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30万立方米年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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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30万立方米/年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盛名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9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适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除尘器(滤袋式除尘器),根据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资料介绍,该除尘器过滤精度可达到99.9%。

类比同类水泥罐装入水泥时,入口处水泥粉尘的浓度为8750mg/m3,全年共产生约7.00t/a。经WAM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水泥罐呼吸孔的排放浓度为8.75mg/m3,年排放量为0.007t/a。由水泥罐顶15米高排气筒排出。除尘器集尘斗收集到的粉尘返回到水泥罐。

④粉状原料投料粉尘

本项目铝粉膏为颗粒块状,但是使用时极易变成粉末,投料时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的粉尘。投料粉尘与湿度、职工操作水平等多种原因有关。建设单位拟通过规范职工操作,降低投料高度,车间洒水等措施,可极大的降低投料粉尘的产生。

⑤成品堆场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

本项目厂区东南侧为成品堆场,每天车来车往的运输会产生少量的道路扬尘。道路起尘量可以根据公式求得。

汽车道路扬尘按下列公式估算:

带入数值计算求得,本项目道路扬尘量约0.394kg/km辆。本项目全年车流量按照10000车次计算,厂区道路长度约500m,得出道路扬尘量为1.97t/a,即0.27kg/h。

建设单位拟每天定期对道路及成品堆场洒水抑尘,并在厂区周边栽植绿化。通过以上措施可降低约90%的道路扬尘产生。即采取措施后,道路扬尘量约0.20t/a,0.03kg/h。

2、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均不住宿。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生活用水量约为360m3/a。产污系数按80%计,则污水产生量为288m3/a,主要污染物是COD、NH3-N,产生浓度分别为400mg/L、30mg/L。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有破碎机、球磨机、切割机等设备噪声以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③成品堆场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

本项目厂区每天车来车往的运输会产生少量的道路扬尘,根据计算得出道路起尘量为1.97t/a,0.27kg/h。建设单位拟每天定期对道路及成品堆场洒水抑尘,并在厂区周边栽植绿化。采取措施后,道路扬尘量约0.20t/a,0.03kg/h。

综上,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在采取治理措施后,粉尘的排放量为6.34t/a,排放速率为0.88kg/h。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导则》(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进行预测。本项目以厂区作为无组织排放单元,长120m,宽100m,高2m。通过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粉尘颗粒物在下风向97m处达到最大落地浓度,其浓度值分别为0.6884mg/m3。因此本项目厂界处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表表2建筑石材工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同时也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厂区内职工所产生的影响都很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360m3/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3/a。主要污染物是COD、NH3-N,产生浓度分别为400mg/L、30mg/L。本项目位于田柳镇,现阶段无法接入城市管网,因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化、无害化处理由附近农户后清运做农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影响很小。待项目周边具备污水管网接入条件时,再接入污水排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置。

厂区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三、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附录A分类,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根据导则要求,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环评只对地下水环境进行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环节是原料堆放场地、化粪池。原料堆放场地地面使用C25砂浆进行硬化,堆放原料后,在料场四周设置了编织袋装土围堰,防止原料被雨水冲刷。化粪池采用了防腐,防渗漏设计。因此项目污水对项目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1、生石灰

本项目使用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器收集到的生石灰约425t/a,收集后作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各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确定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粉尘无超标点,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存在无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需要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公式为

Q c/C m=[(BLC+0.25r2)0.5LD]/A

式中:C 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L- 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

A、B、C、D-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

Q c- 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A=350;B=0.021;C=1.85;D=0.84,因此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750m处的郎家营村,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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