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治安管理手段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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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治安保卫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治安保卫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治安问题一直是社会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为了维护社会安宁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治安保卫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内容与有效实施,为社会治安管理提供参考。

二、基本原则1. 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原则。

治安保卫管理办法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的执行应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三、治安保卫措施1. 加强巡逻防控。

加大巡逻力度,增加巡逻频次和范围,对治安形势紧张的区域进行重点巡逻,防止案件的发生和扩大。

2. 完善安保设施。

在公共场所和重要地区设置安全监控设备,如摄像头、警报器等,及时发现和打击犯罪行为。

3. 合理配置警力。

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合理配置警力,确保警力的充足和高效利用。

4. 加强社会治安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治安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快速反馈,提高治安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5. 加强社会治安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治安保卫管理机制1. 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和完善治安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如警察、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治安保卫工作,形成联防联控的格局。

2. 完善信息分享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提高信息收集和分析的能力。

3. 健全报警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报警总机制,保证报警信号的及时响应和处置,提高报警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奖惩机制激励社会参与治安保卫工作。

五、加强执法力量建设1. 提高警察执法素质。

加强警察的法律法规培训和实战训练,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

2. 完善执法装备。

增加对警察执法装备的投入,提高执法装备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访客及相关人员,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职务、工作的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原则是依法治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社会共治。

第四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的宗旨是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内部秩序,促进公司发展。

第五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态管理、综合治理、遏止追究”的原则,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治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六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涉及公司内部治安管理的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告和处置公司内部治安事件。

第七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安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态势。

第二章公司内部治安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八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应当坚持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组织管理和法律手段,实施预防、防控、拦截、制约和惩处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司内部治安水平。

第九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部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治安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应当充分调动员工的参与积极性,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司内部存在的治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安巡查、检查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效果。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安事件的报告、处置、追踪及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司内部治安事件。

理不当导致的事故和责任,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安事件的处置快速响应机制,对突发的治安事件迅速、果断、有效处置。

治安管理手段与措施

治安管理手段与措施

定义目标治安管理的定义与目标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管理能够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应对治安问题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治安管理的重要性法治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技支撑治安管理的原则执法措施依法开展治安执法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立法措施制定和完善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治安管理的职责、权力和程序,为治安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普法教育加强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公众对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遵从度。

行政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措施行政处罚措施030201信息化手段视频监控手段技术侦查手段通过宣传教育、社区活动和媒体传播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治安问题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建立情报信息收集网络加大对重点区域、时段和人群的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推广安装监控摄像头、报警器等技防设备,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掌握治安动态,为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依据。

预防措施现场处置与救援信息报告与发布快速响应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治安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推动社会共治鼓励和支持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参与治安管理,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加强跨部门协作强化队伍建设长效治理措施03社会矛盾与不稳定因素01犯罪手段智能化02流动人口管理当前治安管理的挑战治安管理发展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二节决定第三节执行第五章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手段概述ppt

治安管理手段概述ppt

公务等。
民事手段
02
适用于民事纠纷、邻里矛盾等,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刑事手段
03
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如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等。
不同治安管理手段的配合使用
行政手段与民事手段相结合
对于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治安问题,可以采取行政手段与民事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协同解决。
行政手段与刑事手段相结合
治安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推进信息化建设
01
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治安管理的科技含量,实现智能化治安
管理,提高治安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02
积极探索新的社会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安的共建共治共享,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引入现代管理理念
03
借鉴现代管理理念,推进治安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管理,提高治安管理的整体水平。
治安管理手段的发展趋势
强调人性化与个性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管理越来越强调人性化与个性化,注重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个体差 异的尊重。
信息化与智能化趋势明显
未来治安管理手段将更加依赖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进一步提高治安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
社会参与与合作
未来的治安管理将更加注重社会力量的参与和合作,通过多元主体的合作与参与,实现社 会治安的共建共治共享。
法律手段的不足
难以有效地调节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难以有效 地解决社会经济纠纷;需要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经济手段的不足
难以有效地规范社会行为;难以有效地保护公民 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地控制通货膨胀和失业问 题。
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比较
经济手段的优势
能够有效地调节社会经济关系;能够有 效地促进经济发展;能够有效地解决社 会经济纠纷。

