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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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课件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白底
第二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三)意大利是近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 世界上第一张海上保单(比萨保单): 1347年,产生于意大利热那亚
“圣· 科勒拉”号商船 热那亚 马乔卡 乔治· 勒克维伦
世界上第一家海上保险公司: 1424年, 诞生在意大利的热那亚。
(四)英国海上保险的发展
哥伦布发展了新大陆, 保险中心由意大利转移到 英国。
第二章 保险概述
本章主要内容
1
保险的定义及其分类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西方国家保险学说介绍
2
3
4
第一节 保险的定义及其分类
一、保险的定义
二、保险的构成要素
三、保险与储蓄、救济、赌博的区别
四、保险的分类
一、保险的定义 关于保险,人们对它从不同的角度作了不同解 释。具体来说,人们主要从组织、产品、行为和 制度这四角度进行定义: 从组织角度:保险指联合共报同种危险之人而 分担期间所生损失之经济组织; 从产品角度:保险是保险人供给的保险服务;
劳合社 (Lloyd’s )是英国海 上保险中心和世界最大的保 险组织。
第二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三、火灾保险 公营火灾保险:产生于德国 汉堡 私营火灾保险:产生于英国伦 敦
1667年 尼古拉斯· 巴蓬 –现代 火灾保险之父 1710年 查尔斯· 玻文 “太阳保 险公司”-最早的火灾保险股份公司
第二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对贫困者提供物质帮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
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
共同点
保险和救济都是为抗御灾害事故而实行的补救办法
在实施方式上 不同点
保险是有偿的;救济是无偿的
在法律关系上
在计算方法上
保险学 第二章课件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 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产生 的对微观主体的经济效应。 (一)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二)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三)有利于均衡个人财务收支
不定值保险:最高限为合同列明的保额 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800000元,发生损 失为10000元,事后保险人对财产的估价为1000000 元,在施救中花费300元,保险人应支付的金额是?
按是否足额投保(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关 系)
足额保险 全损失 委付 不足额保险 超额保险
1.3.1按保险性质(是否盈 利)分类
商业保险:营利为目的,双方订立合同 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保险:以保险技术实现一定目的,如农业
保险、信用保险、输出保险、巨灾保险
1.3.2 按保险标的分类
人身保险:人的身体或生命
财产保险:财产及与之相关的利益 责任保险:对第三方负有的责任
4、 保险与救济的区别
• 都是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经济制度,但 是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有偿的;救济 不是合同行为。 (2)保险是双方行为,以投保人缴费为 前提,是对价交易;救济是单方行为, 没有对价作基础; (3)保险赔偿金大小依据损失情况而定; 而救济多少分情况。
第二节 保险的基本分类
• • • • • • • • • • 按保险性质分类 根据保险标的分类 按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根据实施形式的不同 根据是否盈利的标准 按经营主体分类 按保险客户分类 按承保风险分类 按保额确定方式分类 按是否足额分类
三、保险与其他相似制度 (或行为)的比较
1、保险与储蓄 2、保险与救济 3、保险与赌博 4、保险与担保
1、 保险与赌博
• 都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但是, (1) 在赌博场合,风险是由赌博行为本身创造 出来的,风险从参赛者一方转移到另一方;而 在保险场合,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以通过保 险转移。 (2) 赌博所面临的风险是投机风险;而保险所 面临的风险是纯粹风险。 (3) 目的不同。
不定值保险:最高限为合同列明的保额 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800000元,发生损 失为10000元,事后保险人对财产的估价为1000000 元,在施救中花费300元,保险人应支付的金额是?
按是否足额投保(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关 系)
足额保险 全损失 委付 不足额保险 超额保险
1.3.1按保险性质(是否盈 利)分类
商业保险:营利为目的,双方订立合同 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保险:以保险技术实现一定目的,如农业
保险、信用保险、输出保险、巨灾保险
1.3.2 按保险标的分类
人身保险:人的身体或生命
财产保险:财产及与之相关的利益 责任保险:对第三方负有的责任
4、 保险与救济的区别
• 都是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经济制度,但 是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有偿的;救济 不是合同行为。 (2)保险是双方行为,以投保人缴费为 前提,是对价交易;救济是单方行为, 没有对价作基础; (3)保险赔偿金大小依据损失情况而定; 而救济多少分情况。
第二节 保险的基本分类
• • • • • • • • • • 按保险性质分类 根据保险标的分类 按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根据实施形式的不同 根据是否盈利的标准 按经营主体分类 按保险客户分类 按承保风险分类 按保额确定方式分类 按是否足额分类
三、保险与其他相似制度 (或行为)的比较
1、保险与储蓄 2、保险与救济 3、保险与赌博 4、保险与担保
1、 保险与赌博
• 都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但是, (1) 在赌博场合,风险是由赌博行为本身创造 出来的,风险从参赛者一方转移到另一方;而 在保险场合,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以通过保 险转移。 (2) 赌博所面临的风险是投机风险;而保险所 面临的风险是纯粹风险。 (3) 目的不同。
保险学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三、按危险损失转移的层次分类
(一)原保险: 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 行为,是投保人将危险转移给保险人。 (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 行为具体地说,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将 自己已投保的风险,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一个或几个 保险人,以降低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的保险行为。我 们把分出自己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接 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人。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第四节 保险的代价 第五节 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一、有关保险的学说
(一)损失说:保险产生的最初目的,是解决物质损害的补 偿问题。主要有以下三说: 1、损失补偿说。 该学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 2、损失分担说。 该学说强调在损失赔偿中,多数人合作的事实。 3、危险转嫁说。 该学说从危险处理的角度来阐述保险的本质,认为 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二、保险的性质 (一)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以合同形式建 立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二)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危 险损失转移机制,把众多单位和个人结合起 来,变个体对付危险为大家共同对付危险。 (三)经济角度:保险是一种分摊灾害事故 损失的财务安排,具互助合作的性质。见图 解:
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财产价值总额=500 000×1000=500 000 000 (元) 预定的损失总额= 500 000 000 × 1‰ =500 000 (元) 每位住户分摊的损失额= 500 000 ÷ 1000 =500(元) 每千元财产价值分摊的损失额= 500 000 ÷500 000 =1(元) 在住房价值相等的情况下:交纳500元保险费; 在住房价值不相等的情况下:按1000元财产价值交 付1元保险费来分摊预计的损失。
