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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评价主要关心重大突发性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的评价问题,常称事故风险评价,它考虑与项目关联的突发性灾难事故,包括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失控状态下的泄漏,发生这种灾难性事故的概率虽然很小,但影响的程度往往是巨大的。因此对环境的危险性应该进行及早的预测,尽可能避免事故性排放的发生。这就是进行风险评价的目的。以下为本环评对本项目环境风险的简要评价,要求企业委托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做具体的安全评价。

9.1 风险事故的产生来源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合成的产品等许多是易燃易爆的有毒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在贮运过程的生产操作过程中具有较高的危险性,这些风险以爆炸、火灾和有毒化学品泄漏为主要特征,主要体现在危险物料和危险工艺过程两个方面。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物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特性见表9-1。

表9-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物化性质、毒理性质及危险特性

9.2 事故源分析

9.2.1 危害识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中7.44条“在建设项目

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所酿成的爆炸、火灾、中毒等后果十分严重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均属风险事故,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应该视工程性质、规模、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以及事故后果等因素确定。”

储运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设备的管道、弯曲连接、阀门、泵、储槽、运输容器等均有可能导致物质的释放与泄露,发生毒害或爆炸事故。生成过程为间歇式生产,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后果严重,因此须进行环境风险定性分析。

9.2.2 风险类型

根据对同类项目类比调查,项目事故风险类型确定为毒物泄漏、火灾爆炸,不考虑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等所引起的风险。

该项目的环境风险以社会风险指标体系表征,该指标体系反映了事故发生概率与事故造成人员或死亡之间的关系。评价工作中,以最大可信事故为计算对象,求出死亡事故频率(FAFR,定义为108工作小时内死亡人数),作为环境风险表征值,与行业统计平均值比较,以确定装置的环境风险评价可接受水平。

基于对国内、外化工行业历年的事故统计资料和死亡事故频率值FAFR,确定本环境风险评价标准值,以衡量该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水平,具体数值见表9-2。

表9-2 环境风险评价标准值

但是由于本项目进展状况,现阶段缺乏必要的工程技术资料,不能进行拟建装置的风险定量分析,无法得出该项目的准确FAFR值,因此目前只能进行以环境风险识别和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评价。

9.2.3 危险单元的识别

生产过程中设备的管道、弯曲连接、阀门、泵、储槽、运输容器等均有可能导致物质的释放与泄漏,发生毒害或爆炸事故。

根据对环境风险物质的筛选和工艺流程确定危险单元主要为:

(1)运输容器的泄漏;

(2)液体输送过程泄漏;

(3)储槽的泄漏;

(4)反应过程泄漏。

9.2.4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项目储存和使用的物质主要为甲醇和乙醇,根据GBl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甲醇属于闪点低于28℃的液体。

按照国家标准GBl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若满足下式,则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q

1/Q

1

+ q

2

/Q

2

+……+ q

n

/Q

n

≥l

式中q

l ,q

2

,……q

n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

Q

l ,Q

2

,……Q

n

与每种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和贮存区的临界量。

根据计算结果显示,按照国家标准GBl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本项目储罐区构成国家标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甲醇和乙醇属于闪点小于28℃的液体,氢氧化钾属于有害晶品危险物质贮存区临界量及实际储存量见表9-3。

表9-3 危险物质临界量及实际储存量

注:甲醇、乙醇储罐容积按0.85计算,甲醇、乙醇的密度为0.79

因此,根据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该项目储存区的危险物质存在量均超过了文件所规定的临界量,应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备案、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制定好应急预案,采取严格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9.3危险源的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

在本项目的生产范围内,涉及到的有关原料、产品等多数为易燃、易爆、有

毒、有害和强腐蚀性物质;生产过程主要的潜在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等,根据预先危险性分析法(PHA)对这些因素作系统地分析,并给出危险等级,提出防范措施,具体见表9-4。

9.4 事故应急措施

由于化学事故所特有的突然性、扩散性、持续性、社会性、政治性,为在万一发生化学事故时能有效、迅速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必须建立快速有效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为本项目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框架。

9.4.1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报警

事故主管领导应根据事故地点、事态的发展决定应急救援形式,是单位自救还是采取社会救援。事故的报警工作主要有:

——建立合适的报警反应系统;

——各种通讯工具应加强日常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一—制定标准的报警方法和程序;

一—联络图和联络号码要置于明显位置,以便值班人员熟练掌握;

——对工人进行紧急事态时的报警培训,包括报警程序与报警内容。

2、应急救援队伍

建设单位应事先成立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平时作好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对工人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公司有关部门作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组成与职责见表9-5。

等待急救队或外界的援助会使微小事故变成大灾难,因此每个工人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按应急计划接受基本培训,使其在发生化学事故时采取正确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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