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全体师生:

近期,学校周边发生了多起安全事件,给师生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

学校将加强校园巡逻力度,切实落实门卫、巡逻岗位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各教学楼、宿舍楼等重点区域将配备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全天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加强师生管理,规范行为纪律

为了降低安全风险,我们需要全面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不安全因素。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规范,严禁违规进出校门、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营造一个文明、安全、整洁的校园环境。

三、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疏散演练

学校将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全员应急能力。同时,将组织校园内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疏散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安全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将加强安全宣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醒大家保持警惕,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以上是本次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请各位师生认真遵守,积极落实。相信在全体师生共同的努力下,学校的安全工作一定会得到有效的保障,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任何威胁。

谢谢大家!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 黑教安…2012?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注重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1.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保障措施。学校要强化门卫管控,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检查。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沟通协调所属地公安派出所,聘请公安干警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园实施封闭管理。 2.巩固物防建设。校园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治安复杂 —1—

地区的学生公寓一楼窗户应当设立可开关的铁栅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进行加固,加强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库房、药品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 3.加强技防建设。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关于全省校园安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1?66号)通知要求,按照“整体布局成网络,局部区域呈闭合,重点路口全摄入,重要部位全覆盖”的原则,校园大门、运动场(操场)、校园围墙的隐蔽部位、教学楼出入口、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出入口及背街地点、车棚、演讲厅、礼堂、阶梯教室、重要考场、实验室、图书馆出入口及存包处、财务室、机房、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场所,要进行技术防范建设。逐步形成以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集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门禁、消防报警、电子巡更、报警求助等多个子系统的科技防范体系。 二、全面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和“全省中小学安全疏散训练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为主,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窗、固定展板,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活动节等方式在校园门口、校园内主要街路、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安全提示和宣传活动。省教育厅将分批次为全省各级学校统一配置位置固定的安全提示牌和校园安全疏散场地显示牌。 —2—

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相关推荐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用10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篇1 冬季来临,天气转寒,各类安全事故随之增多,各年级组、各班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情况和最近部分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安全教育活动方案,通过主题班会、橱窗、板报、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各种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危机自救能力。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我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就做好冬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1、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骑车要靠右行,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在公路上“骑飞车”,不并行骑车,不放开手骑车。乘车时不搭乘“黑车”,上车后不推推搡搡,不将头、手伸出窗外;要等车停稳后再下车;过马路时要先观察两边车辆情况。走读学生、校外租住生下晚自习一定要有家长来接,注意夜路安全。 2、教育学生注意消防安全。 要严禁在校内使用明火,不吸烟、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破坏消防器材,要深知破坏消防器材就是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预防煤气中毒教育,从而使广大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3、教育学生注意在教室、寝室内的安全。 教育学生不用手触摸电线、灯管和插座,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

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昌教发[2007]36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 加强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安字…2007?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为更好地落实本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各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校校车运送的大多是尚未成年的学生,管理不善,极易发生群体伤亡事故,社会危害及影响很大。加强校车安全工作,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防止群体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可以从安全角度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会安宁。因此,做好学校校车安全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直接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做好校车安全工作上做了大量卓有