保险学教程课件第二章保险概述
2. Accidental losses.
3. Definite losses capable of causing economic hardship.
4.Extremely low probability of a catastrophic loss to the insurance pool.
➢2. 保险基金是一种责任准备金
根据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时间上的不一致以及保 险补偿经济损失的客观依据和保险责任的连续性认 定的。
➢3. 保险基金是一种返还资金
根据支付对象和条件认定的,是以合同为依据而 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
第二章 保险概述
§2.1 保险的概念
➢ 保险,Insurance or Assurance,以缴付保险费 的代价来取得损失补偿
➢ 广义的保险 ➢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 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合 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一种经济 制度。
狭义的保险
➢特指商业保险,即通过合同形式,运用商业化经营 原则,由专门机构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 基金,用作对被保险人在合同范围内的财产损失进 行补偿、人身伤亡以及年老丧失劳动能量者的经济 损失给付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2、举办的主体不同。
3、保费来源不同。
4、目的不同。
共同点:同为处理经济不稳定的善后措施 不同点:
➢ 1、主体不同。 ➢ 2、行为性质不同。 ➢ 3、主张权力不同。 ➢ 4、运行机制不同 ➢ 5、受益期限不同 ➢ 6、给付对等原则不同
共同点:同为保障经济安定的善后对策 不同点 ➢1、实施的前提不同。
非投机性 (non-speculative risk)
➢ 要求风险为纯粹风险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3. Definite losses capable of causing economic hardship.
4.Extremely low probability of a catastrophic loss to the insurance pool.
➢2. 保险基金是一种责任准备金
根据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时间上的不一致以及保 险补偿经济损失的客观依据和保险责任的连续性认 定的。
➢3. 保险基金是一种返还资金
根据支付对象和条件认定的,是以合同为依据而 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
第二章 保险概述
§2.1 保险的概念
➢ 保险,Insurance or Assurance,以缴付保险费 的代价来取得损失补偿
➢ 广义的保险 ➢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 用途的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合 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一种经济 制度。
狭义的保险
➢特指商业保险,即通过合同形式,运用商业化经营 原则,由专门机构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 基金,用作对被保险人在合同范围内的财产损失进 行补偿、人身伤亡以及年老丧失劳动能量者的经济 损失给付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2、举办的主体不同。
3、保费来源不同。
4、目的不同。
共同点:同为处理经济不稳定的善后措施 不同点:
➢ 1、主体不同。 ➢ 2、行为性质不同。 ➢ 3、主张权力不同。 ➢ 4、运行机制不同 ➢ 5、受益期限不同 ➢ 6、给付对等原则不同
共同点:同为保障经济安定的善后对策 不同点 ➢1、实施的前提不同。
非投机性 (non-speculative risk)
➢ 要求风险为纯粹风险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第二章 保险概述 《保险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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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第二章 保险概述
• 学习目标: 本章主要讲述保险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要求学生理解保险的含义、构成要素、与相似经 济制度的关系,了解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并掌握保险的功能与分类。
• 重点难点: 1.保险的含义、构成要素; 2.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3.保险的功能。
1
第二章 保险概述
–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 –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保险的一些基本特征,因而被认为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 • 现代海上保险发源于意大利,继海上保险产生之后,其他各种保险也随经济发展而脱离其原始形态产生发展起来。
21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二)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是财产保险的前身。 • 在15纪,德国的一些城市出现了专门承保火灾损失的相互保险组织灾基尔特)。现代的火灾保
15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五、按照风险转嫁方式分类 按照风险转嫁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分为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一)足额保险 (二)不足额保险 (三)超额保险 六、按照投保单位分类 按照投保单位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这种分类标准
一般适用于人身保险。
16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保险的功能可以分为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 • 基本功能是指保险保障功能,具体包括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第二章 保险概述
• 学习目标: 本章主要讲述保险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要求学生理解保险的含义、构成要素、与相似经 济制度的关系,了解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并掌握保险的功能与分类。
• 重点难点: 1.保险的含义、构成要素; 2.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3.保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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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保险概述
–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 –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保险的一些基本特征,因而被认为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 • 现代海上保险发源于意大利,继海上保险产生之后,其他各种保险也随经济发展而脱离其原始形态产生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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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二)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是财产保险的前身。 • 在15纪,德国的一些城市出现了专门承保火灾损失的相互保险组织灾基尔特)。现代的火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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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五、按照风险转嫁方式分类 按照风险转嫁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分为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一)足额保险 (二)不足额保险 (三)超额保险 六、按照投保单位分类 按照投保单位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这种分类标准
