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行政法复习重点.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行政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国家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
特征:行政具有国家仪式性;行政具有执行性;行政具有法律性;行政具有国家强制性
2、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形式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1),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行政法内容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行政法
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2),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
完整的法典;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
3、行政法的地位
从整体上看,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从与宪法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与宪法关系最为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是宪法最重要的实施法;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最具社会影响的部门法
4、行政法的作用
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内容与功能
特点: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法律性;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特殊性;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内容:(1)合法性原则:行政主体的设立必须合法;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
合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当合法;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
责任
(2)合理性原则:行政主体的设立相当合理;行政职权的拥有应
当合理;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合理;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追究
和救济应当合理
有助于弥功能:有助于行政法体系的统一、协调与稳定;有助于行政法实施的统一与协调;
补行政法律规范的不足与疏漏,保证社会关系得到及时、必要的调整
6、行政主体的含义、理解、类型
含义: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理解:( 1)、行政主体是一种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2)、行政主体是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3)、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5)行政主体是能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类型:( 1)、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2)、中央行政主体与地方行政主体
(3)、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4)、地域性行政主体与公务性行政主体
7、行政主体间的职务关系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公务协助关系
8、被授权的组织的含义与范围
被授权组织: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它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并能行使行政职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
(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非国家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经过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授权
(3)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行使的职权一般比较单一
范围:行政机构;社会组织、人民团体;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9、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的含义
被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主体的委托,依照委托范围,以委托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的组织
(1)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范围较广泛
(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必须因委托行为而产生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形式的行政职权要受严格的限制
10、行政职权的含义、特征、类型
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
特征:国家强制性;不可处分性;单方性;优益性
类型:( 1)、按照行政职权与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的关系进行分类:固有行政职权和非固有行政职权
(2)、按照行政职权的受法律约束程度进行分类:羁束行政职权和自由裁量行政职权
(3)、按照行政职权的内容进行的分类: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措施实施权、行政确认权、行政裁判权、行政制裁权和行政救济权
11、行政职权分配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职权分配: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对自己拥有的行政职权的行使权在其内部组成机构和公务员之间进行分工的活动
特征:
行政职权分配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行政职权分配的客体是行政职权的行使权;
行政职权分配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内部组成机构和公务员;
行政职权分配的性质是内部行政行为
12、行政职权委托的含义、特征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在自己不能亲自行使某行政职权的特殊情况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有关组织或个人以该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该行政职权,行为
的法律效果由委托行政主体承担的活动
特征:
行政职权委托的委托人只能是行政主体;
行政职权委托的被委托人可以是行政主体也可以是非行政主体;
行政职权委托的法律效果由委托行政主体承担;
行政职权委托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13、行政协助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协助:是在行政职权的行使过程中,行政主体之间基于自身条件或公务需要,相互配合,共同行使本应由某一行政主体独立行使的某一行政职权的活动
特征:行政协助是发生于行政主体之间的活动;行政协助是两个以上行政主体行使同一行政职权的活动;行政协助的效果由有关行政主体承担
14、行政权限的含义、特征、设置原则与类型
行政权限就是行政主体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的范围或界限
特征:法定性;义务性;对行政职权的依附性
设置原则:与行政职权相适应原则;避免交叉与疏漏原则;发挥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两个积极性原则
类型:纵向权限和横向权限、地域权限和公务权限
15、行政行为的含义、构成要素、特征、构成要件、生效要件、法律效力、分类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构成要素: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行政行为是具有行政法律意义,对外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行
政管理目标
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无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