第五章 治安管理手段与措施

第五章 治安管理手段与措施

二、治安强制的类型
(一)人身强制:以限制相对人行使人身自由权来达到治
安管理目的的治安强制
(二)财产强制:以限制相对人行使财产权来达到治安管
理目的的治安强制
(三)行为强制:以限制相对人的行为权利,迫使相对人
必须作为或者不作为来达到治安管理目的的治安强制
(一)人身强制
1 约束
(1)概念:约束是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或精神病人,在他们危害社会治安或可能
评教育,责令其消除违反治安管理的状态、进行改正的措施。
(2)适用对象 责令改正适用于存在治安隐患的个人或者单位。
(3)适用方式
责令改正的方式是口头批评教育。民警既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改正,也可以 口头约定一定的期限,令其在约定的期限内改正
(三)行为强制 4 限期整改
(1)概念 限期整改又称为限期改正、限期改进,限时消除隐患等,它是公安机关责令治安 隐患较严重的单位在限定期限内加以整顿,消除隐患、改正错误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①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火险隐患或不安全隐 患的,可以责令其单位限期整改; ②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设施或者部位,可以责令其所属的单位或者个人限期 整改; ③大型活动准备或举行过程中存在治安隐患的,可以责令其举办单位限期整改; ④旅馆、娱乐场所、饮食服务场所、出租汽车内发现有卖淫、嫖娼活动的,可以 责令其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3)适用方式 (4)与责令改正的比较
(三)行为强制 1 禁止观看比赛
(1)概念
禁止观看比赛,是指公安机关对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的人,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禁止观看比赛适用于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治安管理的手段与措施

治安管理的手段与措施

治安管理的手段与措施治安管理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机构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治安管理手段和措施:1.预防犯罪:强化社会治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对重点场所和目标的巡逻巡查;加强对人口流动的监控和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设计,预防犯罪发生。

2.增加警力和警衔:增加警务人员数量,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警察的待遇和福利,提高警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科技支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视频监控、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提高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警务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合作。

4.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提高法律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完善刑法、刑诉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

5.强化社区治安力量:建立社区治安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组织,加强对居民区的巡逻和宣传教育;加大对社区矫正和反复犯罪人员的管理和辅导。

6.鼓励公众参与: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合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对犯罪行为提供线索,加大打击犯罪力度。

7.加强边境管控:加大对边境地区的巡逻和监控力度,预防跨国犯罪活动的发生;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开展情报交流和联合行动。

8.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加强对具有高危险性人群的管理,如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等;加强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和矫正工作。

9.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积极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获得感,减少犯罪活动的滋生。

10.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活动,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追捕逃犯和追赃。

总之,治安管理需要综合运用预防、打击、处置等多种手段和措施,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社会手段、科技手段等各种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地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只有综合运用这些手段与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安全。

2024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范本(6篇)

2024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范本(6篇)

2024年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范本____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并依法、公正、公平、严肃地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及公共区域等。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内部安全风险。

第四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统一领导,由治安保卫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第五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

第六条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法治、人文关怀和技术手段,构建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治安保卫部门作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体,应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

第八条治安保卫部门应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和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九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服从单位领导,听从治安保卫部门指挥,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确保单位经营秘密和员工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出入人员登记、物品进出登记、安全巡查等。

第十四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安全报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治安保卫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因严重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单位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泄露单位经营秘密和员工个人信息的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范本【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强化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切实维护单位内部秩序与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广泛,涵盖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正式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及来访宾客。