一般适用于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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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保险的功能可以分为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 • 基本功能是指保险保障功能,具体包括财产保险的补偿功能和人身保险
保险学课件-保险学(第二章)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与经营规则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再保险等。财产保险主要承保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因自 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人身保险则是以人的 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再保险则是保险公司 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 的行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 一个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通常由两大部分构 成:一是国家通过制定保险法律法规,对本 国保险业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二是国家专 司保险监管职能的机构依据法律或行政授权 对保险业进行行政管理,以保证保险法规的 贯彻执行。
保险监管的目的
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 序,确保保险体系的整体安全与稳定,促进 保险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与治理结构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保险公司可分为股份有限保险 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等。不同组 织形式的保险公司在股权结构、经营目标、管理方式 等方面存在差异。
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
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 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和业务进 行监督;高级管理层则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保险单
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要约并承诺承担保险 责任的凭证。
批单
保险人批改保险合同时出具的证明文件。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要约
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订立保险合同的意 思表示。
Hale Waihona Puke VS承诺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 表示。
保险学课件 第二章 保险概述
(一)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职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 产生的经济效应。 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 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 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 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二)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 手段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 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二、保险的性质
(一)从经济的角度分析 (1)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二)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三)从社会功能的角度分析,保险是一种风险 损失转移机制
三、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储蓄等的比较
(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丧失劳动能力、 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 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主要险种有社会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 主要内容。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经营主体不同 5、保险金额不同 2、实施方式不同 6、险种不同 3、目的不同 7、适用法律不同 4、保费来源不同
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一、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职能是指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其运行过 程中所固有的内在的功能,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 决定的。 现代保险的三大职能: 1、保障职能 这是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该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散风险。 (2)经济补偿或给付。 (3)促进社会心理安定。
4、 按照承保的风险分类
(1)单一风险保险 保险人只对被保险人所面临的某一种风险提供保障 的保险方式,如地震保险等。 (2)综合风险保险 保险人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风险提供保障,承担赔 偿责任。 (3)一切险 它是指保险人承保了被保险人面临的很多风险,但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切风险,而是指承保的风险 之多近似于一切。
(二)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 手段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 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二、保险的性质
(一)从经济的角度分析 (1)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二)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三)从社会功能的角度分析,保险是一种风险 损失转移机制
三、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储蓄等的比较
(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丧失劳动能力、 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 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主要险种有社会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 主要内容。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经营主体不同 5、保险金额不同 2、实施方式不同 6、险种不同 3、目的不同 7、适用法律不同 4、保费来源不同
第三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一、保险的职能
保险的职能是指保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其运行过 程中所固有的内在的功能,它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 决定的。 现代保险的三大职能: 1、保障职能 这是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该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散风险。 (2)经济补偿或给付。 (3)促进社会心理安定。
