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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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道及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现场。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参见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变换本规定。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一名业务代表;施工单位须固定项目经理、技术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施工单位内部审批后,报建设方、监理方,审批合格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须报经建设方同意。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一章工地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项目建设,建设方将加强对各承包施工单位日常工作管理,采取工地例会制度;确保各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各项建设项目按施工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1、工地例会实行周例会制度,即每周上午点开始,施工单位参加人员

应提前到会场,超过点即为迟到,迟到两次即为缺席,工地例会持续的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需要随时可以召开工地会议。

2、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

3、工地例会参加人员要求;

1)建设单位;甲方代表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

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

工地例会将加强对所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所有参会人员均应按时参加工作例会。施工单位参会人员缺席者、除采取罚款措施外,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相关人

员。工地例会召开期间禁止交头接耳、酒后不准参加例会。

4、承包商因内部管理不善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视其对发包商造成的恶劣

影响程度,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责令过错方人员清退出场。

5、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检查发现没有管理人员的,每次

罚款500

6、每周例会时上报周进度计划,每月底前报下月进度计划,不按时报交计划

的,每次罚款200元。

7、项目开工后,工地按例会制度,施工单位所有参会人员缺席者,项目经

理工地例会缺席一次罚款3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次缺席罚款200元。迟到每次罚款50元,10分钟以内按迟到,超过10分钟按重度迟到罚款150元。

8、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上报,超过3日不上报的每项罚款50元。

9、不按程序报批就采购进场的材料,每次罚款1000元并无条件清退出场。

10、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禁止酒后上岗,违规者将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组织施工。

10、中标人必须按照本工程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招标人现场代表或现场监理人员或市质监站监督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

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招标人可对施工单位处以合同价N%的罚款;造成本工程质量不符合“合格”质量标准的,除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返工,直至达到质量合格标准为止,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返工、修理费用,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将报建设行政主管单位,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11、工程量签证:所有工程量签证应有甲方工地代表和甲方主管领导、监理单位总监、施工方代表签证。设计变更文件应按照照施工规范和监理规范及甲方现场规定进行,并按照现行监理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的制式表格上报设计、甲方、监理单位总监,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如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除无条件返工外,并根据情节处以1000~5000 元/处(次)的罚金。

13、墙、板穿管时必须埋设套管,套管埋设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及相关要求施工;不能埋设套管的,应钻孔穿管,严禁凿洞穿管,否则,除按规定整改外,并根据情节处于200-1000 元/处(次)的罚金。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和监理方代表协商后再进行施工,否则,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14、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承包人支付处罚金2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包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15、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发包人

确认,监理、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做施工样板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6、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保证在房子移交物业的时候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窗配件故障、洁具和灯具故障等常见质量问题。

17、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工作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及时修复,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人员进行修复,因此发生的费用经监理单位或者物业单位确认,发包人有权不需承包人开具扣款委托可直接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8、本工程由市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

四、施工管理

1、承包人资质及人员要求

1.1承包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包本工程的资质、资金、设备、技术能

力和管理能力。工程承包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生,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合同履约金。

1.2合同签订时,承包人须将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必须与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所报人员相符)、联系方式报给发包人,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审核认可。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N天在工地现场,低于上述天数,每天/每人罚款500元,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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