第三条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划与实施,由专门的治安保卫部门全权负责。

第四条治安保卫部门的核心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其不断完善与优化;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旨在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3. 合理配置并妥善管理单位的安全保卫设备与器材,确保其效能最大化;4. 全面负责员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5. 快速响应并妥善处理单位内部治安秩序事件及突发事故。

第五条治安保卫部门需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治安动态,接受其专业指导与监督。

第二章治安防范措施第六条建立健全门卫制度,严格实施进出人员与车辆的查验登记流程,有效阻止不法分子入侵。

第七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量且适宜的安全保卫设备,如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并确保其稳定运行。

第八条实施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预案的责任主体与执行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行动。

第十条强化对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力度,确保单位内部人员与财物的安全无虞。

第三章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员工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旨在提升其安全意识、防范技能及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为员工提供充足的学习资料与培训设施。

第十三条员工完成安全教育培训后,需签署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杜绝危险行为。

第四章事件处理和突发事故应对第十四条治安保卫部门需迅速、妥善地处理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事件,全力保障员工与单位的安全。

第十五条在突发事故发生时,治安保卫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疏散与救援,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请求指示。

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办法

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办法

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规范公司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的定义重点部位、场所:指公司门卫、发运广场、检斤室、宿舍、食堂和财务室等易发生治安事件区域。

一般性生产经营场所:是指除公司内重点部位场所以外区域。

一般性治安事件:指三名以内人员之间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造成轻微伤害的事件。

重大性治安事件:指三名以上人员发生群体性纠纷事件或虽然三名以内人员纠纷事件,但造成社会严重影响以及出现轻度或重度人身伤害。

突发性治安事件:指突发性的严重的紧急治安事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一般指外部人员与公司内部员工争执,造成人员轻度或重度伤害的纠纷事件。

技防设施:指防护用的视频监控点、治安执勤点和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

重要物品:指公司现金、票据、印鉴和有价证券等。

危险品: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

第三条明确公司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职责、范围及流程、治安案件和突发案件处置办法、治安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办公室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处理日常公司内部员工之间或员工与外来人员之间等纠纷事件;编制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管理办法;制订公司重大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保卫人员日常值班和巡查管理以及技防设施管理;搜集治安方面相关政策和文件。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根据职能划分,负责技防设施安装、维护、保养和调试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治安管理职责:对本部门人员开展治安防范教育,对本部门管辖的易燃性、易爆性、腐蚀性及贵重物品存放点等区域进行重点防范,接受办公室及上级业务单位的指导,对发生在管辖区内的治安事件负有维护现场秩序与及时上报的职责。

第三章治安管理范围第七条治安管理范围包括:对厂区、矿区及其界外安全、环保影响区域内部治安管理。

6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6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1992年1月28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2年1月28日公布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第四章奖励、法律责任和社会保障措施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是:(一)依法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杀人、强奸、抢劫、爆炸、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重大盗窃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查禁、取缔吸毒、嫖娼卖淫、拐卖妇女儿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赌博、借封建迷信活动骗钱害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二)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

调解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三)向公民尤其是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四)加强对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口的管理,加强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以及重要物资仓库等要害部位的管理,加强对特种行业、劳务市场、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制度,推行社会治安责任制;(六)加强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妥善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构建和谐企业,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严格遵循“属地管理”、“一票否决”、“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综治联动防范责任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四条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实行公司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书记直接负责的责任制。

公司成立以公司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二)主持召开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各种会议,研究、部署本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公司所属成员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三)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宜。

第五条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事机构,即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在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结合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实际,制定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具体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公司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好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三)做好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情下达及下情上报的工作;(四)根据不同时期中央、省委、省政府、省交通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及时修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五)对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时开展调研,为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六)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公司规范、统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样本(5篇)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样本(5篇)

企业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治安保卫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员工、访客和合作伙伴。

第三条企业治安保卫主管部门为公司安保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防范,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体系。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六条本制度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并作为公司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应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安全环境和安全设施。