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校车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校车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师生生命财产还受到一定的程度的威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1、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学校要马上对本学校校车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对投入使用的校车基本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该维修的维修,该报废的报废,决不允许带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运行;二是对学校校车司乘人员从业资质进行检查,对于不具备校车驾驶资质或不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司乘人员,一定要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三是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务必把已经建立的制度落到实处,并在实践中完善。 2、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要利用学生放假期间组织校车司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学习考核,引导他们增强责任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行车,确保安全。要在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强调要求学生要文明乘车,严禁在车内喧哗、打闹,影响校车行车安全,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3、强化应急演练。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准备必要的物资,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在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的基础上,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臵能力。 三、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为校车安全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8.04.17 •【字号】鲁教基字〔2018〕10号 •【施行日期】2018.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教育局: 近期,我省接连出现多起幼儿园安全事件,给幼儿和家庭带来严重伤害,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根据省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排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重点围绕规范办园行为、师德师风、安全管理等方面,立即对幼儿园安全工作、教师任职资格及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卫生保健及膳食安全、幼儿园保育教育和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排查工作要全方位、无死角,及时消除潜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切实做到让家长安心,群众满意,社会放心。各市教育局于4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排查情况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近期,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在全省范围内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安全监管。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切实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14号)精神,深入研判幼儿园安全形势,督导幼儿园安全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要切实加大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力度,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把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健康检查、疾病防控等工作。参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每10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加强管理培训。督学对责任区幼儿园保教行为、师德师风、园舍安全、卫生保健等开展经常性督导,规范其办园行为。 三、落实主体责任。幼儿园要切实承担起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园长作为幼儿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重任在肩,警钟长鸣,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职责,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房屋、设施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卫生消毒、晨午检、幼儿接送、活动组织、幼儿就寝、值班等各种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并认真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定期排查制度,排查要有记录、有措施,并主动接受公安、卫生计生、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形成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幼儿安全。要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该首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四、重视师德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严禁聘用无教师资格、不具备幼儿教师素质的人员任教。尤其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规范教师录用。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将师德建设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园长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并举行入职宣誓活动。完善师德监督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建立师德预警机制,洞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暑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暑假安全 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春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07.12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7.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暑假安全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属学校,驻长中省直学校,民办学校: 2019年暑假将至,随着气温升高,我市也将进入汛期,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季节,同时交通、消防等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隐患明显增多。近日,各省连续发生多名学生溺水事故,我市也发生一起学生溺水事故,针对目前严峻的安全形势,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就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相继作出批示,各地各学校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四个绝对不发生”,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汲取溺水事故教训,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成立暑假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

生。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完善预防溺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地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安全警示牌,落实专人巡防,不放过任何一处溺水隐患。 二、进一步加强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家校互通平台、教师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电、防震、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指导家长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监护工作,明确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家长切实让学生做到“六不四知”: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生外出时,家长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活动内容。 三、进一步宣传交通安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 暑期学生外出活动增多,各地各学校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使师生掌握基本道路交通法规,乘坐正规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掌握基本自救互救方法。教育学生要做到:出行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不得随意横穿马路;行走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的乘车规范;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不坐副驾驶;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上路。各地各学校自有学生接送车,租用的学生接送车,各级政府购置的校车,及教职工班车一律停止使用,并利用假期组织专人,集中对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修,维护、保养,开学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启用,更不得私自他用。 四、进一步加强实习实训、研学活动安全管理,切实强化留校学生管理

关于学校安全通知七篇

关于学校安全通知七篇 各处室、级部、班级: 五一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节”放假期间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在五一节期间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各班级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主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学生外出活动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等开展教育,并签订《安全保证书》。要重点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远离有危险性的水域,教会学生正确的紧急救助方法,一旦发现同伴落水,要立即呼叫成年人施救,千万不盲目要下水救援,防止出现多人溺亡的事故。4月26日,安徽寿县一小学,因1名学生在河边洗脸落水,其他4名学生下水施救,造成了5名学生同时溺亡的悲剧,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同时要教育家长进一步增强节假日对孩子的监护意识,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要带子女在池塘、水库、河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地方玩耍,严防假日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五一节期间学校安保工作,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 要严格按照《20xx年学校五一节值班安排》进行值

班,执行节日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联络渠道畅通,要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密切掌握各种安全动态,发生安全事故以及突发性事件要在做好工作妥善处理的同时,立即按规定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漏报。加强对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的检查,必须保证每个监控点都正常工作,要加强值班巡视,严防偷盗事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一节后学校调整作息时间,要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家长,并与家长签订安全监护责任书,要求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学校安全通知篇2各中小学、幼儿园: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各校在端午节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注意交通安全,做到文明出游,不乘坐无证“黑车”和车况较差的交通车辆;注重防范溺水事故和饮食安全;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意识,防范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等。同时,要通过校讯通、微博、微信、QQ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切实加强节假日学生的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此外,对因各种原因滞留在