4、 按照承保的风险分类
(1)单一风险保险 保险人只对被保险人所面临的某一种风险提供保障 的保险方式,如地震保险等。 (2)综合风险保险 保险人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风险提供保障,承担赔 偿责任。 (3)一切险 它是指保险人承保了被保险人面临的很多风险,但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切风险,而是指承保的风险 之多近似于一切。
第二章 保险概述 《保险学》PPT课件
§2.4 保险与类似行为的比较
❖ 2.4.2 保险与储蓄 ❖ ❖ 第一,两者体现的经济关系不一样。 ❖ 第二,保险在不退保的情况下,个人一旦支出了相应的资金(缴纳保费
),便失去了对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保费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准备要由 保险人根据保险条件来决定其使用途径与方法,投保人一般无权干涉; 但是,对储户而言,储户所存入银行的资产仍然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归储户个人所有,并可按照储户意愿自由支取,银行不能对储户存款的 使用进行干涉; ❖ 第三,从整体角度看,传统意义上所有投保人的支付与保险公司的反支 付具有对等的关系;但是,对于个人而言,不具备这种关系。
2
2.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是投保人根据自 己的需求自由决定是否参 加保险,保险人也可根据 情况决定是否承保,双方 都有选择的权利。
§2.5 保险的分类
❖ 2.5.4按照风险转移方式区分
❖ 1.按照纵向风险转移的层次,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 (1)原保险。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订
❖ 第三,保险金的给付有一定的计算方法,且与投保人支付的对价有一定 的联系;而救济金的给付与否及金额多少,则完全出于救济人的心愿, 无一定的对价作基础。
§2.4 保险与类似行为的比较
❖ 2.4.4 保险与自保
❖ 保险与自保对于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是以科学方法为基础形成资金 准备而应付之。
❖ 两者的不同点在于:
4.按承保风险的数量分类
保险
(1)单一风险保险
即保险人仅对被保 险人所面临的某一 种风险提供保险保 障。 ,
❖2.3.1 保险的要素
▪ 保险的要素是指进行保险经济活动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般地说 ,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包括:可保风险的存在、面临相同风险的众 多经济单位、保险机构的存在、保险费率的合理计算、保险基金的 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等。
保险学第二章
一、保险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2.从法律角度看 保险是一方同意对另一方的损失给予补偿的 合同约定。
一、保险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3.从风险管理角度看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或风险转移的 一种机制。
一、保险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综上所述,保险概念如下: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形式是以保险 法规为依据的保险合同。投保人为转嫁风 险而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承保人缴纳 按科学方法计算的保费,从而形成保险基 金。保险人利用“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的办法,对参加保险的少数被保险人由于 约定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或责任给予保 障,它是一种社会稳定器。
二、保险与相关制度的对比
保险和储蓄区别: 1)保险是多数人的互助行为,储蓄则是自存自用。 2)保险积聚的基金是多数人之间的财产准备,储 蓄资金纯属每个单位或个人单独形成的财产准备。 3)保险在事故发生后,随时可以领到应得的比保 费多出许多倍的保险金;而储蓄所能得到的只是 自己存储的本金及利息,而且要一定时间的积储。 4)两者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
共同保险
共同保险简称“共保”,是指投保人和两个以上的保险人 之间,就同一可保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 种保险。在保险损失发生时,各保险人按各自承保的保险 金额比例分摊损失。 共同保险是对可保风险的横向转移,但仍是第一次转移, 这是它与再保险的主要区别。 重复保险与共同保险都存 在多个保险人,但共同保险只签订一份保险合同,保险金 额不高于保险价值,而重复保险则签订数份保险合同,保 险金额超出保险价值。 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有重大的区 别,一是共同保险是投保人的风险一次性转移,而重复保 险则是二次或二次以上的转移。二是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 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紧密。因为,在共同保险中,尽管保 险人为数人,但它们和投保人之间只存在一个保险合同。 而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没有,因为, 在重复保险中,各保险人和投保人存在数个保险合同,但 数个保险合同彼此没有任何联系。三是共同保险中,保险 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重复保险则相反, 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
第二章保险概述
经查: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订有代办保险业务的协议。
由保险公司委托客运公司代办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
承保手续,以持票乘车的旅客为被保险人,保险费按基本票
价的2%计收,包括于票价之内,由客运公司在售票时收取,
车票为保险凭证,客运公司应于每月5日之前按上月售票收
入的2%向保险公司结转保险费,保险公司按所收取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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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寿)保险与储蓄
• 都是以现在的剩余用作将来的准备,有些 寿险含有储蓄功能(传统寿险产品)
• 区别: (1)互助与自助 (2)定价机制不同 (3)权利主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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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与救济
• 都是补偿因灾害事故导致经济损失的方式 • 区别: (1)性质不同(互助与他助) (2)给付的对象、金额等不同 (3)资金来源
6
二、保险的经济定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 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 员因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这里强调的是一种分摊意外损失、提供经 济保障的财务安排。投保人交纳保费购买保险, 实际上是将其面临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转变为 确定性的小额支出,将未来大额的或持续的支 出转变为目前固定性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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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 险。包括:
•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 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 人身保险。如定期寿险、两全寿险、年金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寿险、万能寿险等。