第八条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应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坚决防止盗窃、抢劫、故意破坏、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章治安保卫组织架构第九条企业治安保卫组织架构包括治安保卫领导机构、治安保卫职责部门和治安保卫人员。

第十条治安保卫领导机构由公司安保部门负责,包括治安保卫部门的领导机构以及安保部门的领导。

第十一条治安保卫职责部门包括保安部门、保卫部门、安全部门等,负责组织和执行治安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治安保卫人员包括保安人员、保卫人员、安全巡查人员等,负责日常的治安保卫任务。

第三章治安保卫工作职责第十三条治安保卫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治安保卫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治安保卫职责部门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治安保卫人员负责监控企业内部的治安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或治安保卫职责部门。

第十六条治安保卫人员负责协助警方处理刑事案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章治安保卫工作措施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进行登记和查验,确保进入企业的人员真实身份。

第十八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五章 社区治安秩序维护

第五章 社区治安秩序维护

第五章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是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概念。

所谓社区治安秩序一般是指社区中的成员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共同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并由此所形成的一种有条不紊的稳定安宁的社会状态。

社区治安秩序的维护就是通过社区与警方的合作,创造一种良好的社区治安秩序,使社区群众的生活安宁、有序。

社区治安秩序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对影响社区治安秩序稳定的各种因素的管理,包括对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类场所与行业的管理、对容易发生治安灾害事故的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等。

第一节社区公共场所管理一、社区公共场所管理概述(一)社区公共场所的种类公共场所是指社会成员都可以自由往来、停留、涉足,进行共同活动的场所。

一般的说,它对于往来人员没有特定的限制,不管什么人,只要在其规定的条件和活动时间之内,都可以到达、停留,从事正当的活动。

社区内公共场所的种类主要有:1.文化、娱乐、体育场所主要包括影剧院(含单位对外经营的礼堂等),录像放映点、俱乐部、文化宫(馆、站)、书场、青少年宫、曲艺社、游艺场、图书出租、音乐厅(茶座)、舞厅(会场),夜总会、卡拉OK厅、歌厅、电子游艺活动厅、游泳池、溜冰场、体育场、武术馆、台球、康乐球、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赛车俱乐部、射击场、健身房、攀岩馆等。

2.饮食服务场所。

包括咖啡馆、酒吧、茶座、浴室、酒菜馆、美容美发、桑拿按摩等场所。

3.凭票进入的游览场所。

主要指售门票的公园、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海滨浴场、动物园以及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对社会开放的寺庙。

4.有固定设施的贸易场所。

是指有固定设施、井设有专管机构或专管人员的农副产品市场、小商品市场。

由于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具有不平衡性,所以各地区社区公共场所的类别不完全相同。

(二)社区公共场所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公共文化、娱乐、体育、饮食服务、贸易市场等公共场所的需求不断增强。

社区公共场所无论在数量、形式、层次,还是规模上都出现了新的变化,掌握这些场所的特点,是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社区管理,确保一方平安的前提和条件。