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注意事项】 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发布以下通知,望各位严格遵守。 【突出问题】 我校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校园门禁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同学随意携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增加了安全风险。 二、夜间校园安全隐患:夜间学生活动频繁,安全风险增加,值班保安不足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防火意识淡薄:学生对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了解不足,火灾事故发生的概率在增加。 四、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学生和教师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缺乏必要的应急训练。 【改进建议】 为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严格执行校园门禁制度:全体师生须佩戴有效的门禁卡方能进 入校园,并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减少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可能性。 二、加强夜间安保工作:加大夜间巡逻力度,确保每个角落均有安 保人员存在;增加监控设备,提高对校园的监控覆盖率,并安排人员 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三、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开展定期的防火演练,普及防火消防知识,增强师生的火灾防范意识;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站,提高对消防器材的 认识与应用。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师生参加突发事件应对和自救自 护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建立紧急事件快速响应 机制。 【责任分工】 一、校领导班子: 校长负责全面协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副校长分管各自负责的职 能部门的安全管理,确保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监测评估。 二、教师: 加强安全教育,将安全知识融入到日常教学中;对学生的安全行为 进行引导和监督,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学生:

关于学校安全通知合集8篇

关于学校安全通知合集8篇 学校安全通知篇1 各学校: 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确保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学校中心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要根据新学期学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 二、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在开学前后分别进行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切实做到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道环节。要全面开展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堂安全、校园“三防”以及校车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台账记录。 (一)加强学校安全常规检查。一查安保人员配备情况,看校园安保力量是否落实;二查安保器械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备、安装、使用情况,看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三查出入验证登记、领导带班值班情况,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

落实;四查师生安全教育、演练是否落实;五查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安全责任细化、分解情况,看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否落实。 (二)加强校园安保工作。一是落实校园门禁各环节,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二是做好严防管制刀具进校园和定期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校园出现管制刀具。三是加强学生自由活动期间、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执勤巡逻制度,严防发生意外及伤害事故。 (三)加强教学场所、设施检查。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检验,不放过任何一处死角,特别是教室、电梯、食堂、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和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锅炉房等重要场所。利用暑期进行了校舍及校园设施整修的单位,要特别做好学校维修、在建工程的安全维护工作,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未完成的维修、在建工程禁止投入使用,杜绝边施工边使用。 (四)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在开学前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试运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杜绝接送学生车辆“带病上路”。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停靠站点、学生上下车等全部环节进行检查、预演,各项检查要建立台账,记录在案。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五)加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管理。学校食堂使用前要进行一次彻底保洁,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同时做到“四查”:一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到期;二查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三查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是否到位;四查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是否培训和体检。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自备井学校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监测、消毒,确保水质合格;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对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将管道内的水放净,排除管道内的杂质,确保用水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校(园): 根据近期县局及学区(十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各校(园)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落实门卫值班等制度。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及时检查了解寄宿制学生生活情况。对学生(幼儿)早上学生到校、中午到校、下午放学回家途中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教学区、实验室、运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校(园)要按照会议内容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要紧紧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等为重点,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对学校营养餐加工室、食品卫生、校外小卖部、实验室、楼道、操场、活动场所、体育用品、新建(维修)项目建设,校园内给水供电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体育器材设备、校园监控设施等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各校(园)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针对学生的不同年龄段,科学合理的选用教材,采用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灾害天气、火灾防范、防溺水及防踩踏事故、防人身伤害等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实效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和春游活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和春游活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3.29 •【字号】黔教办安稳[2012]131号 •【施行日期】2012.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防火和春游活动学 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教办安稳〔2012〕131号) 各市(州)教育局: 清明节将至,一些中小学陆续开始组织集体扫墓和春游活动。由于此段时间外出人员回乡祭祖扫墓活动日渐增多,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各种交通事故隐患多于平时,加之春季气候逐渐回暖,森林火灾多发易发,给中小学生外出及春游活动带来一定的安全威胁。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和春游活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防火安全意识 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清明节前后扫墓和春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广大师生清明节期间防火和春游活动中防火安全的教育,广泛宣传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做到文明祭祀,切实提高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荒用(玩)火;严禁带火种进入。学校组织春游活动要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组织郊游、野外活动时