• 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 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 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医疗 保险、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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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相关制度、行为的比较
保险学第二章 保险概述
不足
经济补偿
基本功 能
目前保 险业基本 限于提供 经济补偿
展望未来:资金功能职能充分发挥
资金融通功能:由 “不足”到“充分发 挥”
随之而来 资本市场及整个投融 资体系中:保险的作 用显著增强
2002年末保险可运作资金总额5800亿元
2002年保险可运作资金50%用于银行存款、 19%购买国债
保险
资 金
但保险是否具有派生职能呢?随着社 会经济的发展,保险的职能是否也应 有所发展那?该说未加论述。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多元职能说
该说认为保险不仅具有两大基本职 能,还具有给付保险金、积累资金、 融通资金、储蓄、防灾防损等多项 职能。
该说认为随着市场的发展,保险的 职能也应有所发展。但该说把保险 公司的一部分职能说成了保险的职 能,却是不合适的。
中国:保险在资本市场及整个直接融资体系中将 成为重要力量
展望未来:社会管理功能不断强化
社会管理功能:由 随之而来 保险全面渗透在经济社会的各
“不足”到“不断
个领域,并发挥重要作用
强化”
商业保险的主要社会管理功能:
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生产效率
保持金融稳定
✓提高资金资源配置效率
保障商业活动顺畅运行
✓通过提供经济补偿保持生产的连续性 ✓责任保险可以减少过失造成的损害 ✓信用保险可以促进交易的达成
——江泽民
保险带给我们什么
个人 和
家庭
企 业
国 家
生活安定
投资理财
保证经营活动 扩大生产规模 深化体制改革 促进技术创新
稳定社会,繁荣经济 积累资金、增加税收 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增加外汇收入,加强国际交往
保险是社会 的稳定器, 经济的助推 器。
经济补偿
基本功 能
目前保 险业基本 限于提供 经济补偿
展望未来:资金功能职能充分发挥
资金融通功能:由 “不足”到“充分发 挥”
随之而来 资本市场及整个投融 资体系中:保险的作 用显著增强
2002年末保险可运作资金总额5800亿元
2002年保险可运作资金50%用于银行存款、 19%购买国债
保险
资 金
但保险是否具有派生职能呢?随着社 会经济的发展,保险的职能是否也应 有所发展那?该说未加论述。
第二节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多元职能说
该说认为保险不仅具有两大基本职 能,还具有给付保险金、积累资金、 融通资金、储蓄、防灾防损等多项 职能。
该说认为随着市场的发展,保险的 职能也应有所发展。但该说把保险 公司的一部分职能说成了保险的职 能,却是不合适的。
中国:保险在资本市场及整个直接融资体系中将 成为重要力量
展望未来:社会管理功能不断强化
社会管理功能:由 随之而来 保险全面渗透在经济社会的各
“不足”到“不断
个领域,并发挥重要作用
强化”
商业保险的主要社会管理功能:
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生产效率
保持金融稳定
✓提高资金资源配置效率
保障商业活动顺畅运行
✓通过提供经济补偿保持生产的连续性 ✓责任保险可以减少过失造成的损害 ✓信用保险可以促进交易的达成
——江泽民
保险带给我们什么
个人 和
家庭
企 业
国 家
生活安定
投资理财
保证经营活动 扩大生产规模 深化体制改革 促进技术创新
稳定社会,繁荣经济 积累资金、增加税收 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增加外汇收入,加强国际交往
保险是社会 的稳定器, 经济的助推 器。
保险学课件第二章保险概述概要
二、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二)火灾保险的发展 1、现代火灾保险起源于德国。
在16世纪初,德国出现了类似火灾保险的互 助组织,其目的是在其会员遭遇火灾时,能得到 必不可少的物资援助。
17世纪初,德国北部盛行“基尔特”制度成立 了很多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会员之间实现 火灾相互救济。
二、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1)允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成员加入。1994 年劳合社承保能力从上年的88亿英镑增至109亿英 镑,增长了24%,其中公司成员提供了16亿英镑。 2002年,公司成员约占总承保能力的80%。
(2)越来越多的个人成员撤出劳合社。 2002年 个人成员只占总承保能力的14% 。
劳合社
(3)劳合社的国际化趋势十分明显。 在国际保险市场的资产重组和并购热潮中, 劳合社也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整合。 经过整合,劳合社约54%的公司承保能力来 源于英国的管理代理公司,剩余46%主要来源 于设在美国或百慕大的保险公司,并由美国资 本提供资金。
18世纪初,全德国都建立了火灾保险组织,实 行了强制火灾保险。
继德国出现火灾保险后,在英国等其他国家也 逐步产生了火灾保险。 2、现代火灾保险是在英国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
1666年的伦敦大火,成为英国火灾保险发展的 动力,房屋损失83.26% 。
1667年,尼姑拉.巴蓬独资开办了一家专门经营 房产火灾商行,开创了私营火灾保险的先例。
1906年英国制定了《海上保险法》。
劳合社
1、劳合社的由来 劳合社由劳埃德咖啡馆演变而来。
1683年开业; 1691年后逐渐成为船舶、货物和海上保险交 易的中心。--劳埃德新闻--劳合动态 1872年劳合社的结构形式通过英国议会立法 确定下来。 2、性质:劳合社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保险社团 或保险交易市场。
课件-保险学02(保险概述)
组织经济补偿 掌控保险基金 防灾防险功能 融通资金功能 吸收储蓄功能
陆 杰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定义
第二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第三节 商业保险 第四节 保险公司
一、保险的性质
损失赔偿说
损失说
损失分担说 危险转嫁说
二元说
否定人身保险说 择一说 技术说
非损失说
欲望满足说 财产共同准备说 相互金融机关说
二、保险的定义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 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 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 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
三、保险的要素
(五)保险合同 保险活动的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这样的法律行为,来明确相应的 权利和义务,从而使保险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 (六)保险费的合理负担 保险费是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应支付的代价。 保险费应该与保险活动所转移风险的程度相对应。 保险费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限额(保险金额)、风险事故损失 率正相关。 (七)保险基金 保险基金来源于保险费、保险机构的资本金,以及投资收益等,它决 定着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保险基金一般由保险人用于组织、管理并执行补偿与给付职能。
第三节 商业保险
一、商业保险构成要素
第三节 商业保险
二、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社会保险就好象是木门,现代家庭仍需要加装更坚固可靠的 铁门---商业保险,才能高枕无忧。
第三节 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
第五节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性质
非银行金融机构 融资活动在资本市场,而不是货币市场
保险公司的功能
第二节 保险的作用和功能
二、保险的功能
陆 杰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定义
第二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第三节 商业保险 第四节 保险公司
一、保险的性质
损失赔偿说
损失说
损失分担说 危险转嫁说
二元说
否定人身保险说 择一说 技术说
非损失说
欲望满足说 财产共同准备说 相互金融机关说
二、保险的定义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 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 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 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
三、保险的要素