治安管理的手段与措施

治安管理的手段与措施
程序的法定性,法律地位差异性。
(二)种类:
警告、 罚款、 行政拘留、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法律手段
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 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 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法律手段
第一节 治安管理手段概述
四、适用治安管理手段和措施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实施 (二)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法律手段
一、治安管理处罚 (一)概念: 公安机关依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人予以法律制裁的一种行政行为。 (二)特征:性质、对象特定、主体特定,
第五节 治安管理教育改造措施
一、治安防范教育 二、社会帮教 三、监督改造
第四节 治安管理技术手段
一、现代通讯技术 二、警用电视监控技术 三、报警技术 四、安全检测技术 五、灭火技术 六、网络安全技术 七、综合技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法律手段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 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 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 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法律手段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法律手段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 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 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 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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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安检查的方法 1.感官检查
2.仪器检查
3.利用动物检查
五、当场盘查:指民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发现或确认有无违法
犯罪行为,依法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盘问和检查措施
(一)当场盘查的对象: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有违法犯罪可能或有可疑的人
(二)当场盘查的方法
1.发现疑点 2.盘问
3.检查
二、治安强制的类型
(一)人身强制:以限制相对人行使人身自由权来达到治
安管理目的的治安强制
(二)财产强制:以限制相对人行使财产权来达到治安管
理目的的治安强制
(三)行为强制:以限制相对人的行为权利,迫使相对人
必须作为或者不作为来达到治安管理目的的治安强制
(一)人身强制
1 约束
(1)概念:约束是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或精神病人,在他们危害社会治安或可能
快速反应机制,指巡逻民警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指挥通讯系统紧密
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处警的工作系统。
四、治安检查
(一)治安检查的概念 治安检查,是指公安机关运用科学的手段、方式和方法,依法查看、检验有关
场所、行业、人员及其相关方面,以发现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治安管理活动。
(二)治安检查的内容 公共场所检查、特种行业检查、物品检查、证件检查、人身检查、住宅检
评教育,责令其消除违反治安管理的状态、进行改正的措施。
(2)适用对象 责令改正适用于存在治安隐患的个人或者单位。
(3)适用方式
责令改正的方式是口头批评教育。民警既可以要求对方立即改正,也可以 口头约定一定的期限,令其在约定的期限内改正
(三)行为强制 4 限期整改
(1)概念 限期整改又称为限期改正、限期改进,限时消除隐患等,它是公安机关责令治安 隐患较严重的单位在限定期限内加以整顿,消除隐患、改正错误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①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火险隐患或不安全隐 患的,可以责令其单位限期整改; ②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设施或者部位,可以责令其所属的单位或者个人限期 整改; ③大型活动准备或举行过程中存在治安隐患的,可以责令其举办单位限期整改; ④旅馆、娱乐场所、饮食服务场所、出租汽车内发现有卖淫、嫖娼活动的,可以 责令其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3)适用方式 (4)与责令改正的比较
三、治安巡逻:治安巡逻,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巡行、查看活动
(一)治安巡逻的作用
1.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强化社会面控制
2.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增强公众安全感。
3.及时为公众提供救助服务,密切警民关系
(二)治安巡逻的基本方法 1.划定巡逻区域 2.选定巡逻人员 3.确定巡逻路线 4.制定巡逻制度 (三)治安巡逻与快速反应机制
5.通过开展社区警务活动进行教育
(三)宣传教育的注意事项
1.在内容上应具有针对性。 2.在对象上应突出重点。 3.在形式上应多样化
二、治安许可
(一)治安许可的概念 治安许可,也称为治安行政许可、治安行政审批,是指公安机关根据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 事涉及治安管理的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措施。 (二)治安许可的范围 根据管理部门的不同,治安许可的范围包括户政管理许可、特种行业管理 许可、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大型活动许可、危险物品管理许可、消防管理许可、 道路交通管理许可等。 (三)治安许可的一般程序 1.治安许可的申请 2.治安许可的受理 3.治安许可的审查 4.治安许可的决定
(3)不准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追究法律责任等不宜出境
的人,在一定时间限制其出境的强制措施。 不准出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未了结的民事、刑事案件的 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
(二)财产强制
1 收缴追缴
(1)概念 收缴,是指公安机关对发现的危害社会治安的物品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强行予以缴获,并依法予以处理的强制措施 追缴,是指公安机关对已经被行为人转移的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强
(二)财产强制 4 紧急征用
(1)概念 紧急征用,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实施戒严或者侦查犯罪的紧急情 况下,临时征用非警用物资或场地的措施。 (2)适用对象和要求 紧急征用适用于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房屋、场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 机械、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a.公安机关在实施戒严命令时,适用紧急征用的要求。 b.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侦查犯罪时,适用紧急征用的要求
(一)人身强制