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教材中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内容,安排时间上好森林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教师,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家长联系,要求家长加强对其子女的防火教育和安全管理。中小学要严格执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的规定,确保学生安全。 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出行交通安全 各学校组织学生春游要提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交通部门加强学生春游路线交通安全监管,协助校方保障师生出游安全。同时,要加强运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对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进行行前安全教育;严格按照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严禁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记满12分纪录或者发生过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驾驶接送学生车辆;严禁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不齐全有效的,或者车况不良、性能不佳的租借车辆运送学生。各学校与借用车辆单位要签订正规租(借)车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接送学生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学生春游期间各项管理,确保学生野外活动安全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在组织学生春游时,要加强做好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务必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事先制订应急预案,加强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同时,要加强出游期间学生饮食卫生、预防溺水、人身意外伤害等容易引发事故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0.03.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2010年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发生暴力伤害案件,引起了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已紧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措施。为了认真吸取南平暴力案件教训,落实市政府会议的各项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责任。规范、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严格门禁制度,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组织教师、保卫人员、驻校民警等相关人员,协助家长做好学生到校离校时的疏导、护送工作,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以及治安案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有序出入学校。 二、继续做好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尽快组织人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所属学校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处置,切实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三、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校车及消防安全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

时整改。要高度重视寄宿生在校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要结合“全国第十五届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四、各区县教育局以及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以南平暴力案件为警示,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分析在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要严格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主动加强和驻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积极排查,及时化解。 各区县教育局要尽快把以上要求传达到所辖的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并于4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我局。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一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一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 十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为认真落实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十一假期安全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责任制,真正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安全责任网格,把校园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大检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 1、各单位在假前要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水、电、暖、门窗、消防设施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楼、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禁止将现金及贵重物品等放于学校。 3、认真排查各实验室、厂房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实验仪器、大功率设备、化学用品等安全管理工作,对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务必消除安全隐患。 4、假期期间如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应确保断水、断电,商业

经营负责人认真检查,确保经营场所在假期期间无任何事故发生,经营场所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妥善处置。 三、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校园稳定 1、假期期间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工作,锁好寝室门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门窗正常关闭状态,避免师生财产损失。 2、做好假期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违规用电器,确保人离断电,切实保障学生公寓消防安全。 3、叮嘱学生不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放于寝室内。 4、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巡查时间及巡查次数,重点留意外来可疑人员进入宿舍,如遇问题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或拨打校园报警电话。 5、野外禁止使用明火,切忌乱扔烟蒂。如有动火,经后勤保障部审批后方可操作。 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假期入校车辆严格遵守校内各项交通管理规章制度,按位按序停放到指定停车位,违者按违停处理。如有施工车辆进入校园,应提前办理车辆入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 2、按照省厅有关文件,假期期间师生非必要不远行,如有驾车出行师生严防疲劳驾驶、切勿超速,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3、外出乘车时注意人身安全,乘坐出租车时要记住车牌号、运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6.02.22 •【字号】云教发电[2006]11号 •【施行日期】2006.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云教发电〔2006〕11号) 各州、市、县(区)教育局,在昆各高等院校,玉溪、曲靖、楚雄师范学院,大理、红河学院,昭通、文山、思茅、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临沧、丽江教育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曲靖),各中等专业学校: 当前,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学。鉴于以往开学阶段学校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和徐荣凯省长近期在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新学期的学校安全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针对开学初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开学初期,学校各项工作比较繁杂,特别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寒假后,师生要恢复到正常的工作学习状态,有一个过程。这一阶段的师生的安全意识相对较弱,同时因为季节变换,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如春游等)较多,如果安全管理稍有放松,很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对此, 各地、各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针对这一阶段的特点,主动查找容易出现问

题的环节并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为新学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安全基础。 二、突出重点,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检查,主要检查原有隐患是否消除、有无新的隐患产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及时整改。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尽快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此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抽查,检查中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抓好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改善、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和应急预案的落实。要加强对农村、山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学校食堂不得采购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学校自养的家禽、家畜必须进行免疫接种,校园内特别是学生学习、生活区域不得放养禽畜,未经检疫的禽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要重点对食堂的设施和管理制度进行检查整改,努力消除各种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流行的隐患,防范食物中毒事故。 (三)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停止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的同时,督促学校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特别加强对村小和办学点校舍的安全检查。 (四)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近几年来,学校师生在交通事故中伤亡的人数有上升趋势。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中小学加强学生上学放学的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6.04.14 •【字号】苏公通[2006]86号 •【施行日期】2006.04.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 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公通[2006]86号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各市公安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教育厅直管中专校: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是确保校园安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建设平安江苏的一项重要内容。近两年来,我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到位,经常化、制度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各级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抓消防安全教育就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教学科研有序进行、对学生健康成长负责的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扎实深入地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确保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机制