(五)保险合同 保险活动的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这样的法律行为,来明确相应的 权利和义务,从而使保险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 (六)保险费的合理负担 保险费是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应支付的代价。 保险费应该与保险活动所转移风险的程度相对应。 保险费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限额(保险金额)、风险事故损失 率正相关。 (七)保险基金 保险基金来源于保险费、保险机构的资本金,以及投资收益等,它决 定着保险人的偿付能力。 保险基金一般由保险人用于组织、管理并执行补偿与给付职能。
第三节 商业保险
一、商业保险构成要素
第三节 商业保险
二、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社会保险就好象是木门,现代家庭仍需要加装更坚固可靠的 铁门---商业保险,才能高枕无忧。
第三节 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
第五节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性质
非银行金融机构 融资活动在资本市场,而不是货币市场
保险公司的功能
第二节 保险的作用和功能
二、保险的功能
保险学(第二版)第2章保险概述
保险学(第二版)
——电子课件
第2章 保险概述
导读
❖ 理论上,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险是包括商业保险、社会保险 和政策保险在内的整个社会化保障机制;狭义的保险专指商业保险。 ❖ 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 约定的风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额责任的行为。 ❖ 保险具有经济性、互助性、商品性、法律性和科学性等基本特征。 ❖ 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保险机构和保险合同的存在、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 费率的合理计算以及保险基金的建立是保险的基本要素。 ❖ 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通过与同保险类似行为的比较, 可进一步加深对保险的正确理解。 ❖ 在不同的场合、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保险分成不同的种类。 ❖ 保险的社会定位是基于保险的社会价值所确定的,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 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助推器,是社会经济运行的润滑剂。
专栏2—3 •特别关注
❖ 劳合社 ❖ 劳合社的特点 ❖ 劳合社不是保险公司,相当于一个保险市场。劳合社本身不经营保险业务,只为其成员
提供交易场所和相关服务。在劳合社里由成员自由组合,组成承保辛迪加( underwriting syndicate)。每个辛迪加组织均有个牵头人(leader underwriter),负责与经纪人商谈确定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费率等。投保人不能和 保险人直接接触,而需通过经纪人分业务、出单。劳合社的业务流程如下:“投保人→ 经纪人→辛迪加牵头人(由组织内成员自由决定承保及承保份额)→承保未完转下一个 辛迪加→劳合社出单处换取正式保单→投保人”。劳合社由其社员选举产生的一个理事 会来管理,下设理赔、出版、签单、会计、法律等部,并在100多个国家设有办事处。 ❖
踪了。
❖
——电子课件
第2章 保险概述
导读
❖ 理论上,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险是包括商业保险、社会保险 和政策保险在内的整个社会化保障机制;狭义的保险专指商业保险。 ❖ 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 约定的风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额责任的行为。 ❖ 保险具有经济性、互助性、商品性、法律性和科学性等基本特征。 ❖ 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保险机构和保险合同的存在、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 费率的合理计算以及保险基金的建立是保险的基本要素。 ❖ 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是保险的基本职能,通过与同保险类似行为的比较, 可进一步加深对保险的正确理解。 ❖ 在不同的场合、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保险分成不同的种类。 ❖ 保险的社会定位是基于保险的社会价值所确定的,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器, 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助推器,是社会经济运行的润滑剂。
专栏2—3 •特别关注
❖ 劳合社 ❖ 劳合社的特点 ❖ 劳合社不是保险公司,相当于一个保险市场。劳合社本身不经营保险业务,只为其成员
提供交易场所和相关服务。在劳合社里由成员自由组合,组成承保辛迪加( underwriting syndicate)。每个辛迪加组织均有个牵头人(leader underwriter),负责与经纪人商谈确定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费率等。投保人不能和 保险人直接接触,而需通过经纪人分业务、出单。劳合社的业务流程如下:“投保人→ 经纪人→辛迪加牵头人(由组织内成员自由决定承保及承保份额)→承保未完转下一个 辛迪加→劳合社出单处换取正式保单→投保人”。劳合社由其社员选举产生的一个理事 会来管理,下设理赔、出版、签单、会计、法律等部,并在100多个国家设有办事处。 ❖
踪了。
❖
保险学第二章课件(保险的性质)
• 从社会角度:保险是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器” • 从风险管理角度:保险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方法
其他关于保险的定义
• 保险是消费者通过缴纳一定金额的资金,将其作为 个体所面临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了固定的小额 支出
• 保险是一方同意补偿(或给付)另一方的一种合同 安排,同意补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补偿的另一 方是被保险人
✓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 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产生于国家或政 府的法律效力。法定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选择,或是保险对象 与保险人均由法律限定;或是保险对象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 以自由选择保险人。然而,不论何种形式的法定保险,大都具有 下列特征:一是全面性;二是统一性。
(三)汽车保险
✓ 汽车保险的内容包括汽车损失保险和汽车责任保险。前者主要承保 汽车车身的损失,有时也承保医疗费用风险。此种医疗费用风险,是 指被保险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同车乘客 直接受到身体伤害时,由其支付医疗费用的风险。后者承保被保险人 因汽车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故称第三者意外责任保险。汽车第 三者意外责任险通常又被区分为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 损害责任险等。
– 这种法律关系的建立,不是源于法律规定,而 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 第二,保险关系是一方支付保险费,另一 方承担补偿风险损失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法律关系。
• 第三,我国保险法所指保险特指商业保险
6
➢ 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属于补偿性保险,即 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人身保险属于给付性保险,由保险公司根 据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给付
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 标的的一种保险。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 人身保险可区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和健康保险。
其他关于保险的定义
• 保险是消费者通过缴纳一定金额的资金,将其作为 个体所面临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变成了固定的小额 支出