5 传唤 (1)概念 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要求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 嫌疑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传唤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嫌疑人,不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被侵害人和证人。 (3)形式及程序 传唤分为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两种形式。 (4)适用方式 (5)被传唤人人身受限的程度
威胁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时,或者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时,所采取的保护性
限制和管束措施。 (2)适用对象 a.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b.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的人; c.本人有危险、不能保障自身安全的醉酒的人。
(3)适用地点和方法
(一)人身强制1.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职权。 2.要严谨、细致、科学,确保安全
六、堵截
(一)堵截的概念 堵截,是指公安机关为了加强阵地控制,依法在交通要道、重要界 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逃窜的方向设置关卡,对可疑行人及车辆进行盘查, 以发现和截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违禁品和赃物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财产强制
2 扣押 (1)概念
作为治安强制措施的扣押,是指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为查处违反治安管
理行为,将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暂时收至公安机关,待取证完毕再予返还的强制 措施
(2)适用对象
扣押适用于与查处治安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3)适用程序
(4)对扣押财物的处理
(二)财产强制
3 强制拆除 (1)概念
(二)治安强制的特征
1.实施治安强制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2.治安强制的对象是妨碍或可能妨碍治安管理的障碍或者不履行治安义务 的相对人或者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涉及的人、物品或者场所。 3.治安强制是公安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4.适用治安强制具有紧迫性、暂时性。 5.治安强制以行政权力为基础,以警察强制力量作后盾。 6.治安强制的结果是对相对人权利的限制而不是剥夺
(1)概念 强行带离现场是指为制止、控制或预防危害行为的发生,人民警察依法 将正在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有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带离现场,以作进一步 审查、处理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强行带离现场适用于正在危害公共场所秩序或者有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人 (3)适用方法 公安民警适用强行带离现场措施时,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械具,但应以 “必要”和“最低伤害”为前提,避免过度使用警械。 (4)强行带离现场的后果
强制拆除,是指公安机关在交通管理和消防管理过程中,对违法的附着
物或者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建筑物、构筑物强行予以拆除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①机动车上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②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消防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物体、逾期不 恢复原状的; ③在火灾现场有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3)适用程序
(一)人身强制
10 出入境强制措施 (1)遣送出境,是我国公安机关将不符合居留条件的外国人(或台湾居民)
强行送离我国国境的强制措施。
遣送出境适用于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在 中国继续居留的外国人或台湾居民。 遣送出境应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审批。 (2)不准入境,是指对曾经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或者有可能入境后危害我国 国家安全的外国人,我国公安机关禁止其进入中国国境的强制措施。
(一)人身强制
8 强制戒毒 (1)概念 强制戒毒是指公安机关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强制 其在专门处所接受治疗以戒除毒瘾的措施。
(2)适用对象
强制戒毒仅适用于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
(3)适用程序
(一)人身强制
9 收容教育 (1)概念 收容教育是指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依法处罚后,强制其在专门处所 (收容教育所)接受教育、矫正的强制教育措施。 (2)适用对象 收容教育适用于患有性病的卖淫、嫖娼人员以及卖淫、嫖娼但尚不够劳动 教养的人员。
行追回并予以收缴的措施。
(二)财产强制
1 收缴追缴
(2)适用对象 收缴的适用对象是:①毒品、淫秽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禁品;②
赌具、赌资;③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④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
印章等;⑤倒卖的有价票证;⑥在公共场所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
物品 ; ⑦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追缴适用于已经被转移的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 (3)适用程序 (4)对收缴、追缴财物的处理
(一)人身强制
3 强行遣送 (1)概念 强行遣送是公安机关对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集会、游行、 示威的人,强制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 在本人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的人。
(3)适用程序
(一)人身强制
4 继续盘问 (1)概念 继续盘问,也称为留置、留置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 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 行盘问的措施。 (2)适用对象 继续盘问适用于经当场盘查,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人员: a.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b.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c.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d.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3)继续盘问的程序 (4)对被盘问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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