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学校负责实施,公安消防部门及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计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营造浓厚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摸清本地实情的基础上,主动联系、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消防宣传“进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知识“三进”活动(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努力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之中,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三年级以上学生都要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如何报火警,会逃生自救)。要将公安部消防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联合审定的《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必读》的相关内容合理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效性。要努力创造条件在相关院校增设消防专业课程,大中专院校和职业中学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列入新生入学军训的必训内容。 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氛围。有条件的学校可利用闭路电视、有线广播、电脑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专题宣传活动,学校应在校园内设立专门的消防宣传栏、消防标语牌等营造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氛围。 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活动。学校可以建立“少年消防警校”、“红领巾消防团”、大学生义务消防队等学生消防组织,使学生在各类消防组织中得到培训和锻炼,通过排演消防文艺节目、开展消防知识竞赛、举办消防运动会、开展紧急疏散演习及组织消防夏令营、冬令营活动等形式,加大学校消防宣传教育的力度,增强学生自主宣传、自我教育的能力。 加强校外消防教育基地的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组织力度,面向各级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1.14 •【字号】沪教委青[2009]2号 •【施行日期】2009.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 作的通知 (沪教委青〔2009〕2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2008年,对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各区县基本完成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技防设施完善工作,初步建立了技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中小学幼儿园的治安防范水平。市教委、市公安局在对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技防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管理等安全工作的抽查中发现,一些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还存在若干问题,主要表现在:1.技防设施使用维护不规范,部分安保人员对技防设施不能熟练操作,影响了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2.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不规范,台帐不清。3.消防安全存在隐患,有的学校在教学期间仅开启一侧通道,未按规定保持教学场所两端消防通道畅通;有的学校未按规定及时更换灭火器。4.部分新建学校围墙高度未达到2.2米,不符合治安防范要求。5.门卫制度不严格,部分学校未能严格执行进出人员查证、登记制度等。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

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技防设施使用和管理,保持技防设施正常运行 (一)明确维护单位和维修电话,建立维护工作台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在安防中心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技防设施维护单位维修人员名单和报修电话,以便及时报修,保障技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学校要建立维护工作台帐制度,清晰记录技防维护单位来校维护技防设施的时间、人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并由技防单位维护人员签名备查。 (二)规范使用管理制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并规范技防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对视频监控回放图像明确学校“主管人员早晚看、学校领导每周看”的定期查看、记录制度,以便及时发现技防设施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报修和处理。 (三)加强安保人员培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将技防设施的使用列入安保人员岗前培训内容,防止因安保人员流动带来的使用盲区。 (四)按规定更新技防设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印发的《本市技防设施使用年限的规定》(附件1),制定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技防设施更新计划,对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及时更新强制性技防设施,确保技防设施的运行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人防、物防水平 (一)严格门卫制度 1.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填写会客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将由学校相关人员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销单。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修改版]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湘教安字…20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中心校、初级中学,区直各学校(园),云程实验学校: 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与一辆卡车相撞,事故造成20人死亡,44名幼儿受伤。据了解。发生事故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为深入贯彻落实《萍乡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维护我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与校车管理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工作,把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安全教学计划,及时主动同公安交警部门联系,上好交通法规 课;并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领导。各地各校要根据本地本校交通安全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 二、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各学校要立即于11月28日周一升旗时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要以这起事故为案例,从11月28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要利用板报、广播、法制(安全)课、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和幼儿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和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得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开展“小黄帽”、路队制、争当小交警、小手拉大手和交通手势操等活动,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录像、案例图展,举办交通安全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丰富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出行安全意识。 三、加强对司机及校车的管理,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各学校(园)要立即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检查,要积极配合当地交警、安监等部门做好上下学车辆的监管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交警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要严把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关,挑选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自觉守法驾驶、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驾驶人,驾驶人要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具有行2 业主管部门从事客车营运的资格证书。严禁三年内任一周期内交通违法累计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学校要与驾驶人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要认真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学校租用校车和组织学生外出集体乘车,必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当地交警部门备案。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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