• 保险是一方同意补偿(或给付)另一方的一种合同 安排,同意补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补偿的另一 方是被保险人
✓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 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产生于国家或政 府的法律效力。法定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选择,或是保险对象 与保险人均由法律限定;或是保险对象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 以自由选择保险人。然而,不论何种形式的法定保险,大都具有 下列特征:一是全面性;二是统一性。
(三)汽车保险
✓ 汽车保险的内容包括汽车损失保险和汽车责任保险。前者主要承保 汽车车身的损失,有时也承保医疗费用风险。此种医疗费用风险,是 指被保险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同车乘客 直接受到身体伤害时,由其支付医疗费用的风险。后者承保被保险人 因汽车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故称第三者意外责任保险。汽车第 三者意外责任险通常又被区分为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 损害责任险等。
– 这种法律关系的建立,不是源于法律规定,而 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 第二,保险关系是一方支付保险费,另一 方承担补偿风险损失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法律关系。
• 第三,我国保险法所指保险特指商业保险
6
➢ 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属于补偿性保险,即 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人身保险属于给付性保险,由保险公司根 据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给付
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 标的的一种保险。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 人身保险可区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和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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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与保证 商业保险与储蓄 商业保险与救济 商业保险与赌博
13
3.1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
提供项基本目生活条件,促社进会社会保安险定而举办的保险。商主业要险人种身有社保会险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非损失说又可以分为技术说、需要说、经济生活确保说、金 融说、二元说等。
(1)技术说。代表人物为意大利学者韦宛特(C.Vivante)。该 学说强调保险的计算基础,特别是保险在技术方面的特性。 其理论依据是:保险基金的建立和保险费收取的标准,是通 过计算损失的概率来确定的。
(2)需要说。该学说又称欲望满足说,它的代表人物为意大 利学者高彼(Gobbi)、德国学者马内斯(Manes)。该 学说的核心是以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来解释保险的性 质。投保人缴付少量保费,而在发生灾害事故后获得部分或 全部的损失补偿。由于保费缴付与赔偿金额严重不等,由此 可以满足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
10
2.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2.1 有大量独立相似的风险载体 大量:大数定律 独立:损失不相关,风险集合发挥作用 相似:避免逆向选择 2.2 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确定的
– 提供保费厘定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 2.3 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 防止道德风险 – 大数定律以随机(偶然)事件为前提
2.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简言之: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 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 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1.3保险的特征
1、互助性:千家万户保一家 2、法律性:一种合同 3、经济性:出险后都是货币支付 4、商品性: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等价交换 5、科学性:以概率论、大数法则等数理基础为支撑
损失分担说。代表人物为德国学者瓦格纳(A.Wagner)。基本观 点:保险即由众多人互相合作,共同分担损失。这一学说着眼 于事后损失。
风险转嫁说。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魏莱特和休伯纳。基本观点: 保险就是风险转移,保险赔偿是通过众多的被保险人将风险转 移给保险人来实现的。这一学说着眼于事前风险。
非损失说
▪ ②有无对价关系。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投保人)是契约当事人,相互间负有义 务。
保险目的 实现社会政策目标,使社会
盈利为目的
和性质
成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等价交换的买卖行为
保险对象 广泛,劳动者或全体公民
有限,根据需要选择
实施方式
强制
自愿
法律依据 《劳动法》及相关政策
《保险法》、保险合同
经营主体 资金来源Leabharlann 政府及其授权机构 偏重行政管理
劳动者、企业和国家共担
商业保险公司企业管理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4 损失在时间、地点和金额等方面易确定的,否则 无法确定损失是否在保险人的赔偿范围之内
2.5 巨灾一般不会发生 – 巨灾发生的条件: • 所有或大部分保险标的面临同样风险 • 保险标的价值巨大 – 巨灾可通过再保险或保险证券化来解决巨灾保 险问题
2.6 经济上的可行性
3. (商业)保险的比较特征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第二节 保险的基本职能与作用
第三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节 保险的分类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1. 保险的概念 2.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3. 保险与储蓄、赌博、保证等的联系与区别
1. 保险的概念
1.1 对保险学的不同认识 1.2 保险概念的表述 1.3 保险的特征
非损失说
(3)经济生活确保说。代表人物为奥国学者胡布卡 (J.Hupka)、日本学者小岛昌太朗和近藤文二。 该学说认为,现实中偶然事件的发生,将导致经济 生活不安定。保险即根据大数定律,集合多数经济 单位,由此形成一种最经济的社会后备金的制度。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目的都在于确保经济生活的 安定。
投保人
保障水平 劳动者基本生活要,与缴纳 决定于对保障水平的特求,
的保费无必然的等价关系
与缴纳的保费直接相关
14
3.2 商业保险与保证比较
保证(guaranty):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 做的一种担保。 共性:都是一种信用行为,都是一种契约关系。
▪ ①保证附属于他人行为发生效力,是从属合同,保险为独立合同。保证从属 于主契约,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所订立的契约的一种从契约。当债务人不履行 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保证人才有义务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
此种见解为许多国家的保险法所采用。但也有很多 学者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之间具有共性,应 当给予其统一的定义。
1.2 保险概念的表述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保险法》中第一章第二条:“本法所 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 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 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1 对保险学的不同认识
