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集体谈判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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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集体谈判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2011年nba停摆事件发生后,nba劳资双方经过数次的集体谈判,结束了149天的停摆。本文通过对此次劳资集体谈判进行总结并得出结论,最终对我国集体谈判构建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nba;集体谈判;停摆;劳资矛盾
中图分类号:g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06-0117-02
2011年6月30日nba的劳资协议到期,球员工会和球队联盟在经历了长达三个小时的谈判之后,由于对于工资帽等问题双方仍然未能形成共识,劳资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劳资双方利益冲突的结果直接导致了nba夏季联赛彻底停摆,常规赛季也显渺茫,高水平球员流失异国联赛,对劳方抑或资方来说都是双输的结局。劳动关系本质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只有劳资双方协作才是实现共同利益的基础。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在劳资纠纷过程中由于力量过于薄弱而处于劣势。只有将劳动者团结起来,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才能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条件。劳资集体谈判亦是西方社会普遍认可的处理劳资关系的重要手段,nba的球员工会代表球员,在集体谈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劳资集体谈判,制定出双方都认可和接受的制度,争取更多的利益机会,达到最终获得更大利益的目的。通过进一步的协商谈判,在新的环境下达到双方利益上的一种平衡,从而实现劳资双方的共赢。
一、nba劳资集体谈判的模式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依据nba劳资双方的约定,每六年就雇佣条款进行一次劳资集体谈判,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形成新的劳资协议,谈判结果将约束所有球队和运动员,并在以后的赛季中双方必须遵守;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则进入新一轮的谈判。事实上,劳资双方若要解决相互间的所有分歧,往往需要数十轮的谈判。如果最终劳资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则需要仲裁进行裁决;如果劳资双方对仲裁的裁决结果仍不服,则可以借助司法、行政权力进行强行裁决。通常来说,政府一般不会主动介入谈判过程,而是以宏观的法律以及经济政策等去引导职业体育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但是,一旦劳资双方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司法部门则会出面进行调解。从劳资谈判的参加人员来看,资方代表以总裁为首,劳方代表以工会主席为首,他们各执一方,分别为球队老板和全体球员的利益进行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具体如图1所示)。
二、2011年nba劳资纠纷回顾
2011年6月30日nba的劳资协议到期,为了尽量避免协议到期后出现停摆的现象,2010年2月就开始进行了劳资集体谈判,但以失败告终后,2010年8月劳资双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谈判,劳资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于是否要大规模的调整球队的开支。2010年8月重新开始谈判及9月休假期的第二次谈判都被认为是比较顺利的,但是随之而来的2011年2月新一轮谈判时劳资双方表现都比较强硬,尤其是当时资方提出的工资分配比例的调整方案,劳方表示强
烈的反对。2011年6月下旬,nba原有的劳资协议就要到期,但是劳资双方对于工资帽的问题仍未达成共识。2011年7月1日,劳资双方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最终造成了nba历史上又一次停摆。之后的一个月中,劳方虽然一直期望可以继续进行谈判,但是资方态度冷淡,故而双方在停摆后的近一个月内并没有进行正式的谈判。2011年8月2日,双方开始进行正式的谈判,此时劳资双方的主要矛盾在于,资方提出由于之前的赛季中出现了3亿美元的亏损,要求对劳方的工资分配方案进行一定的调整,而劳方则认为资方夸大亏损数额,不同意资方提出的削减工资、“弹性工资帽”等方案,最终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此后2011年9月到11月的谈判中nba 劳资双方仍未能达成协议,10月中旬针对收入分配和工资帽方面的谈判再次宣告破裂,2011年11月nba球员工会正式拒绝资方在此前提出的新劳资协议方案。2011年11月26日,nba劳资双方重新进行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谈判,最终达成一致,形成一个新的劳资协议,此时停摆已经持续了149天,新赛季于2011年12月26日正式开始。
三、nba集体谈判的总结
从2011年nba停摆事件我们不难看出,nba劳资双方纠纷的实质是劳资双方试图寻求一个相对合理科学并且被双方都接受的规则,使得游戏更加精彩、更加吸引球迷。劳资双方的协作既是过程也是结果:一方面要通过劳资双方力量上的相对平衡来实现;另一方面协作本身也体现在这种力量平衡上。职业体育要健康发展甚至继续
生存,都必须满足劳资关系相对和谐这一必要条件。因此在劳资纠纷发生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思考的是怎样实现“共赢”的一致协议,而不是对双方都有损失的停摆现象。
首先nba劳资双方的权力斗争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即谈判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就三者的关系来看,劳资之间的谈判权是最重要的权力,是取得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前提。只有拥有了谈判权,才能通过谈判来协商有关利益分配、球员选取等问题。可见,谈判权是球员最基本的权力,剩余控制权及剩余索取权也是劳资进行集体谈判权的目的。而谈判权的获得,就使球员与资方之间建立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nba的球员工会代表球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与资方进行各种有关权力和利益分配的谈判。
其次从利益方面来说,所谓谈判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等权力的斗争,最终也都是为了获得最大利益服务的。nba劳资双方其共同目的就是通过职业比赛获得利益,并在一定比例的范围内分配利润。然而,对利润获取的渴望与分配比例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劳资双方的利润分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为给己方争取更多比例,双方纠纷必然产生。以2011年nba“工资帽”事件为例,资方提出“弹性工资帽”方案,规定了球队的薪资总额,遭到劳方强烈反对,认为与以往的软性工资帽相比,资方所提出的弹性工资帽会严重损害球员的利益。由此可见,劳资双方都是通过权力的争取,并以权力为手段,达到获得更大利益的目的。
四、nba劳资集体谈判对我国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集体劳动争议事件显著增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经济社会稳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2010年广东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罢工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最终劳资双方通过集体谈判签订了提高工人工资待遇的集体合同。在我国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此次nba劳资纠纷事件是美国劳资集体谈判制度运行的一个缩影,它启示我们从维护集体劳动权利角度出发,思考调整劳动关系的方法,对我国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全面推行集体谈判制度,修改完善有关行业集体协商的法律规定。随着我国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仍然将行业性集体谈判限定在县级区域以下,目前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接下来要扩大行业集体谈判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行业性集体谈判双方代表产生程序、行业集体合同效力等问题。充分利用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来调节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权益。
其次,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目前我国工会尚未充分发挥其作用,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流于形式,劳动者大都只能靠个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来说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个人力量也过于薄弱,只有借助团体的力量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谈判,才能为自己争取更有力的条件。工会是工人的代表,能够将劳动者联合起来集体行动,改善其劳动条件和维护其权益。nba球员工会就是球员的代表,当联盟制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