国大多数人对道德的看法是相同的。我觉得马克思关于道德的研究并没有很大的贡献。他只是肯定并发展了黑格尔的思想。
到现在道德仍然也没有一个完整的定义。我觉得给道德下定义应该是哲学家干的事。但我有一个疑问。给道德下定义的究竟是什么。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谈到了道德的目的性工具性问题。以及我国道德现状。文章认为,中国道德建设缺乏了道德的形上价值这一核心性根本性环节。表现为道德工具论发达,道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