损失学说 非损失学说
损失说
损失说又可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风险转嫁说三种。
损失赔偿说。失赔偿说起源于海上保险,其代表人物为英国学 者马歇尔(Samuel Marshall)和德国学者马修斯 (E.A.Masius)。基本观点:保险的目的在于补偿人们在日常生 活中,因各种偶然事件发生所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
(4)金融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日本的潞隆三和酒 井正三朗。该学说认为,保险与银行和信用社一样, 是一种互助合作基础上的金融机构,它起着一种融 通资金的功能。
非损失说
(5)二元说。代表人物为德国学者爱伦伯格 (N.Ehrenberg)。这一学说认为,财产保险与人 身保险不应当作统一解释,财产保险合同是以损失 赔偿作为目的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给付一定 金额为目的的合同。保险应当把 insurance 和 assurance 区分开来。Insurance 是指任何不确定 事件可能发生和造成损失的合同;Assurance 则是 指必然发生或损害的寿险合同,两者只能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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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
提供项基本目生活条件,促社进会社会保安险定而举办的保险。商主业要险人种身有社保会险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非损失说又可以分为技术说、需要说、经济生活确保说、金 融说、二元说等。
(1)技术说。代表人物为意大利学者韦宛特(C.Vivante)。该 学说强调保险的计算基础,特别是保险在技术方面的特性。 其理论依据是:保险基金的建立和保险费收取的标准,是通 过计算损失的概率来确定的。
(2)需要说。该学说又称欲望满足说,它的代表人物为意大 利学者高彼(Gobbi)、德国学者马内斯(Manes)。该 学说的核心是以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来解释保险的性 质。投保人缴付少量保费,而在发生灾害事故后获得部分或 全部的损失补偿。由于保费缴付与赔偿金额严重不等,由此 可以满足人们的经济需要和金钱欲望。
10
2.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2.1 有大量独立相似的风险载体 大量:大数定律 独立:损失不相关,风险集合发挥作用 相似:避免逆向选择 2.2 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确定的
– 提供保费厘定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 2.3 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 防止道德风险 – 大数定律以随机(偶然)事件为前提
2.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简言之: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 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 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1.3保险的特征
1、互助性:千家万户保一家 2、法律性:一种合同 3、经济性:出险后都是货币支付 4、商品性: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等价交换 5、科学性:以概率论、大数法则等数理基础为支撑
损失分担说。代表人物为德国学者瓦格纳(A.Wagner)。基本观 点:保险即由众多人互相合作,共同分担损失。这一学说着眼 于事后损失。
风险转嫁说。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魏莱特和休伯纳。基本观点: 保险就是风险转移,保险赔偿是通过众多的被保险人将风险转 移给保险人来实现的。这一学说着眼于事前风险。
非损失说
▪ ②有无对价关系。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投保人)是契约当事人,相互间负有义 务。
保险目的 实现社会政策目标,使社会
盈利为目的
和性质
成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等价交换的买卖行为
保险对象 广泛,劳动者或全体公民
有限,根据需要选择
实施方式
强制
自愿
法律依据 《劳动法》及相关政策
《保险法》、保险合同
经营主体 资金来源Leabharlann 政府及其授权机构 偏重行政管理
劳动者、企业和国家共担
商业保险公司企业管理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4 损失在时间、地点和金额等方面易确定的,否则 无法确定损失是否在保险人的赔偿范围之内
2.5 巨灾一般不会发生 – 巨灾发生的条件: • 所有或大部分保险标的面临同样风险 • 保险标的价值巨大 – 巨灾可通过再保险或保险证券化来解决巨灾保 险问题
2.6 经济上的可行性
3. (商业)保险的比较特征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第二节 保险的基本职能与作用
第三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节 保险的分类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1. 保险的概念 2.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3. 保险与储蓄、赌博、保证等的联系与区别
1. 保险的概念
1.1 对保险学的不同认识 1.2 保险概念的表述 1.3 保险的特征
非损失说
(3)经济生活确保说。代表人物为奥国学者胡布卡 (J.Hupka)、日本学者小岛昌太朗和近藤文二。 该学说认为,现实中偶然事件的发生,将导致经济 生活不安定。保险即根据大数定律,集合多数经济 单位,由此形成一种最经济的社会后备金的制度。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目的都在于确保经济生活的 安定。
投保人
保障水平 劳动者基本生活要,与缴纳 决定于对保障水平的特求,
的保费无必然的等价关系
与缴纳的保费直接相关
14
3.2 商业保险与保证比较
保证(guaranty):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 做的一种担保。 共性:都是一种信用行为,都是一种契约关系。
▪ ①保证附属于他人行为发生效力,是从属合同,保险为独立合同。保证从属 于主契约,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所订立的契约的一种从契约。当债务人不履行 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保证人才有义务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
此种见解为许多国家的保险法所采用。但也有很多 学者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之间具有共性,应 当给予其统一的定义。
1.2 保险概念的表述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修订的《保险法》中第一章第二条:“本法所 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 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 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1 对保险学的不同认识
损失学说 非损失学说
损失说
损失说又可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风险转嫁说三种。
损失赔偿说。失赔偿说起源于海上保险,其代表人物为英国学 者马歇尔(Samuel Marshall)和德国学者马修斯 (E.A.Masius)。基本观点:保险的目的在于补偿人们在日常生 活中,因各种偶然事件发生所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 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
(4)金融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为日本的潞隆三和酒 井正三朗。该学说认为,保险与银行和信用社一样, 是一种互助合作基础上的金融机构,它起着一种融 通资金的功能。
非损失说
(5)二元说。代表人物为德国学者爱伦伯格 (N.Ehrenberg)。这一学说认为,财产保险与人 身保险不应当作统一解释,财产保险合同是以损失 赔偿作为目的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给付一定 金额为目的的合同。保险应当把 insurance 和 assurance 区分开来。Insurance 是指任何不确定 事件可能发生和造成损失的合同;Assurance 则是 指必然发生或损害的寿险合同,两者只能择其一。